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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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分析.PPT文档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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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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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51、 天 下 之 事 常成 于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 其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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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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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

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

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工作方式等因素引起的疾病,是劳动者的专业特有疾病。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改善现状。

首先,职业病防治工作在我国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工艺技术进步,新职业病的种类不断增多,老职业病的治疗和康复工作仍然存在一定困难。

同时,职业病的危害范围逐渐扩大,劳动者受到的健康风险也在增加。

其次,职业病监测和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目前,职业病监测工作存在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

在有些地方,监测站点不足,监测数据不准确,监测结果不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劳动者,从而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果。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不明确。

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划分不清晰,互相推诿和推卸责任。

其次,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

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投入不够,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果不佳。

此外,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和人才短缺。

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使得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待提高。

为了改善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首先,完善职业病监测和监管体系。

加大职业病监测站点的建设,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

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督促和监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义务。

此外,增加职业病防治的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比例,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职业病防治工作在我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完善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增加经费投入以及加强宣传教育,可以改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浅谈职业病防治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职业病防治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职业病防治的问题与对策【摘要】职业病是一种慢性的病,轻微的中毒不容易被发现,更容易被忽视。

防治职业病的关键在于预防。

本文结合基层职业卫生现状及其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为共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用人单位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作一些探索,以供商讨。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因素;卫生监督;市场经济噪声、粉尘、异味、辐射……形形色色的危害因素,每年都要导致成千上万的人患上职业病。

许多职业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健康及劳动能力,且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给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 基层单位的职业卫生存在的问题1.1 领导法制意识淡薄特别是中小企业、挂靠某部门的实体企业,对待职业卫生法律知识掌握甚少,有些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更谈不上主动预防职业病。

对职业病的防治认识不到位,没有从一定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仅仅从减少资金的投入,高利润的回报来上项目,投入生产[1]。

又由于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劳动力大量过剩,从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用人单位领导对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的投入和对劳动者的职业防护。

1.2 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目前,我国的劳动力过剩,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知识层次低,劳动技能差。

不了解岗位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和预防措施,因此,毫无防护意识。

大多数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无正式合同,随来随去,用工流动性大。

对于职业病防治法中要求用人单位为工人体检、加入工伤保险、购买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等要求,在他们的思想里根本无法实现。

对发生了职业病以后,有的自认倒霉。

因此,必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法制观念,迫在眉睫。

1.3 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同时又受到技术自身的限制,老板对职业卫生防护知识不懂,致使厂区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没有整体规划计划,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交叉进行。

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探析——基于“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探析——基于“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农 民工作为 劳 动力 市场弱 势群 体 ,其 健康 维权异 常艰 难。 《 工伤保 险条 例 》第六 十一条 规定 : “ 条例所 称职 本 工 ,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 动关 系的各种用工形式 ,各种用 工期限 的劳动者 。”根据 《 劳动合同法 》以事实用工来判定 劳动关 系存 否的原则 ,农 民工 也是 条例 中所指的职工 ,要求 企业 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便有 了稳固的法律依据。但是即 使将农 民工成功纳入到工伤保 险的保护之 中,农民工的职业
关键 词 :开胸 验 肺 ;职 业 病 防 治言
张海超是 河南省新密 市刘寨镇村 民 ,2 0 年6 ,他到 04 月 新密市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 限公 司上班 ,该厂以生产硅砖 , 耐火材料为主, 先后从事过杂工 ,破碎 ,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 的工作 。工作3 年多后,因感到不适和咳嗽 ,遂怀疑 自己得了 “ 尘肺病 ”。为了找到真相 ,他在2 年多先后进行了上百次检 查 ,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河南省人 民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都认为他所得的是尘肺病 ,但是根据我 国 《 职业病防治法 》 的规定 ,职业病鉴定应当 由省级 以上人 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 批准的医疗 卫生机构承担 ,所 以其他综合 类医院均无权鉴定 职业病 。而当地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 的郑卅l 市职业病防治所 给出的结论却是 “ 尘费0 期 ( 无 + 医学观察 ) 合并肺结核” , 即 “ 疑似尘肺 病” ,这让他颇为质疑 ,为此张海超 常年奔波 于郑州北京等多家大型医院反复求证 ,但是在郑 州本 地却始 终得不到承认 和赔 偿。2 0 年 6 ,他进 行了第一次开胸 验 09 月
预 防为主原 则是 现代工 伤保 腧 和职业病 踌治 工作 的基 础。职业病预防体系包括前期预 防、职业健康 监护、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 害防护环节 。前期预防即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 ,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 害因素 ,防 在确认 劳动关 系的过 程 中往往要经过 仲裁 。一审,二 审三个 阶段 。这样走完整个 法律 程序每个农 民工 大概要消耗 10 天 00

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十大弊端范本(2篇)

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十大弊端范本(2篇)

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十大弊端范本职业病是指在特定职业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或暴露于特定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职业病防治体系。

然而,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仍然存在一些弊端,以下是其中的十个范例。

1. 弊端一:缺乏全面的监测系统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在监测职业病方面仍存在缺陷。

监测系统通常是基于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监测站点的数据,然而这些数据往往不完整、不准确,无法反映真实的职业病发生情况。

这限制了职业病防治策略的制定和实施。

2. 弊端二: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职业病的预防是职业病防治体系的核心任务之一,然而现行的体系往往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应该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包括职业危害评估、工作环境改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

但是目前的体系往往偏重于治病而忽视了预防的重要性。

3. 弊端三:缺乏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手段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在诊断和治疗职业病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些职业病的早期症状往往不明显,需要专业医生进行综合诊断。

然而,医生对职业病的认知和诊断水平往往有限,导致职业病的诊断时间延误和误诊率的增加。

4. 弊端四: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职业病的形成往往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关,因此,建立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对于职业病防治至关重要。

然而,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弊端。

一些劳动者因为职业病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和生活质量下降,往往无法获得适当的赔偿和保障。

5. 弊端五:职业病防治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南职业病防治的标准和指南对于确保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然而,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南,导致各地区和部门之间的防治措施不一致,无法形成合力。

6. 弊端六:缺乏有效的培训和教育机制职业病防治需要各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然而,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在培训和教育方面存在缺陷。

培训和教育往往只停留在理论知识层面,缺乏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的环节,无法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求。

职业病防治体系

职业病防治体系

职业病防治体系
职业病防治体系是指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用于预防、监测、诊断、治疗和管理职业病的一套综合性机构和政策措施。

这个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对职业病进行立法保护,明确职业病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

2. 职业病预防: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预防方案,包括对不同行业、工种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标准。

同时,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提供相关的职业健康咨询和培训服务。

3. 职业卫生监督: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和认可机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企业和工作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4.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建立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的机构和专家团队,提供对职业病患者的及时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并开展相关研究和技术创新。

5. 职业病管理:建立职业病档案管理系统,对职业病患者进行统一管理和跟踪,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措施。

另外,加强对企业和工作者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

6. 职业病监测和报告:建立职业病监测和报告机制,对职业病
发病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应对职业病疫情。

综上所述,职业病防治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机构和政策体系,旨在预防、监测、诊断、治疗和管理职业病,保障工作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浅析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及对策引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劳动力素质、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同时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我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其有效运作和实施。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在职业健康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对不完善。

对于职业病防治、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现象。

这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对策: -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确保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性。

-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力度,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问题二:企业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视不够一些企业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

在追求利润和效益的同时,忽视了对员工健康和安全的保障,对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投入和管理。

对策: - 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渠道向企业传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对此的重视和投入。

问题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措施不到位,缺乏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完备的防护设施和有效的操作规程,导致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加大。

对策: - 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建立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流程、指南等,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 完善防护设施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防护设施和操作规程的研发和改进工作,确保其科学可靠,并严格执行。

问题四: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机制不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管理和解决。

关于完善我国职业病防止法律体系的研究.doc

关于完善我国职业病防止法律体系的研究.doc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完善研究08法学谭志芳10法学冯泽华指导老师:李平龙汪秋慧摘要:本研究通过对我国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认知状况及职业病防治现状的社会调查和对有关职业病防治资料的收集,初步得出了我国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低、卫生监督不力、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等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体系较分散,配套的相关政策不完善等决定性问题,本小组提出了完善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建议,如加强立法,完善法律体系,增强各部门和公众的法律意识等。

关键词: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职业病事件;法律体系完善Abstract:This survey was based on the social investigation to our country laborer about the cognitive statu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llecting universal data.We preliminary concluded that the awareness of our country laborer’s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is too low and the health supervision is too weak,and the law system is deficient and so on. Aimed at the crucial problems of currently law system is too dispersed and supporting policies are deficient,we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s about how to perfect the law system of our country to prevent occupational disease, such as strengthen the legislation,vimprove the law system, enhance the departments and the public legal consciousness, etc.Key words: the law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occupational disease events;improve the law system.1、问题的提出1.1职业病简述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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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减少“开胸验肺”等事件的再次发生,2010年11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制度条文(草案),对职业病鉴定制度进行修改,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在预防体制、鉴定维权机制、监督管理体制、长效发展机制仍存在问题,因此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应当以《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重视预防体系建设,改革完善鉴定、监管机制,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积极保护劳动者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

关键词:开胸验肺;职业病防治体系;职业病预防一、引言张海超是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市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该厂以生产硅砖,耐火材料为主,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的工作。

工作3年多后,因感到不适和咳嗽,遂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

为了找到真相,他在2年多先后进行了上百次检查,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河南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都认为他所得的是尘肺病,但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鉴定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所以其他综合类医院均无权鉴定职业病。

而当地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结论却是“无尘费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即“疑似尘肺病”,这让他颇为质疑,为此张海超常年奔波于郑州北京等多家大型医院反复求证,但是在郑州本地却始终得不到承认和赔偿。

2009年6月,他进行了第一次开胸验肺,但仍然没有得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承认。

2009年7月,张海超称为了自己的权利,愿意进行二次开胸验肺。

直到7月末,卫生部督导组赶赴河南郑州市,全国总工会介入,省委书记徐光春做出批示后,张海超才被确认为“尘肺病3期”,最终得以赔偿。

张海超案例看似偶然,其背后却是中国农民工职业病维权的集中爆发。

从2001年陕西省洛南县陈耳金矿农民工群体遭受特大尘肺病危害事故导致多人死亡,到 2009年云南省水富县返乡农民工30余人患矽肺病事件等,都暴露出我国农民工职业病维权的困境,这些案例有诸多相似之处,反映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在防治理念、鉴定维权、管理制度等方面亟待改进,这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通过对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相关法条进行分析,考察立法和实施之间的挂钩现状,结合走访的淮南市矿工二院及上海市某机械厂工人相关情况,从“开胸验肺”案例出发,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缺陷,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职业病防治体系的问题探析从“开胸验肺”案例出发,结合国内其他职业病案例和国外职业健康工作体系,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职业病防治体系尚存在以下问题:(一)职业病预防体制不健全预防为主原则是现代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

职业病预防体系包括前期预防、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防护环节。

前期预防即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人群的健康。

职业健康防护指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系统的定期或不定期医学检查和健康资料收集,连续的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和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及时发现健康损害现象,以便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

两者作为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工作中最有效的环节,其健全和完善更为重要。

从“开胸验肺”等案例中,可以看出前期预防缺失,重点人群(本案中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成为引发职业病大规模爆发的主要诱因。

如何从“源头”上防控职业病危害,通过何种渠道建立对职业危害易发人群,尤其是农民工的健康防护便成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二)职业病鉴定维权体制不合理1.举证责任不合理职业病鉴定程序设计的不合理集中体现在举证责任的缺陷,2002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而从实际情况看,用人单位很难自愿出具不利自身的材料: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不出具相关材料的行为,并没有给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也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材料后,其他解决途径,因此很难保证执行。

在张海超案例中,该规定致使其所在企业毫无顾忌地拒绝提供相关材料,导致他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而最终走上不得不通过“开胸验肺”证明自己确实患有尘肺病之路。

所以该法条在举证责任设计、立法技巧,实施效果方面亟待改善。

2.维权赔偿过程艰难农民工作为劳动力市场弱势群体,其健康维权异常艰难。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事实用工来判定劳动关系存否的原则,农民工也是条例中所指的职工,要求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便有了稳固的法律依据。

但是即使将农民工成功纳入到工伤保险的保护之中,农民工的职业病赔偿仍然面临巨大的问题。

2009年8月,北京市农民工法律工作站提交了一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报告收集了329件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涉及农民工344人,报告指出,如果要走完工伤认定的3个法律程序,即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索赔,平均需要484天,此外,在确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往往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

这样走完整个法律程序每个农民工大概要消耗1000天左右。

面对高额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对于知识匮乏,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工显然有失公平,尤其对于身患职业病和继续治疗的农民工来说大大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范围。

(三)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缺陷1.行政机构多头授权,管理混乱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职责上存在如何界定和履行自己的职责问题,如较早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多头授权,职责不明,特别是目前全国各地职业卫生监管,职业病临床,职业病控制和预防等处于多头管理状态,最后众多“婆婆”可以管的结果是谁都不管,政府职能部门每年年底时只是收报表,对基层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没有坚持有效的监督检查。

虽然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职业卫生工作得到了重视,各级卫生部门相继建立了卫生监督机构,但是由于机构组建时间短,人员不到位,工作内容繁多,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力度还是不强。

其次,多数国有企业改革都撤消了原有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机构管理职能有的归并到职工医院,且目前大部分职工医院也撤销转到地方,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也大量改行退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受到较大削弱,而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更是一片空白。

如淮南市矿工二院,本为煤炭职工职业病诊治医院,后改为市卫生部门管理,近年来多数医生退休,年轻工作人员多前往上海谋职,对淮南职业病诊治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

2.工会作用缺失“开胸验肺”事件后期,全国总工会的介入对于推动事情的解决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常规生产中,为什么没有发挥出工会对于企业生产监督的作用?在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听见工会的声音?张海超事件恰恰凸显了部分企业工会的缺失和不作为。

《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本规定对于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相关法律对于工会参与社会保障监督的程序内容、方式缺少明确的规定。

社会各界对工会的认知虽然已经突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吹拉弹唱、打球照相”的印象,但并没有明确的认识到工会在职工维权、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中的重要作用。

(四)职业健康促进体制缺失职业健康教育和促进是现代职业病防治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以职业病防治工作长远规划具有重大意义。

职业健康教育和促进是指根据不同工作场所人群的职业特点,针对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提供卫生防护知识、技能、服务,以促进职业人群自觉采纳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自觉主动地采取防护措施,即通过教育为主要手段进行健康传播和干预。

职业健康促进是保障促进劳动者健康、提高生命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的有效措施,但其在我国起步较晚,急需快速发展。

三、完善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对策建议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应当通过以下方式科学合理地,逐步完善我国的职业病防治体系。

(一)建立预防为主、制度完备、监管严格,长效发展的现代型职业病防治体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完善重大疾病预防体系,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建立起了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的职业病防治初等框架,但是“开胸验肺”等公共卫生事件显示该初步框架远未达到切实保护每个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标准,因而当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目标当是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多级预防为主体,鉴定制度合理,监管体制严格高效,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做好防治体系各环节的制度衔接,以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框架为支撑,吸纳以工会为主体的多方力量参与,共同营造中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新局面。

(二)将《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制度条文(草案)新规定尽快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虽颁布时间不长,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2010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修改草案对鉴定制度进行完善,针对用人单位可能出现的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情形,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不提供病人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或者病人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病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解决与职业病相关的劳动保护争议;接到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作出裁决;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但是,病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

此次修法着眼于两点,一是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适度的制度倾斜,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争议解决机制,尽可能与现行法律制度相衔接,以减少制度执行成本。

(三)建立农民工职业病维权的绿色通道,强化政府、工会监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条例对于“职工”的界定以及《劳动合同法》以“事实用工”来判断劳动关系的原则,“农民工”的身份困境已经破解,理论上他们已经属于国家规定的职工群体,所以当前加强农民工的维权保护,首先当简化工伤认定程序,为职业病患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提供顺畅便捷的通道。

应探索建立农民工职业病维权“绿色通道”,简化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可以将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打包”化管理,合并三者鉴定机构,在职业病诊断的同时做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样便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减少行政不作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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