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几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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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几年一签

劳务派遣合同几年一签

劳务派遣合同:几年一签引言劳务派遣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它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由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从事特定工作的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周期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周期的相关问题。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周期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

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周期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周期一般为一年。

这意味着一份劳务派遣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需要重新商定是否续签合同。

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周期并非一成不变。

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根据工作性质、合同约定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

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签订周期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1. 提前沟通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前,双方应提前进行沟通,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评估劳务派遣员工在岗位上的表现和工作能力,以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也需要评估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以便决定是否继续派遣。

2. 修改合同条款如果双方决定续签合同,需要对原有合同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合同的有效期、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

双方应协商一致,确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符合双方的利益。

3. 注意法律法规在签订或续签劳务派遣合同时,双方应注意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劳务派遣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避免滥用续签劳务派遣合同的续签应避免滥用。

如果劳务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表现出色,应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而不是一味地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结论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周期的长度通常为一年,但具体的签订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在续签劳务派遣合同时,双方应提前沟通,修改合同条款,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

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

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双方约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两年。

然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周期也可根据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的相关内容。

1. 劳动合同签订周期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的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其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劳动条件、劳动保障、劳动纪律等。

劳动合同的签订周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协商确定。

双方可以选择一年、两年或其他年限来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签订周期的灵活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不适用于一段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工资支付方式为计时计件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工作性质适用于短期工作或临时工作,可以不必签订劳动合同,只需根据需要与劳动者实行口头协议即可。

此外,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形式,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来选择。

3. 劳动合同签订周期的变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协商在合同中约定续签方式和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仍继续履行,则视为提前续签了劳动合同。

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书面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签订周期的风险和保护虽然劳动合同签订周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的风险和保护措施。

例如,在缩短合同签订周期时,雇主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和休假时间,避免超负荷工作和违法加班问题。

而劳动者在签订长合同周期时,应关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问题,并及时跟雇主沟通和协商。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签订周期的设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合同签订周期。

劳务合同第一次签几年

劳务合同第一次签几年

劳务合同第一次签几年
劳务合同的签订期限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次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一般有
以下几种情况:
1. 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合同的固定期限,比如一年、两年或
更长时间。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合同规定,第三次签订时,劳动者可以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如果工作性质允许,双方可以
约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4. 试用期:在首次签订劳务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

5. 非全日制用工: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约定以小时、日或者
周为单位的工作时间,而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

-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社
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 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的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对合同内容有共同的理解,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纠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多长时间必须签劳务合同

多长时间必须签劳务合同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

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在实际用工后的一段时间内协商并确定合同内容,并在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合同的签订。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下是对不同情况的详细说明:1.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

同时,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此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应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此外,关于劳务合同的签订期限,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

劳务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则是指双方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在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中,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1年、2年,甚至是5年、10年。

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长期保障,要求用人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综上所述,多长时间必须签订劳务合同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双倍工资等。

3. 劳务合同的签订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书是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书是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书是一年一签吗在如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劳动合同书是一年一签吗?答案并非那么简单,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是一年。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这三种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个期限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两年、三年甚至更长期限。

其签订的时长往往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商和实际需求。

比如,对于一些季节性较强的工作,可能会签订几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对于一些需要长期稳定员工的岗位,可能会签订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比如一个建筑项目的完成、一项科研任务的结束等。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劳动合同常常是一年一签呢?这可能与一些用人单位的管理策略有关。

对于一些业务不稳定、人员需求波动较大的企业,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可以让他们更灵活地调整人员配置,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

但这种做法也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可能不利于职业规划和稳定性。

如果频繁更换工作单位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发展积累,比如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而且,每次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这也会增加一定的心理压力。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双方约定合同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期满后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一年一签,答案是可以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在实践中是常见的,尤其是在一些需要灵活性较高的行业或者岗位上。

例如,某些季节性工作、项目性工作或者临时性工作,用人单位可能会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1. 灵活性: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一年一签的合同可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便于根据业务需求调整人力资源配置。

2. 更新性:每年续签合同时,双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个人表现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包括薪资、岗位等。

3. 风险管理:对于劳动者来说,一年一签的合同可以减少长期合同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4. 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即使是一年一签的合同,劳动者也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权益保护,如工时、工资、社会保险等。

然而,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问题:1. 稳定性:劳动者可能会担心合同到期后无法续签,从而影响工作的稳定性。

2. 职业发展:频繁签订短期合同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机会。

3. 权益保障: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劳动者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尽管法律上有一定的补偿机制。

4. 续签问题: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表现良好,希望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年一签的合同可能会带来续签的不确定性。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条款: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 合法性: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劳务合同签几年

劳务合同签几年

劳务合同签几年
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是根据双方的协商和法律规定而定的,一般情况下,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会超过5年。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务合同签订年限的相关内容。

首先,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但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超过三年,并且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一般应在三年到五年之间。

其次,劳务合同签订年限的确定需要根据雇主和劳务者之间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

对于一些短期项目或者临时性劳动需求,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可以相对较短,通常为半年或者一年。

而对于一些长期项目或者长期劳动合作的情况,签订年限会相对较长,例如三年或者五年。

此外,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对劳动力稳定性的要求,劳务合同签订年限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岗位,雇主需要长期稳定的劳动力,因此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可能会比较长。

而对于一些劳动力需求较为灵活的岗位,如临时工、季节性工作等,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通常会相对较短。

最后,劳务合同签订年限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到法律法规的变动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政策的变动,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可能会发生调整。

双方应保持密切关注,并在
劳动合同到期前进行续签或解除。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的签订年限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和双方权益的平衡。

劳动合同多久签一次

劳动合同多久签一次

劳动合同多久签一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在中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周期有以下几种情况: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期限,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或者终止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和双方的意愿来确定,一般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通常不会超过3年。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条件。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任务明确,且任务完成时间可以预计的情况。

一旦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4. 非全日制用工: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仍需明确。

劳动合同的签订,通常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完成。

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的续签,通常在合同到期前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提前沟通,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以及续签的条件。

续签时,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除了合同期限届满外,还可能因为用人单位解散、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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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几年一签
篇一:一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视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范本
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的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的情况。

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介绍说,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的,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目前越来越严重的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合同法》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资,同时规定,一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的,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是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规定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每年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四是明确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又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大多数都是由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所引起的。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使广大普通的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有了更加充分和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武器。

人民法院应当对拖欠工资单位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问题予以了特别的关注,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程度严重的需予以处罚。

同时还规定职工一方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近20万条70%是职工反映
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介绍说,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近20万条意见中,有近70%是职工反映的。

全总代表职工反映的上百条意见建议,绝大多数得到了立法机关的认可和采纳,并在法律条文中给予体现。

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和限制,为我国劳务
派遣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保障。

劳动者自身不愿意再续签合同将不获得经济赔偿
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劳动者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愿意继续再签订劳动合同,将不给予这种经济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还要和这个劳动者继续签订合同,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愿意继续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来继续续订,并且提高劳动者的待遇,但是劳动者不乐意进行续订,这个时候不进行补偿。

篇二:我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其中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9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500元。

二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提出我试用期不合格,为继续考察,要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我虽然觉得公司的做法不妥,但是为了保住这份工作,勉强表示答应。

另外,在我得知我们当地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时,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调整自己的工资,公司负责人对我说,试用期给多少工资你就拿多少工资。

请问:我所在公司延长我的试用期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你所在的公司与你约定二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

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的最长试用期。

但公司在法定的二个月的最长试用期满后,继续延长试用期,显属违法。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二个月的工资差额,如公司不予补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所在的公司认为,试用期想给多少工资,就给多少工资,这是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相符的。

你同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责令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你调整工资,并补发以前的工资差额。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试用期还有最低工资标准,受了用人单位的忽悠而不自知。

劳动者应当了解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并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无合同下班时摔倒算工伤吗?公司要不要赔偿医药费或误工费
某公司一员工,刚来公司试用6天,因员工自己也不确定是否继续做,所以未签订合同,也没有买保险。

第7天
在下班后下楼梯时自己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这是否属工伤?公司是否要付医疗费?休息期间的误工费是否要出?请专业人士帮忙回答一下,谢谢!!!!!!!!!感谢!!!
1、肯定不能算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推广的方式是这样的:我们通过络推广和线下的电话营销和小区推广,吸引顾客注册我们的装修导航站,然后他们可以选择3家公司上门,对于顾客而言,选择我们导航站,顾客可以得到每家公司为上门顾客提供价值100元以上的礼一份;第二可以得到我们商场100多品牌以及其他联盟建材品牌的绝对优惠;第三装饰公司可以使用我们提供的ERP软件为顾客提供服务,顾客通过软件可以远程了解装修进度和现场效果等。

我们是这样策划的:通过导航站为装修公司提供业务,装修公司为下游品牌提供业务,来获得更多的宣传费用,再使用ERP软件提升各装修公司的成交率。

合作的具体方式是这样的:前期装饰公司只需用签订一份协议,承诺帮我们发几百本品牌手册(给你们的潜在顾客,这个手册只要建材和家具类的品牌折扣广告)。

等顾客上门了,你们再缴费(每3000元提供60个上门顾客)。

你好我是创美家居商场策划部的我们有电话营销和小区推广部门我们可以把需要装修的顾客介绍给你们我们最近在找20家公司合作一般都是和你们络部门对接也就是说我们直接帮你们约好顾客上门谈
篇三: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第,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订立。

同时,第八十二条规定,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如果该企业没有办理保险手续的,还应依法
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所重点强调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经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尚不构成违法的,这是法律给用人单位预留的宽限期。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个
月未满一年的期限内,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已经构成违法。

此时应当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已经满一年,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时法律给用人单位的惩罚是:支付两倍工资,并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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