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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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ZLLT/(Z02)023—2007版次: A 发布日期:2007年7月19日

1总则

1.1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考核标准等内容。

1.3本办法适应于公司所有固体废物的排放管理。

2名词术语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固体废物能污染地下水、地面水和空气,并影响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卫生,影响景关且占用土地。

3管理职责

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是安全办。在厂长的领导下,履行业务职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工业固体废物考核标准

4.1.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在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同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1.2对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同时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4.1.3禁止擅自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须拆除的,必须报请生产部同意。

4.1.4对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4.1.5禁止使用国家规定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4.1.6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1.7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转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

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文件编号:ZLLT/(Z02)025—2007版次: A 发布日期:2007年7月19日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应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管理。

2名词术语

2.1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2.2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2.3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4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2.5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管理职责

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是安全办。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各单位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铜板带厂环境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

4.2环境管理必须纳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中,各单位领导在生产组织过程中,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从每一道生产工序抓起,尽量做到清洁生产。

4.3所有环保设备未经生产部同意,不准擅自停运、拆迁、报废。

4.4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岗位,都要制定控制污染的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和责任制。

4.5各单位每年应举办至少一次的环保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4.6污染与治理

4.6.1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水、废液、废渣、粉尘、烟尘、有害气体、振动、噪声和放射性等岗位,均属污染源。

4.6.2凡是污染超标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治理计划及技术措施,经生产部审核同意后公司平衡,列入污染治理计划。

4.6.3治理污染,各单位应从加强管理、改革工艺入手,尽量不用或少用产生污染的原材料,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

4.6.4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

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4.6.5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如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执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

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4.6.6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6.7严禁采用渗井、渗坑、稀释或随意排放污染物。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7奖励与惩罚

4.7.1对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4.7.2各单位排放的“三废”超过规定标准造成污染者,必须限期治理。对造成事故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4.7.3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或有关条例、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肇事责任者及单位领导,要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公司EHS管理方案第 1 页共 1 页

1总则

1.1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EHS管理方案,持续改进员工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实现EHS目标,进而确保公司的EHS总体目标的实现,持续改进EHS绩效。

2 职责

2.1总经理为EHS管理方案实施提供资源保证。

2.2品质部经理审核公司EHS管理方案。

2.3安全版纳负责监督EHS管理方案的制定,并对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各单位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EHS管理方案。

3控制要点

3.1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的现状、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指标、可行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法的步骤、必要的资源需求(人力、物力、财力)、完成的时间进度表、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2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2.1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安全办根据EHS方针目标制定年度管理方案,经公司会议通过批准后实施。

3.2.2各职能部门、车间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及安全办年度管理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3.2.2 3.3管理方案的修订

3.3.1管理方案应随公司目标、生产活动、服务的变化、或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和修订。

3.3.2当管理评审或审核对管理方案有修改要求时,应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3.4管理方案的检查。

3.4安全办应按管理方案的时间表检查各单位、各部门EHS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汇总,及时报品质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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