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管理规章制度参考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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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参考范本)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参考范本)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第四章知识产权归属与管理第一节知识产权归属第二节知识产权管理第三节专利管理第四节商标管理第五节著作权管理(主要是软件著作权)第六节反不正当竞争管理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一节专利(申请)的奖惩第二节商标和著作权的奖惩第三节费用第六章职务发明或设计、创作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同本单位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管理原则:知识产权工作实行一级管理。

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整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项目的直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下属单位设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

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技术的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技术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是:研发中心、企管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的负责人。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例。

2、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目标的实施。

3、调查处理和解决与其他单位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问题。

4、审议、决定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二、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制订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计划、规划。

2、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和培训。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全体员工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公司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管理和保护。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全体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第五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由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应当及时报告给公司,由公司进行保护和管理,并按照公司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公司的员工在离职前应当将知识产权资料交还给公司,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公司的委托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知识产权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权第十一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十二条公司遇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的员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当积极配合,如有侵权举报,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配合公司的工作调查。

第十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使用和转让第十五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向外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的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鼓励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销售、采购、合作等环节。

(三)企业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知识产权的归属(一)企业员工在执行本职工作中或利用企业资源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等,其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

(二)员工在业余时间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完成的与企业业务无关的发明创造、作品等,其知识产权归员工个人所有;但如果该成果与企业的业务存在潜在关联或可能对企业产生影响,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

(三)委托他人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知识产权成果,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

(四)企业通过受让、许可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依照相关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制度;监督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和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等。

(三)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知识产权的研发管理(一)在研发项目立项前,应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分析,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风险。

(二)研发过程中,应做好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技术秘密泄露。

(三)研发成果完成后,应及时评估其知识产权价值,并按照规定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等。

五、知识产权的采购管理(一)在采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权风险。

(二)签订采购合同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权限等条款。

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模版

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文件****发〔2013〕03号***********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应用,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保护发明创造权益,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湘西州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知识产权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是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二)依法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及地区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专利相关权利。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具体负责,该部门同时负责本制度的建设、维护、落实、更新。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以此推动公司科技进步。

第二章权利归属第五条员工完成的下列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一)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知识产权;(三)与其从事工作和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非上述范围的知识产权,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公司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应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权利归属。

第七条公司出资委托外单位进行的研发,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八条公司员工在退休、退职、调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公司从事的工作和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三章管理与保护第九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

第十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知识产权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组织协调公司知识产权工作;(二)制定并实施公司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措施和计划;(三)组织参加各级知识产权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专利申请计划在申请前两周报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在获得证书后一周内报知识产权局;(五)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机构及人员发生调整时及时上报;(六)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申报、备案、报表、维持、培训等相关事宜,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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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范文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为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

第三条知识产权是各种创造力的产物,包括思想、技术、艺术和商业信息等,是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重要资产。

第四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是依法保护、创新驱动、公平竞争、守信经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第五条国家支持知识产权交易,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高知识价值。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承担知识产权的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规章相关术语解释:专利是指国家授予的对发明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的专有权。

商标是指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原创性表达形式享有的权利。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对其经营活动中知悉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的。

第二章专利保护第八条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保证其发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第九条专利权人有权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权,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

第十条专利权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维持专利权,未能维持的,专利权将失效。

第十一条专利权的转让应当依法登记,专利权的许可应当遵守许可协议的约定。

第十二条专利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损害被侵权人利益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国家对专利保护的制度、政策和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完善专利保护制度,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商标保护第十四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保证其商标具有显著性,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利。

第十五条商标权人有权对其商标享有独占权,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第十六条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注册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维持商标注册,未能维持的,商标注册将失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一)知识产权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所创造的、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是指企业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四)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权。

(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和职责(一)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等工作。

3、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监控和保护。

4、开展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5、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事宜。

四、知识产权的获取(一)鼓励员工积极创新,对于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等成果的,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

(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三)对于决定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

五、知识产权的运用(一)充分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在进行技术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应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企业拥有的商标,应加强品牌推广和维护,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建立知识产权保密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严格管理。

(二)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三)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监控,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四)对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创新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依法合规、科学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和保护,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升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公司所有人享有对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二章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范,确保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管理和维权等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司所有人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和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定期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知识产权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司拥有的重要知识产权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公司的权益合法有效。

第八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知识产权审查,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监测和评估,以及侵权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公司员工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第九条公司员工不得盗用、抄袭、侵犯公司或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私自将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员工对所创作的作品没有单独使用、转让、处分等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现他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应及时向公司举报。

第四章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第十二条公司知识产权纠纷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必要时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和专业律师等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发现他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时,应注明公司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要求,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鼓励创新,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一)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3、著作权: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4、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三、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公司高层领导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侵权监测、纠纷处理等。

(三)各部门的职责1、研发部门: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时将研发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2、市场部门:在市场推广活动中,注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3、法务部门: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4、其他部门:在工作中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遵守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知识产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1、研发人员在完成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后,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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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参考范本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参考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利用本单位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2、利用本单位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单位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单位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单位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单位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对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在与其他单位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

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属于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单位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单位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侵害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侵害人为司F本单位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

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办法同时废止。

2、专利管理办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本单位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单位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第七条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实施单位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四)办理本单位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五)保护本单位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六)管理单位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八)管理、利用与本单位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九)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单位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十三)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第八条本单位专利资产管理包括如下内容:(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三)专利评价、评估;(四)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五)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六)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七)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请知识产权备案;(八)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二)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单位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必须和相关业务部门一起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第十二条单位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项目专利检索:(一)技术、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二)未在国内销售过的原材科和产品的进口;(三)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出口。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的提出(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本单位《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法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管理部;(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管理部。

第十六条专利申请的审批(一)知识产权管理部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友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请表》中;(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领导审查《专利申请表》并签字;(三)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四)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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