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扳手、手电钻、手用电砂轮、电改锥、冲击钻、角向磨光机、胀管器、瓷片切割机等。
一、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根据GB/T3878-201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手持电动工具按电击保护方式的不同分为三类:1.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原件与设施中固定布线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易触及的导线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导电体,具有接地端子或接地触头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工具也认为是Ⅰ类工具,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线)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在基本绝缘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2.Ⅱ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如算层绝缘或附加绝缘,没有保护接地措施也不依赖安全条件。
3.Ⅲ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依靠特低电压供电,工具内不产生高于特低电压的电压。
二、工具应用场合划分1、一般作业场所,可使用Ⅱ类工具;2、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3、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在电器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三、使用条件1、在一般场所使用Ⅰ类工具,还应在电器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其中剩余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要求详见GB3883.1-2014的规定。
2、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电源耦合器等应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
在狭窄作业场所作业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在潮湿、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4、当使用带水源的电动工具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的要求符合GB3883.1-2014的规定,且安装在不易拆除的地方。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购、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分为以下三类:1、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3、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购1、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认证标志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2、采购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其性能、参数应满足工作需要。
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索取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熟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工具的外观是否完好,电源线是否破损,插头是否松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
如有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4、Ⅱ类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双重绝缘的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
5、Ⅲ类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特低电压的电源插头和插座,且插头和插座应有专用的保护接地触头和保护接零触头。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具的安全操作和有效维护,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二、责任与义务1. 所有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工具管理员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登记、发放、维护和回收工作,确保工具的数量和状态的准确记录。
3. 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工具的使用和安全培训,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注意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及时上报任何发现的故障或问题。
三、工具的登记与发放1. 新购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及时登记并按照编号排列,并记录具体的工具信息,包括工具名称、型号、生产厂商、购买日期等。
2. 所有工具都应贴上标签,上面标明工具编号、名称和使用部门等信息。
3. 工具发放前,使用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操作培训,熟悉工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具的使用与维护1.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无损,并确认工具的开关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2. 工具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使用不当导致工具过热或损坏。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工具表面的灰尘和污物,并妥善存放。
4. 每周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开关、电池等部分的功能和状态,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
五、工具的保养与维修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池应定期充电,确保电池始终保持适当的电量,并定期检查电池的寿命和状态。
2. 工具使用中出现故障或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工具管理员进行维修。
3. 维修人员应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及时的维修和保养,包括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刀片等。
六、工具的归还与报废1. 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手持式电动工具,并由工具管理员进行验收。
2. 经过维修后无法修复或已超过使用寿命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及时报废,并由工具管理员进行记录和销毁。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手持式电动工具是目前工业、农业和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劳动工具,普遍存在于工业车间、建筑施工、农业生产和家庭装修等地方。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但随之而来的是电击、机械伤害以及化学毒害等危险因素。
因此,为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一套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适用范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
三、基本要求1.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检测和鉴定合格。
2.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经过试运行之后才能使用。
3.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必须熟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知道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4. 全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照规定的电压、电流和频率使用,同时要求用具有符合标准的插头和插座的电源。
5. 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环境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无凸出的电源线,以防止电源线损坏导致触电事故。
此外,在雨天或潮湿环境中,必须禁止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6. 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检查是否有妨碍运转的障碍或失灵的部件,特别是切削机具表面应整洁、平滑无伤,刃口亦应锋利,以确保工作安全。
7. 未经许可,禁止私自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维修、改装和拆卸。
若遇到损坏的电动工具,应将其送到指定的维修点检修,而不应该私自修理以免造成人员受伤。
8. 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场所内,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如防护罩、护手挡板等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措施1. 遇到电击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将患者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急救,并及时就诊。
2. 遇到松动、变形或断裂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部件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安全。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行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并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主管人员。
第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
对于新员工,应该在入职前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
第六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本管理制度,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和保养。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主管人员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监督和管理职工的安全操作。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八条职工有权拒绝使用未经检修和维护的手持电动工具,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对于手持电动工具的选择和购买,应优先选择品牌知名、质量可靠、安全可靠的产品。
购买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在良好状态,并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手套、安全眼镜、耳塞等。
第十二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私自改装和修理。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证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和易爆物,并保持安全距离。
禁止在高温、潮湿和易燃的环境中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或玩耍,不得饮酒和吃东西。
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后,应及时将电源关闭,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不得将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抛掷或丢弃。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使用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安全预防措施。
2. 在使用之前,对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包括检查电源线、插头、开关等是否完好,无损坏或漏电等问题。
3.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例如安全眼镜、耳塞、手套等。
4. 在使用电动工具之前,应清除工作区域的障碍物,并确保工作环境的通风良好。
5. 电动工具应使用专用插座,并确保插座接地良好。
不得使用暂时性的电源线或延长线。
6.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分心或戴耳机等干扰注意力的装备。
7. 在更换零部件或维修电动工具时,应按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或调整工具。
8. 在存放电动工具时,应将其置于安全的位置,远离儿童或未经授权人员。
9. 定期对电动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其工作状态良好。
10. 如果发现电动工具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具体工作内容而有所差异。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电动锤、电钻、电磨、电剪等手持式工具,以电能为动力源,用于加工、修理和安装工作的工具。
第三条所有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或负责人的职责包括:1. 定期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2. 组织对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3. 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向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4. 监督并检查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5.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在使用前,检查电源线、电池及其他连接部分是否完好,如发现有损坏或异常应停止使用,并向管理部门报告;2. 使用人员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说明正确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不得将其用于超出其使用范围的工作;3. 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4. 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专注,避免分散注意力造成事故;5. 操作完成后,应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关闭,并断开电源,以免发生意外;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放置和存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
第八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不得随意拆卸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装置,以免发生意外;2. 不得在没有经过维修和检验的情况下使用损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3. 不得使用没有标有正规厂家名称、型号和序列号的手持式电动工具;4. 不得私自修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或电池,以免引发电气隐患;5. 不得在手持式电动工具正在工作时离开操作地点,以免发生意外。
2024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在中国境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以电力或电池作为动力源,由人手携带的进行作业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钻、电锤、角磨机等。
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该工具。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熟悉并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说明书,正确使用工具并保养维护。
第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报修。
第二章生产与销售第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获得相关生产许可证明。
第九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认真履行售后服务责任,向购买人提供工具的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必要文件。
第十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及时回收并报废不合格的产品,并将情况报告至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对购买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说明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工具。
第十二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产品包装、标识应清晰、准确,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台账,并将工具信息和使用人员信息填写备查。
第十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工具的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将工具运输、存放、使用、保养等环节进行标识管理,确保工具的安全。
第十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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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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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分类
本制度适用于功能公司各车间、科室、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
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机(也称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水钻、电锤等。
电动工具按电气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类:
Ⅰ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伏,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
其
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Ⅰ类工具的插头为三脚插头。
II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
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II类工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
一般为绝缘外壳。
II类工具必须采用加强绝缘电源插头,且电源插头与软电缆或软线压塑成一体的不可重接电源插头。
Ⅱ类工具只允许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脚电源插头。
II类工具均带有标志“回”。
III类工具即安全电压工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三、电动工具的管理
3.1、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及贮存
3.2、电动工具的使用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类电动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电源藕合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
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4、检查和维修
4.1、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物流部仓管科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4.2、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4.3、电动工具的定期检验,功能公司设备科是电动工具的检定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其检定周期定为半年。
针对使用环境或岗位的不同,使用部门根据情况可以申请追加检验。
b、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其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MΩ
Ⅰ类电动工具
Ⅱ类电动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7
1
a、工具编号;
b、检查单位名称或标记;
c、检查人员姓名或标记;
d、有效日期。
4.4、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
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经检查合格、粘贴“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
4.5、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线(PE)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交个车间或部门的电工进行修理(若本部门或车间无法修理的,交设备科修理)。
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6、电动工具经维修和试验合格后,应在适当部位粘贴“合格”标志;对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并采取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