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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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公司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诚信经营,保障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 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食品安全职责:1.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3. 质量检验部:负责对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4. 储存部:负责储存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储存安全;5. 销售部:负责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销售安全;6. 人力资源部: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员工健康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原材料采购管理:1. 采购部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2. 采购的原材料应具有合格的检验报告,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3. 原材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生产加工管理:1.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2. 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防止污染;3.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生产环境,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第九条质量检验管理:1. 质量检验部应建立完善的检验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2. 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3.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公司始终坚持食品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1.3 提高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文化。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分配2.1 组织结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职责分配(1)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2)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检查。

(3)生产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

(4)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评估、选择和管理,确保原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客户服务和食品安全信息反馈。

(6)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建立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制度,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

3.2 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规范生产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3.3 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3.4 制定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

3.5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追溯。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4.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4.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食品安全知识。

4.3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5.2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事故信息。

5.3 组织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六、持续改进与监督6.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查找不足,实施改进。

公司总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总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食堂、餐厅、厨房等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

第三条公司总部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 负责食品安全制度的宣传和培训;2. 监督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3. 定期检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4.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知识;2. 确保本部门食品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问题,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七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采购新鲜、合格、安全的食品原料;2. 优先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3. 采购记录应详细记录供应商信息、食品名称、数量、价格、日期等。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1. 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2. 低温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3.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品质。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九条食品加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2. 操作前应洗净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4. 食品加工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条食品制作应确保以下要求:1. 食品制作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立即分装,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3. 食品制作过程中应防止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五章食品分发与供应第十一条食品分发应遵循以下规定:1. 食品分发时应保持食品包装完好;2. 食品分发时应避免高温、潮湿等不利条件;3. 食品分发过程中应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主要内容: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主要内容:(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员:2、职责分工2.1、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2.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1、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2、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3、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3.4、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4.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2、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7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7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从业人员管理(一)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二)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患有传染性疾病、肠道疾病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等工作。

第四条原料采购(一)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的品质证明文件。

(二)采购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第五条原料储存(一)原料应按照性质和类别分层次、分区域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二)冷藏原料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保持恒定温度。

第六条食品加工(一)食品加工工具应保持清洁,不得交叉使用。

(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七条食品销售(一)食品销售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

(二)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第八条食品安全自查公司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第九条食品召回(一)如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二)召回的食品应妥善处理,不得再次销售。

第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宣传公司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文件和记录(一)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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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负责人:xx
2、安全部门管理人:xxx
3、成员:xxxxxxxx
二、职责分工
1、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安全部门管理人为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明确职业卫生职责,制定食品采购、储存、使用流程,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餐饮环境及食品卫生安全。

监督公司采购人员、储存、使用人员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3、成员主要为采购、储存、使用人员。

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三、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接触食品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接触食品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从事食品工作。

4、食品接触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用清洁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头发应整束或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留长胡须;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四、食品采购
公司采购食品,须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2)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不合格食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六、食品的加工、使用
1、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

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健康的食物。

七、剩饭剩菜的处理
1、使用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

4、从业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6、应保持餐饮区地面清洁、防滑,桌、椅应保持清洁。

八、食品清洗和消毒
1、厨房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3、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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