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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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为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市局党委的决策水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委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组成人员市局党委全体成员为党委会议固定参加人员,其他人员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由党委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党委会议内容1、讨论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2、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的工作部署和指示、决定。

3、审议市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决定系统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安排本系统干部教育与管理工作。

5、对其它由党委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三、党委会议的组织实施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

3、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应会前通知党委成员,由办公室或有关科室负责各项准备工作。

4、党委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由人教科承办,具体负责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党委会议须由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党委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主持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

会后,主诗人可向未到会的成员说明会议的事项,并征求其意见。

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实行逐个表决,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并实行票决制,表决结果以到会党委成员二分之一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6、党委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若参加会议的成员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难以统一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决定。

7、局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的党委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科(室)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执行的党委成员、科(室)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执行情况。

(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认真履行好集团党委工作职责,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保证各项重大决议、决定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

党委委员根据党委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职责。

第二章议事形式及范围第三条集团党委议事形式为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如果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党委会议。

第五条集团党委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决定集团党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审定集团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三)研究决定集团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审定由集团党委推荐提名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代会、市国资委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党、工、青、妇组织的成立、换届、合并、撤销等重大事项和活动安排问题。

(六)研究审批党员发展及决定基层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集团党内奖励、处分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名单。

(八)研究决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决定集团纪委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有关问题。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会议的目的和任务(一)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是全体党委委员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进行民主集中讨论的重要场所,旨在加强党委委员的联系和协调,推动市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的任务是:听取和研究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研究并确定各项工作的措施和方向,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和教育。

第二条:会议的组织和准备(一)市政管理处党委书记是会议的组织者和召集人。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的召集通知要提前确定时间、地点、议程、主题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到各位党委委员。

(二)会议的议程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时可以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

会议开始前,应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材料和相关资料。

(三)会议必须按时开始,准时结束。

会议要求纪律严明,参会人员要提前到达会议室,不得迟到早退。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事先请假并得到党委书记的批准。

第三条:会议的议程和讨论方式(一)会议的议程安排分为常规议程和特别议程。

常规议程包括会前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任务分工、重要事项讨论等;特别议程是指特定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二)会议的讨论方式应当注重民主、公开、团结和务实。

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问题疑惑,各抒己见、公正评价,形成共识,协调意见。

(三)会议讨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和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会议决策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政管理处的工作实际,能够保障全体市民的权益。

第四条:会议的记录和落实(一)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简明扼要。

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向党委委员发送会议纪要。

(二)会议决议要有明确的时间、责任人和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按时落实。

对于落实情况不到位的,要进行调查和追责,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整改。

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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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XXXXXXXXXXXXX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保证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党章程》和党内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党委会的议事范围、原则和形式第二条党委会的议事范围(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讨论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审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重大活动、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中共XXX市委和XXX国资委党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六)研究决定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群工作机构设置。

(七)讨论研究公司党委、纪委、群团重要制度的审批。

(八)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含后备)干部及以上人员的推荐、考察、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此款中党委会研究的事项需按公司章程相关法定程序做出决定。

(九)讨论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公司重大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以及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党委意见。

(十一)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权限以外的其他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

(十二)研究决定党委管理权限内的其他重要工作,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三条党委会的议事原则(一)科学理论指导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组织与个人、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XXXXX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党委议事范围和程序,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委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主要采取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形式,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公司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经营管理不偏离,坚持党委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公司基层党组织不放松,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处理好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科学决策。

党委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公司职工意见,凝聚智慧和力量,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增强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活力,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四)坚持依法合规。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议事决策。

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规范运作,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党委讨论决定的事项:(一)传达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党委领导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二、议事范围(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讨论医院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报告和请示。

(三)研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

(四)研究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制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六)研究并组织、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汇总干部考核意见。

(七)研究制定党内生活各项具体制度。

(八)研究确定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九)研究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研究其他需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党委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通常为党政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考核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

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三)需要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提出议题的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党委秘书通知到会。

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四)凡提请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或事项,应于会前1天告知党委委员,以便准备讨论意见和建议。

(五)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干部考核后的任免意见,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改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贯彻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委工作细则》、《湖南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会议由书记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学校党委委员为党委会议出席人员。

是中共党员的校级督导员、党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并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议题。

列席人员在会上无表决权。

党委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三条党委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是:(一)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学校的具体贯彻落实以及学校办学方向、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两课”建设、宣传、统战、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学校远景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讨论批准20万元以上的支出预算变更。

(七)讨论决定学校基本建设的项目和投资规模,决定2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八)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对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问题。

(九)审查批准党总支部及直属党支部的选举结果,审批党员发展对象。

(十)讨论决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优秀人才培养政策;确定年度进人计划;审定高水平人才引进对象;审查批准教职工年终考核结果,批准重要奖惩措施。

(十一)讨论批准教职工薪酬分配和住房、医疗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中共*************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为规范决策,防止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组织原则,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方法,以求建立和完善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委会议事的范围第三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与重要会议精神;第四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第五条重组改制、兼并、破产、转让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资产时的职工安置;第六条公司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机构级别与职数,人员定编等;各控股公司成立,人员定编等;控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与撤销;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控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党政班子成员的推荐;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推荐;第八条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下级重要请示的批复;第九条公司纪委上报的事项;第十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第十一条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第十二条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第十三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第十四条其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重大损失的事项;第十五条工会建设、共青团的重要问题;第十六条其他需要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党委会的召集和准备第十七条党委会通常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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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现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市交通党委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二)分析我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讨论决定和部署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提出目标任务。

(三)讨论和决定党委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明年)工作安排意见。

(四)各委员通报开展工作情况以及某些重要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五)组织建设、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六)重要信访研究或决定。

(七)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企业稳定的方法和措施。

(八)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构建。

(九)制定或修改总公司党委的有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十)上级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讨论。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
(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半天,视议题内容确定。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公司党委书记临时召集。

(二)党委会议由总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公外出,会议由组织委员主持。

(三)参会人员为党委委员,党委工作部有关人员。

三、会议工作要求
(一)除因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会议的日期、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工作部机要秘书记录、整理归档。

重要会议可根据会议要求或党委书记的要求,编写会议记要。

会议记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印发各委员、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

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委员、有关单位(部门)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及时督促检查落实。

四、会议议事要求
(一)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委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

表决结果纪录在案。

(二)如若一些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的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五、会议纪律要求
(一)会议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二)会议做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末改变决定之前,不能违反或不执行会议决定。

(三)有关会议内容,要保守秘密,在决定或批复以前,不得外传。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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