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补贴
山东退伍老兵补助标准

山东退伍老兵补助标准山东省退伍军人事务局发布了最新的《山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条例》,其中包括了山东退伍老兵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
根据该条例,山东省将对退伍老兵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包括经济补助、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多项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退伍老兵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退伍老兵及其家属了解他们的权益和福利待遇。
首先,就经济补助而言,山东省对于退伍老兵的生活补助标准有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伍老兵将享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金,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
此外,对于因公致残的退伍老兵,山东省还将给予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其次,关于医疗保障方面,山东省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退伍老兵可以享受到免费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以及相关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政策。
这些措施将大大减轻退伍老兵及其家属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此外,山东省还鼓励并支持退伍老兵的就业创业。
针对退伍老兵的就业优惠政策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包括就业补贴、创业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此外,还将加大对退伍老兵的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总的来说,山东省对于退伍老兵的补助标准是比较完善的。
通过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帮助退伍老兵解决生活、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让更多的退伍老兵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支持,使他们的退伍生活更加顺利和美好。
综上所述,山东退伍老兵补助标准的出台,将为退伍老兵的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
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将让退伍老兵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将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相信在山东省各级政府的努力下,退伍老兵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他们的贡献也将会得到更多的认可和尊重。
退役军人补助金标准

退役军人补助金标准
退役军人补助金标准因退役军人的服役年限、荣誉情况、工作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一次性退役金是由军队按照4500元×服役年数的标准发放,获
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增发。
其中,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另外,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当地政府发放,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此外,还有免费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福利。
除了以上补助外,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除了上述的补助政策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
因此,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建议查询地方政府网站了解当地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
了给予退伍军人更好的生活保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补贴标准,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首先,退伍军人享有的住房补贴标准是根据其服役时间和等级确定的。
一般来说,退伍军人的住房补贴是根据其退伍前所在部队的地区和当地的住房租金水平来确定的。
退伍军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住房补贴,以减轻其经济压力。
其次,退伍军人还可以享受医疗补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伍军人可以在退
伍后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包括免费体检、医疗费用报销等。
对于因公负伤的退伍军人,国家还会提供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康复费用补贴,以帮助他们尽快康复。
此外,退伍军人还可以享受就业创业补贴。
国家鼓励退伍军人通过就业创业来
实现自身的生活稳定和发展。
因此,退伍军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创业项目,并可以享受一定的创业补贴和扶持政策。
最后,退伍军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教育补贴。
国家鼓励退伍军人通过继续教育
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因此,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一定的教育补贴和奖励政策,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总的来说,退伍军人补贴标准是国家为了给予退伍军人更好的生活保障而制定
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些补贴标准不仅可以帮助退伍军人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还可以激励他们积极投身社会建设和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作出更多的贡献。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和支持退伍军人,让他们在社会大家庭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退役军人补贴政策

一、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与关爱,提高退役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
本补贴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军队服役满两年以上,并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的退役军人。
三、补贴标准
1.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的两年内,每月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
(2)详细审核:对申请人的服役记录、补贴资格等进行详细审查。
(3)审核决定: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发放补贴的决定。
2.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启动补贴发放程序。
3.审核不通过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并告知申诉途径。
十四、补贴的申诉处理
1.退役军人对补贴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诉。
2.生活补贴标准根据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的职级、年限和表现,分为三个档次:
(1)初级档次:服役满两年不满五年,每月补贴金额为服役期间月均基本工资的30%。
(2)中级档次:服役满五年不满十年,每月补贴金额为服役期间月均基本工资的40%。
(3)高级档次:服役满十年以上,每月补贴金额为服役期间月均基本工资的50%。
二十四、补贴政策的监督与问责
1.建立健全补贴政策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外部评估等方式,对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进行问责。
2.定期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的监督情况,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二十五、补贴政策的总结与展望
七、补贴的调整与复审
1.生活补贴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定期对享受生活补贴的退役军人进行复审,以确保补贴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伍军人在国家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退伍军人为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退伍后,他们应该得到合理的退休待遇以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各国都制定了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并设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
本文将探讨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以期为退伍军人提供更全面的了解。
一、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是国家为了照顾退伍军人的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政策。
不同国家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补贴对象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通常面向所有合法退伍军人。
无论是正规军队、民兵还是预备役人员,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伍条件,都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退休补贴。
2. 补贴申请退伍军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的退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过程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可能需要进行面试或其他形式的审核。
3. 补贴发放一旦申请获批,退伍军人将开始享受退休补贴。
补贴发放可以以月度、季度或年度等形式进行,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的方式发放给退伍军人。
二、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标准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标准是各国政府根据经济状况、退伍军人人数和社会福利程度等因素设定的。
在确定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标准时,通常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军龄和服役年限退伍军人的军龄和服役年限是确定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标准的重要因素。
通常来说,军龄和服役年限越长,退伍军人获得的退休补贴会越高。
2. 军队级别和职务退伍军人所在的军队级别和职务也会对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标准产生影响。
高级军官或担任重要职务的退伍军人往往能享受更高的退休补贴。
3. 经济状况和人口普查国家的经济状况和人口普查结果是确定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标准的重要依据。
经济状况好的国家通常能提供更高水平的退伍军人退休补贴。
4. 特殊情况和优待政策一些国家为了照顾特殊情况的退伍军人,制定了相应的优待政策,例如为伤残退伍军人提供更高的退休补贴。
关于退伍军人每月补贴

关于退伍军人每月补贴退役军人,指退消失役的军人,退伍军人都有补贴政策的,一个国家的军人是一个国家的旗帜,那么你知道有什么补贴政策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退伍军人每月补贴,盼望大家喜爱!退伍军人每月补贴1、国家对年满七十退伍军人每月发800元2、据了解,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22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最新消息: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
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
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很多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
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待政策。
事实上,依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退伍军人跟一般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头享受养老金。
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退伍兵缴费年限1、缴费的方式: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2、缴费年限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规定

3.信息更新:农村退伍军人应主动向村委会报告个人情况变化,如户籍迁移、银行账户变更等,以确保补贴的正常发放。
五、资格复核
1.乡镇人民政府应定期对享受补贴的农村退伍军人进行资格复核,至少每年一次;
3.鼓励开展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制度。
十三、政策宣传教育
1.各级政府应加大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2.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农村退伍军人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3.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宣传农村退伍军人的典型事迹,营造尊崇军人、关爱退伍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四、监督检查
1.上级政府应加强对下级政府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五、社会参与与支持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事业,为退伍军人提供更多关爱和支持;
2.农村退伍军人对补贴政策有疑问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
3.鼓励社会各界对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政策宣传与培训
1.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将补贴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农村退伍军人。
四、资金来源
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退役军人补助政策

3.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补助申请及审核
1.退役军人申请补助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账户信息;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退役军人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二、补助标准
1.军官补助:按照其在部队月均基本工资的50%给予补助。
2.士官补助:按照其在部队月均基本工资的40%给予补助。
3.义务兵补助:按照其在部队月均基本工资的30%给予补助。
三、补助发放
1.补助发放时间为退役后次月起,按月发放。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恢复补助发放,发放时间从停止补助之日起计算。
九、补助的继承与转让
1.退役军人因病或因公牺牲的,其补助权利可以依法继承。
2.补助权利的继承应按照国家有关继承法律法规办理。
3.补助权利不得转让、抵押或赠与。
十、宣传教育与服务
1.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加强对退役军人补助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退役军人的政策知晓率。
2.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补助政策得到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
3.定期举办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培训班,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知晓自身权益。
十九、数据管理与保密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补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补助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2.加强对补助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位复员军人,关于当过兵的要登记,政府给予补贴的事,条件是从1978年_2004年间当过兵的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员证到各安置地登记,请各位相互转告身边复员军人,时间来不急了,都快点在群里转发一下。
是从1978_2004年复员军人没有登记的到原工作安置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截止日期是10月1日!每个社区要求登机的截止日期不一样,大家看见这个信息赶紧去办理哦,我们已经在社区问过了,是有这么回事的,别不相信,耽误了自己的事!全国各省市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一览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下面,就让前线哥为大家盘点一下全国各省市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
北京市。
义务兵标准为: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倍。
士官标准为:义务兵补助标准×[1+(服役时间-2年)×5%]。
天津市。
城镇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3.5万元。
退役士官,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一次性经济补助递增6%。
河北省。
义务兵: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
士官:(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
山西省。
每服役1年4500元。
内蒙古自治区。
选择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
农村牧区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
辽宁省。
义务兵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补助。
经济补助含优待金和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
吉林省。
城镇退役士兵,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2倍。
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从选改士官当年算起,按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退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幅度不低于5%。
黑龙江省。
城镇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农村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
上海市。
退伍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5万元发放;退役士官以5万元为基数,从其担任士官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1年,一次性经济补助按基数递增10%。
江苏省。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并从中扣除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不低于10%;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其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加上部队一次性退役金,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在部队未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
浙江省。
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金额计算方法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
安徽省。
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
福建省。
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可根据其多服役年限适当增发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江西省。
每服役1年4500元。
山东省。
每服役1年4500元。
河南省。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湖北省。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增发20%。
湖南省。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状况确定。
省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定额补助6000万元,对各地分档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
城镇退伍义务兵、服役满一、二期的城镇复员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00%至150%发放;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至200%发放。
推荐关注:微信查找"热门趣事大全"。
城镇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除按以上基数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外,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一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助。
从2012年起对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
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收入的100%为发放基数,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为基数发放。
四川省。
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
贵州省。
每年3600元。
云南省。
每服现役1年按部队退役金4500元的80%计发。
西藏自治区。
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4 增加10000元,此补助标准从2013年实施。
陕西省。
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
普通士官在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5%给予增发。
甘肃省。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给予发放。
转业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按照义务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青海省。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按2年计发,一期士官按3年计发,二期士官按4年计发,三期士官按5年计发,四期士官按6年计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
对退役义务兵、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每人400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义务兵(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5年以内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6年至11年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基数5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
海南省。
每服役1年不低于5500元。
2013年3月1日起实行。
重庆市。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城市义务兵不低于15000元、农村义务兵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
士官在城乡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4500元。
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政策补助经费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
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补助标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办法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本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月数计算。
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
转移接续《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
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通知》规定,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待遇的贯彻落实。
二、军人退役费具体(一)士官退役费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
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
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