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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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参与项目情况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参与项目情况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参与项目情况总结王蓉从2006年底我校参与该项目以来,已经走过了两个多年头。

这两年来,既有遇到困难时的失落,也有取得成绩时的欢欣与喜悦。

可以说,项目进行的历程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经验式法律教育不断完善,成熟的历程。

就如同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一步步成长起来。

总体来说,两年来的项目运行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一、人员组成我校参与项目的人员由三部分构成:(一)校项目执行综合领导小组和项目总协调员2007年2月,我校成立了项目执行综合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张桂琳副校长、朱勇副校长、王卫国校长助理兼院长、李树忠校长助理兼处长、田士永副处长、国际合作处李勇处长、李环副处长、王蓉主任。

同时,王蓉副教授作为项目的总协调员。

(二)咨询专家和研究小组2007年2月,我校推荐了终身教授江平教授、教育部国际交流协会江波秘书长作为我校咨询专家的推荐人员。

2007年3月,我校从统筹开展法律诊所和辩护教育的需要出发,分别从三个不同学院选择了四个老师参与该研究小组。

他们分别是:法学院的许身健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许可祝教授、刑事司法学院的方鹏讲师以及总项目协调员王蓉(三)参与对外交流的教师和参与workshop培训的教师赴美接受LLM教育的教师有3位:李超,于国旦,董京波。

前后参与夏季workshop培训的教师累计共有14名:李倩,许身健,陆伟丰,喜佳,冯琴,于国旦,兰花,刘力,王殊,刘晓兵,马宏俊,董京波,刘瑛,李超。

在此,我谨代表学校对他们的辛勤劳动表示深深的感谢!二、与美方高校的交流互访(一)美方教师对我校的访问主要有三次:1. BRAIN访问我校2007年5月21日至25日,BRAIN教授对我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访问。

5月21日上午,BRAIN教授与项目咨询专家江平教授、项目总协调人王蓉教授就项目开展的内容、形式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李环副处长、教务处田士勇副处长就我校开展该项目的具体情况与BRIAN进行了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国交流学习,规范研究生在国外期间的学籍和学业管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出国交流学习,是指研究生出国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短期交流、攻读学位等学习修读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开课研究所(中心)和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四条在校期间经研究生院选拔推荐,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出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或进行博士或硕士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是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

第五条在校期间,以如下方式获得出国交流学习机会的,参照国家公派研究生管理:(一)参加学校签订的国外校际合作院校或机构相关项目的;(二)参加研究生院组织选拔的国外校际合作院校或机构相关项目的;(三)参加学校授权的二级培养单位或相关部门与国外校际合作院校或机构协议项目的。

第六条在校期间,研究生自主联系国外相关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项目,申请出国交流学习的,为自费出国留学研究生。

自费出国应办理休学或退学相关手续,方能出国交流学习。

获我校录取通知书的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前自主联系国外相关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项目,拟以我校学生身份出国交流学习的,须在规定入学时间报到,提出自费出国交流学习申请,并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新生报到后,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出国的,按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及参照管理的自费留学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培养或短期交流期间,学业按下列规定管理:(一)课程学习及考核1.出国前,已办理相关课程选课手续,且实际学习课时达三分之二的,可以书面提出提前考核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的,准予提前考核。

2.出国前,未办理相关课程选课手续,没有实际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或非学位课程的,如国外院校有与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直接对应课程的,其修读国外对应课程所获得的成绩,可以依照《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法大发〔2013〕99号)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中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

中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

中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一、前言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我国高校开始与国外合作办学,开设国际化、全球化的专业课程。

这些合作专业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就业机会,也对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进行一览表式的介绍,并对这一趋势进行深入探讨。

二、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1. 北京大学- 本科生:中美双学位项目(经济学、工商管理等)- 研究生:中欧工商管理硕士项目2. 清华大学- 本科生:中加工商管理硕士项目- 研究生:中德能源与环境管理硕士项目3. 上海交通大学- 本科生:中法工程师项目- 研究生:中芬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硕士项目4. 浙江大学- 本科生:中英国际商务项目- 研究生:中澳医药健康管理硕士项目5. 复旦大学- 本科生:中意经济与管理双学位项目- 研究生:中韩商业与金融硕士项目6. 南京大学- 本科生:中加环境科学与工程双学位项目- 研究生:中新图书馆信息管理硕士项目以上是部分我国高校开设的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涉及了经济学、工商管理、工程师、环境科学、信息管理等领域,极大地丰富了我国高校的专业设置,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

三、深入探讨我国高校与国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涉及了多个领域,这不仅拓宽了我国学生的学术视野,也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些合作专业不仅注重教学内容的国际化,更加重注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例如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具备国际视野和能力的人才更受社会青睐,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的开设不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也为学生求职、创业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

通过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学生可以获得更多国际认可的学位,也更易于在国际化的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

然而,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教学模式的差异、文化冲突等。

我国高校在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时,需要更加注重课程设置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以确保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交换生项目:交换生项目通常包括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通常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学生有机会在国外的大学学习、生活,并体验不同的文化。

2.寒暑假项目:在寒暑假期间也有机会参加境外高校的交流活动,如暑期剑桥学术发展课程、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暑期培训项目等。

3.短学期项目:这是境外大学面向国际在校大学生开展的交流项目,大多数项目旨在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境外学习和交流机会,让学生有机会体验不同的文化,开阔国际视野。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这是针对优秀本科生的国际交流项目,旨在为其提供国际交流的机会,促进其学术和职业发展。

5.其它学生交流项目: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学生交流项目,包括单向访问项目、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流项目等。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听起来固然高大上,吸引很多在职人员的选择,但是目前有很多高校夸大宣传,制造一下宣传陷阱,待学员报考后才感到坑爹。

那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且让小编为大家捋一捋。

1、“出国交流”混同于“海外留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赴国外交流或“出国培训”,但这种交流或培训活动不能超出学生在合作学校接受教育的期限。

如果学生已经从合作学校毕业,则中外双方的学校都不能组织学生赴境外学习,否则就违反有关规定。

2、学校名称华而不实。

美国某加州大学曾经在江苏媒体上登广告称只要缴纳数万元人民币就可获得一张MBA文凭。

但后来核实这个所谓“加州大学”只是几名华人在海外注册的一所教育机构。

3、国际承认学历文凭。

许多劣质培训机构到处吹嘘国际承认、水平一流,等学生进校后才发现教材陈旧、课程“缩水”,甚至根本不用上课就可以拿到证书。

4、“全聘外教”“用国外教材”。

有的办学机构打着与国外某大学合作的旗帜,实际学校没有聘请一名外籍教师,也没有引进一本国外教材。

还有的中外合作项目,国外派出教师数量极少或只从国外请来一名教师,就说是中外合作办学。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条例规定,担任主要课程教学的外籍教师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引进国外教材不低于教材总数的30%。

所以想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人员在甄选学校时要慎之又慎,详情可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本科教育国际化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较高对外交往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提升本科毕业生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规模日益扩大,赴国(境)外学习学生人数稳步增长。

为了促进和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形式(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形式主要有:1.国家公派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学习、科研实习或攻读学位;2.自行联系自费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长期学习或攻读学位;3.根据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赴国(境)外公费或自费进行长期学习;4.根据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赴国(境)外公费或自费进行短期学习、实践、科研实习等;5.学生自行联系寒暑假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自费进行短期学习、实践、科研实习等。

6. 其它可以认定的交流学习形式。

(二)学习时间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时间分为长期和短期,三个月(含)以上为长期,三个月以下为短期。

二、学生选派标准、程序及其学籍管理对学生参与国家公派或由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交流协议的项目,其选派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组织进行。

(一)选派标准选派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政治合格,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2.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3.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培养前途;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或实践各项任务;5.满足交流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选派程序1.长期学习项目的选拔,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和教务处根据项目协议内容共同确定选拔条件、选拔人数,拟定选拔通知。

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提升本科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是指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以通过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选派学生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交流学习的模式进行本科生培养。

第三条培养国际化人才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是国际交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支持和鼓励多渠道引进和使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和鼓励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赴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交流学习。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实行项目派出、综合管理机制。

第五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包括政府项目、校级项目和其他项目。

第六条政府项目,指由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及其他由政府资助的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

政府项目的管理由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照政府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校级项目,指学校与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签订本科生交流交换培养协议,共同开展的联合培养项目、假期学校项目、短期交流项目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校级项目的谈判、签约,以及与国外合作方的经常性沟通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项目的信息发布、学生选拔、学籍管理、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八条其他项目,包括社会资助项目,以及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由各学院承担的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共同开展的本科生交流交换培养项目。

社会资助项目等其他项目,涉及学籍管理、学分认定等内容的,应当经过教务处审核同意。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执行情况的备案与年度统计工作。

备案信息包括项目周期、选拔标准、选派专业、派出学生信息等内容。

第十条学生自行申请到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交流学习且经过教务处批准的,在交流期间的课程修读、学分认定与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交流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交流指南

目录写在前面 (3)第一章学校概况 (3)一、学校简介 (3)二、学院介绍 (4)第二章申请 (5)第三章报到 (5)第四章校园生活 (6)一、校园介绍 (6)三、文体活动 (11)四、居住条件 (11)五、饮食情况 (13)六、其他 (13)写在后面 (15)写在前面之所以想写这份指南,是因为我想,有很多想去法大交流的同学对法大还不是很了解,因此迈不出出发的那一步或是后悔走出了那一步。

对同学们来说,欠缺的也许只是一个对法大的整体了解,而不是零零碎碎的信息拼凑出来的印象。

所以我把自己半年来在法大的经历整理出来写了这份指南,希望能帮大家多提供一些帮助,少一些疑惑。

由于这是我个人仅仅半年的经验,所以略为简单,都是我的个人观点,2013年的信息,大家不可全信。

有些问题我自身没有关注到,所以也没有提及,不能给大家帮助。

建议仍需多问去过法大交流的师兄师姐或同学,多关注法大的最新消息,兼听之后做出选择。

本指南旨在义务提供帮助,提供一个整体印象,一个大体方向。

如果还需要相关资料或是咨询更具体问题的,可以联系我。

我很乐意把我搜集的资料传给大家。

本指南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第一章学校概况一、学校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

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摘自校园网学校简介,数据截止到2013 年1 月)海淀区学院路校区供研究生学习,本科生在昌平区府学路校区。

因此中山大学法学院交流生所前往的校区是昌平校区。

北京市共有18个区县,分为市区、郊区。

昌平在郊区,在北六环之外,因此进市区像进城一样,需要2个钟头。

等2015年法大附近的地铁站开通后,也许进市区会方便很多。

(反正我是等不到那时候了= =)虽是郊区,但法大也位于郊区的繁华地带,周围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有今年新开的金隅万科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美廉美超市,阳光商厦,国泰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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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42.
英国
班戈大学
博士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在读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4年
43.
英国
班戈大学
暑期班项目
非学位
不限
可享受日补贴
2周
44.
英国
牛津大学奥列尔学院 +剑桥大学
暑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4周
45.
英国
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
仲裁员资格培训(国际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硕士、博士生
自理
每年10月
自理
1年
31.
澳大利亚
格里菲斯大学
交换生(商学院、法学院)
非学位
本科、硕士
免学费
1年
32.
Hale Waihona Puke 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留学生及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学位i
本科生
学费减免或免学费
1年
33.
新西兰
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
CSC公派博士生项目
学位
博士研究生
免学费,CSC提供奖学金
1-4年
34.
爱尔兰
都柏林大学
公派博士项目
博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54.
荷兰、比利时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中欧法学院暑期项目
非学位
研究生
学院承担
3周
55.
冰岛
雷克雅未克大学
MBA学生暑期班项目(商学院项目)
非学位
法大MBA学生
自理
2-3周
56.
冰岛
雷克雅未克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57.
冰岛
阿库雷里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韩国
高丽大学
硕士学位项目
学位
应届本科毕业生
奖学金形式全额资助
2年
5.
荷兰
伊拉斯姆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研究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6.
荷兰
伊拉斯姆斯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4年/1年
7.
荷兰
蒂尔堡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研究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8.
荷兰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截至2012年11月6日
序号
国家
合作大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受众
费用
项目持续时间
1.
日本
福冈大学
秋季交流项目
非学位
本科
自理
12天
2.
日本
中央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3.
日本
名古屋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4.
12.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国际商法硕士项目
学位
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生
自理(可申请奖学金)
1年
13.
加拿大
达尔豪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国际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14.
加拿大
圣托马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15.
美国
海外学习基金会
海外名校交流生项目
学位/非学位
学位
硕士、 博士研究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4年
35.
爱尔兰
都柏林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36.
英国
帕特森基金会
资助攻读牛津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项目
学位
毕业生
10000英镑奖学金
1年
37.
英国
埃克斯特大学
暑期班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3周
38.
英国
埃克斯特大学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奖学金
视具体项目而定
16.
美国
南方卫理工大学
LLM项目
学位
硕士生
奖学金含学位和8000美元生活费
1年
17.
美国
天普大学
博士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博士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年
18.
美国
天普大学
LLM项目
学位
本科毕业生、硕士生
自理
1年
19.
美国
韦恩州立大学
LLM项目
学位
本科毕业生、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62.
丹麦
奥胡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仅硕士和博士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63.
丹麦
哥本哈根大学
博士生交换项目
交换生项目(国际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学期
28.
澳大利亚
昆士兰大学
交流生项目(LLM、海外学年)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自理
1学期或1年
29.
澳大利亚
国立大学
交流生项目(比较法学院)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自理
1年
30.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大学
交流生(海外学年)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攻读LLM学位项目
学位
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生
自理(可申请奖学金)
1年
39.
英国
格拉斯哥大学
奖学金资助项目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学费减免(可申请奖学金)
1年
40.
英国
利兹大学
硕士交流(LLM)
学位
本科应届、硕士在读生
学费按比例减免
1年
41.
英国
班戈大学
硕士项目(LLM)
学位
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生
自理(可申请奖学金)
维也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1年
51.
意大利
博洛尼亚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
52.
意大利
博洛尼亚大学
交换生项目(法与经济研究中心项目)
非学位
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53.
意大利
比萨圣安娜高等学校
博士生项目
非学位
蒂尔堡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1年
9.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法学院暑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自理
3周
10.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研究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4个月
11.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博士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硕士、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1年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58.
芬兰
赫尔辛基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博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59.
芬兰
坦佩雷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60.
芬兰
图尔库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为主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61.
波兰
波兹南密兹凯维奇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和研究生
自理
1年
20.
美国
纽约福德汉姆大学
法学院学习交流项目(民商院环境所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学期
21.
美国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暑期班项目(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3周
22.
美国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双向交换生项目(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学分互认
本科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学期
23.
美国
杜肯大学
暑期项目(北京)
非学位
不限
自理
3周
24.
美国
密西根马科姆郡
法院暑期实践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2周
25.
美国
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
暑期班项目(商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3周
26.
美国
洛约拉马利蒙特大学
硕士生项目
学位
本科生、硕士在读
50%学费减免
1年
27.
新加坡
新加坡国立大学
46.
德国
科隆大学
秋季学期交流项目
非学位
本科(德语)
自理
1学期
47.
德国
科隆大学
德国科隆大学暑期项目
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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