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课件

合集下载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人身 保险?
人身保险有 哪些种类?
人身保险投 保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理 赔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的 流程是什么?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需 要注意哪些 问题?
01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人身保险市场概述
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全球最大,中国为第二大市场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 人身保险市场参与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监管机构等 人身保险市场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等
费用等
保险责任: 包括意外伤 害、意外医 疗、意外住
院津贴等
投保年龄: 一般要求18-
65周岁
保险期限: 一般为1年, 也有长期意 外伤害保险
产品
保险金额: 根据个人需 求选择,一 般建议选择
较高保额
保费:根据 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 职业等因素 确定,一般
较低
投资型保险产品
投资方式:通过购买保险产 品进行投资
人身保险的意义
保障个人和家庭: 在遭遇意外、疾 病等风险时,提 供经济补偿
规划未来:为养 老、教育等长期 目标提供资金支 持
财富传承:通过 保险实现财富的 传承和分配
风险管理:通过 保险转移风险, 降低个人和家庭 的经济负担
01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 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
发展趋势:互 联网保险、健 康保险等新兴 领域快速发展
挑战与机遇: 市场竞争激烈, 需要不断创新 和提升服务质

感谢观看
汇报人:
人身保险的种类
寿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当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 保险金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注意: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普通、限期缴费、趸缴 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 两全保险 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 储蓄保费——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生存给付
死亡保险
1.定期寿险(案)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 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 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 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 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万能终身寿险(新一代寿险产品)

特点:1、透明性。分别列示各定价因来自 死亡费用 利息(现金价值) 经营费用(第一年固定收费,以后各年按年缴保费的5%收取经
营费用。月度管理费,变额、支取现金、解约等项目特殊服务费。)
2、灵活性。 保费可变、保额可变 3、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超过保额的法定比例 (联邦所得税法规定)

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条款的现状

保险条款晦涩难懂——“天书条款”。 调查显示:在已购买保险的被访者中 不清楚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高达45.4%
在不买保险的被访者中,有近10%的人 拒绝买保险仅仅因为看不懂合同。
常见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

为何要设计不可抗辩条款? 1、长期合同,发生理赔无法考证投保时真实
宽限期 满日
保单复效期 结束日
常见条款七——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垫缴的保费的来源? 有了自动垫缴是否还要补交垫缴当期的保费? 保费自动垫缴期间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人身保险》PPT课件

《人身保险》PPT课件
4.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 保险和团体保险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2019/5/14
16
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019/5/14
21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2019/5/14
17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2019/5/14
6
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济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感谢观看
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
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 保障。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本科)保险学第六章 人身保险教学课件

(本科)保险学第六章   人身保险教学课件
变额万能寿01险
保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 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形成的缴纳保费灵 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人寿保险 02
寿险附加条款
寿 险 附 加 条 款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免缴保费01条款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配偶及子女保险条款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第三节
健康保险
03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类
01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危险分类
01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01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特点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01
不可抗辩条款
自保单生效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在 投保时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主张 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旦两年期限 届满,保险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01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
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
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

人身保险 课件 48页

人身保险 课件 48页

力 能 费 交 人 保 投 、 B 度 程 求 需 险 保 、A � 据 依
提 前 的 同 合 立 订 是 只 、C 定 规 的 量 无 般 一 、 B
定约方双�价无身人----性殊特的定确额金险保�四� 人 与 人 于 生 产 益 利 险 保 、A
- -- 性 殊 特 的 益 利 险 保 � 三 �
化变而值价金现 随 � B式 方 定固额付给 � A式 方
�变不额 保险风净�和之值价户账 资投和额金险保�B法 方 �者大较者两户账 资投和额金险保 �A法 方
加增断 不额保则�额增清 交择选红分若 、2 定固额保 、1 付给额保照按
付给 亡 死
�制限额数低最有� 额数意任付支时随、2 �费险保外额付支时随可并 意任费缴内度幅定规在 �费交期日定约按必不、1 险保能万 险保结连资投
---征特要主、B
有拥户账资投个一在少至并能功障保含包---义定、A
。品产险保身人的值价产资
险保结连资投、2
障保险保单保次一定确少至年每、7 或益收净资投有所的生产产资单保应对户账资投、6 单保该归都�失损
值价单保次一定确少至月每、8
单的有占中户账资投一每在单保该据根值价单保、5 担承司公险保由险风用费和险风障保、3 理管独单产资的户账资投、4
高更能可,率利证保的%57.1
值价单保末度 �末度年单保个一第 年单保个一第
值 增
本成障保除扣
资 投
额金 始 费险保的后用费 始初除扣度年本
图 意 示 转 运 户 帐 险 寿 能 万
用费始初单保除扣
费 保 的付缴人保投
�费保期首
用费保 用 退、费续手、费理管产资 费保退、费续手、费理管单、费理管单保、费险保险风 保、费险保险风、用费始初、价差出卖入买、用费始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在被 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 起满一定时间后(通常为2年),保险 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信原 则,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而主 张解除合同。
人身保险
案例一
1995年10月,王某因患肺炎无法正常上班,便办 了提前病退手续。1996年4月,王某投保了简易人 身险,保险期限20年,王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 了“健康”字样。1999年9月10日,王某身故,其 家属要求死亡给付。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 险人投保前患有严重肺炎,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 这显然不符合简易人身险的投保条件(应当是:身体 健康,能正常劳动和正常工作,即符合全勤工作和劳 动条件的人)。王某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王某 死于肺心病,这与其曾患的肺炎有一定联系。对于这 种情况,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其家属则提 出保险合同订立已超过两年,适用不可抗争条款。
人身保险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宽限期条款 ➢保费自动垫交条款 ➢复效条款 ➢所有权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
人身保险
➢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转让条款 ➢受益人条款 ➢红利任选条款 ➢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自杀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 ➢共同灾难条款

案例分析
根据宽限期条款的内容可知,在宽限期内 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该承担责任,而 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缴纳保费则保险合同的 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合同中止后的保险 责任。本案中保险合同首期保费缴纳日为6 月10日,宽限期按60天计算,应截止到8月 10日,(1)保险事故发生在2006年7月11 日,在宽限期之内,故保险人应该支付保险 金额。(2)保险事故发生在2006年8月21 日,已超过了规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 故合同效力已经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 保险金额的责任。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2.人身保险的特点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 事故的必然性 ➢ 发生的分散性 ➢ 概率与年龄相关,具有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需求面广,具有较大弹性 ➢保险金额影响因素多 ➢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保险利益取决于人身关系 ➢长期性、储蓄性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人身保险
案例分析
根据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可知,在被保险人 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2年后,保险 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如 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而主张解除合同。本案 中,被保险人投保的时间为1995年10月,而发生 保险事故的时间为1999年9月10日,已经超过两 年,尽管投保时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不可抗辩条款生效,被保 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故保险公 司应该进行赔付。
人身保险
3、宽限期条款
内容是: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 保险人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我国保险法规定为 60天)。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若发 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但应从中扣除所欠缴的保费及利息。超过 宽限期仍未缴付保费,保险合同即告中止。
人身保险
案例二
人身保险
4、复效条款
基本内容:投保人在停效(即保险合同中止)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国保险法规定为2年),有权 申请恢复保单效力。 申请复效的条件:
(1)申请复效的时间:保险合同中止后2年内 (2)申请复效应尽告知义务: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 (3)复效时应补缴保险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但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障责任 (4)复效时须还清保单上的一切借款或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1.人身保险的概念 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 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 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 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保险学
第5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本章主要内容
• 人身保险概述 • 传统型人寿保险 • 创新型人寿保险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
学习目的与要求
• 理解和掌握人身保险的概念、特征和分 类;
• 熟悉人身保险业务中常见条款的主要内 容;
• 了解人身保险各险种的基本内容。
人身保险
被保险人李某投保一份终身寿险保单,保单约定 缴费方式为年缴,从2003年起于每年的6月10日为 缴费期,共需缴费10年。2003、2004、2005年 李某均按时缴费,但在2006年6月10日李某没缴保 费,以后也再没缴过保费。 (1)若李某在2006年7月11日因车祸身亡,问保 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保险金额?为什么? (2)若李某在2006年8月25日因车祸身亡,问保 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保险金额?为什么?
人身保险
案例三
• 陈先生2000年5月10日投保5万元人寿保险,交费方式为年缴,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缴费的宽限期为60日。陈先生在2001年 和2002年均按期缴纳了保险费。但直到2003年7月10日,超 过交费宽限期,陈先生仍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2003年8月2日,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合同复效,并交 纳了2003年度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于申请当日同意了王先生的 复效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2004年9月6日,陈先生因车 祸身故,此时陈先生还未缴2004年度的保险费。陈先生的夫人 杨女士作为指定受益人,在办理完陈先生的丧事后向保险公司 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超过规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保险 费,保险合同的效力已经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合同中止期间 的保险责任为由,向杨女士发出拒赔通知书,并退还了保单的 现金价值。杨女士不服,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均衡保费 ➢提取准备金 ➢投资重要性 ➢保单调整难度大 ➢连续性
人身保险
3.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范围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 伤害险
➢按保险期限: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按投保动因: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按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红和不分红保险 ➢按承保技术: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2、年龄误告条款
基本内容是:如果投保时,误报了被保险人的 年龄,并且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应予以更正和调整。
溢缴:(1)按真实年龄和实际已缴保费调整给付金额
实缴保费 • 应付金额=约定保险金额×
应缴保费 (2)退还溢缴保费
少缴:(1)补缴
(2)按实际保费调整给付金额,调整公式如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