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增强教学的活力,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学院从2009年9月起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
第二条为确保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粤高教[1999]55号),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二00九年修订),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弹性学制。
我院主体学制为三年,初中起点学制为五年。
三年制学生在校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两年,五年制学生原则上不能少于四年。
总学习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三年制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制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七年。
允许学生按有关规定二年(五年制为四年)修满本专业学业学分,可提前毕业,也可延长学习时间,但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制为七年),延长学习年限按有关规定收费。
学生自愿参军,可保留学籍,但在籍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年(五年制为七年)。
第四条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和创业学生,经过批准,可以边工作边学习,也可以实行间修制,允许其中断学习,保留学籍。
每次中断学习的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学生也可以因病申请休学。
被批准休学工作、创业和因病休学的学生,在第三条允许延长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可再适当延长。
第三章课程分类第五条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分三类,即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
(一)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及实践性环节(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实训等)。
(二)限定选修课一般为加深或拓宽专业基础、技能的课程,由若干系列(课程组)组成。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志趣、基础,必须选读一到二个系列中的若干门课程,达到应修满的学分数。
这类课程的每个系列应体现本专业某个方向、特色,使学生在学好本专业必修课,打好基础的同时,能在某个方向上有一定的专长。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即按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录取的学生。
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
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定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等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主任。
学校应由一名校领导主要负责。
?高等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教学工作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协调好教学的各个环节,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管理有章可循,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学工作管理的范围,指对整个教学活动的全程管理,包括任课程序、教学环节、教学纪律、教学检查与评估、教学文件与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教学工作管理的目标,是使教学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任课程序第四条凡是纳入教学计划的各类各门课程,其任课教师都要经系部主任和教学副主任批准。
外聘教师须由系主任提出申请报告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长批准。
第五条课表是教师上岗的凭证,是教师计算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课表由系部负责发放。
三、教学环节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1.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工作的依据。
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主任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培养方案并结合实际,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并组织专家论证,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2.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
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至少在一个周期内不做大的变动。
人才培养方案需要修订或补充,应提前一学期写出修订或补充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3.学期教学安排,全校性公共课由教务处编排,专业课由系部编排,一般每周课时总量不超过28学时。
课程表应在上学期末编制完成,开学前发至各教学班。
各任课教师应及时了解课程安排情况及教室分布情况,不得无故延误教学。
4.凡任课教师均需根据校历和教学大纲填报《教学进度计划表》,在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后,教学活动严格照此进行,如需调整,必须报请教研室主任、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变动。
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和任课教师各执一份,在开学初一周内交教务处和系部存档备查,作为检查完成教学情况的依据。
学期中和学期末要检查教学进度计划表执行情况。
第七条教学大纲1各类各门课程开课前必须有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大纲作为进行教学活动的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86]教学字002号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86]教学字002号](https://img.taocdn.com/s3/m/62d02a77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b1.png)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86)教学字002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委托培养的学生(自费生)与按国计划招收的学生相比,仅是培养费用的来源毕业生输送的方式不同。
因此,国家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不仅适用于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也适用委托培养学生(自费生)。
为了加强和改善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管理工作,使委托培养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一九八四年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结合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补充制订本规定。
一、招生1.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二年制以上本、专科学生,必须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中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接受委托培养必须考虑学校办学条件。
不应因接受委托培养而降低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条件。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由承担委托培养任务的学校单独编制,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委托培养招生计划,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核后纳人高等学校年度委托培养招生计划下达执行。
末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同意列入年度招生计划的,不得擅自招生。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在执行中需要变动的,必须按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3.用人单位委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学生一律采用合同制。
委托培养合同应明确规定招生专业、年度招生数、在校学生达到的规模、招生来源(以及预备生源)、各项费用(包括经常费、基建设备费、奖学金、助学金、医疗费、招生经费等)的安排。
06-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省教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教人(1988)385号现将《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二日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质量合格、思想稳定、品德高尚、善于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范围权限第一条根据国发[1978]l号、国办发(1986)69号和鄂革[1978]91号文件精神,凡教育部门办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普通高校)、事业、企业单位的公办教职工以及教育部门与其它部门联合办学而由教育事业费支付工资的公办教职工,均由县(市)[含县(市),下同]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包括教师人事档案的管理,考核、调动、转正定级、退职退休、奖惩等工作)。
二、任教资格第二条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第三条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
学历未达到要求的在岗教师,应通过进修、自学等多种途径取得相应学历或按规定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或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
今后一律不得再拔高使用教师。
第四条教师应积极创造条件,取得相应的教师职务。
达到评职年限而未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不得任教。
第五条经考查确实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安排做非教学工作,或调出教育部门。
第六条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道德品质差,思想作风不好者,应调离教师岗位。
对侮辱学生,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者,应根据情节,严肃处理;犯有严重错误者,应清除出教师队伍;触犯刑法的,应依法处理。
三、职责、权利第七条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
教师必须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及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1)(1)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及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认真贯彻“教书育人,严谨治学”的精神,发挥任课教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奖励先进,树立楷模,促进我校研究生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及综合业务能力,确保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教学应着眼于对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培养的需求,在课程设置上注重研究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处理好不同层次研究生之间的课程衔接。
第二章任课教师第三条任课教师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在思想政治、品德作风等方面做到为人师表;在教学中要认真贯彻“严谨治学、严肃学风、严明纪律”的原则。
第四条研究生可设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外语除外),具有三年以上授课经历,授课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
校外聘请或校内退休返聘教师的聘请,应根据各培养方案及学科特点的具体情况而定。
我校校内在职符合任课条件的教师,应积极配合并参与研究生课程授课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任课教师应根据所设课程的内容,编写授课计划,并于开学前两周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任课教师名单,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第六条任课教师在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同时,任课教师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学术水平,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课程内容贯彻少而精的原则。
注重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研究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第七条任课教师应根据本学科的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注重教学内容的及时更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倡导开展启发式、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等开放形式的教学方法,注重研究生与教师的互动参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及实践思维。
第八条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内容,选好教学参考书。
对于教学内容稳定,学生选课多的课程,要努力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不得要求研究生购买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参考资料和书籍。
教育教学管理条例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暂行下列管理条例:一、教师要求“六不准”1、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
3、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及酒后上课。
4、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
5、不准空堂、拖堂、迟到、早退、无教案上课。
6、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二、制定教学计划1、教师在熟悉课程标准、教科书、参考书和学情的基础上制定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每学期制定一次,开学一周内交教务处进行备查。
三、备课1、坚持集体备课的制度,做到统一教学思想、统一授课进度,统一教学要求,统一检测试题。
地点:教师办公室。
2、编写教案(1)任课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写好教案,这是规范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完成教案的编写工作,这是实施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
(2)教案是一种教学预案,要充分考虑课堂生成的因素,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3)提倡超前备课,必须有两至三个课时的超前量。
(4)学校教务处将对教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四、上课1、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师要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内按课表上课,上足课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教学目标明确。
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活动应自始至终紧扣教学目标进行。
3、教学内容准确。
要抓住知识的重点难点、技能的训练点、德育教育的渗透点,努力把教材的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阐述清楚,使学生听懂、想通、会用。
4、恰当使用教学方法。
(1)教师应使整个教学过程建立在师生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础之上,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无拘无束的空间。
(2)创设与教学内容相吻合的情境,引导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触动情感,进入角色,深刻体验。
(3)教学方法应体现启发式教学原则,并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重视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
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及管理暂行规定

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及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假设干意见》的精神,调动广大教师开发和应用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和应用水平,推进我校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水平,规范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建设目标第一条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的目标是:开发风格多样、内容丰富,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多媒体课件;建立完善的教学、开发、服务、管理体系。
每年高标准建设30个以上课件,并根据需要,引进数十个高水平的多媒体课件或资料库。
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校的教学资源库,扩大共享渠道,争取使我校本科50%以上的必修课拥有高质量的、多种类型的自主开发课件或引进的教学课件。
第二条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及引进的基本原则:(一)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符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特点。
(二)吸收高等教育改和科研工作的最新成果,课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科学性和教学适用性。
(三)充分利用学校网络信息资源,吸收国内外优秀课件的优点,开发出适合本课程的多媒体课件。
第二章多媒体课件的研制第三条为了适应我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将课件建设工作纳入教学改立项的范畴。
由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管理,成立校教学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的课件建设专家组,承担对课件的评审、检查、测试和验收工作, 由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对课件的研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多媒体教学课件按功能区分,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一)用于课堂教学的授课型课件。
(二)用于代替或部分代替现场实验的仿真实验模拟型课件。
(三)用于学生自学自测的自学型课件。
(四)用于学生能力测试和考试的练习型课件。
(五)作为学生课外学习的教学参考型课件。
(六)辅助教师课堂教学用的演示型课件(电子演示稿)。
第五条多媒体课件研制项目申报条件(一)申报人具有开发多媒体课件三轮以上的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熟悉多媒体课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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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初级教研室关于加强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形势,提高全县小学教学管理水平,使小学教学管理真正做到理念现代化、管理精细化、方式人文化;为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培养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人民教师情怀;为营建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县域教育的和谐、均衡发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常规教学一、指导思想第一条日常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实现办学理念愿景的基本途径。
日常教学工作的好坏与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学校教育发展的优劣,关系到全校师生的教育生活质量。
学校必须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校本研修,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大力推进“开放式素质教育”模式。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第二条教学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型人才的基本途径。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进行,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入开展教学改革。
教学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教学中教师要把教书和育人有机统一起来,不仅要指导学生“知识与能力”,更要注重“过程与方法”,而且还要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健康发展,发挥教学过程的多功能作用。
2.教学是教师的教授与学生学习的双边活动。
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既要保证全面发展,又注意培养特长。
3.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或课程标准,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对应考试科目开课,随意增减课程、课时的错误做法,确保各个学科的教学任务和目标都落到实处。
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学和校本课程开发、使用。
4.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应环环相扣,层层落实。
三、工作要求第三条教学计划1.任课教师在开学一周内制订出本学科教学计划,经教研组讨论,报教导处审核,最后由教导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执行,教学计划代表学校意志,任课教师必须按计划要求授课。
2.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
A 课程标准要求;B 教材地位(教材内容、重点、难点、编写特点等);C 目的要求(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及思想教育);D 学情分析;E 教学目标;F 方法措施;G 教学进度安排;H 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允许教师采用表格等方便明晰的形式书写计划。
3.教学计划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导处存档,作为检查依据,另一份必须粘贴在教案首页。
4.教学计划包含学校教学计划,年级组计划及个人计划。
第四条备课备课是教学的起点,是决定课堂教学质量高低最重要的一环。
教师应认真钻研课标和教材,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仔细研究学情和教情,根据学生知识水平,面向全体学生,精心设计学教案,努力使备课规范化、科学化。
具体环节要求如下:一、备课流程环节一:个人备课1.熟读《课程标准》A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B课程目标:参看《课程标准》新课标总目标 C 实施建议:教学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使用、教材编写与使用建议,教研室或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新课标知识考试,全员参与。
2.通读教材(学科、年级、全册、单元、课),理解教材、吃透教材3.掌握学情、因材施教A年龄段B地理位置C不同班级D已有知识4.制定准确的教学目标、确定重难点5.编写学教案(手写、打印)(建议从教学流程的框架入手,把握好比较明晰的教学主线,再细化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有规范的电子稿,学校建有自己的教案资源库)环节二:集体备课1.教研组(校本、区片)讨论:进一步理解教材、吃透教材、修订教学目标2.形成统一的教案环节三:个人二次备课1.在集体备课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情、教情,调整教案2.调整与修改写于教案或打印纸上。
环节四:上课环节五:反思与重新调整课后,根据实际教学对原教案修改充实,写出自己的得失体会二、备课要求1.提倡教师使用《开放式课堂教学备课模式》备课2.鼓励并尊重教师的个性教学风格,教案实用、有特色3.不论打印、手写,教师上课前手里要有纸质教案,教案能够体现二次备课与教学反思4.教学设计A 课题、课型;B 教学目的要求;C 重点、难点;D 教具准备;E 教学步骤;F 教师讲的内容和学生练的内容;G 时间安排;H 主要教法、学法;I 板书设计;J 作业内容;K 教学反思。
5.听课活动要对照教师预案听课6.坚持超周备课制度(或超两周)7.学校检查方式A定期查看教案,进行评比B校本教研活动中跟踪听课、完善教案C各镇(校)中心校要成立专门的常规检查工作小组,成员由中心校有关领导、教导主任、小学校长、教学骨干5-9人组成,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检查两次,检查后要注明检查人姓名和年月日,并逐人登记,装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学过程的考评依据之一。
每月对教师的教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整理备查。
8.教研室以不同方式不定期的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县小学各学科备课制度,每年举行一次各学科的教学设计评比。
第五条上课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每个教师都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提高教学效率。
具体要求如下:1.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各环节。
教学环节清楚,步骤合理,能体现教学的重点,使每节课的目标要求既符合《课标》精神又符合学生实际。
2.教学内容正确:讲解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严密性。
对每一个概念、定义的表述,对所有的定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例题的讲解,都要准确无误。
3.渗透德育教育:要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性,把德育教育有机地贯穿于学科教学之中,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4.改革教学方法:注意启发学生思维,注意讲练结合,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开展师生双边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提倡在教学活动中自然渗透学科知识。
课堂练习时间一般为25分钟左右。
5.教学手段现代化:充分发挥各种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作用。
6.掌握教学基本功:教师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演讲、解题示范、实际操作、使用教具等方面的能力。
A教学语言准确、规范、简练生动,使用普通话;B板书规范、科学、工整,清楚精练、布局合理,体现教学重点和过程;C教态亲切自然,能贴近学生心理。
7.严格上课常规A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分钟到岗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B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坐着上课、不接打手机、不无故离开课堂;C严格要求学生,维持好课堂纪律,学生听课精神饱满,积极参与,保证每一节课的质量;D爱护学生,不说伤害学生自尊的话,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E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不在教室内吸烟。
F学法指导。
要向学生介绍学习方法,教育、督促学生先预习后听课、先复习后作业、先理解后识记的良好习惯。
G关注课堂教学评价。
建议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进行教学调整。
H教学流程一般为:组织教学创设情景提出问题合作探究交流、提高拓展延伸布置作业。
落实县局规定的巡堂制度。
I教师上课要注意纠正学生错误的坐姿、写字姿势,培养学生良好的上课、学习习惯。
8.构建新师生关系,改革教学方法,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宽松愉快的教学环境,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好教与学的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大力倡导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创设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促使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积极探索,大胆展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在小学“开放式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新课改。
9.县局每学年适时组织各学科优质课评比活动。
第六条作业布置和批改作业练习是巩固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学生自主独立的学习过程,是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一、作业布置及批改的总要求1.教师应理解《课标》精神,吃透教材,根据学生实际精选作业。
布置作业应有层次,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因材施教。
作业形式力求多样化、趣味性强。
除书面作业外,还可适当布置活动性、实践性、自主性、创造性等多种形式的作业,注重学生整体素质与个性特长的和谐发展。
2.凡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一遍,了解作业的深度和广度,弄清各类习题的安排意图、要求和容易出现的问题,以便指导学生完成作业。
3.要求学生按时、正确、规范、独立地完成作业,语言类学科应做好对口头作业的检查、记载和反馈工作,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
科学、校本课程等注重实践类的学科,应做好小组实践活动的指导,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动手操作技能。
4.作业量要适当,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小学1-2年级一般不留家庭作业,小学三、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
5.学生作业本保持整洁,书写规范,字体端正、答题完整。
教师在每次批改作业后写明批改日期。
对完成作业有困难和作业达不到要求者,教师要进行耐心帮助。
6.收发、批改作业及时,一般当天反馈作业并订正。
7.批改作业后要及时讲评、辅导,纠正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进行面批与讲评。
反对让学生进行过多的简单重复劳动或罚做作业。
做好批改记录。
尤其做好作文的讲评。
8.对学生作业一律用红笔批改。
批改符号清楚明白,批改文字工整规范。
注重培养学生认真检查作业、自行修改的好习惯。
9.评价以等级评价为主。
提倡写表扬性、鼓励性的评语。
10.提倡学校每学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作业展评。
二、各学科作业要求1.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都应设置作业。
品生、科学等学科可以布置课外少量作业。
数学、英语、语文等学科每节课后应布置适量的课外书面作业。
三至六年级每学期作文8篇、按照课标要求硬(软)笔书法每周一篇。
2.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作业内容要符合课标和学生实际,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要将小制作、小论文纳入学生作业,作业周期要改革,长期作业和短期作业相结合,要适度安排学期作业、月作业、周作业,给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和动手空间。
三、其他要求1.书面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使用铅笔,小学三年级以上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彩色笔。
2.教研组长对本教研组教师的作业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
年级组长或主任负责本年级各学科作业量的调控。
教导处不定期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并签字。
3.禁止学生使用改正液、改正纸、塑料胶条粘贴等形式修改作业。
4.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作业批阅情况检查两次,重点检查作业量,作业的科学设置以及作业批阅的实用程度,坚持有错必纠,对于检查的情况要如实记载,装入个人业务档案。
第七条学生辅导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贯彻因材施教的重要途径,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必不可少的措施。
具体要求是:1.教师要及时辅导、解答学生疑难问题,指导学生自学;2.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对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有耐心,有毅力,帮助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和学习习惯,循序渐进提高学习成绩;3.对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对他们提出更高要求,布置适合他们的课外作业;4.辅导要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