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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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货物列车 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办法

成都铁路局货物列车 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办法

急件 成都铁路局文件成铁运〔2009〕1063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货物列车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根据我局货物列车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实际,现将重新修订的《成都铁路局货物列车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办法》(技术规章编号CDG/CW1016A-2009)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希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前发《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文件汇编》(成铁运〔2001〕346号),《关于公布成渝线、沪昆线800M列尾区段使用400M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办法的通知》(成铁运〔2009〕446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CDG/CW1016A-2009成都铁路局货物列车列尾装置作业组织办法第一章 基本规定为确保货物列车安装列尾装置的列车运行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 列车尾部标志以安装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后端的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以下简称列尾装置)的尾部主机为列车尾部标志。

昼间尾部主机外壳涂有红、白相间的醒目反光条纹;夜间向列车后方显示红色闪光信号。

第2条 列尾装置的检测1.列尾装置的尾部主机安装使用前,车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检测,符合使用条件(包括电池容量),方可安装使用。

在有列尾主机检测点的车站,列尾主机故障时禁止发出列车。

2.通信段应在其管辖的机务段(折返段)内设立无线库检工区(或派驻无线检修人员),负责机车入库后对司机控制盒(CIR 系统列尾控制功能)按规定进行检测;对各种修程(含电力辅修、内燃辅修)、临修、备用转入运用的出库机车,按入库机车要求进行检测试验;经入库检测后机车在段内停留时间超过24小时的,出段牵引和担当列车前须重新按入库作业标准检测。

符合使用条件,机车方可出库担任货物列车本务机车。

司机控制盒(CIR 系统列尾控制功能)故障的机车,在机务段(折返段)禁止出库担任货物列车本务机车。

第3条 列车商务检查1.有货运检查员的车站,列车始发、终到的商务检查由货运检查人员负责并实行“区段负责制”。

铁路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

铁路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

铁路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以下简称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的组成和主要功能、环境条件、基本要求、主要技术指标、设备接口及数据传输、设备安装、试验、定检、包装、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使用、检验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B/T2973-2006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TJ/CW004-2014《数字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DW179-2015《双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系统暂行技术规范》TJ/DW180-2015《双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设备暂行技术条件 - 列尾机车台》TJ/CW005-2015《双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设备暂行技术条件 - 列尾主机》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242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d:自由跌落GB/T2423.22-201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GB/T2423.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GB/T2828-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GB/T12192-1990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 GB/T12193-1990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测量方法TB/T1875 列车无线电通信天线类型、基本参数及测量方法TB/T2842 铁路机车车辆空气制动橡胶软管TB/T2973-2006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JJG1096-2014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检测台3、术语和定义3.1 列尾主机 ID 号永久标识列尾主机的号码(含生产企业代码和设备序列号,共 6 位),列尾主机ID 在全路管辖范围内是唯一的。

防止列尾装置故障的对策

防止列尾装置故障的对策

机故 障 。下面具 体 探讨 W M一 Ⅲ 型和 X T F型 列 尾 主机 故 障处 理 流
程:
型和 X T F型 增 强 及 标 准 型 列 尾 主
② 日常 发 生 故 障 列 尾 主 机 的
数 据下 载 和故 障分 析 ;
系设 备 生 产 厂家 , 根据 一 年 的设 备 使 用 情 况 对 全 线 的 列 尾 主 机 及 附 属设 备进 行一 次 全 面的检 查 、 维 修, 确 保 每 台设 备 经过 年 检后 均 能
1 . 1 目前 列 尾 装 置 主 机 维 修 一 直
沿 用 的是 故 障 发 生 后 再 维 修 的 传 统, 即设 备 在 日常 检 测 、 运 用 过 程 中 出现 故 障 情 况后 , 由维 修 人 员 或 厂 家进 行 恢 复 . 一 度 造成 设 备 使 用
件 进 行 一次 整 修 ; 询 问 各点 使 用 情
均衡 。
合成 、 计算机 处理技术 , 完 成 标 识
列 车尾部标 志 、 检查风压 、 排 风 制 动、 主 管风 压 不 正 常 自动 报 警 等 功
能, 是保 证 列 车 运 用安 全 而 设 计 生
建议 : 将 过 去被 动 的 故 障维 修
转 变 为 事前 主动 维 修 , 周 期 性 的进
业 务 主 管部 门审 批批 准 ” 。 因此 列
法。 造 成列 尾 主机 故 障处 理 后仍 无 法恢 复 , 故 障发 令多 。后 经分 析 、 调
查. 列 尾 主机 状 态 良好 , 非 列 尾 主
是否 为本 列机 车 。
( 5 ) 如 司机 收 不 到 列尾 主机 反
馈信息 . 无法确认列 尾主机 , 主 机 仍处 于 等 待确 认 状 态 ( 列尾 主机 闪 光灯显示 “ 一 HH一 ” 代码 ) 或 灯 光 显 示机车号 、 风压 . 通 知 司机 改 用 另

列尾装置管理及防护

列尾装置管理及防护

列尾装置管理及防护列车是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营是关系到广大乘客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列尾装置是列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列车的性能影响很大。

因此,列尾装置的管理及防护是列车运输安全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

本文就列尾装置的管理及防护问题进行探讨。

一、列尾装置的管理1.1 正确使用列尾装置列尾装置是用来连接列车的后面部分的一个装置,一般包括缓冲器、钩缓器、空气管路等部分。

在列车的运行过程中,列尾装置的正确使用能够有效地确保列车的行驶平稳,防止列车发生碰撞事故。

1.2 维护列尾装置对于列尾装置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检查、保养以及更换损坏的部件等。

这些工作的实施能够确保列车的列尾装置能够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更好地保护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1.3 监测列尾装置的工作状态列尾装置的工作状态与列车行驶的安全性息息相关。

因此,在列车运行过程中,需要对该装置进行不断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故障和问题。

1.4 对列尾装置的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需要对列尾装置的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明确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证列车的正常运行,防止人为因素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同时,实行规范化管理还能提高列车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二、列尾装置的防护2.1 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当列车行驶时,很容易发生与其他车辆的碰撞事故。

为了避免这类事故发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列尾装置。

例如,在列车的后面设置隔离栏杆、屏蔽网等设施,将列车与其他车辆隔离开来,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2.2 防止列车与隧道、桥梁等建筑物的冲撞有些桥梁和隧道的通行高度比较矮,当列车行驶时容易与其发生冲撞事故。

因此,在这些地方需要加设防护装置,例如建筑物前设置高强度的护栏,能够有效地避免列车与建筑物的冲撞事故发生。

2.3 避免列车快速行驶时的侧翻事故当列车快速行驶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车头可能倾斜,从而导致侧翻。

这种事故对乘客的生命安全构成了较大的威胁。

浅谈列车尾部装置运用与维修

浅谈列车尾部装置运用与维修

浅谈列车尾部装置运用与维修我国铁路在发展运行的过程中,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同时还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竞争。

通过铁路运输与高科技的快速结合,才能逐渐显示出铁路发展的巨大潜力。

尤其是污染程度小的铁路交通,已经成为我国完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此,在铁路运行过程中,一定要加快先进技术的步伐,提高技术进步,才是实现我国铁路现代化的关键因素。

只有不斷的在铁路领域进行先进技术的创新,才能使铁路逐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铁路的市场占有率。

一、列车尾部装置与维修为了建设现代化的铁路运输,必须要通过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实现铁路与地面维修中心的结合,全面构成一个集合了铁路的行车控制、故障检测与各项功能为一体的群体网络系统。

尤其是在铁路行车网络安全体系中,通过利用无线通信技术,检查设备中的动态数据来完成安全运行。

因此一定要保证每辆列车在行驶过程中足够的安全,这样才能为列车的安全运输,提供技术上与安全上的保障。

为了全面实现铁路通信向网络业务综合化、智能化与无线化的方向发展,通过运用无线网络通线设备,才能使列车尾部的安全防护装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对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1、列车尾部装置概述列车尾部装置,作为一项在铁路运输生产中的一项新型的设备,处在一个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

因此为了保证列车尾部装置的良好运用。

就要在作业量比较大的列车尾部,配备专门的列车装置检测台,同时在检测台上还要配备专业的列尾检测员,列尾检测员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运用各项指标,对将要进行安装的列车装置进行进一步的检测。

尤其是列车装置在运行与使用的过程中,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因此为了从根本上降低与避免这种影响,保证列车尾部装置的使用情况,更好的运用列车尾部的各种装置,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列尾装置的价值和意义,保证整个运输系统的安全,全面提高列车的运输效益。

因此,除了了解列车设备本身具有的可靠的优良技术之外,更应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程序,通过合理的规范各个维修岗位之间,不同的工种之间的作业,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人为因素的干扰作用,及时处理好各项问题,进一步保证列车的快速运营。

关于下发《运输段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下发《运输段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包神铁路运输段技教室业务文件神华包神运输业字[2014]12号关于下发《运输段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段属各车站:根据《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办法》要求,结合运输段实际生产布局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列尾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列尾作业人员的作业标准及作业程序,为更好、更快地适应既有线及新线运输组织变化,特制定本细则。

凡由包神公司所属机车(含外包)牵引列车使用的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适用于本细则。

段属各单位除执行《技规》、《行规》及公司《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需按照本细则的具体规定组织相关作业。

运输段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实施细则第一章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第1条为了进一步做好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以下简称列尾装置)管理工作,列尾装置分别由运输段、列尾平调维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维管中心)和车站进行管理。

各部门管理职责:一、机关各部室管理职责1.技术教育室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制定完善《列尾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列尾装置设备技术台帐,掌握各列尾作业点设备运用技术状态。

2.安全监察室、技术教育室定期对各站列尾作业岗点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现场作业人员作业标准,规范各列尾作业岗点表薄帐册填记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处理。

3.技术教育室每年组织一次技术培训,保证列尾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

4.技术教育室根据设备运用状况,负责设备的更新报废工作,编制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和生产材料维修计划,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5.办公室负责列尾、平调设备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点验、上账及设备履历更新;对技术教育室编制的年度生产材料计划及设备更新、报废计划的审核、上报。

二、维管中心管理职责1. 根据上级单位颁布的有关列尾使用管理办法制订维管中心的细化实施办法。

《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

《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

标题: 关于印发《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的通知 附件: 主送: 各铁路局。

抄送: 部内各单位。

----------------------装---------------------订---------------------线---------------------为适应运输组织要求,加强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质量,铁道部重新修订了《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217 -2012.《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试行)》(铁运〔2000〕60号)同时废止。

各地方铁路可参照执行。

各铁路局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铁路局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

涉及列尾装置跨局运用的铁路局间要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TG/CW 217-2012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总则第1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货车列尾装置,下同)是保证货物列车运行安全的重要行车设备。

为确保货车列尾装置正常运用和检修,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货车列尾装置的管理第2条货车列尾装置由列尾主机(包括电池)和司机控制设备两部分组成.货车列尾装置与机车车载无线通信设备(包括无线列调机车电台、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或专用列尾机车电台,以下同)进行通信,实现列尾装置各项操控功能。

货车列尾装置管理、使用和维修应配备必要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列尾主机检测台、电池充电器、机车号确认仪、屏蔽室、列尾中继器、信息管理系统、司机控制设备检测仪等。

第3条货车列尾装置的功能、技术指标、设备安装要求和检测方法等应符合TB/T 2973《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的要求。

货车列尾装置的设置、使用等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繁忙线路同一机车交路原则上应采用统一的400MHz货车列尾专用频率,并设置机车车载设备。

列尾装置作业安全细化措施

列尾装置作业安全细化措施

列尾装置作业安全细化措施第一篇:列尾装置作业安全细化措施列尾装置作业安全细化措施一、列尾装置的操作:(一)、始发列车作业步骤1、列尾作业员使用确认仪提前将本务机车4位号码(注意:不是车次)输入尾部主机中,随后通知司机“XXXX机车司机,请检查尾部风压”(注:此时主机未充风,风压为0)2、司机应答“XXXX机车司机明白,并按“风压检查键”(绿键)检查尾部风压,随后通过控制盒自带的扬声器听到主机回示信息:“XXXX机车(该机车号)风压000”(Kpa千帕),表明机车已与尾部主机建立了“一对一”关系。

如无回示,可再按绿键重复检查风压,如仍无回示,表明列尾作业员的机车号码有误。

司机应立即与列尾作业员核对机车号码,并由后者重新进行确认(输入)。

必要时司机应协助列尾作业员重新确认尾部主机。

3、列尾作业员将主机安装完毕后,由列检作业按通风管并打开折角塞门。

司机可再次检查风压,如听到风压值仍为“000”(Kpa千帕),应立即与列尾作业员核对主机编号、股道,由后者重新安装到正确股道位置。

(二)、司机控制盒操纵方法:司机控制盒上有红、绿、黑三个按键,完成以下四个项功能:(1)检查风压(绿键):用于查询列车尾部风压:按键后可听到回示“XXXX机车风压XXX”(Kpa千帕)注:机车乘务员按绿键可随时检查尾部风压,观察车头与车尾风压是否同步升降,从而判断列车风管是否贯通,尾部风压是否正常。

(2)尾部排风(红键):用于对列车进行辅助制动,操纵前须先打开红键护盖,按键后如听到回示“XXXX机车排风”,表明尾部主机开始尾部排风。

可听到回示“XXXX机车排风完毕”。

(3)确认(黑键):用于将本务机车号码输入到尾部主机中(即确认),从而建立本务机车与尾部主机“一对一”关系。

按键后可听到回“XXXX机车确认完毕”。

(4)消号(绿键+黑键):用于“机故”或中途更换机车时,解除主机与原机车(司机控制盒)的“一对一”关系。

操纵步骤如下:1)本务机车在停车状态下,按“绿键+黑键”,如听到回示“XXXX(本务机车号码)机车消号成功”,表明本务机车已经解除列与尾部主机“一对一”关系,即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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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印发《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的通知 附件: 主送: 各铁路局。

抄送: 部内各单位。

----------------------装---------------------订---------------------线---------------------为适应运输组织要求,加强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质量,铁道部重新修订了《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217 -2012。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试行)》(铁运〔2000〕60号)同时废止。

各地方铁路可参照执行。

各铁路局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铁路局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

涉及列尾装置跨局运用的铁路局间要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TG/CW 217-2012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总则第1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货车列尾装置,下同)是保证货物列车运行安全的重要行车设备。

为确保货车列尾装置正常运用和检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货车列尾装置的管理第2条货车列尾装置由列尾主机(包括电池)和司机控制设备两部分组成。

货车列尾装置与机车车载无线通信设备(包括无线列调机车电台、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或专用列尾机车电台,以下同)进行通信,实现列尾装置各项操控功能。

货车列尾装置管理、使用和维修应配备必要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列尾主机检测台、电池充电器、机车号确认仪、屏蔽室、列尾中继器、信息管理系统、司机控制设备检测仪等。

第3条货车列尾装置的功能、技术指标、设备安装要求和检测方法等应符合TB/T 2973《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的要求。

货车列尾装置的设置、使用等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繁忙线路同一机车交路原则上应采用统一的400MHz货车列尾专用频率,并设置机车车载设备。

在非繁忙线路可采用无线列调频率并进行过渡。

在GSM-R区段应采用双模频率,并设置机车车载设备。

第4条货车列尾装置按照机车交路固定配属,由机车担当局负责配置,特殊情况由铁道部确定。

同一机车交路应采用统一频率和制式的货车列尾装置。

第5条货车列尾装置由车务部门负责管理。

其中,列尾司机控制盒、机车车载设备和相关附属设备由电务部门负责管理。

货车列尾装置主机要涂记所属单位的标识及编号。

第6条各铁路局要建立健全货车列尾装置使用、交接、检查等管理制度和设备台账;制定相关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7条货车列尾装置跨局运用时,相关铁路局要为列尾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生产、生活设备及设施。

第8条货车列尾装置跨局运用要按运用区段所在铁路局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执行。

特殊情况按铁路局间商定协议办理。

第9条积极组织货车列尾装置技术创新和安全保障功能的研发,满足运输组织和列车运行安全的需要。

推动货车列尾装置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货车列尾装置的配置第10条货车列尾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配置要满足运输生产需要,并充分考虑检修及备用数量。

其配置原则如下:1.列尾主机配置台数运用及配属区段内货物列车对数*2*N*(1+0.3+B)N----交路中机车乘务员不换班为1,每换一次班乘2。

0.3--维修及备用系数。

B----列车运缓及上、下行不平衡等因素的系数,取值范围是0-0.2。

2.司机控制盒配置台数货运机车总台数(运用+检备)*2*(1+0.3)0.3--维修及备用系数列尾机车车载电台配置台数货运机车总台数(运用+检备)*A*(1+0.3)A----机车系数(一台机车若为两节取值为2,其它为1)。

0.3--维修及备用系数3.电池及充电器的配置列尾主机电池须按照配属列尾主机数量不少于2倍的数量配置;电池充电器数量(路数)为区段内货物列车对数*(1+0.3)4.列尾主机检测点的设置列尾主机检测点应根据列尾主机的运用交路设置。

在技术站有列尾主机摘挂作业的车场应根据站场布置及作业需要分别设置。

列尾主机检测点应设置在列尾主机摘挂地点300米范围内(超过时应配备交通工具)。

列尾主机检测点须配备工作间(含屏蔽室)、电池充电间和备品间。

其中,工作间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屏蔽室面积不小于每处6平方米(或配置与检测台数量相当的屏蔽箱),电池充电间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备品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检测工作间和电池充电间应配备2路电源,并满足5KW、20A 的用电要求。

电池充电间应配备空调设施,满足充电作业环境温度20℃±5℃的要求。

每个检测点应配置列尾主机检测台2台,简易场强计1台。

机车号确认仪按照作业人员岗位配置并留有备用。

列尾主机检测点应配备必要的通信、消防设施。

5. 列尾主机维修点的设置列尾主机维修点可按每300台设置1个,除充电间与充电设备外,生产用房及设备与检测点一致,还应配置无线电综合测试仪、场强计、通过式功率计及其它必要的仪器仪表。

6.司机控制设备检测点的配置每个机务段(折返车间)可设司机控制设备检测点一个,设置地点应在无线列调检测点内。

应配置机车号置入仪2台,司机控制盒检测仪2台,机车车载设备检测装置2套。

各铁路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列尾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配置数量及检测点、维修点的设置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章货车列尾装置的使用第11条列尾主机使用前由列尾检测人员,司机控制设备在机车出库前由电务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第12条列尾主机的安装与摘解、电池充(放)电由车务人员负责;软管连结,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

特殊情况,由铁路局规定。

机车乘务员负责货车列尾装置的使用、回送等工作。

第13条列车在编组站、区段站始发前,机车调度员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提供担当始发列车牵引任务的机型及号码,并由车站值班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出发本务机车号码通知列尾作业人员。

列尾作业人员应将机车号码及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将置入机车号码的列尾主机安装锁闭在待发列车尾部。

确认无误后,将列尾主机号码通知机车乘务员。

在无列尾作业人员的车站,机车乘务员根据车站值班员通知的列尾主机号码对其进行确认。

第14条本务机车连挂车列后,机车乘务员应通过司机控制设备查询本机车号是否已正确输入列尾主机。

如发现错误,由有关人员重新检查处理。

第15条列车出发前,机车乘务员应通过货车列尾装置确认列车制动主管贯通和风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符合规定后方准开车。

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第16条列车在运行途中仅进行加减补机作业时,货车列尾装置“一对一”关系的建立和确认由机车乘务员负责。

对不更换本务机车的中转列车,继乘的机车乘务员应对列尾主机进行确认。

第17条机车乘务员在列车运行中,应按规定查询列车尾部风压。

发现列尾装置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18条挂有货车列尾装置的列车简略试验由司机负责。

货车列尾装置停用后,列车在中间站停车时,须按规定进行简略试验。

第19条在中间站保留、终到的列车,车站要指派人员及时从列车尾部摘下列尾主机,断开电源,妥善保管,并做好继续使用的准备工作,或按规定回送指定车站。

第20条列尾主机的调整、回送按照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执行。

第四章货车列尾装置的维修第21条货车列尾装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维修方法。

各铁路局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或采用其他维修手段,保证货车列尾装置的正常使用。

货车列尾装置的维修应严格执行铁路通信维护规则及有关技术标准。

第22条货车列尾装置主机检测台应定期由铁路局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

第23条货车列尾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检测、维修、运用等项费用列入运输成本。

第五章报废与更新第24条货车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4年。

列尾主机电池组使用寿命不低于1年,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70%。

第25条货车列尾装置及相关附属设备的报废由列尾配属站段组织技术及维修人员共同鉴定确认,并报铁路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26条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应根据列尾装置使用年限和运用状态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经铁路局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下达计划招标采购。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27条铁路局负责做好列尾作业、检修、技术管理人员和机车乘务员的培训工作。

检修人员每年要经过铁路局组织的技术培训,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第28条铁路局、车务站段要定期组织对货车列尾装置进行联合检查,及时解决货车列尾装置管理、运用、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第29条铁路局货车列尾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货车列尾装置故障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第30条货车列尾装置故障分为责任故障和非责任故障。

责任故障按专业分为车务、机务、电务责任故障和生产厂家责任故障及其他责任故障。

附则第31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32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3日起施行。

2000年铁道部发布的《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试行)》(铁运〔2000〕6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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