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的适用研究(一)

合集下载

FIDIC新版红皮书专用条款的实践应用研究

FIDIC新版红皮书专用条款的实践应用研究

FIDIC新版红皮书专用条款的实践应用研究FICID合同范本作为国际知名合同范本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和认可。

FIDIC红皮书是FIDIC合同系列之中施工合同范本,在实践中运用颇为广泛。

在合约管理中,大多数研究集中在对合同通用条件的分析,而忽视专用条款的应用。

然而,在实践中正是专用条款更能体现业主的要求和合约的核心。

立足于新版红皮书,通过分析施工合同条件中通用条件的特点,以及与专用条件之间的关系,重点探讨如何运用红皮书专用条款,達到合同履行的最佳状态。

标签:红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款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9.0771 FIDIC新版红皮书的条款特点FIDIC合同范本目前在国际工程领域运用非常广泛。

其中新版红皮书在施工阶段为大部分参与方所熟悉并使用。

新版红皮书在充分考虑工程参与各方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基础上,总结以往经验,更加强化合约管理和工程师的地位,公平实现合同目的。

同时,新版红皮书在条款上,体例更严谨,条款联系更紧密。

最重要的是,新版红皮书在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方面,更强调相互之间的衔接和实践效用。

新版红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有着密切联系。

在FICID合同范本中,核心的部分是通用条件,也是为大多数人所学习和熟练的部分。

通用条件,顾名思义即可普遍适用于各类项目的合同条件。

换言之,通用条件是建立在普世的基础上,为普遍存在的情况基础上的管理方式和风险分配。

它不会体现工程的特殊性,以及各方的独特的利益需求。

正因为如此,FIDCI在编制合约范本时,既编制了通用条件,也为各方利益的特殊化留下了空间——利用专用条件来体现不同于通用条件的要求。

不同的是,FIDIC对编制专用条件并没有详细的指导,仅仅在《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中指出编制专用条件的基本方向。

而在实践中,如何编写专用条件掌握在合约双方的谈判中,甚至更多的为业主所掌控,成为体现己方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在专用条件的编写上,往往会体现更多的业主思想,甚至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情况。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定义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定义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定义FIDIC合同的定义FIDIC(国际基础设施工程联合会)合同是一种开放性的标准工程合约,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如道路、桥梁、隧道、机场、能源和水利等项目。

FIDIC合同由国际工程界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在50年的时间内不断完善和修改,并于1999年和2017年进行了最新版本的升级。

FIDIC合同的目的是规定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完整与顺利完成。

FIDIC合同的类型FIDIC合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情况,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EPC/Turnkey合同: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全部由承包商完成。

•Design-Build合同:承包商必须同时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Build-Operate-Transfer(BOT)合同:承包商承担资金来源和经营责任,在一定期限内运营和资产代管,最终将资产转移给业主。

以上三种合同类型是最常见的FIDIC合同类型,但还有传统工程建设、管理承包等合同类型。

FIDIC合同书的结构FIDIC合同书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契约法案:是FIDIC合同的核心,包括条款和条件,规定了各方责任。

2.技术规范书:包括施工方法、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变更管理和索赔机制等,对于工程施工进行规范。

3.符合文件:工程项目必备的文件,如图纸、计划、采购安排、保险条款和机械设备说明等,要求在合同中详细列出。

FIDIC合同的基本条款FIDIC合同包含了数百条细节丰富的条款,但在各种合同类型之间也有一些相似的基本条款。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FIDIC合同的基本条款:工程范围FIDIC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范围和要求,包括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位置、经纬度、大小和用途等。

同时,FIDIC合同也规定了工程项目的其他文件,如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

实施计划和变更管理FIDIC合同中规定了工程的实施计划,包括工程项目的时间表、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日期等。

FIDIC合同条件国内工程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

FIDIC合同条件国内工程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

FIDIC合同条件国内工程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FIDIC合同条件国内工程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万波袁青菲迪克(FIDIC)是于1913年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缩写。

FIDIC合同条件是FIDIC文献中使用最广、影响最大、最具国际性的文献之一,可以说FIDIC合同条件集中了全球工程领域的持续进步的管理经验。

1999年,FIDIC出版了4本最新的合同条件:(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俗称“新红皮书”,推荐用于由业主设计的建筑和工程。

“新红皮书”的前身是《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1992年修订版,俗称“红皮书”)。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俗称“新黄皮书”,推荐用于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的工程。

“新黄皮书”的前身是《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8年第2版,俗称“黄皮书”)。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俗称“银皮书”,“银皮书”是1999年由FIDIC首次推出,推荐用于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职责,业主“转动钥匙”时即可运行的工程。

(4)《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简称“绿皮书”,亦由FIDIC首次推出,推荐用于投资金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

2007年,在新加坡召开的FIDIC年会期间,FIDIC又推出了一本最新的合同条件——《FIDIC设计-建造-运营合同条件》(俗称“金皮书”),“金皮书”与1999年的上述4本合同文件最显著的不同是增加了工程长期的运营和维护的内容。

本文意在通过比对FIDIC合同条件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差异,甄别FIDIC 合同条件在我国国内适用所需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使其在国内更具操作性。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工程应用中的问题及想法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工程应用中的问题及想法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工程应用中的问题及想法摘要: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市场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国际惯例,在国际工程领域应用非常广泛,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一系列保障FIDIC合同条件外部法制环境(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承包招投标制)的完善,FIDIC合同条件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后,在大型土木工程基建项目上得到了广泛推广。

本文系统整理了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特征和原则,强调今后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

并叙述了在我国应用中的存在问题和当前应采取的对策想法。

关键字:FIDIC合同条件;应用;问题;工程师;对策Problems And Ideas Of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InEngineering Application In ChinaAbstract: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are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formed and developed in the practice of 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market. They are widely used i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With the serie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hina that guarantee the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the external legal environment (owner responsibility system, project supervision system, contracting recruitment The perfection of bidding system). 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in the mid-1980s, it has been widely promoted in large-scale civil engineering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This article systematically organi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and principles of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emphasizing the significance and importance of studying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in the future. It also describ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our application and the current countermeasures.Keywords: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Application; Problem; Engineer; Countermeasure1.引言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引领下,世行、亚行贷款建设的项目和国际招投标、海外按承包的工程项目日益增多。

合同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工程承包中的应用

合同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工程承包中的应用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工程承包中的应用院(系):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工程管理学生:栾东晟学号:200832113完成日期:2011.01.01摘要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称FIDIC 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和外商投资的工程项目也大都采用FIDIC合同条件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承包。

我国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技术经济合作几十年的工程管理实践表明,采用FIDIC合同条件,加快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进程,提高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使我们的项目管理思路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但是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环境以及合同意识等方面的制约,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应用受到一些局限,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何使先进的国际项目管理经验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应用;对策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工程承包中的应用第一章存在的问题第一节合同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国还存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地方保护、政企不分的现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还未建立,存在着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无合法手续就上项目的现象,存在着由于买方市场而造成的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单位围着业主转的现象,存在着监理取费不足、装备配置简陋的现象。

第二节法律体系不同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属于大陆法,而FIDIC合同是普通法,这两种法律体系的思维方式不一样。

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的规范。

普通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它以解决诉讼为目的。

普通法最大特点就是讲前车之鉴,他没有法律的条文,他所谓判就是过去怎么判,现在怎么判。

而大陆法的体系是成文法,是我们中国人比较习惯的思维方式。

第三节承包商的选择FIDIC合同条件要求承包商的确定必须是通过公平的竞争产生,而在我国目前还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市场。

存在着政府部门保护本地企业的现象,业主保护关系单位,有意排斥有实力的投标单位而照顾并无竞争实力的关系单位的现象,承包商往往并无完成项目的能力也无投标的资格,而是靠资质挂靠、腐蚀拉拢评委、收买建设单位来获得承包机会,一些招标成了空有形式的走过场式的假招标。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首先,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

由于FIDIC合同条件拥有完善的风险分担和管理机制,中国政府和企业在进行国际承包项目时往往选择采用FIDIC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基础。

FIDIC合同条件在建设项目中提供了一种公平、公正的合同模板,可以有效防止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争议,保证项目各方的权益。

其次,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FIDIC合同条件是基于国际标准制定的,与中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存在差异。

因此,在解决合同争议和执行合同时,往往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适度的调整和解释。

此外,FIDIC合同条件对合同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和监督,这对中国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

然后,针对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改进措施。

首先,应建立与国际标准相适应的法律和法律解释体系,明确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和标准,以便更好地与FIDIC合同进行对接。

其次,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和技术水平,以确保FIDIC合同条件的有效实施。

最后,应加强FIDIC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宣传,提高中国企业对FIDIC合同的理解和运用水平,促进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竞争力。

总之,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管理水平和保障各方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与中国国情的差异和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和解决。

通过改进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加强人员培训以及深化研究和宣传工作,可以更好地促进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

FIDIC合同以及在我国的实践应用

FIDIC合同以及在我国的实践应用

2、工程中存在问题 、工程中 (1) “工程师”权责分配 金茂工地的特点:一是承包商多,一级分包超过 40 家;二是境外承包商多,来自德、 法、日、美、新加坡等国家及港、台地区的分包商有 18 家;三是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多,施工 组织难度大。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工地,高峰期施工人数超过 5000 人。在金茂工地“工程 师”包括设计师、工料估价师和监理工程师,他们都是由业主所聘请的、富有专长和经验的工 程单位,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当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施工临时变化时,是应该听取设计师 的意见,还是工料估价师或者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呢?他们的权责是如何分配才能避免不必要的
二、解决方案与结果
工程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对于金茂大厦这一被全国甚至全世界所关注的工程来说, 都是不可忽视和必须在前期加以控制和解决的,都应该有一个全面的方法来进行预防和完善。 如何用一个合适而又严密的方法来使金茂工程顺利并成功的完成,金茂业主成功地引入了 FIDIC 合同进行严密的事前控制。 (1)选择公正严密的合同蓝本 鉴于金茂工程发包具有广泛的国际性,经过咨询与比较,金茂业主选择了 1992 年版 FIDIC 条款作为合同蓝本。 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其组织是由若干个专业执行 委员会和秘书处及 21 人的委员会组成,总部设在瑞土洛桑。 FIDIC 条款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 会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共同编制的通用土建工程合同条件。 FIDIC 条款的特点:一是公平。从理论上讲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地 位是平等的;二是程序公开;三是公平竞争;四是机会均等。 FIDIC 条款的重要作用还在于引 进了一项工程实施的管理机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它与我国普遍推行的工程监理制度不谋 而合。 FIDIC 条款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应用,近年来,我国在交通、能源、通讯及市政基础设

FIDIC合同风险条款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研究与应用

FIDIC合同风险条款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研究与应用

FIDIC合同风险条款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研究与应用作者:连国栋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根据《计价规范》4.0.3条的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第2.0.3条规定综合单价除了考虑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外,还应考虑风险因素,但何种风险应为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在计价规范中并未说明,由于承包人和发包人对风险的理解不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带来了争议,引起了合同纠纷,这样的实例相当多。

FIDIC合同被称为国际承包工程的“圣经”,在合同风险分担方面,都有比较明确的论述。

本文通过对FIDIC合同中有关风险条款进行分析,提出设置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风险分配条款,对于承、发包双方和减少合同的争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合同的风险定义及类型目前建筑行业广泛采用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在计价规范规定的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风险是因为工程合同所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法律环境社会环境下,发生的损害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可能性。

按照风险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

客观风险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控制或干预,来自客观因素所造成的风险,包括自然风险、政治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意外事故等等。

1、自然风险主要包括不利的自然气候,如台风、地震、沙尘暴,以及不利的地质条件,如软粘土、古墓、膨胀土等,这部分一般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进行说明。

2、政治风险主要是指社会动乱,发生战争,税收政策等的调整,造成对工程合同履行困难或是工程成本的增加。

3、市场价格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经济下,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或是国外相关因素或通货膨胀等影响,造成材料价格暴涨或暴跌,使工程成本上升或下降,合同价格严重偏离的工程的实际造价,造成了承包商的价格风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