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低压配电设计要求

电气低压配电设计要求
电气低压配电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注:L为绝缘子支持点间距。

第2.2.3条沿不同冷却条件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当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5m,应按该段条件选择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截面,或只对该段采用大截面的绝缘导线和电缆。

第2.2.4条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温度校正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第2.2.5条导线敷设处的环境温度,应采用下列温度值:

一、直接敷设在土壤中的电缆,采用敷设处历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温度;

二、敷设在空气中的裸导体,屋外采用敷设地区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屋内采用敷设地点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均取10年或以上的总平均值。)

第2.2.6条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以下简称N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不平衡负荷电流,且应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

第2.2.7条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的回路中,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第2.2.8条采用单芯导线作保护中性线(以下简称PEN线)干线,当截面为铜材时,不应小于10mm2;为铝材时,不应小于16mm2;采用多芯电缆的芯线作PEN线干线,其截面不应小于4mm2。

第2.2.9条当保护线(以下简称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 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2.9的规定。

PE线最小截面表2.2.9

注:与采用此表若得出非标准截面时,应选用与之最接近的标准截面导体。

第2.2.10条 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

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2。

第2.2.11条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

第2.2.12条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设备。

注:TN-C系统--在TN系统中,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TN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则通过PE线与该点连接。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2条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第3.1.4条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第3.1.5条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第3.1.6条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第3.1.7条当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第3.1.8条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第3.2.1条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注:①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保护仅用来防止人无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②伸臂范围是指人手伸出后可能触及的区域。

第3.2.2条标称电压超过交流25V(均方根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2X级。

第3.2.4条当需要移动遮护物、打开或拆卸外罩时,必须采取下列的措施之一:

一、使用钥匙或其它工具;

二、切断裸带电体的电源,且只有将遮护物或外罩重新放回原位或装好后才能恢复供电。

第3.2.5条当裸带电体用遮护物遮护时,裸带电体与遮护物之间的净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级的网状遮护物时,不应小于100mm;

二、当采用板状遮护物时,不应小于50mm。

第3.2.6条容易接近的遮护物或外罩的顶部,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 4208-84)的IP4X级。

第3.2.8条在有人的一般场所,人距裸带电体的伸臂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上方时,裸带电体与地面或平台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

二、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侧面或下方时,裸带电体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

三、当裸带电体具有防护等级低于IP2x级的遮护物时,伸臂范围应从遮护物算起。

第3.2.10条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一、屏前通道为2.5m;当低于2.5m时应加遮护,遮护后的护网高度不应低于2.2m;

二、屏后通道为2.3m,当低于2.3m时应加遮护,遮护后的护网高度不应低于1.9m。

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3.3.1条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三级。

第3.3.2条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

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第3.3.4条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第3.3.6条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室,应设设备运输的通道,并应设良好的通风和可靠的照明系统。

第3.3.7条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

第一节一般规范

第4.1.1条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第4.1.2条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但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第二节短路保护

第4.2.1条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第4.2.3条当保护电器为符合《低压断路器》(JB1284-85 )的低压断路器时,短路电流不应小于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第4.2.4条在线芯截面减小处、分支处或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后载流量减小处的线路,当越级切断电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中断,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

一、配电线路被前段线路短路保护电器有效的保护,且此线路和其过负载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二、配电线路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为20A及以下的保护电器;

三、架空配电线路的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

第三节过负载保护

第4.3.1条配电线路的过负载保护,应在过负载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载电流。

第4.3.2条下列配电线路可不装设过负载保护:

一、本规范第4.2.4条一、二、三款所规定的配电线路,已由电源侧的过负载保护电器有效地保护;

二、不可能过负载的线路。

第4.3.3条过负载保护电器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电器安装处的短路电流值,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第4.3.4条过负载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 B≤I n≤I z(4.3.4-1)

I2≤1.45 I z(4.3.4-2)

式中I B--线路计算负载电流(A);

I 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 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I2--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 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人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注:按公式4.3.4-1、式4.3.4-2校验过负载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当采用符合《低压断路器》(JBI284-85)的低压断路器时,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I n)与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I z)的比值不应大于1。

第4.3.5条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第4.3.6条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采用过负载保护,其线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I z)为每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导体的型号、截面、长度和敷设方式均相同;

二、线路全长内无分支线路引出;

三、线路的布置使各并联导体的负载电流基本相等。

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

(Ⅰ)一般规定

第4.4.4条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一、PE、PEN干线;

二、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三、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四、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

上述导电体宜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

(Ⅴ)接地故障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第4. 4. 17条PE或PEN 线严禁穿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

第4.4.18条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

第4.4.19条 TN系统配电线路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时,可选用下列接线方式之一:

一、将被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侧的PE线相连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4.6条的要求;

二、将被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接至专用的接地极上,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4.12条的要求。

第4.4.20条 IT系统中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保护器额定不动作电流I△no,应大于第一次接地故障时的相线内流过的接地故障电流。

第4.4.21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

第4.4.22条多级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在时限上有选择性配合。

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

第4.5.1条保护电器应装设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取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第4.5.2条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但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可设置在离开连接点的地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路长度不超过3m:

二、采取将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三、不靠近可燃物。

第4.5.3条当将从高处的干线向下引接分支线路的保护电器装设在连接点的线路长度大于3m的地方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在分支线装设保护电器前的那一段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故障时,离短路点最近的上一级保护电器应能保证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动作;

二、该段分支线应敷设于不燃或难燃材料的管、槽内。

第4.5.4条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低压配电线路不接地的各相(或极)上,但对于中性点不接地且N线不引出的三相三线配电系统,可只在二相(或极)上装设保护电器。

第4.5.5条在TT或TN-S系统中,当N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或虽小于相线但已能为相线上的保护电器所保护,N线上可不装设保护;当N线不能被相线保护电器所保护时,应另在N线上装设保护电器保护,将相应相线电路断开,但不必断开N线。

第4.5.6条在TT或TN-S系统中,N线上不宜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N 线时,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线为地电位时,N线可不需断开。

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当需要在PBN 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

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

第5.2.1条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宜大于6mm2布线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300mm。

二、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三、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第5.2.2条瓷(塑料)夹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布线宜用于屋内、外场所。

第5.2.3条采用瓷(塑料)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5.2.1的规定。

第5.2.4条采用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绝缘导线最小间距,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屋内、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最小间距表5.2.4

第5.2.5条绝缘导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导线之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

第5.2.6条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第5.2.7条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屋外场所,但对金属管、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第5.2.8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

第5.2.9条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其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一、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在上面时为0.3m。

二、当电线管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在上面时为1m。

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0.2m。电线管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管线互相交叉时的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第5.2.10条塑料管和塑料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第5.2.11条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第5.2.12条布线用塑料管(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可挠管)、塑料线槽,应采用难燃型材料,其氧指数应在27以上。

第5.2.13条穿管的绝缘导线(两根除外)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内截面面积的40%。

第5.2.14条金属管布线和硬质塑料管布线的管道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或加大管径;两个拉线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无弯管路时,不超过30m:

二、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20m:

三、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15m:

四、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8m。

第5.2.15条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的交流线路,应使所有的相线和N线在同一外壳内。

第5.2.16条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路内,但符合下列情况时可穿在同一根管路内。

一、标称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

二、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三、同一照明灯具的几个回路;

四、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绝缘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第5.2.17条在同一个管道里有几个回路时,所有的绝缘导线都应采用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

第三节钢索布线

第5.3.1条钢索布线在对钢索有腐蚀的场所,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钢索上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在屋内时为2.5m;屋外时为2.7m。

第5.3.2条钢索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屋内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线明敷时,应采用瓷夹、塑料夹、鼓形绝缘子或针式绝缘子固定;用护套绝缘导线、电缆、金属管或硬塑料管布线时,可直接固定于钢索上。

二、屋外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线明敷时,应采用鼓形绝缘于或针式绝缘子固定;采用电缆、金属管或硬塑料管布线时,可直接固定于钢索上。

第5.3.3条钢索布线所采用的铁线和钢绞线的截面,应根据跨距、荷重和机械强度选择,其最小截面不宜小于10mm2。钢索固定件应镀锌或涂防腐漆。钢索除两端拉紧外,跨距大的应在中间增加支持点;中间的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12m。

第5.3.4条在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支持点最大间距符合表5.3.4的规定。

二、吊装接线盒和管道的扁钢卡子宽度不应小于20mm;吊装接线盒的卡子不应少于2个。

第5.3.5条钢索上吊装护套线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铝卡子直敷在钢索上,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卡子距接线盒不应大于100mm。

二、采用橡胶和塑料护套绝缘线时,接线盒应采用塑料制品。

第5.3.6条钢索上采用瓷瓶吊装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1.5m。线间距离,屋内不应小于50mm;屋外不应小于100mm。

二、扁钢吊架终端应加拉线其直径不应小于3mm。

第四节裸导体布线

第5.4.1条裸导体布线应用于工业企业厂房,不得用于低压配电室。

第5.4.2条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规定。

第5.4.3条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同侧敷设时,裸导体应敷设在管道的上面。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凸出部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8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8m时,应加遮护。

第5.4.4条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表5.4.4

硬导体固定点的间距,应符合在通过最大短路电流时的动稳定要求。

第五节封闭式母线布线

第5.5.1条封闭式母线宜用于干燥和无腐蚀气体的屋内场所。

第5.5.2条封闭式母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m;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当封闭式母线安装在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等电气专用房间时,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可不受此限制。

第六节电缆布线

(Ⅰ)一般规定

第5.6.1条选择电缆路径时,应按下列要求:

一、应使电缆不易受到机械、振动、化学、地下电流、水锈蚀、热影响、蜂蚁和鼠害等各种损伤;

二、便于维护;

三、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

四、电缆路径较短。

第5.6.3条电缆在屋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黄麻或其它易延燃的外保护层。

第5.6.4条电缆不应在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这类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

第5.6.5条电缆不宜在有热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电力电缆,当需要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5.6.6条支承电缆的构架,采用钢制材料时,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在有较严重腐蚀的环境中,应采取相适应的防腐措施。

第5.6.7条电缆的长度,宜在进户处、接头、电缆头处或地沟及隧道中留有一定余量。

(Ⅱ)电缆在室内敷设

第5.6.8条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

第5.6.9条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当在桥架、托盘和线槽内敷设时,不受此限制。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第5.6.10条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m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该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第5.6.11条钢索上电缆布线吊装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6m。

第5.6.12条电缆在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时,或电缆通过墙、楼板穿管时,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第5.6.13条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m。

第5.6.14条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面积与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第5.6.15条电缆明敷时,其电缆固定部位应符合表5.6.1的规定。

电缆的固定部位表5.6.15

第5.6.16条电缆桥架内每根电缆每隔50m处,电缆的首端、尾端及主要转弯处应设标记,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和终点。

(Ⅲ)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

第5.6.17条电缆在电缆沟和隧道内敷设时,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6.17的规定。

第5.6.18条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5%,并应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第5.6.19条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在同一支架上的电缆可并列敷设。

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侧支架上。

第5.6.20条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350m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500mm。

第5.6.21条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6.21的规定。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m)表5.6.21

第5.6.22条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第5.6.23条电缆沟或电缆隧道,不应设在可能流入熔化金属液体或损害电缆外护层和护套的地段。

第5.6.24条电缆沟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50k g。

第5.6.25条电缆隧道内的净高不应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

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有条件时宜采用自然通风。

第5.6.26条当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电缆隧道两端应设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可作为出口,人孔井直径不应小于0.7m。

第5.6.27条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5.6.28条与隧道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电缆隧道。电缆隧道和其它地下管线交叉时,应避免隧道局部下降。

(Ⅳ)电缆埋地敷设

第5.6.29条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沿同一路径敷设的电缆数量不宜超过8根。

第5.6.30条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当直埋在农田时,不应小于1m。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细砂层,其厚度宜为100mm,在细砂层应覆盖混凝土保护板等保护层,保护层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在寒冷地区,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深埋时,可增加细砂层的厚度,在电缆上方和下方各增加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

第5.6.31条电缆通过下列各地段应穿管保护,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一、电缆通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

二、电缆通过铁路、道路处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段;

三、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 处的一段和人容易接触使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第5.6.32条埋地敷设的电缆之间及其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6.32的规定。

埋地敷设的电缆之间及其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最小净距(m)表5,6.32

注:

2、表中括号内数字,是指局部地段电缆穿管,加隔板保护或加隔热层保护后允

许的最小净距;

3、电缆与铁路的最小净距不包括电气化铁路。

第5.6.33条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

电缆引入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

第5.6.34条电缆与热力管沟交叉,当采用电缆穿隔热水泥管保护时,其长度应伸出热力管沟两侧各2m:采用隔热保护层时,其长度应超过热力管沟和电缆两侧各1m。

第5.6.35条电缆与道路、铁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应伸出路基1m。

第5.6.36条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盒下面必须垫混凝土基础板,其长度宜超出接头保护盒两端0.6-0.7m。

第5.6.37条电缆带坡度敷设时,中间接头应保持水平;多根电缆并列敷设时,中间接头的位置应互相错开,其净距不应小于0. 5m。

第5.6.38条带坡度或垂直敷设油浸纸绝缘电缆时,其最大允许高差应符合表5.6.38的规定。

敷设电缆最大允许高差表5.6.38

注:当油浸纸绝缘电缆敷设的高差超过要求时,可采用不滴流电缆或塑料绝缘电缆。

第5.6.39条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的比值,不应小于表5.6.39的规定。

2、电力电缆中包括油浸纸绝缘电缆(不滴流电缆在内)和橡塑绝缘电缆,

其它电缆指控制信号电缆等。

第5. 6. 40条电缆在拐弯、接头、终端和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位标志,直线段上应适当增设标桩,标桩露出地面宜为150mm。

(Ⅴ)电缆在排管内敷设

第5.6.41条电缆在排管内的敷设,应采用塑料护套电缆或裸铠装电缆。

第5.6.42条电缆排管应一次留足备用管孔数,但电缆数量不宜超过12根。当无法预计发展情况时,可留1~2个备用孔。

第5.6.43条当地面上均匀荷载超过10t/m2时或排管通过铁路及遇有类似情况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排管受到机械损伤。

第5.6.44条排管孔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但穿电力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90mm;穿控制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75mm。

第5.6.45条电缆排管的敷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管安装时,应有倾向人孔井侧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并在人孔井内设集水坑,以便集中排水;

二、排管顶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时不应小于0.5m:

三、排管沟底部应垫平夯实,并应铺设厚度不小于60mm的混凝土垫层。

第5.6.46条排管可采用混凝土管、陶土管或塑料管。

第5.6.47条在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改为直埋或电缆沟敷设时,应设电缆人孔井。在直线段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孔井,人孔井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第5.6.48条电缆人孔井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m,其上部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0.7m。

附录一名词解释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2.2.2

电气控制柜设计的一般原则

1、基本思路 电气控制柜设计的基本思路是一种逻辑思维,只要符合逻辑控制规律、能保证电气安全及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就可以说是一种好的设计。但为了满足电气控制设备的制造和使用要求,必须进行合理的电气控制工艺设计。这些设计包括电气控制柜的结构设计、电气控制柜总体配置图、总接线图设计及各部分的电器装配图与接线图设计,同时还要有部分的元件目录、进出线号及主要材料清单等技术资料。 2、电气控制柜总体配置设计 电气控制柜总体配置设计任务是根据电气原理图的工作原理与控制要求,先将控制系统划分为几个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均称作部件),再根据电气控制柜的复杂程度,把每一部件划成若干组件,然后再根据电气原理图的接线关系整理出各部分的进出线号,并调整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总体配置设计是以电气系统的总装配图与总接线图形式来表达的,图中应以示意形式反映出各部分主要组件的位置及各部分接线关系、走线方式及使用的行线槽、管线等。 电气控制柜总装配图、接线图(根据需要可以分开,也可并在一起)是进行分部设计和协调各部分组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依据。总体设计要使整个电气控制系统集中、紧凑,同时在空间允许条件下,把发热元件,噪声振动大的电气部件,尽量放在离其它元件较远的地方或隔离起来;对于多工位的大型设备,还应考虑两地操作的方便性;控制柜的总电源开关、紧急停止控制开关应安放在方便而明显的位置。 总体配置设计得合理与否关系到电气控制系统的制造、装配质量,更将影响到电气控制系统性能的实现及其工作的可靠性、操作、调试、维护等工作的方便及质量。 电气控制柜组件的划分

由于各种电器元件安装位置不同,在构成一个完整的电气控制系统时,就必须划分组件。划分组件的原则是: 1、把功能类似的元件组合在一起; 2、尽可能减少组件之间的连线数量,同时把接线关系密切的控制电器置于同一组件中; 3、让强弱电控制器分离,以减少干扰; 4、为力求整齐美观,可把外形尺寸、重量相近的电器组合在一起; 5、为了电气控制系统便于检查与调试,把需经常调节、维护和易损元件组合在一起。 在划分电气控制柜组件的同时要解决组件之间、电气箱之间以及电气箱与被控制装置之间的连线方式:电气控制柜各部分及组件之间的接线方式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开关电器、控制板的进出线一般采用接线端头或接线鼻子连接,这可按电流大小及进出线数选用不同规格的接线端头或接线鼻子; 2、电气柜、控制柜、柜(台)之间以及它们与被控制设备之间,采用接线端子排或工业联接器连接; 3、弱电控制组件、印制电路板组件之间应采用各种类型的标准接插件连接; 4、电气柜、控制柜、柜(台)内的元件之间的连接,可以借用元件本身的接线端子直接连接;过渡连接线应采用端子排过渡连接,端头应采用相应规格的接线端子处理。 3、电器元件布置图的设计与绘制 电气元件布置图是某些电器元件按一定原则的组合。电器元件布置图的设计依据是部件原理图、组件的划分情况等。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组件中电器元件的布置应注意将体积大和较重的电器元件安装在电器板的下面,而发热元件应安装在电气控制柜的上部或后部,但热继电器宜放在其下部,因为热继电器的出

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

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 一、当代低压配电箱的设计和功能阐述 (一)低压配电箱的功能 低压配电箱是电能用户和电网连接的关键所在,具有较为灵活的操作性和可靠性,对系统供电质量的提高具有很大影响,使用低压配电箱能够很好的减少因故障所导致停电的时间。 (二)低压配电箱的设计 当代低压配电箱与传统配电箱不同,在自动化和信息方面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其主要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台区负荷的划分,并且能够进行无功补偿,与此同时还具有各项保护功能的优势,在提升配网供电質量和稳定性的同时,还优化了电网在运行过程中的电压,具有较强的动态影响能力。 二、低压配电箱的设计要点 (一)低压配电箱的线路 现代低压配电箱的线路设计主要包括线路导线选型和电气接线图设计两个方面。配电箱的电气接线图是低压配电箱设计的基本内容,在电气接线设计的实际过程中,设计师需要对低压配电箱的负荷特性、供电回路和大小等特点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并且根据导线的型号、横截面、材质和性能进行确定,保证配电箱保持最大功率。在线路导线选型方面,需要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所需的材料,主要以铝和铜为主。设计师在进行实际选型的过程中,需要对交流供电的特性对导线的影响具有充分了解,并且对配电箱线路布置的重视程度提高,在设计时还需要重视线路和保护装置的配合。 (二)低压配电箱的结构 在实际低压配电箱的结构设计方面,对箱体的散热性能进行考虑,在低压配电箱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导致用电负荷增加,使箱体的温度过高并且影响到箱内器件的运行,所以在对

低压配电箱结构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考虑。首先需要提升电压配电箱的散热功能,保证了箱体防护等级的同时,需要增加散热孔和通风面积,达到使散热效果增强的目的。为了避免开孔过多和开孔面积过大,导致阴雨天低压配电箱进水,可以适当添加纱网和挡板进行防护,防止杂物和雨水进入低压配电箱中。箱体内部的电气元件在运行的过程中会受到温度的影响,为了避免箱内温度升高对元件的影响,可以选择大于实际工作参数的元件。对低压配电箱中的元件进行合理布局,由于低压配电箱中各个元件的工作参数和自身特性不同,对散热要求高的元件进行优先和合理的布局。对低压配电箱的各个元件的位置确定后,需要对配电箱展开接线图的设计,对各个回路进行不同的划分,并且对元件按照由左向右的顺序进行排序,对于图中的各个回路做好对应的文字标注。在元件自身方面,需要保证元件符合质量要求,并且保证配套部件齐全,鉴定配电箱内部的动作值,确保其合理性;在元件布局方面,需要保证元件的布局是有利于配电箱的一次性走线,并且实现内部元件的独立维护和安装,在箱体散热性能良好的方位,对散热需求高的元件进行优先安置,使各个元件的导线到达一定的耐热性要求。除此以外,还需要保证电压配电箱中的各个元件可靠接地,并且保证信号回路汇中各个原件的正常工作,互相不受到对方的干扰。 (三)低压配电箱的选型 低压配电箱组件主要由二次测量仪器、显示仪表和开关设备等部分组成,在实际的低压配电箱中,明装低压配电箱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暗装配电箱则不能实现空气的流通,不能很好的进行散热,使用暗装形式会导致箱体内部温度因电压而升高的现象发生,所以实际暗装配电箱中的工作温度要比外界温度要高很多。在对低压电箱进行设计过程中,设计师需要结合厂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握好环境的温度和箱体安装方式的差异,并且对低压断路器的数值进行及时修正。此外在低压配电箱外侧显示元件和控制元件进行专设时,需要按照安全可靠、易于操作、布置有序的原则进行,并且需要保证各个线路连

电气工程师必备知识及能力标准!

素质能力标准 1、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 2、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方法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参与生产及运作系统的设计,并具有运行和维护能力;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的初步能力; 5、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6、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知识能力标准 1、知识及其应用能力标准 ① 具有从事电气工程技术工作所必备的数学基础知识。② 掌握电学、磁学、力学、热学等理论知识与相应的实验操作技能。③ 掌握一种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具有程序设计的基本能力;具有运用常用的电气 CAD 软件分析和解决一般性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④ 具备从事企业生产管理、工程管理、项目规划与组织工作所必需的知识。 2、核心工程基础知识 ① 掌握工程制图标准和一般机械工程图样表示方法;掌握电气工程制图方法,熟悉电气工程制图标准。② 熟悉常见机械机构的原理;掌握机械设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能进行常见机械零、部件的设计;掌握常见工程材料的种类、性能,能够针对零、部件使用要求合理选材;了解常用的热处理技术。③ 掌握各种常用电工电子仪器仪表使用方法和各种电工电子基本电路测试方法。④ 掌握自动控制基本原理;掌握 PLC 应用技术,具有用 PLC 进行电气控制的初步设计能力。⑤ 掌握电力电子电路与装置测试方法; 具有分析常用电力电子电路的能

力,具备电力电子变流电路和装置的初步设计能力。⑥ 掌握电力变压器、直流电机、感应电机、同步电机的基本原理、结构和分析计算方法以及电机的起动、调速、制动的原理和基本电路。 3、高级工程基础知识① 掌握高低压电器及其成套设备的结构、原理与设计计算方法,具备初步设计能力;掌握电器智能化的原理与设计实现方法,具备初步的智能电器开发设计能力。② 掌握电力系统分析基本方法;掌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综合自动化的原理与方法;具有电力系统运行维护的能力;掌握供配电系统的设计计算方法,具有变电站、电力用户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初步能力。 工程实践能力标准1、熟悉电气产品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能较熟练地运用CAPP(computer aided process planning,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设计) 手段,具有较强的工艺设计、工艺文件编制和工艺管理能力。2、熟悉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一般性能检测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的内容与方法;熟悉预防性试验的程序与方法。3、熟悉电气装置、电气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规程,熟悉电力变压器、大型电动机、成套电气装置电气安装的方法;能正确处理好电气绝缘、电气隔离、安全接地等技术问题;具有在现场组织和指导电气安装与施工的能力。4、熟悉电气设备、电气装置和电气系统的调试步骤与方法,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能在现场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熟悉输变电工程安装调试的规范及规程、程序和方法,具有现场组织和指导电气安装与施工的能力。5、熟悉一般电气装置与输变电系统的管理方法、运行规程和定期检修、定期试验的内容,并具备制定相应运行规程的能力;掌握电气装置与电气系统的运行规律、共同特征及常见故障分析知识;熟悉一般电气装置与供配电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方法,具有电气故障的排除能力;具有对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的能力。 设计能力1、熟悉各种主要电气设备、电气装置和电气系统的技术标准;能够熟练地运用电气 CAD 软件、电磁场分析软件以及其它工程设计软件。2、综合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手段,参与电力变压器、交直流电机、高低压电器及其成套装置、电力电子装置、电力拖动系统、供配电系统、输变电工程设计工作的能力。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2.2.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 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 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 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高层建筑,低压,安全性]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 【摘要】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建筑的电气设计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设计者应当重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求。本文就详细的阐述如何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配电系统安全性的相关问题及提高安全性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安全;接地 一、高层建筑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要求 高层建筑的用电负荷量相对较大,对电气的设备的配置的电能质量要求也比较高,因此要保证高层建筑的供配电电源的可靠性还是存在一定难度。另外,由于高层建筑的高度较高,所以相应供电的线路也较长,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安全隐患。目前我国规范要求高层用电负荷中的很多用电设备必须按照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规定进行供电,如消防电梯、消火栓、生活水泵用电等。高层建筑的供配电体统的设计方案设计中,也应该按照这些要求进行,其中最重要的的还是考虑设计方案的简单可靠和安全。 二、影响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的原因 (一)过载及短路保护 在传统的低压供电系统中,对过载、短路保护方面进行强调,从而达到保护用电设备和供电线路不受损坏的目的。 (二)电气接地质量问题 在高层建筑电气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有混用的现象,但供电系统没有进行任何安全有效的接地处理,或者没有有按相应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接地,导致电气接地的设计不能满足安全的要求,从而造成触电乃至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例如室外用电采用TN-S系统时,其中接地线因为系统故障带电的情况。 (三)保护装置不到位 由于正在运行的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和过流保护装置等相关安全保护措施设置位置及整定值设置存在问题,以至其无法科学有效地对漏电情况进行控制,导致高层建筑经常性出现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漏电保护器使用问题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范围随着各种电器设备的广泛应用而日益普及,漏电保护器是目前存在的一种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接地故障,避免人触电击和电气火灾发生的有效保护电器,但由于目前漏电保护器选用和接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漏电保护器往往没有发挥其完整的作用,从而供电系统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被降低。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 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 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 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 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 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 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 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低压配电电气设计知识点(自己整理)

目录 一:智能型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功能介绍: (1) 二:KB0控制与保护开关使用注意事项 (1) 三:电动机保护用断路器选用原则 (2) 四:三相电机电流计算公式 (2) 五: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的选型 (3) 六:住宅用电负荷计算公式 (4) 七:火线、零线和地线基础知识 (5) 八:电线电缆规格型号一览表 (6) 九:浪涌保护器 (9) 十:负荷隔离开关功能特点及使用 (12) 十一:住宅电气设计标准 (12) 十二:电动机的空载电流一般为额定电流的30%以下 (15) 十三:什么是pt柜,pt柜的作用 (15) 十四:开关柜的保护接地与重复接地 (16) 十五:什么是电力牵引供电系统 (16) 十六:电力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 (19) 十七:热继电器的安装技巧 (20) 一:智能型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功能介绍: 新一代智能型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所集合的丰富测量及显示,两路电源的更准确稳定判断与控制,通信及编程设置等功能等等。 1、测量与显示功能 新一代智能型双电源集更多电器功能与一体。测量功能包括:两路三相相电压、频率;常用合闸、备用合闸、分闸状态指示等等。双电源控制器采用LCD液晶大屏幕中文显示。完备的中文操作提示使操作更为便捷。 2、保护功能 过载及短路保护;断相、断路保护;失压、欠压保护。 3、判断与控制 双电源控制器具备上述两路电测量及显示功能,以及消防及发电功能。另可在对线路故障判断后设置延时1-60S进行电源间自动切换,输出20A无源触点,控制转换开关切换。 4、通信功能 双电源控制器具备RS232C、RS485串行通信接口,应用通信规约,借助于数据采集系统及PC上运行的软件,能提供对工厂、电信、工业和民用建筑物双电源切换一个简单且有效的管理方案。实现双电源切换的“遥控、遥测、遥调、遥信”四遥功能。产品可远距离控制消防信号输出。 5、编程与设置功能 允许用户在现场或监控中心对其工作状态自动/手动操作,主用电源、双分,备用电源,转换时间,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电网对发电机,电网对电网,通信参数、转换需要的各种延时等参数进行编程设置,同时将数据保存在部Flash存储器,在系统掉电后数据也不会丢失。 二:KB0控制与保护开关使用注意事项 1、检查KB0主体线圈电源电压规格是否与订购时一致,产品接线需按说明书或接线图连接,不能接错;

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探讨

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7-11-02T10:49:26.57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1期作者:林木村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用地面积日趋紧张,这就使得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日趋广泛。 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用地面积日趋紧张,这就使得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日趋广泛。而电力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必须能源,所导致的高层建筑电力安全隐患也日趋凸显。因此,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的分析就显得非常必要。 关键词: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高层建筑;电气设计 1影响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安全性的问题 1.1过载及短路问题 为了确保供电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供电系统的规划中需要提高对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的重视。确保在供电系统发生问题后,断路器和熔断器可以及时做出相应的保护动作,确保线路和设备的安全。 1.2接地质量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电气设计中的低压供配电系统存在者较大的问题,比如管理不到位、接地不合理等问题,特比是在供电系统的设计上,接地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给系统的运行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1.3保护装置问题 低压供配电系统是高层建筑电气系统中的一部分,但是对其的安全保护装置缺存在着严重的设置问题,在故障检测和控制方面都存在漏洞,对触电事故和火灾的抵抗能力非常差,易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 1.4漏电保护问题 漏电保护是电气系统中一种保护措施,它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接地事故,如果出现触电或者短路问题时,就可以立即切断供电,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然而经过调查发现,在实际设计中没有合理的选择和使用漏电保护器,严重影响了漏电保护器功能的发挥。 2提高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有效途径 2.1IT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体系 保护接地是提高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主要手段,通过接地体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有效的连接在一起,一旦电气设备出现漏电现象,可以将漏电流及时传输到地下,使得电气设备外壳对地电位迅速下降,进而有效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综合安全水平。在实际应用中,IT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体系属于三线三相制配电系统,借助保护接地系统,将三相变压器进行绕组变为Y型结构,以N点为中心点,以L1、L2、L3为输出相线,使得三线三相相互促进而不接地。在进行实际保护中,相关工作人员要设置相应的保护接地设置,通过RE接地极将电气设备与大地连接,在发生漏电事故时,由于大量漏电流的输出,人即使碰到电气设备外壳也不会发生和相线构成回路,进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2TT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体系 对于低压配电的TT系统而言,需要在电源中性点做好接地保护设计,此外对于电气设备中的漏电部分或者是电源的中性点的接地系统中也需要进行接地保护。由于中性线N和PE之间不存在配电关系因而不对电力系统中的PE之间进行通电,中性线N与PE无通电。在高层电气低压配电系统应用过程中,TT系统多用于对用电要求不是很高的场所或者是用电负荷较小的分散地区甚至是农村地区。 2.3TN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零体系 通常建筑电气设计属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所以对于用电要求并不高,或者说是电容量低,此时就可以用TN系统。对于低压配电TN 系统的设计而言,需要对各个电气设备的外壳连接到保护线中,设置好保护模式,并需要对配电系统的彼此的中性点进行连接。此外,在TN系统中的另外三种模式:TN-C、TN-S、TN-C-S,它们都是以低压配电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的关系为依据所设置的。高层建筑配电设计,对于电网导线的截面积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由此,要采用一定的接线方式来接线,避免采取不当的接线方式。三种接线方式各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TN-C实际上是三相四线的系统模式,日常电气设计中较为常用,这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设计方案。 2.4保护接零系统重复接地方式 在进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为了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工作人员可以引进重复接地方式,把大地、PE线、零线进行金属链接,保护零线断路保护,进而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程度。首先,这种重复接地保护方式可以控制用电设备漏电概率,将零线、RG、RN合理组合,并联形成支路,提高短路电流,进而降低漏电回路阻抗,使得过流保护在发生漏电时启动保护,降低零线电压,并流经线路电阻后进行分压,降低电气设备外壳电压,进而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其次,重复接地可以防止零线断线危险,当变压器零线发生断线后,断线位置很容易造成漏电线性,而用电设备外壳相电电压与对地电压相等,在人接触用电设备外壳后,系统迅速滋生出大量的断路电流,通过重复接地的方式,将断线位置对地电压降低到相电压的一半,进而避免零线断线危险。最后,重复接地可以解决零线不平衡电压的情况,在三相负载差距过大时,零线电流形成电压降,利用重复接地可以减少接零设备外壳电流,降低安全威胁。 3低压配电系统接地设置的内容分析 3.1接地安全保护设计 在对建筑物的电力系统进行设计时,必须考虑多种方面的因素,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保障人身安全,其人身安全包括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作人员、正常生活用电的群众和进行电气设备设计安装的工作人员。如果是高层建筑,因其楼层较高,建筑物内的人员也相对较多,导致发生危险时需要的疏散时间也很长。针对上述情况,应在设计电气系统时,加入相应的自动切断故障的电气设备,也就是所谓的接地保护装置。接地保护装置,可以有效的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性。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电气系统安全危险时,接地保护装置可以快速的自动切断故障点的供电,极大的保障了人们的安全。在进行接地保护装置的设计安装时,必须充分结合建筑物所处的地形、应用的电气设备、电路保护装置等因素,尽量避免危害电力系统运行因素的存在。 3.2接地保护设计中的漏电断路器分析 建筑物接地保护装置中,漏电断路器是必要设备。应根据实际电气设备使用情况的分析结果,选择合适的漏电断路器。另外,还需充

建筑电气设计内容

3.6 3 初步设计/建筑电气 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 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 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3 变、配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压设备操作电源和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0)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4 配电系统 1)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对重要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及其它负荷的供电措施; 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5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 2)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 薛常富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薛常富 发表时间:2017-11-10T10:36:24.8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作者:薛常富冉孟江[导读] 摘要:在进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占据主导地位,它是重要的项目之一。高层建筑电气设备数量比较多,规模,。 浙江华洲国际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在进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占据主导地位,它是重要的项目之一。高层建筑电气设备数量比较多,规模,。类型多种多样,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比较多。本文简单介绍了低压配电系统,然后对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要求展开了分析,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论述了怎样提升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措施对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展开设计,对于整个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有着重要作用。根据建筑设计规范中相关标准表明,超出10层或者大于24米的楼层被称之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层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多种多样,类型复杂,这样一来,对电气设备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需要根据实际设计情况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此提升系统安全稳定性。 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形式 1.1IT系统 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除了要保护供电低压电流电压以外,还要以防外部对电力电压产生的影响,最终实现建筑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性。IT系统是低压配电系统中常见的接地保护方式之一,电源端口处带电区域不会安装接地装置,其中,带点部分要经过高电阻和高压抗之后,再进行接地保护,并且对用电设备外漏导电部分进行直接性的接地保护。因此,在进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应用IT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装置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缓解高层建筑供电力度不足的现象,可以提升低压配网系统的安全性,进而实现高层建筑整体供电的稳定性。 1.2TT系统 在进行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将TT系统应用到低压配电系统中去,在电源中性点位置处设置接地保护装置,多加考虑电气设备外漏导电部分和电源中性点之间的接地设置安全性,科学合理的配置接地保护装置,使得电力系统中性线和PE之间不会产生任何的通电联系,保持PE段线路始终不通电,进而提升供电安全性。在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期间,TT系统接地保护形式下的低压配电系统一般是应用于用电需求量比较低的区域内,这主要是因为PE线路不通电。减少了供电量。 1.3TN系统 在进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为了提升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可以将TN系统应用到理念,把电气设备外壳连接到保护线中,设置保护模式,并且将配电系统中各个中性点连接保护到一起。在TN系统应用期间,它的接地保护形式主要包含TN-C、TN-C-S等多种保护模式。在具体应用过程中,根据系统中心线和保护线之间的关系开展保护措施,如果电网导线横截面积和供电运输标志相符的话,那么在接线过程中应合理控制接线布局,防止因不合理的接线布局影响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性。 2、低压配电系统产生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高层建筑中的低压配电系统,包含各种各样的配电设备和保护装置,它们在保证用电安全的情况下为高层建筑的各种电器设备进行配电,导致低压配电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经常遇到的低压配电系统安全事故主要包含漏电、电线短路发生故障、超出负荷、电火花以及电弧等,这些情况的出现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使得配电系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人员发生触电事故。 2.1漏电情况 电线或者支架材料较差的绝缘体能导致的带有电流导线之间相互接触时暴露部分会连接到一起,这个时候,电流会通过其它导线或者暴露的导线接触大地,导线里面的电流会流往大地。如果用电负荷量超出额定的负荷时,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同样是220V,那么导线上的电流值会逐渐增加,进而引起导电发热,如果温度达到导线绝缘层的着火点,便很容易引起火灾。对于绝缘性能较差的导线而言,在电流经过的区域内,会在导线和大地之间产生相应的电容量,这种能量会以电厂能的形式存在,进而对配电系统产生一定的威胁。如果漏电故障点和接地点、变压器中的接地点在某种因素影响下,便很容易形成漏电回路情况。 2.2过负荷 如果电流量超出导线安全电流量,这种现象被称之为电线的过负荷。此种过负荷会引起导线内阻发热,严重的现象下会使导线绝缘层破损,最终发生导线自燃现象。 2.3接触不良引起的电阻过大 电源线结合处、开关结合处、大型的用电设备结合处等各个区域,一旦发生接触不良现象,就会使接触不良部位的电阻增加,这种情况下,回路电流经过电阻处,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线路热能,最终发生绝缘保护层融化和燃烧现象。另外,导电线路两侧会出现电火花,在高密集电火花的情况下会形成电弧,如果温度高于3000°的时候,会将易燃物品点燃,甚至产生爆炸事故。 2.4短路 如果两根暴露在外的导线接触点不同,那么就会发生短路电流现象,面对此种情况,电流流经用电设备,随即便会产生较大的电流。较大的电流值会引起导向温度快速升高,从而产生电火花和电弧,将导线金属导体融化掉,严重时还会发生喷溅燃烧现象,引起火灾。 3、提升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有效措施 3.1IT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体系 提升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手段是保护接地,利用接地体将电气设备和大地有机联系到一起,一旦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情况,可以把漏电流及时传输到地下,使得电气设备对地电位快速快速下降,进而有效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整体安全水平。在具体应用中,IT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体系属于三相三相制配电系统,根据保护接地系统,将三相变压器转换为Y型结构,以N为关键点,施肥三相三相相互促进又不接地。在保护期间,相关人员需要设置相应的保护接地设置,利用RE接地将电气设备和大地连接到一起,在发生漏电事情时,因为大量漏电流的输出,人即使接触电气设置外壳也不会和相线构成回路,从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2TT型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体系

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

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 机床电气设计的基本要求 (1)熟悉所设计机床(设备)的总体技术要求及工作过程,弄清其它系统对电气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 (2)了解机床(设备)的现场工作条件,供电情况及测量仪表的种类。 (3)通过技术经济分析,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传动方案和控制方案。 (4)设计简单合力、技术先进、工作可靠、维修方便的电气控制电路。进行模拟试验,验证控制电路能否满足机床的工艺要求。 二、机床电气设计的内容及设计步骤 (1)拟定电气设计的技术条件(任务书)。 (2)确定电力传动方案和控制方案。 (3)确定电动机容量。 (4)设计电气控制原理图。 (5)选择电气元器件及装置;制定电气设备装置、元件、器件的清单及备件,易损件的清单。 (6)绘制电气安装图、位置图、互连图。 (7)设计电气柜、操作台、配电板及非标准件与零件。(8)编写设计计算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包括顺序说明、维修说明及调整方法。 三、电气设计的技术条件 电气设计的技术条件通常以设计任务书的形式表达。它是整个电气设计的依据。在任务书中,除了简要说明所设计的机床(设备)型号、用途、工艺过程、技术性能、传动参数及现场工作条件外,还必须说明: (1)用户供电电网的种类、电压、频率及容量。 (2)有关电气传动的基本特性,如运动部件的数量和用途、负载特性、调速指标、电动机的起动、反向和制动要求等。(3)有关电气控制的特性,如电气控制的基本方式、自动工作循环的组成、自动控制的动作顺序、电气保护及联锁条件等。 (4)有关操作方面的要求,如操作台的布置、测量显示、

故障报警及照明等要求。 该技术任务书是依据所设计机床(设备)的总体技术方案拟定的。 四、机床电力传动方案的确定 (1)确定机床传动的调速方式:一般分为机械调速和电气控制调速。 (2)传动方式与其负载特性相适应。 (3)电动机的起制动和正反转的要求。 五、机床电气控制方案的确定 在考虑设计机床电力传动方案过程中,实际上对机床电气控制的方案也同时进行了考虑。因为这两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只有通过这两种方案的相互实施,才能实现生产机械的工艺要求。 一般需考虑:采用自动循环或半自动循环,手动调整、工序变更、系统的检测、各个运动之间的联锁、各种安全保护、故障诊断、信号指示、照明及人机关系等。 六、控制方式的选择 控制方式主要有时间控制、速度控制、电流控制及行程控制。 车间保全培训资料 编制:*** 参考资料:《电气控制技术》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供电局企业标准 Q/3SG—1.03.02—2001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2001—09—30 发布 2001—10—01 实施 前言 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及规范 (1) 3. 总则 (2) 4. 一般技术要求 (2) 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 6. 用户供电 (7) 7. 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 8. 配网自动化原则- (11) 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 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 (14) 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 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 1. 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2. 引用标准及规范 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能源电[1993] 228号“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

电气设计详细

电气设计 前期规划阶段 1,确定设计内容:根据工程项目具体要求,确定电气系统的大体框架。一般采用MCC电动机控制中心形式控制 2,确定变、配电系统容量及要求 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对供电无特殊要求均为三级负荷。 2)负荷估算:根据工程项目提资,计算出工程项目的总装机功率,和运行总功率。那些需要变频控制。 3)确定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变压器台数。 3,确定是否需要设应急电源系统以及备用电源盒应急电源型式。4,对照明、防雷、接地等相关系统构成型式进行确认。 5,高压电源的引进通常采用两种方案:一种是直接接于主厂房高压工作变。另一种是设立脱硫高压工作变。 设计阶段 一.低压电气选择原则

(一).断路器的选择 1.一般低压断路器的选择 14 / 1 (1)低压断路器的额定电压不小于线路的额定电压. (2)低压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不小于线路的计算负载电流. (3)低压断路器的极限通断能力不小于线路中最大的短路电流. (4)线路末端单相对地短路电流÷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整 定电流≥1.25 (5)脱扣器的额定电流不小于线路的计算电流. (6)欠压脱扣器的额定电压等于线路的额定电压. 2.配电用低压断路器的选择 (1)长延时动作电流整定值等于0.8-1倍导线允许载流量. (2)3倍长延时动作电流整定值的可返回时间不小于线路中最大启动电流的电动机启动时间. (3)短延时动作电流整定值不小于1.1(Ijx+1.35KIdem).其中,Ijx为线路计算负载电流;K为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倍数;Idem为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 (4)短延时的延时时间按被保护对象的热稳定校核. (5)无短延时时,瞬时电流整定值不小于1.1(Ijx+K1KIdem).其中,K1为电动机启动电流的冲击系数,可取1.7-2. (6)有短延时时,瞬时电流整定值不小于1.1倍下级开关进线端计算短路电流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