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二章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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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JS2
(l)书面形式。很显然汇票以及其他票据必须是书面存 在的,否则无法签字和流通转让。汇票可以是打印的、 印刷的、手写的, (2)支付命令。汇票是一项付款命令,因而措词应直接了 当,应使用祈使句,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3)无条件性。 例如,某份汇票上注明‚pay to the order of a the sum of pound sterling one thousand only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are up to the standard of the contract‛ (若货与合同相符则支付 Al000英镑整)。 。
4.付款期限 5.一定金额的货币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To Bank of Europe London, ⑥ For A Company Beijing
6.付款人名称和付 款地点
⑧signature
7.收款人名称
8.出票人名称和签 字
(三)汇票的内容
1.汇票的字样
4.出票日期
JS2
出票日期有三个重要作用: A、决定汇票的有效期。持票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要求票据 权利,票据权利自动消失。《日内瓦统一法》规定,即 期汇票的有效期是从出票日起的1年时间;我国《票据法》 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有效期为2年。 B、决定付款的到期日。远期汇票到期日的计算是以出票日 为基础的,确定了出票日及相应期限,也就能确定到期 日。 C、决定出票人的行为效力。若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或被 清理,则该汇票不能成立
9.收款人名称
1.限制性抬头 的汇票 (1)Pay to *** only; (2) Pay to *** not transferable 2.指示性抬头的汇票。 (l)‚Pay to the order of B Company; (2)‘Pay to B Company or order。 (3)Pay to ABC Co. 3.持票来人抬头的汇票。 (1)‘’Pay to bearer; (2)Pay to B Company or bearer。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②对持票人:参加人参加后,持票人就不得在 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5.返还性:
定义:票据的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 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从而结
束票据的流通。
一经付款,票据便不能流通。
(四)票据的法律体系
英美法系(以英国为代表) 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五)票据的功能
汇兑功能 支付功能 结算功能
信用功能
融资功能
3、提示(Presentation)
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 要求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

即期汇票只须提示一次,即提示付款; 远期付款有两次提示,提示承兑和提示付 款。
提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规定的地点办

理。
4、承兑(Acceptance)
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 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承兑也包
要求: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
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合法。 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 要式性便于票据的流通。
4.提示性:
定义: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 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 给票款。 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 付款的义务。 因此,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 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
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票据金额及费用的权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是:
(1)提示票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2)退票通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3)外国票据遭到退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拒绝证书(Protest):是由拒付地点的法定公证人作出 证明拒付事实的文件。
《英国票据法》规定:外国票据遇到付款人退票时持票人

2国际结算的票据

2国际结算的票据
(5) 承兑人(Acceptor):同意支付票款并用文字记载亍票据 上的人。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6) 保证人(Guarantor):由非票据债务人对出票人、背书 人、承兑人作保证行为的人。经保证后保证人负被保证人的 同样责仸。 (7) 持票人(Holder):票据的占有人。持票人可能是收款人 ,是最后被背书人或持票来人。其权利主要表现在:①在规 定时间内向债务人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②如遭拒绝,对次 债务人有追索权;③获得票款后应交票据给付款人。
To
DEUTSCHE BANK (ASIA) HONGKONG
.
付款 行
CHINA NATIONAL ARTS AND CRAFTS IMP.& EXP.CORP.GUANG DONG BRANCH 李亮
2、汇票的基本项目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付款人(受票人)姓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款时间的记载
二、票据立法
19世纪,欧洲各国相继立法,从法律上保证票据 的使用和流通,之后逐渐形成两大法系:
以1882年《英国票据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
以1930年《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为代表的大 陆法系。
1882年,英国颁布了《Bills of Exchang Act 1882-BEA》(票据法),成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加拿 大、印度、美国、英国属亍英美法系的国家。 法国、瑞士、德国、意大利、日本、拉美国家 等30多个国家1930年在日内瓦召开了国际票据法统 一会议,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Uniform Law for Bill of exchange and Promissory Notes signed at Geneva,1930-ULB) ,次年又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 (Uniform Law for Cheque signed at Geneva,1931),二者合称《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成为大陆法系的代表。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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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通转让性
定义: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
特点:
1)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
2)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 影响。
3)票据受让人获得全部票据权利,能以自己的
名义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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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货币性
以支付货币为目的。
7、债权性
持有票据,即拥有票据权利,可凭票据 取得票款。
票据上权利的内容,完全依据票据上所 记载的内容确定,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 根据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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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式性
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记载 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1)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 形式和内容。 2)只有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才 是合格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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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通转让
流通转让(Negotiation)可以是: 1.转让人经过单纯交付或背书交付票据给受让人,受让 人善意地支付对价取得票据,不必通知原债务人。 2.受让人取得票据,即取得它的全部权利,他可以用自 己的名义对票据上的所有当事人起诉。 3.受让人获得票据权利优于其前手权利,即受让人的权 利不受转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 4.它是在两个当事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双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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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因性
从事实上看,任何票据关系的产生都有一定 的原因——票据原因: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 在的原因。如:商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 贷等。
无因性: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 行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如:票据的转让过程 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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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义性

(本科)国际结算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教学课件

(本科)国际结算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教学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自1996年1月1日 起施行。
一、 票据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2. 票据的产生与发展
票据起源于中 国,早在中国的唐 宋时期就有了票据 的雏形。唐代的“ 飞钱”类似于汇票 ,“贴”类似于银 行的支票;宋代的 “便钱”类似于即 期汇票,“交子” 类似于本票。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西方国 家也出现了票据,并且发展速度非 常快。在欧洲,票据起源于12世纪 ,意大利的兑换商发行的“兑换证 书”类似于本票;15世纪,商品买 卖多以票据接收;16世纪,法国开 始有了背书的制度;17世纪,一些 国家开始进入票据成文法时期;18 世纪,英国开始使用支票;19世纪 ,各国票据制度逐步健全,1882年 英国颁布的《票据法》成为世界票 据法典范。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 票据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1. 票据的含义
广义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document of title),
作为某人不在其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据。
狭义 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货币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
,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应用案例
案情:
甲国的A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给乙国的B公司,其货款的支付 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B公司准备好10万美元现金,在约定的交货地点直接将现金交付给A公司。 (2)A公司开出要求B公司支付10万美元的商业票据,得到B公司承兑后,A公 司即可将其作为10万美元的等价物用于购买其他商品的支付。 (3)B公司向其在本国的开户银行C银行提出开立信用证的申请,C银行同意并 开立了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A公司委托其开户银 行向C银行提交信用证及项下的全部单据,C银行审核A公司提交的单据并确认 无误后,向A公司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全部货款。

国际结算 第二章 流通票据

国际结算 第二章 流通票据

For A Company Beijing (8) signature
二、 汇票上必须记载的内容
1、标明“汇票字样 如:Exchange for, Bill of Exchange, Draft 2、出票地点和日期 3、付款时间(共4种) (1)见票即付 e.g. At sight pay to… (2)定期付款 在出票时约定好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付款。 e.g. On fifth March 2009 fixed pay to … (3)出票后定期付款 e.g. At 60 days after date pay to … (4)见票后定期付款 e.g. At 6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5、付款 6、拒付 (1)拒绝承兑 (2)拒绝付款 7、追索
追索的内容:汇票的金额 利息 作成拒付通知书的费用
• •
五、汇票的分类 1、出票人不同
– 商业汇票 trade bill/draft (commercial draft) – 银行汇票 banker’s bill( 信用好)
• • 注意:出票人与付款人都是银行 出票人=付款人=银行(多为光票,不附单据)
3、提示(Presentation) ——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其承兑或 付款的行为。 (1)即期汇票:Presentation for payment (2)远期汇票 ①要求承兑: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 ②要求付款:Presentation for payment 4、承兑——适用于远期汇票 如:一汇票指定付款人A Trading Co.于2003年12月12 日承兑,则承兑为: Accepted 12th Dec. 2003 For A Trading Co., Signature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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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正式颁布,是新中国第一部真正规 范的票据法。共有总则、汇票、本票、支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 用、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111条。既明确规定了票据各当事人的权 利与义务,又进一步规范了票据的行为。
第二节 金融票据
一、汇票 二、本票 三、支票
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 二、& 三、汇票的必备项目及解释 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 五、汇票行为 六、汇票的种类 七、汇票的权利
付款人——接受汇票的人,又称受票人,也是根 据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款的人
通常按其职能称其为付款人,因其未在汇票上签名,不 是汇票的债务人,不承担汇票一定的付款责任。收款人 或持票人不能强迫其付款或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付款人对汇票承兑并签名后,就成为承兑人,他以自己 的签名表示他同意执行出票人发给他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所以,付款人只是在承兑之后取代出票人成为主债务人。
承兑人——在付款前的远期汇票上签字的 付款人
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远期汇票被退票时对汇票作出承 兑的预备付款人或任何其他人称参加承兑人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票据概述 二、金融票据(支付工具) 三、结算单据
整体概述
概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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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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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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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定义
从广义上讲票据( Bills)可以指所有商 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Document of Title ) 和 资 金 票 据 ( Financial Document),它作为某人的、不在他 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 据。
从狭义上讲票据是指资金票据,即依据 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 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由出票人签 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 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 出票人是个人,如果代理他的委托人字,而委托人是公司、 单位、银行、团体时,应在公司名称前写上“For” 或”On behalf of”字样,并在个人签字
后面写上他的职务名称。如:For ABC Co,London.
John Smith Manag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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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票据号码————任何一张票据都有号码即汇票号码
stated date) 如:At Bills payable
60 days after 1st May ,2006 pay 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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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项目
B.到期日算法:“算头不算尾,若干天后的最后一天是到期日, 若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顺延。(p11)
3)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on a fixed future date)此种汇票称为板期付款汇票,须提示要求 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如:On 30th dec.fixed pay to …
hundred and eighty seven only.
Drawn under Bank of Atlantic,London L/C No.1162/200x
dated 21 Jan., 200x
To Bank of Atlantic
For China National Animal
.
15
必要项目
4 ..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或付款期限(Tenor)
有四种:(区别于国际结算的四种付款时间)
1)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on presentation)又称即期汇票。提示汇票
的当天即为到期日。无须承兑。若汇票没有明确表示 付款期限的,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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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 Exchange for GBP5000.00 (4) Tenor (2) (7) Payee 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C Co. or order (5)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6)(Drawee) To Bank of Europe, London For A Company, Beijing (8) Drawer signature
第二节
一、汇票的定义
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 》 : “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 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 者持票人的票据。 者持票人的票据。” 英国《票据法》 英国 《 票据法》 : “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第二节
汇票
二、汇票的必要记载项目
汇票的必要项目包括: (1)写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3)出票地点和日期。 (4)付款时间。 (5)一定金额的货币。 (6)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 (7)收款人名称。 (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第二节
汇票
(3) Beijing, 5th April, 20**
第二节
汇票
(3)特定日后定期(Bills payable at xx days/ x months 特定日后定期(Bills date)。 after stated date)。 最好不要用from a stated date。如果用了,计算到期日还是用 最好不要用from date。如果用了, 算尾不算头”的方法。 “算尾不算头”的方法。 3. 固 定 日 期 付 款 汇 票 (Bills payable on a fixed future date)。也是一种远期汇票。 date)。也是一种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无需承兑,远期汇票要求承兑。 即期汇票无需承兑,远期汇票要求承兑。
第二节
汇票
(三)出票地点和日期 出票地点的作用: 出票地点的作用 : 按出票地所在国的法律来 确定汇票的必要项目和法律效力( 确定汇票的必要项目和法律效力(行为地法律 原则) 原则)。 出票日期的作用: 出票日期的作用: 决定汇票提示期限是否已过。 1.决定汇票提示期限是否已过。 决定到期日。 2.决定到期日。 3.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二、票据的法律体系 国外的票据法律 国际票据法律体系 中国的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三、票据的特性 1.设权性(Establishment of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设权性( ) 无因性( Nonnature) 2. 无因性 ( Non-causative nature ) : 票据是一种不 要过问原因的证券。 要过问原因的证券。 产生票据的原因 : 票据上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基础 原因,契约原因。 原因,契约原因。 · 资金关系 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资金关系——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 对价关系 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关系;背书人与被 对价关系——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关系 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关系; 背书人之间的关系 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的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 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的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 成为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成为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要式性( form) 票据是否成立, 3.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票据是否成立,只 问书面形式要件是否符合一定的规范,而不问原因。 问书面形式要件是否符合一定的规范,而不问原因。 要式:特定的形式、必备的要件。 要式:特定的形式、必备一)写明“汇票”字样 写明“汇票” Exchange for … , 或Draft for …,以与本票和支票相区 , 别。 (二)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必须用英语的祈使句,以动词开头,且不能附加支付条件。 必须用英语的祈使句,以动词开头,且不能附加支付条件。 Pay to the order of Nelson Company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dollars only. Pay to the order of Nelson Company if/providing the goods they supply are complied with contract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dollars only Pay from our No.2 account to Nelson Company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dollars only.
第二节
汇票
付款时间( Payment,Tenor) (四)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Tenor)
1. 即 期 付 款 汇 票 (Bills payable at sight /on demand /on presentation)。 2.定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a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又称远期汇票(Time/ Usance / Term Bill)。 ( 1 ) 见 票 后 定 期 (Bills payable at xx days/ x months after sight)。 ( 2 ) 出 票 后 定 期 (Bills payable at xx days/ x months after date)。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another, it,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bearer.”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票据概述 汇票 本票 支票 汇票、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比较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含义 · 广义票据 ( document of title ) : 商业上的权利 广义票据( title) 单据,或称权利财产的所有权凭证。 单据,或称权利财产的所有权凭证。 · 狭义票据(instrument, bill):资金票据。是以 狭义票据( bill) 资金票据。 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有价证券。 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 票据就是指具有一 定格式, 定格式,由持票人签发的无条件 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 在特定某一日期支付一定金额, 在特定某一日期支付一定金额 , 并可以经过交付和背 书交付而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书交付而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约定自己: 约定自己:支付承诺 要求他人: 要求他人:支付委托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是指汇票 汇票、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 票。
第一节 票据概述
提示性(Presentment) 5. 提示性(Presentment):票据上的债权
人(持票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 须提示(出示)票据。票据过期不提示,债务 人(付款人)的责任即被解除。 提示付款 提示承兑 返还性(Returnability) 6. 返还性(Returnability):持票人在票 据到期日收到付款人支付的票款后,应将票据 交还付款人,以结束其流通。
汇票定义指出的必要项目:(1 书面的无条件命令。( 必要项目:( 。(2 汇票定义指出的必要项目:(1)书面的无条件命令。(2)有 一人开给另一人,而不是开给他自己。是付款委托, 一人开给另一人,而不是开给他自己。是付款委托,而不是付款 承诺。( 。(3 发出命令的人必须签名。( 。(4 付款时间。( 。(5 承诺。(3)发出命令的人必须签名。(4)付款时间。(5)一 定金额的货币。(6)收款人。 定金额的货币。(6 收款人。 。(
若干天后付款的计算方法: 算尾不算头,若干天的最后一天是到期日, 若干天后付款的计算方法:“算尾不算头,若干天的最后一天是到期日, 遇假日顺延。 遇假日顺延。” 若干月后付款的计算方法: 应付款之月的相应日期,如没有, 若干月后付款的计算方法 : “应付款之月的相应日期,如没有 ,则以该月 最后一日为到期日。 最后一日为到期日。”
第一节 票据概述
流通性(Negotiability) 票据最基本的特征。 4. 流通性(Negotiability):票据最基本的特征。票
据流通要模拟货币执行支付功能,就必须模拟货币流通, 据流通要模拟货币执行支付功能,就必须模拟货币流通, 所以 必然具有流通性。 必然具有流通性。 票据的流通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票据的流通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要式不要因; 要式不要因; · 双边对价转让; 双边对价转让; · 受让人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 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 受让人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
(受让人:善意的、支付了对价的受让人) 受让人:善意的、支付了对价的受让人)
· · ·
票据在模拟货币流通中带有的限制性: 票据在模拟货币流通中带有的限制性: 票据有有效期,到期要兑付为货币; 票据有有效期,到期要兑付为货币; 票据要记名; 票据要记名; 背书后构成转让 。
第一节 票据概述
表 2-1
第二节
汇票
(七)收款人名称 有关“收款人”的记载,通常称“抬头” 有关 “ 收款人 ” 的记载 ,通常称 “ 抬头 ” 。 汇票的抬头有三种 写法: 写法: 限制性抬头。限制性抬头的汇票,不得转让他人。 1.限制性抬头。限制性抬头的汇票,不得转让他人。 transferable. Pay to John David not transferable. only. Pay to John David only. only. Pay to John David only. 再 在 汇 票 任 何 地 方 写 上 Not transferable. transferable. 指示性抬头。指示性抬头的汇票,用背书转让。 2.指示性抬头。指示性抬头的汇票,用背书转让。 Co.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order. Pay to ABC Co or order. Co. Pay to ABC Co. 来人抬头。来人抬头的汇票,仅凭交付转让,无需背书。 3.来人抬头。来人抬头的汇票,仅凭交付转让,无需背书。 bearer. Pay to bearer. bearer. Pay to ABC Co or bea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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