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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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建项目管理习题:建设工程索赔

2020年一建项目管理习题:建设工程索赔

2020年一建项目管理习题:建设工程索赔1、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按照( )计算。

A.由监理工程师计算报业主确认的利润额B.采用承包商总部平均利润百分率C.由承包商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的利润率D.采用与原报价单中一致的利润百分率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2、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了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天。

A.5B.6C.8D.10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所以D正确。

3、实际费用法是工程费用索赔中最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该方法的计算原则是( )。

A.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B.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含税工程造价为根据C.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直接工程费为根据D.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直接费为根据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承包人首先应( )。

A.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B.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C.收集索赔证据并计算相应的经济和工期损失D.向工程师递交正式索赔报告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5、关于工程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B.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C.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D.承包人根据工程师指示指令分包人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可以向分包人提出索赔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反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和情况。

在进行索赔计算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

下面将就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因为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而造成的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计算方式可以是按天计算或按进度计算。

2. 价格索赔:价格索赔是指因为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而造成的索赔。

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

3. 质量索赔:质量索赔是指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索赔。

质量索赔一般是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1.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工期索赔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的。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天计算,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的差异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实际工期-合同约定的工期×日租金。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进度计算,那么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算索赔金额。

一般是按照施工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合同价×进度完成百分比。

2. 价格索赔的计算方法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

价格索赔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合同约定的费用之间的差异来计算的。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来计算。

3. 质量索赔的计算方法质量索赔一般是根据修复费用或其他损失费用来计算的。

如果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一般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1. 在建设工程中,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索赔的相关规定,包括工期索赔、价格索赔和质量索赔等。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程序一、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过程中,由于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延期、工料价格波动或其他合同约定之外的原因,导致施工方损失或产生额外费用的一种请求补偿或赔偿的诉求。

索赔是在事实、合同、法律基础上提出,旨在维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二、索赔的种类1. 设计变更索赔:施工方按照原设计要求施工,但后期设计方或监理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导致额外工作或费用增加,施工方可以提出设计变更索赔。

2. 工程延期索赔:由于不可抗力、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施工方因此遭受损失或产生额外费用,可提出工程延期索赔。

3. 工料价格波动索赔:由于市场波动或其他经济原因,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致使施工方成本增加,可提出工料价格波动索赔。

4. 其他索赔:包括施工方为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补偿额外工作量等额外费用的索赔。

三、索赔程序1. 提出索赔申请:施工方应当书面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索赔申请,明确索赔的事实、理由、数额及证据等,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索赔资料。

2. 确认索赔事实:业主或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并核实索赔申请,有必要进行现场核查或相关证据的调查,确认索赔事实的真实性。

3. 协商解决:双方应当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由双方各自委派代表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4. 确认索赔数额:经调解或协商后,双方对于索赔数额达成一致后,应签订索赔确认协议,并进行书面确认。

5. 履行索赔协议:业主应按照索赔确认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索赔款项,并确保施工方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四、应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相关证据:施工方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搜集相关证据,确保索赔事实清晰可靠。

2. 遵守合同规定:索赔程序应当遵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保持沟通与协商: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倡导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双赢的结果。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3 工 程索赔 的具体 操作
发包人未 能按合 同约定履行 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 以 及第三方原因 , 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 、 延误工期或其 他经济损失 , 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 。
当索赔事件发生 2 天内 , 时向监理工程师提 出索赔意 向 8 及 书, 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 继续施工。逾 期申报时 , 工程师 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工程索赔要有 明确 的依据 。归纳起来 , 主要有 3大类 : 文件 依据, 包括招标文 件、 施工合 同及 附件 、 其他双方签字认 可的文 件、 图纸 、 技术规范 、 法律 、 法规 , 双方往来的信件等 ; 事实依据 , 包括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记 录、 施工 记录、 检验报告 、 象资料等 ; 气 索赔报告和计算 资料 ,说 明承包人遭受 的损失和对施工进度的 影响程度。 22 索赔的及 时、 I 合理
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 资料不全 , 有些项 目 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 , 如地质情况 , 地基处理等 , 该类项 目一般 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人新工艺 、 新设 备等 。计算方法 : 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 日, 终止 日为索 赔结束 日。
31 由外 部 环境 而 引起 的 索 赔 .5 .
索赔进行项 目管理 , 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 势, 使 实现 可持续发展 。 关键词 :工程项 目; 索赔 ; 管理 中图分类号 :U4 51 文献标识码 :A 1. 文章编号 :oO 8 3 ( 0)0 0 0 — 2 10 一 162 83 — 14 0 o
1 工 程索赔 的概念
科 之 学 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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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索赔》课件

《工程项目索赔》课件
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记录和保存相 关证据,如施工日志、会议纪要等, 以便在索赔时提供有力支持。
合理评估索赔价值
在提出索赔时,要合理评估索赔价值 ,避免过高或过低的索赔要求,以免 影响合作关系。
加强沟通与协商
在处理索赔纠纷时,要加强与相关方 的沟通与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
工程项目索赔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合同文件缺陷
合同条款模糊、遗漏或前后矛 盾等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 争议。
工程变更
业主或设计变更要求,导致工 程量、工期或成本发生变化。
其他原因
如不可抗力事件、物价波动等 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索赔的依据
01
02
03
合同文件
包括合同条款、工程量清 单、技术规范等,是索赔 的基本依据。
法律法规
包括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 规、行业标准等,是判断 索赔合法性的依据。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 施,如保险、担保等。
风险监控
在索赔过程中要持续监控风险变化,及时调 整应对措施。
05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索赔案例
总结词
合同条款模糊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因合同条款模糊导致的索赔。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 之间的合同条款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承包 商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赔偿因合同条款模糊造成的损失。
案例二:某水电站建设项目索赔案例
总结词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因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在水电站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承包商需要额外投入 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完成工程。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赔偿因工程变更造成的额外费用。
案例三:某地铁建设项目索赔案例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或承包商承担额外费用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工程索赔的定义、索赔的原因、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实施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期为相关方提供一些借鉴。

一、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方或承包商基于合同约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变更、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原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

工程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合法权益保障方式。

二、工程索赔的原因1. 施工变更:由于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变更,导致施工中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或时间,造成费用增加和经济损失。

2. 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材料供应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成,导致额外的监理费用、施工成本增加以及经济损失等。

3. 设计变更:由于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调整或不完善,导致施工中出现问题,增加施工难度和成本,从而产生额外费用。

4. 原材料价格上涨:由于原材料供应市场的波动,导致工程施工期间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成本增加和经济损失。

5. 政策调整:由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建设中需要调整方案或采取额外措施,增加了施工成本和费用支出。

三、工程索赔的程序1. 索赔申请:工程方或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尽快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详细陈述索赔的原因、依据以及索赔额度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验证和审批:对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与工程方或承包商进行沟通协商。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索赔的审批和签订索赔协议。

3. 合同履行:根据索赔协议,对方应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或补偿,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同的履行。

4. 纠纷解决:如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推进,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工程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要求支付额外款项的请求,而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或供应商提出的索赔进行抵制或拒绝。

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关系到工程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以避免和减少因索赔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进行深入探讨。

一、索赔的类型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主要包括合同索赔、额外索赔和延期索赔等类型。

合同索赔是指由于合同规定的客观原因而发生的索赔,如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额外索赔是指由于工程变更、额外工作或物资价格上涨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索赔;延期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施工日历变更、审批流程延误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索赔。

不同类型的索赔对应不同的索赔理由和处理方式,因此在处理索赔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

二、索赔的处理流程索赔的处理流程通常包括索赔申请、索赔核实、索赔协商和索赔结算等环节。

在索赔申请阶段,承包商或供应商需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和证据;在索赔核实阶段,业主或建设单位需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索赔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在索赔协商阶段,双方需就索赔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在索赔结算阶段,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索赔款项的支付和结算。

索赔的处理流程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和协调,以达到公平、合理和可行的结果。

三、索赔的防范措施为了避免或减少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应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索赔的问题;应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和管理,避免不合理的变更和额外工作;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通过这些防范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索赔的发生,降低纠纷的发生率。

四、反索赔的原则在处理索赔时,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秉持着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原则,以达到反索赔的目的。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索赔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索赔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国某城市政府,施工单位为我国某知名建筑企业。

工程合同金额为1亿元,工期为2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二、索赔原因及依据1. 不可抗力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应免除其因降雨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

2.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因城市规划调整,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设计变更导致部分工程量增加,施工难度加大,工期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因变更合同约定,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相应延长工期。

”施工单位认为,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变更,应延长工期。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施工人员技术不熟练,施工质量不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不应计入索赔范围。

三、索赔计算1.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连续降雨导致工期延误30天,因此索赔金额为3000万元。

2. 设计变更索赔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500万元,工期延长60天。

根据合同约定,每天赔偿金额为5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300万元。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索赔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0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10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建设单位收到索赔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经核实,施工单位索赔原因及依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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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索赔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工程索赔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索赔的依据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一、索赔的起因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更;(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索赔的分类(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过赔;(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2)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1)工程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定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工程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这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7)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如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3)赶工费用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1)特殊风险的索赔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3)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长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

有些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因而终止合同,也有些是由“错误”引起的合同终止,例如业主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终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批评或警告,要求承包商及时改正外,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发生下列损害业主权益或违约的情况时,业主可索赔费用和(或)利润:(1)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2)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3)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进行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过问成本及利润;(4)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绝接收,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5)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关的费用;(6)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发生变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7)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同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8)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帮不向分包商付款;(9)严重违背合同(如工程进度一拖再拖,质量经常不合格等),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进,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2. 索赔工期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满足要求,即某项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三、反索赔的概念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

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1)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数额;(2)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3)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

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广播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

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五、索赔的依据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1)合同文件;(2)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惯例。

针对具体的索赔要求(工期或费用),索赔的具体依据也不相同,例如,有关工期的索赔就要依据有关的进度计划、变更指令等。

(一)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第19条列举了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条款,也列举了承包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列举了承包人民分包人之间索赔的诸多依据条款。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1. 适用法律和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六、索赔证据(一)索赔证据的含义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

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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