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芦山县原鑫煤业有限公司

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出现,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力度,结合我矿实际,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特制定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一、成立工程质量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

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设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巷道施工单位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组长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小组。

二、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职责:全面组织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主持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 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与负责监督落实整改问题。

三、相关单位职责:

1. 生产办公室: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日常、具体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每周一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下发问题整改单,周三进行复查,周五负责落实考核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2. 安全办公室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监督检查。

3. 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制定整改情况及生产中协调指挥工组。

4. 施工队负责本队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本队的工程质量制度和工作,处理隐患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四、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锚杆零失效,锚杆无松动,顶板无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2.生产部门跟班干部必须对当班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当班跟班干部必须在下班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当班发现问题当班解决。

3.生产单位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须做到精细化、详细化到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工工序必须落实到人头上,谁施工谁负责,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给予考核,当天兑现。

4.实行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每班每个面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现场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质量管理员对照标准要求检查,并有检查记录,要求工程质量管理员的工资与工程质量好坏挂钩。

5.施工单位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一把扭距扳手,把当班所打的锚杆螺帽上紧,做到无松动,托盘紧贴壁面,扭力不小于100N·m。

6.每个掘进面必须有一台拉拔机,每班对本班的锚杆锚索锚固力进行一次检测(拉拔试验),锚杆拉拔力不小于50KN(5.1吨),锚索拉拔力不小于120KN(12.2吨),矿每周到现场抽查一次,每次拉拔检测必须有记录。如小于或失效应立即重新补打锚杆锚索。

7.生产单位必须把当天进度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上报生产办,不汇报或汇报不实者对单位给予考核

六、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平定办法和设计及作业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

1. 每周生产办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按掘进巷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设计要求验收,并做好记录。

2. 巷道支护材料必须使用合格厂家生产的锚杆、锚索及其附件,金属网、钢带、锚固剂,原材料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1—2002)和(MT146.2—2002)的要求,要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证和发票。禁止使用地条钢、废旧钢材和采用冷拔机生产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和“MA”标志及锚杆尾部螺纹段无防护套的锚网(含锚杆、钢带、锚索、锚固剂)支护材料。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

1. 锚杆采用端头锚固(段锚),每个锚杆孔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卷数,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根;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500元;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1000元。

2. 锚杆安装必须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锚杆外露长度小于50mm;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根罚款100元。

3. 锚杆必须有合格的挡圈,使用没有档圈的或档圈不合格的锚杆,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根。

4. 采用不合格托盘的,每处罚款200元。

5. 锚杆支护的排距为700mm,间距为750mm(如特殊情况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锚杆锚杆外露长度(托盘起)20mm~5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每根罚款200元。

6. 锚杆外露超长锯短的,每根罚款100元。

7. 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500元。

8. 锚索采用端头锚固,每孔用药量为6卷,且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索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1000元。

9. 锚索支护运输、回风巷间距为3000mm。开切巷等大断面硐室间排距为1400×2000mm,允许偏差为+100mm,孔深7700mm或9700mm.孔深允许偏差为0~+200mm,锚索外露长度小于30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每根罚款200元。

10. 锚索截短使用,每根罚款1000元。

11. 锚索托盘松动或未上托盘,每处罚款500元。

12. 锚索未及时打到工作面,每缺一根罚款500元。

13. 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每一排钢带与钢带必须连成一体。钢带不搭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14. 网与网必须连成整体,且搭接长度不小于80mm,网片搭接处必须用铁丝连接,双扣连网,连扣为三花形布置,扣间距不大于200mm,每扣铁丝不小于3股,连网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15. 金属网未铺到底,每米罚款200元。

16. 巷道偏离中线设计最大允许值偏差的,每米罚款500元。

17. 巷道宽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0元。

18. 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0元。

19. 巷道宽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元。

20. 巷道高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元。

21. 巷道坡度小于或大于巷道坡度允许偏差的,每米罚款500元。

22. 巷道底低每米罚款200元。

23. 巷道底高每米罚款200元。

24. 金属棚支护必须用符合设计的、合格的金属棚梁棚腿,棚梁有马口板,棚腿有马口槽;金属棚腿底部叉角为80°,棚梁棚腿架正平直,无扛肩迈步,无前倾后仰,棚腿钻底量不小于200mm,必须架在硬煤矸上,严禁架在浮煤上;棚距(中对中)为1000±100mm。斜巷金属棚垂直巷道中线,并有不大于4°的迎山角,不得有退山。架设的金属棚与以上要求任何一条不符的,每架罚款500元。

25. 金属棚要使用合格的背板;背板间距、数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背板沿巷道走向铺设平直,用木楔楔平楔紧,接顶背帮严密,不能斜放乱插。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6. 金属棚要使用合格的撑木,沿巷道走向铺设在棚梁棚腿槽内,平直成一线,撑木全断面接触棚梁棚腿,不能点接触,不能斜插,牢固可靠无松动。有不符号以上规定的或缺少撑木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7. 金属支架要严格按中腰线架设,不能大于或小于设计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架罚款500元。

28. 扒斗机或综掘机后部有三角煤,每米罚款100元(不到1米按1米)。

以上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验收员务必要认真检查、考核、落实。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验收人员负主要责任。

通风安全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井下的风门由安通科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主要风门要闭锁。风门要自动关闭,通车风门要满足行车要求。

2、风门闭锁在砌筑风门同时安装,风门闭锁装置由机电队负责安装。

3、技术科必须将风门建设位置、风门尺寸报请总工批准,风门建好后由安通科负责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4、井下风门实行辖区管理,即谁施工区域内的设施由谁负责使用管理,风门验收交接要办好交接单,并做好验收交接记录。在风门验收交接时安装好风门管理标志牌,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发现风门破坏,按“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风门调节装置要安装好固定装置,以便调节和固定。

6、风门严禁两道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通风系统风流紊乱导致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应通知安通科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

8、瓦斯检查员负责巡回检查路线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通风设施开、关状态不合理或遭到破坏,首先要进行处理。现场不能处理好的,要及时向安通科汇报。对隐瞒不报或当班未发现巡回检查路线通风设施破坏,造成后果,追究当班瓦斯检查员的责任。

9、通风设施由机电队进行维修。不及时维修,按“一通三防”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安通科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账,安设好检查牌板,做好检查记录。

11、对一些特殊地点,如工作面回风隅角等地点的挡风帘,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维护

管理。瓦斯检查员、安检员要进行监督检查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若设施使用管理不好造成气体超限,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二、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得使用木杠、木板墙、档风帘。

2、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由施工设计,由通风技术区长(技术主管)审查,其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世意图,设施的主视图、侧视图。(设计重点要考虑防灭火及防治瓦斯)。

3、矿要成立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组,对通风设施质量进行逐级验收把关。通风区负责进行施工设计,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有关部门对施工设计进行审定,通风区负责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组负责对掏槽、用料、墙体砌筑、充填砂浆或黄土、里墙封口前后的内外抹面和外墙封口后的墙体抹面及包边等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考核。工程竣工后由通风副总和安全副矿长组织矿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的工程坚决推倒重建,验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写验收记录,存档管理。没有验收记录的工程视为不合格。矿井通风设施分盘区(区域)进行统一编号。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的横峒、采空区密闭必须建筑防火密闭,盘区进、回风巷的横峒、顺槽之间联络横峒,必须建筑永久密闭,密闭建在进风巷一侧,回风侧设置栅栏;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矿井与小窑贯通的地点必须构筑隔爆密闭;废弃的溜煤眼、风眼必须对上下口进行封闭,对防火密闭巷口超过6 米的要在巷口增设临时密闭并江观测孔引出墙外。

5、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办理申请单,经通风部门,通风副总同意后方可执行,拆除时必须有通风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对私自拆除、破坏设施的责任人一定要严肃查处。

6、矿通风区每月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记入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并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

7、井下通风设施的增加、减少必须在24 小时内反映在通风系统图上。

8、回采工作面结束开采前一个月,由技术科填写停采通知单,经通风、安监、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批准后实施。停采的划定位置要求能满足采空区封闭要求,封闭有发火危险的采空区,必须留有足够的距离砌筑气室密闭,矿通风区(队)每月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填写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并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

9、井下建筑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所需用的片石不准用井下矸石或煤块代替。

10、永久(防火、防爆)密闭两侧必须抹面(封口里除外),且不少于两次,墙面平整。有条件的可对密闭四周进行喷浆,以减少漏风。

11、压入式通风矿井中的大巷风门、斜井底的行车风门必须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不小于3 毫米。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进出物料。可在两道风门安装闭锁装置。对于重要地点的风门,要设专人看管。

12、各矿通风队伍必须稳定,人数要充足,确保通风设施构筑及时,质量符合标准。对出现亏欠的、不符合标准的通风设施,要严肃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13、矿材料部门供给的通风物料费用计划要和合理、质量要保证。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

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 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105.001-01第1页共2页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内容 4.1 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本企业《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购进通知单及销货退回通知单等凭证,对购进药品和销货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2 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习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4.3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4.4 验收的场所 4.4.1 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4.2 对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4.5 验收时间 4.5.1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7日内完成。 4.5.2 生物制品是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当天及时验

收完毕,如当天未及验收,必须在第二天上午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疗效。 4.5.3 因特殊情况(如周未、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待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 4.5.4 如验收员请假或休息,则由养护员承担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4.6 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4.7 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封条,并打上“检”字样。 4.8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4.9 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进口药材应审核实《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4.10 药品质量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11 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齐,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并将药品悬挂黄色待处理标识,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进行查询、处理,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4.12 验收工作中发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本企业《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4.13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管理制度-掘进管理制度

翟镇煤矿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翟镇煤矿 2005年元月

前言 为完善掘进专业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考核,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接续,确保完成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翟镇煤矿自身实际,组织人员编制了《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四、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五、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一、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巷道维护制度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六、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八、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九、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副主任组织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 3、技术副区长接编制通知单后,应提前持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签字的委托书,按照部门分工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 4、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委托书时间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通防办共同编制。 6、技术副区长(技术负责人)根据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必须附有巷道支护设计,要根据类似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围岩类别、赋存状况,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既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4)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装饰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的总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2条通过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各个项目分项工程100%达到合格,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由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为首,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4条公司质量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装饰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主管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第5条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第6条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第7条现场管理人员在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 第8条不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程质量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创优、评杯。 第9条项目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专项方案》中应有专项的质量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对各级施工

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三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第10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并复印至总公司质安部以作备份。 第11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3条在图纸会审完成后即提交开工报告,工程方可开工。 第14条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日记以作为编制部分竣工资料的依据。 第15条在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分割排版的工序,项目部均应在工序开展前运用CAD进行电子排版,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16条工程项目部每周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并做好记录工作,检查本周的工程质量情况,交待下周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煤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管理,规范工程质量验收形式,明确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保证现场施工质量,依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形式 1、掘进区队技术员负责班组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班长是本班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验收员是本班工程质量验收第一责任者,当班安监员负责所包区域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班组验收采取动态验收,当班安监员每班要对掘进工作面验收工具及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且在班组自检验收表予以签字确认,班组自检验收表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由验收员进行填写,技术员进行归档留存。 2、掘进副总负责掘进工作面月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负责组织技术科、安监处、调度室及矿建项目部、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验收工作,出具验收结论。 月度验收采取静态验收,验收前提前一天由技术科进行通知,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好验收工具,由各单位验收员、技术员或以上管理人员及现场人员共同配合进行验收,并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共同在月度验收表签字确认,技术科留存相关验收资料。 二、验收规范

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1、在无任何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现场选点,实测数据,据实填写验收表,出具验收结论。 2、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煤的顶帮破碎地段、矿压影响),采取各项措施仍很难控制巷道成型时,巷道验收标准可适当放宽,要求开拓、准备巷道净高不超过设计300mm,净宽中线左右不超过设计值200mm,回采巷道在此基础上可加大100mm,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锚喷巷道的平整度可不作为验收项目,但必须保证巷道的喷浆厚度。 3、对于锚喷巷道成巷工程选点验收,严格控制锚喷巷道复喷成巷。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 4、巷道高度以临时轨面为基准进行实量,不以巷道底板为基准,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 5、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提供的中腰线施工,现场施工对中腰线加强保护。新开头或迎头中、腰线需调整时,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测量人员及时安排挂线。 6、沿煤层顶板施工的回采巷道,不得随意破坏顶板的整体性和留顶煤;遇顶板破碎或构造时必须及时加强巷道支护。 7、严格支护材料管理。使用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树脂药卷等支护材料,必须符合按设计要求。 8、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平邑县中医医院第1页共2页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内容 4.1 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本企业《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购进通知单及销货退回通知单等凭证,对购进药品和销货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2 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习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4.3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4.4 验收的场所 4.4.1 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4.2 对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4.5 验收时间 4.5.1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7日内完成。 4.5.2 生物制品是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当天及时验

收完毕,如当天未及验收,必须在第二天上午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疗效。 4.5.3 因特殊情况(如周未、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待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 4.5.4 如验收员请假或休息,则由养护员承担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4.6 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4.7 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封条,并打上“检”字样。 4.8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4.9 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进口药材应审核实《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4.10 药品质量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11 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齐,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并将药品悬挂黄色待处理标识,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进行查询、处理,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4.12 验收工作中发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本企业《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4.13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

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 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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