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农民工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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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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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一)农名工工资保障措施1、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1)、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工程开工后1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按《劳动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农民工保险,主动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

招用农民工名册上报业主备案。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并在开户银行凭身份证给每一个农民工办一张工资卡,一人一卡,在每月计量支付款到位后,按照工资表由银行直接打入农民工工资卡中。

(3)、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4)、完善工作机制,疏通处理渠道,专人负责、处理及时、客观公正。

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不相互推诿。

(5)、劳务工资支付必须按劳动合同执行,确保每个季度支付超过70%的农民工工资,年终必须支付全部农民工应得的报酬。

劳务人员离开工地,项目部将其工资全部结清,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6)、设立民工工资存储专户,对民工工资实行专户储存,确保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7)、我公司在招收农民工后,立即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8)、采取有效手段加强管理1)、完善民工工资支付制度;2)、及时统计并了解项目经理部用工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3)、由公司成立专门机构,协调解决项目经理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4)、由公司审计监察部对项目经理部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开展专项全程监督。

(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措施,以保证工程完工、工资结清,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部对下部所有农民工签署劳务用工合同,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按时发放工资,把对农民工的管理纳入到项目管理中。

保障农民工工资措施通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措施通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措施通知鉴于当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按时领取应得的工资,我单位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了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领取工资,我单位将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明确注明工资支付时间和金额。

用工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加强工资支付监管我单位将加强对用工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对于拖欠工资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撤销劳务合同等。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我单位将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

该基金将用于支付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并由用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同时,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向该基金申请支付未领取的工资。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了增强农民工对维权知识的了解,我单位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在各个乡镇、村级组织开展宣传,向农民工普及工资收取的合法程序和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我单位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法院等。

在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时,我单位将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以上措施将于即日起开始实施,并将定期对工资支付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希望广大农民工能够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主动与用工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一旦发现工资拖欠问题,请及时向我单位或相关部门反映,我们将尽力为您解决问题。

同时,也希望用工企业能够依法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促进农民工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建筑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措施

建筑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措施

建筑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措施
背景: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建筑行业内成为普遍问题,严
重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筑公司应采取一系列
措施来确保及时和准确地支付农民工工资。

措施1: 建立工资支付制度
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和支
付周期。

公司应定期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并明确工资发放日期。

措施2: 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
建筑公司可以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采取一定比例的工资
扣除,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该基金应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并接受监管。

措施3: 加强工资监督和检查
建筑公司应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的准
确性和及时性。

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工资支付进行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措施4: 建立投诉渠道
建筑公司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投诉渠道,及时接收和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

投诉渠道应保证农民工的隐私和安全,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维权。

结论:
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建筑公司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

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加强监督与检查,以及建立投诉渠道是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效措施。

(字数:231)。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为了保证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
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2、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3、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5、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施工机械费,如果发生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直接从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或施工机械费.。

9、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9、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9、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为防止各施工组拖欠民工工资或及时有效的处置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切实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组织措施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6人,如下:组长:一人总经理副组长:二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组员:三人财务、出纳、施工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拖欠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进程监督、检查督导、处罚决定领导小组做好和各施工小组施工班组长的上下联络、信息反馈、日常投诉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不发生因民工工资发放引起的群体事件。

2.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作为一家有信誉、讲诚信的建筑企业,我公司对于农民工工资保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方案。

我公司将按照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及石嘴山市有关农民工管理的规定,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利益。

2.1.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2.1.1.我公司为杜绝农民工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积极落实石嘴山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做到月清月结,以实现农民工有序流动,推进劳务用工规范化,规避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1.2.农民工身份证明登记、审核,录入《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施工过程中如实掌握各施工队人员变动,严格记录农民工考勤,填写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帐。

2.2.建立农民工管理组织架构2.2.1.公司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由办公室、项目部、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石嘴山市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保障制度。

2.2.2.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经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现场农民工管理。

2.3.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度公司对所有的劳务分包单位要求劳务队长必须持证在现场负责,并履行劳务管理的职责,解决现场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包括分配劳动任务、检查操作状况、安排后勤保障、协调内部纠纷、进行合同履约结算等。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参与到各类建筑施工中。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为了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施工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主体,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施工单位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在遇到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合理支付工资报酬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在支付工资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详细的工资清单,让农民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收入。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改善劳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确保农民工在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提供清洁的饮食和生活设施,预防疾病传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时间。

四、加强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使农民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注重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五、落实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确保农民工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通过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掌握农民工的工作状况,为农民工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管理。

六、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工积极反映自身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本公司承诺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并采取以下措施:
1.依照劳动保障法规使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国家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和加班费支付规定。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禁止发放给“包工头”,禁止以实物、有价证券或“饭菜票”等方式抵付工资。

3.如果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要求其遵守第一条规定,并督促其按时支付工资。

如果由于本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而导致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将先行垫付欠款。

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有总责。

4.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

5.如果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规行为,导致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请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措施方案

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措施方案

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措施方案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工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方案:1. 规范劳动合同:企业和农民工应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

这样可以为后续的工资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2. 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在开工前按工程合同造价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工程中农民工欠薪投诉处理。

如果发生拖欠行为,则可以从保证金中先行垫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

这种机制可以有效防止因资金不足而导致的欠薪事件的发生。

3. 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通过与银行合作,实行农民工工资委托按时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有效预防了老板携款潜逃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人工发放失误而导致工资少发、漏发的现象。

4. 设立专门的劳资人员管理:工地应配备专门负责劳资管理的人员,包括考勤员、工资核算员、工资发放员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工人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质量,确保按照约定标准支付工资。

这些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定期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5.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和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 建立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工资纠纷。

对于重大或复杂的争议,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7. 加强宣传教育: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权利,及时举报和投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从多个方面保障农民工的工资。

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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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在建筑施工活动的各项目部,各项目部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本公司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细则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公司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我公司统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公司农民工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公司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各劳资员负责各项目部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我公司设立了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劳资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七条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农民工管理员负责对公司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
1.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3.公司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公司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农民工管理员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农民工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农民工人员撤场清算表》;
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农民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农民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4.规范农民工管理。

对所有聘请的农民工,必须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在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应约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5.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农民工人员的变动情况。

督促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30日前按项目部现场劳资员向公司农民工管理人员上报;
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30日前向公司农民工管理人员上报;
7.作好农民工及其派驻现场的施工队伍的施工过程检查记录,每年两次按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
8.留存各类监督、检查记录。

9.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农民工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2)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管理农民工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
(3)做好培训项目部劳资员的工作;
(4)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5)指导、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
(6)每月30日前向公司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7)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8)汇总各项目部农民工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公司农民工管理员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
(10)协助解决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11)按期检查、核实项目部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2)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尤其做好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13)核查《项目部农民工人员撤场清算表》;
(14)工程竣工后,负责该工程《农民工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农民工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劳资员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2.与农民工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3.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4.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主要工作内容有:
(1) 负责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制《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2) 组织本队伍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工作,配合公司农民工管理员完成《提示书》的签订工作;
(3) 负责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农民工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并报公司农民工管理员;
(4) 负责本企业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农民工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农民工人员撤场清算表》经总承包企业认可后方可离场;
(5) 配合劳务队长解决队伍内部的争议;
(6) 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
(7) 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
(8) 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合同及每月结算农民工人员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农民工管理员;
第四章相关设备要求
第十一条为提高管理效率,总承包企业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电视机、DVD机、电脑微机、数码摄像头、数码相机、玻璃橱窗式公告牌(尺寸为2米宽,1.5米高)。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具备适当的、能够告知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施工安全教育、施工技术交底等培训内容的场地或场所,其面积不应小于30平米。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提供农民工基本的、适宜居住的生活场所,居住条件应符合《关于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要利用橱窗式公告牌告知和公示农民工考勤和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举报电话。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要将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对不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项目部,依法给予限期或停工整改等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六条各项目部要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作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协调力度,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大理市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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