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国建设浙江省试点任务要点
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交通强国建设是我国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问题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经济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交通强国建设的重点是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人们的出行效率,还给环境带来污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将大力推广公共交通工具,鼓励人们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出行。
此外,加强交通规划和建设,建立起合理的交通网络,通过优化路网布局,改善交通流动性,减少道路拥堵。
同时,加强交通管理,提高交通组织和运行效率,提升交通整体运输能力。
交通强国建设还要注重推进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提高交通安全系数,我国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加强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交通监控设施,提高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应急能力。
同时,加强对道路、桥梁和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交通强国建设还要注重推进交通服务水平。
交通服务作为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交通服务水平,我国应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交通设施的舒适度和可用性。
加快推进数字化交通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供更加智能化和方便的交通服务。
鼓励发展共享交通、电动汽车等新型交通方式,推动形成多样化的交通选择。
交通强国建设还要注重推进交通绿色发展。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压力增大,对于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交通绿色发展,我国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加强对交通排放的监管和治理,提高交通排放标准,降低交通对环境的污染。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友好型交通系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8•【文号】交办规划〔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印发以来,我部已批准三批共67家单位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的先行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实施,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共同实施”的原则,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关键环节,科学有序推进试点任务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先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发挥试点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作用。
试点管理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主要负责试点审核、评估、宣传、推广等系列工作。
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负责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试点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定试点工作制度规则,组织试点任务申报,审核试点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项试点任务实施,对于试点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牵头开展验收、宣传、推广等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0•【字号】浙发改基础〔2019〕74号•【施行日期】201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基础〔2019〕7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09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2月20日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09号),为规范开展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激励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绩。
第三条督查激励对象为设区市政府,激励名额为每年3个。
第四条督查激励重点工作内容为:(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制订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清单等情况;(二)浙江省大通道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三)浙江省大通道建设年度重点推进项目清单完成情况;(四)推进大通道建设、促进综合交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情况。
第五条督查激励评价指标体系:(一)工作体系情况,包括设立机构、成立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和工作举措情况(20分);(二)大通道建设年度关键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和年度综合交通投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35分,其中大通道建设年度关键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总分20分,100%完成计划得20分;未达到的按相应比例予以扣分;超过的按相应比例予以加分,加分、扣分均不超过5分。
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增补危险货物区域化监管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增补危险货物区域化监管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10.06•【文号】交规划函〔2021〕522号•【施行日期】2021.10.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增补危险货物区域化监管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意见交规划函〔2021〕522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将危险货物区域化监管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试点工作任务纳入〈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浙交〔2020〕116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增补危险货物区域化监管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一项试点任务,统一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请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开展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588号)要求,统筹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及时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经验借鉴。
交通运输部2021年10月6日附件交通强国建设浙江省试点任务要点(增补)危险货物区域化监管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
升级危险货物运输智控平台,打造危险货物运输智控大脑,打造从业人员安全码,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与港口作业报告信息共享,积极推动全路段精准管理、全环节装运卸管理,以及全方位隐患管理、全覆盖省内外管理、全链条部门协同管理。
建设危险货物区域监管平台,推动区域危险货物源头装卸、运输过程、监管执法线上线下全链条治理。
(三)预期成果。
通过3年时间,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隐患基本实现事前预警,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人数大幅减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基本实现安全码使用全覆盖。
不合规行车隐患、不合规运输行为有效降低,实现出车、装货、卸货、回场运输全链条闭环,事中管理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文件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文件为了推动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我国交通部决定在某省某市开展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化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推动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交通强国试点地区,将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同时,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和畅通。
二、优化交通运输服务。
通过推动智能交通建设,加大对交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同时,加强对公共交通的支持和优化,推动公共交通的发展,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三、推动交通行业转型升级。
加强对交通行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交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交通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加大对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同时,加强对交通警务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安全。
五、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通过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推动,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交通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交通建设的良性互动。
六、加强对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交通部将加强对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到位,推动交通强国试点地区的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总结。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推动,将为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实现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相信,在交通部的领导下,交通强国试点地区将取得可喜的成绩,为全国交通事业的发展树立典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4•【字号】浙政办函〔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738号)明确我省为全国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和11个设区市政府为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紧扣重大战略,彰显地方特色、聚焦改革创新,发展数字交通,服务产业发展,打造品质交通,大胆实践、先行先试,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为我省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力先行。
二、各试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试点重点任务和特色内容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力争2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5年内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浙江方案和浙江样板。
试点实施方案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
三、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服务、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积极推动试点工作,督促整改完善相关措施,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重点任务2.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市特色内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4日附件1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重点任务附件2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市特色内容。
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准34家单位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交通建设Q用存在争议和纠纷。
总承包管理费往往是矛盾重点,目前国家和地方没有针对EPC项目总包管理费的计算标准。
而在EPC建设模式下,总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所有风险与责任,该费用理应计取。
但在具体实际中,缺乏收费依据,最后政府审计时此项费用可能会被砍掉,这样就会给总包方带来利益损失,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2)BIM费用缺口。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行业政策,以及提升项目BIM的应用与研究,有效发挥BIM设计对于大型综合性工程的指导作用,深化开展BIM设计已成必然趋势。
BIM设计通常包含设计、施工及运维阶段共3个阶段,各地、各行业对于BIM设计的收费办法还有待完善。
而BIM设计费往往已在EPC投标阶段明确,从已招标的EPC项目情况来看,由于BIM设计费用缺□较大,项目建设期,BIM设计通常更多地流于形式,难以实质性指导项目设计、施工以及运维管理。
三、结论与建议1.结论新型轨道交通项目一般具有工期紧张、专业接口多、协调工作量及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对于此类复杂的大型综合性项目,推荐采用EPC建设模式,可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的深度融合,项目投资及风险可控,工期目标易于实现,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项目的快速推进和顺利实施。
2.建议建议地方、行业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型轨道交通行业相关EPC管理政策,包括EPC报价组成形式、项目备案程序、审计及审价原则、过程及竣工资料管理要求、BIM收费办法,从而更加有序地推进新型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般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准34家单位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2021年2月8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公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正式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34家单位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典型样板。
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苏省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验收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苏省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验收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1.24•【文号】交规划函〔2024〕46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苏省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验收意见交规划函〔2024〕4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你厅申请验收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苏省开展品质工程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58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61号)及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我部组织开展了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试点任务验收工作,主要意见如下:一、通过试点任务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架构得以巩固,交通运输规划协同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资金保障体系稳定,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现代行业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市场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二、试点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推广价值,在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法治工作体制机制、行政审批及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管体制机制及现代服务体系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原则同意“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试点任务通过验收,验收评分97分,等级评定为优秀。
我部将建立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广清单,加强试点成果经验宣传推广,请你厅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试点任务完成情况2.试点任务取得的典型经验3.试点任务成果清单交通运输部2024年1月24日附件1试点任务完成情况一、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大交通管理体制,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整合调整相关职能,实现了一个部门牵头编制综合交通的规划及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公铁水空”综合交通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强国建设浙江省试点任务要点一、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构建优质高效的快速网。
全面构建“五横五纵”快速铁路网络,加快完善沪昆、沿海通道,提升京沪(杭)通道能力,增强浙江与周边中心城市通达能力,推进高速轮轨列车和超高速磁悬浮铁路前期工作。
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加快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强化对省际接口、四大都市区、加快发展县、1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覆盖支撑。
完善运输机场布局,打造“一核两心、三商三旅”的运输机场体系(杭州为核心机场,温州和宁波为中心机场,义乌、嘉兴和台州等机场以商贸为特色,舟山、衢州和丽水等机场以旅游为特色)。
2.建设方便快捷的干线网。
完善普速铁路和都市区城际铁路网,提升陆路货运能力。
有序推进普通国省道建设,推动普通国省道全面实现二级以上技术等级。
完善水路运输网络,打造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以浙东南沿海港口和浙北环杭州湾港口为辅的“一主两翼”发展格局,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和“八通四畅”内河高等级航道主骨架建设。
强化油气管网供应格局,优化甬沪宁原油管线位,构建以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为中心、南北双线共同保供的格局。
3.打造普惠公平的基础网。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特色精品村、民俗文化村、风景旅游村等经济节点联系通畅水平。
推进支线铁路建设,强化与重要港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衔接。
加强内河支线航道建设,强化与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经济节点连通。
完善通用机场和油气支线管道布局。
4.构建一体化衔接枢纽体系。
支撑服务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打造“4+6+N”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杭州、宁波、温州、金义4大全国性综合枢纽,台州、衢州、丽水、绍兴、湖州、嘉兴6大区域性综合枢纽,“N”为若干个地区级综合枢纽)。
以高铁站、机场为节点,建设一批立体互联、便捷高效、零距离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
以港口、物流园区为节点,打造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网络规模进一步扩大,沿海高铁大通道初步形成,京沪(杭)通道能力有效提升,浙江与周边中心城市通达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3—5年时间,综合立体交通网更趋完善,全面实现3个1小时交通圈(省域1小时、市域1小时和都市区1小时通达),基本建成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和衔接顺畅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全方位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倡议。
在各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各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二、打造义甬舟陆海统筹双向开放大通道(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全面提升宁波、金华义乌两大都市区枢纽功能。
高标准推动宁波舟山港港口资源一体化整合,以江海联运为主体,大力发展海河、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
积极拓展加密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线。
加快铁路金华站、铁路义乌站两大综合枢纽和浙中公铁水联运港建设。
提升义乌国际陆港功能,发展义乌机场航空口岸货运业务,开发全货运航线。
2.高标准打造综合运输通道。
以宁波、金华义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支点,统筹通道沿线城市交通发展,重点推进金甬铁路、甬舟铁路以及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开展甬金高速公路扩容、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等前期研究,加快推进527国道等改扩建工程以及杭绍甬、杭绍台高速及235、228、351国道等项目。
3.加快向东辐射,连接海上丝绸之路。
完善宁波舟山港班轮航线全球网络,巩固中欧、中美航线,优化重组国际航线。
加快宁波、义乌等机场的航空口岸开放,积极拓展对南亚、东南亚、中东地区等“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城市的客货运航线。
加强浙沪洋山合作,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码头作业区等多式联运泊位及分拨平台。
推进接苏融沪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沪苏湖铁路、沪乍杭铁路以及沪嘉甬、通苏嘉城际铁路等项目,加快沪杭磁悬浮、沪甬跨海通道、沪舟甬跨海通道等研究。
4.加快向西贯通,提升“义新欧”开放能力。
重点推进金建城际铁路、杭临绩铁路、杭衢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以及临金高速、千黄高速等干线通道,完善形成连接长江南岸、贯穿东中西部的大通道。
重点打造“义新欧”中欧班列整体品牌,推进建设“义新欧”集货中心和联运集货点。
大力拓展运邮功能,推动进口运邮,发展快递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拓展“义新欧”口岸服务腹地。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基本建成通江达海、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的现代化江海联运服务体系,“义新欧”班列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义乌至宁波舟山港年海铁联运集装箱输送量达15万标箱以上,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进出口货物超过150万标箱,义乌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1.5万吨。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陆海统筹的综合交通双向开放大通道,宁波舟山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义乌国际陆港贸易便利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陆海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合作、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三、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横店机场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
科学编制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建设标准。
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路政执法向乡道覆盖、向村道延伸。
构建现代化养护机制,推广“互联网+”管养模式,提升智能化管养程度。
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提升农村运输服务智慧运营水平。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健全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服务网络体系,创新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模式。
提升农村公路沿线绿化景观,全面优化路域环境,完善旅游客运网络。
健全运输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力度,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2.建设美丽经济交通走廊。
将“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
围绕优化城镇布局、发展全域旅游,以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等为载体,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串联省级示范特色小镇、4A以上旅游景区、国家公园、国家级历史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
注重典型示范引领,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达标县和精品示范走廊。
立足四大诗路文化带建设,打造交旅融合、游运一体的美丽生态航道。
3.打造海岛大花园。
加快推动陆岛连通工程和岛际连通项目建设。
完善水上陆岛交通网络,优化民生航线、涉旅航线和特色旅游航线等多层次水上交通网络布局,着力发展滚装运输和水上高速客运。
优化海岛游运系统,突出“一岛一特色”,完善海岛公路设施网络,打造海岛美丽公路、码头精品工程等交通旅游融合精品项目。
大力发展水上巴士,提升水上客运智慧服务水平,加快布局水上巴士旅游精品线路,打造舟山群岛游艇帆船水上基地。
推动海上岛群环岛游,构建全域旅游交通网络。
强化海岛航空运输服务,加快建设岛屿通用航空机场,推动水上机场项目,开辟海岛联系长三角、内陆旅游景区及岛际的水上飞机、直升机旅游航线。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建立“四好农村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实现“一县一特色、一路一风景、一村一幅画”,出台《四好农村路标准》《四好农村路质量验收要求》《四好农村路管理要求》《美丽公路技术标准》等一批标准、指南。
基本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
通过3—5年,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旅游路等美丽农村路,农村公路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智慧化、科学化。
海岛蓝色岛链基本建成,实现舟山本岛通高铁、高速,县级岛屿通国道,乡级岛屿客轮高速化,3千人以上岛屿设滚装码头,千人以上岛屿“一岛两码头”全天候靠泊,百人以上岛屿陆岛交通码头全覆盖。
四、打造一流枢纽城市(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提升枢纽服务水平。
高质量扩容萧山国际机场,新建萧山机场T4航站楼,加快机场路侧交通中心建设。
优化机场大巴运营系统,发展机场异地航站楼,推进“一站式”航空服务。
高标准建设铁路杭州西站,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高品质提升杭州东站服务水平,提升旅客集散能力,推动高铁与地铁“免检换乘”。
高水平建设轨道机场快线,提高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推进四网融合发展。
加快推动杭州都市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
探索推动杭州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向周边城市(镇)延伸。
统筹布局杭州都市区城际铁路线路和站点,有序推进城际铁路建设。
持续推进杭临、杭富、杭海、杭绍城际铁路建设,加快推进临安、富阳、海宁、柯桥与杭州主城的交通一体化。
研究利用既有和新建普速铁路开行市郊铁路以及利用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等提供城际列车服务。
3.扩大枢纽辐射范围。
加快推进都市区高速铁路建设,积极推动萧山国际机场高铁站建设,强化与既有铁路衔接,构建杭州枢纽东部便捷过江通道。
加快推进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连接线铁路和杭临绩铁路。
加快完善都市区高速公路网络,推进杭州都市圈环线高速、临金高速、杭淳开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
推进都市区快速道路建设,加快余杭区东西向快速通道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杭州基本建成4个“1小时交通圈”,实现杭州都市区与周边设区市1小时到达、杭州都市区与杭州各县域1小时到达,杭州与周边县市1小时到达、与长三角省级省会城市1小时到达。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以萧山国际机场、杭州东站、杭州西站、轨道机场快线为基础的“三枢一轴”格局,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全面发展,TOD引导都市区交通发展模式基本建立,杭州都市区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大幅增强,参与全球竞争能力显著提升。
在加强交通网络协同、促进交通与城市空间协同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五、推进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德清县交通运输局、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智慧高速公路。
加快杭州绕城西复线、沪杭甬等高速公路智慧化建设,积极推进杭州湾跨海大桥及连接线智慧化建设,积极推进嘉善县智能交通发展。
充分利用现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在基础设施数字化、车路协同设施建设、云控平台接口、高速行驶专用车道建设等领域积极开展探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