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行测常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考点总结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随着2018年《宪法》的修改和《监察法》的出台,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大机关的职能和关系发生了不少变化,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也需要我们重新去认识了。
我们在这里跟大家简单厘清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纪委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主要是依据党内的党规党章办理各种党内腐败工作,通过巡视、约谈、立案、结案、党纪处分等进行了不断地“打虎拍蝇”、狠抓“四风”工作,进行体制改革,与宪法与法律相衔接。
二、监察委2018年3月20日,随着宪法的修改,《监察法》出台,由此产生了一类新的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国考公务员考试难度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系列答案解析(二)

国考公务员考试难度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系列答案解析(二)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了解公务员成绩计算方法,可以让你做到心中有数,高效备考。
公务员行测题库帮助您刷题刷出经验来!>>>我想看看国考课程。
1.下列关于我国法律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B.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C.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成为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D.法律监督可以分为有权监督与无权监督2.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B.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C.中国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D.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军令和其他命令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签署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
A.国家的保障 B.社会的保障 C.企事业组织的保障 D.国家机关的保障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是()。
A.鼓励B.支持C.引导D.指导5.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包括()。
A.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B.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C.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D.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6.规定公民有取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我国宪法是()。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7.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包括()。
A.工人阶级B.农民阶级C.小资产阶级D.民族资产阶级8.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A.分工负责 B.互相监督C.互相配合 D.互相制约9.现行宪法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公务员行测考试监察法内容

公务员行测考试监察法内容在行测考试常识判定中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公民的基本权益与义务。
其具体内容包括同等权、政治权益与自由、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等等,要想拿到相干题目的分值,就要掌控其内容以及与其他权益的区分,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行测考试监察法内容。
公务员行测考试监察法内容(一)监察机关性质及设置《监察法》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监察法》中还明确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二)监察范畴《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托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实行公职的人员。
(三)调查措施亮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实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指出监察机关可以采取谈话、询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发挥开调查。
这其中,每一项调查措施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限制条件,对证据的合法性作了明确要求,增进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技巧(1)完整篇.doc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技巧(一)谈及常识判断部分的做题技巧,确实是有一些的,但是使用这些技巧必须建立在全面用心准备过的基础上,以及确实缺乏题目中所给的知识,只能靠蒙,但是又想提高正确率的时候。
凡事真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能有充足的时间多看看、多记记的时候一定要去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真的有其深刻的指导意义。
本篇就让我们从真题中来找找做题技巧--求同存异。
例1: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不包括( )A.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B.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C.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的工作人员D.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解析:本道题选C。
这是2016年的真题。
这道题目如果知道的话选答案很快,但是如果要靠蒙的话就是很明显的用求同存异法来做的,大家可以看到ABCD四个选项中ABD的表述很像,都有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等字眼,只有C选项很特别,而这里题目要求选出不包括的选项,那从表述上看,只有C最特别,就选C了。
再根据一些词语确定一下,C里面表述有民主党派等,明显跟其他几个选项中的工作人员含义不一样,所以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C。
例2:下列某食品厂相关的做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 )A.该厂无需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付费B.该厂退休职工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C.该厂配备了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到该厂采集样品无需支付费用解析:此题选择D。
这也是2016年的真题。
题目问的又是不符合的一项,也就是最特别的一项,我们可以来看,ABC三个选项都是表述的该场怎么怎么样,只有D选项换了个表述,我们可以初步判断是选D。
再来比较实际内容,AD选项都提到无需付费问题,那我们来斟酌一下两个无需,一个是安全风险评估,是相关部门应做的,是不该付费啊。
另一个是采集样品无需付费,意味着可以随便采集,那这个样品万一十分贵重十分稀有呢?那不是采集几次厂家就亏本了,所以肯定不可行啊,加上表述的不同,基本上能确定是选D了。
检察类必备知识点总结

检察类必备知识点总结一、基本概念1.1 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作用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其职责是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公正和高效进行,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1.2 公诉、抗诉和检察监督检察机关行使的主要职能包括公诉和抗诉,即对犯罪案件进行起诉和抗诉;另外,检察机关还行使检察监督权,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1.3 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检察机关包括最高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队检察机关。
各级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领导下的各级检察院依法互相监督。
1.4 检察官的职责和权利检察官作为检察机关的执法人员,负责实施对犯罪案件的检察职能,具有执法权和监督权,并负有保守法律秘密的义务。
1.5 公诉人的职责和权利公诉人是检察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起诉的执法人员,负责向法院提起公诉,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并行使其他法定职权。
二、刑事立案和侦查阶段2.1 立案条件和程序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当追诉、有充分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的情形等。
立案程序包括接报、审查、决定立案、发出立案通知书等。
2.2 侦查程序和手段刑事侦查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调查活动,包括侦查活动的程序、侦查地点、侦查手段等。
侦查手段包括搜索、搜查、抓捕、视听、检查、侦验等。
2.3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证据的形式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结论等。
对证据的保全要求克服丢失、损坏、篡改、谎报等情形。
2.4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辩权、辩护权、取保候审权等。
检察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必须严格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诉阶段3.1 起诉条件和程序刑事案件起诉条件包括证据确实、犯罪构成、刑法定罪、法定量刑和诉讼时效等。
起诉程序包括起诉决定的发出、起诉书的书写、前置审查、申请变更控告、保留起诉权、检察建议等。
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备考,法律知识点总结.doc

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备考,法律知识点总结复习行测常识判断部分考点,法律考点是不可回避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整理一下2020年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就从宪法相关考点讲起。
考点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我国的宪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性法律是指与宪法一起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的法律,例如《选举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宪法的正文一般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
考点二:新中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和一个宪法性文件。
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修正案。
考点三: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考点四:2018年宪法修正案相关考点:取消国家主席的连任限制;增加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机构中增加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考点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考点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预测考法:根据我国历次宪法修正案的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B. 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的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C. 在国家机构中增加监察机关的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D. 在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答案:选B。
【推荐下载】行测常识知识点:诉讼法知识点汇总

[键入文字]行测常识知识点:诉讼法知识点汇总行测常识是公务员考试行测必考科目之一,本文小编整理了行测常识知识点:诉讼法知识点汇总,考生可多多的的积累学习!查看更多行测常识精讲,推荐免费试听风暴羚羊老师VIP视频课程! 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依靠群众。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9)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10)审判公开。
(1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14)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5)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16)实行刑事司法协助。
2.刑事诉讼程序 (1)立案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或者控告、举报、报案、自首等材料,依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是指依法享有刑事追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审判机1。
行测常识判断重要考点:监察法知识点

行测常识判断重要考点:监察法知识点在公务员考试中,通过研究历年常识判断部分的命题规律不难发现,新修订的法律和新颁布的法律往往是命题者最青睐的命题素材;另外随着竞争的激烈,随着难度的增大,考题综合性越来越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这部法与历年考查的重点《宪法》息息相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生效日期: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自2018年3月20日起同时废止。
3.制定监察法的依据: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
4.制定监察法的目的: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6.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7.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8.国家监察委员的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9.国家监察委员的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10.国家监察委员的任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1.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12.监察委员会对谁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3.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职权: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4.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具体是以下6种情形:(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国考行测常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考点总结
笔试已落幕,错过2019国考报名的小伙伴,可以开始着手准备2020年国考了。
为了帮助大家提早备考,下面特整理了国考行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顺利备考。
下面为大家分2020国考行测常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考点总结。
||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三个机关在考试中是易考点和易混点,很多同学在复习的过程中经常将三者混淆,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就宪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总结和梳理。
例题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
A 国家的监察机关B国家的审判机关
C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D国家的权力机关
【答案】A。
中公解析:《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2.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指导B领导C监督D委托
【答案】C。
中公解析:《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