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药品生产区工艺卫生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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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明确管理职责;4.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确保验证的实施;7.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 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 明确管理职责;4. 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 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 确保验证的实施;7. 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 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 ctice,GMP)是药品消费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那么,适用于药品制剂消费的全进程和原料药消费中影响成质量量的关键工序。

鼎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制地防止药品消费进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过失的发作,是提高药质量量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末尾组织制定药品GMP,中国那么从80年代末尾推行。

1988年公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经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消费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局部外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正。

国度药品监视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注重药品GMP的修订任务,先后召开屡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消费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展开修订任务。

目前,«药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度药品监视管理局第9号局长令发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实施。

内容包括: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章厂房与设备第四章设备第五章物料第六章卫生第七章验证第八章文件第九章消费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那么药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消费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那么。

适用于药品制剂消费的全进程、原料药消费中影响成质量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药品消费企业应树立消费和质量管理机构。

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消费相顺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消费阅历及组织才干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企业主管药品消费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担任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消费和质量管理阅历,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质量量担任。

GMP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GMP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建立一般生产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规程,确保一般生产区的生产操作不受污染。

2.0范围一般生产区,提取和制剂车间的非洁净区。

3.0责任技术开发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生产车间。

4.0管理内容4.1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厂房卫生管理,即地面、墙棚、灯具、门窗、操作台等的卫生管理。

4.2管理标准4.2.1厂房内壁、顶棚平整、光滑、清洁;门窗洁净,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

4.2.2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

4.2.3厂房严密,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害虫。

设置电子捕虫装置,防止蚊蝇进入。

4.2.4原辅料、中间产品分类、定量、定点码放整齐,有明显的状态标记,可以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和差错。

4.2.5一切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生产厂房,不得在生产厂房内吸烟、吃饭、睡觉、会客及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4.2.6楼道、走廊、电梯间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堆放成品及中间产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

4.2.7人流、物流能严格分开,有明显的标记,人员、物料能在规定的通道出入,没有穿行操作室。

4.2.8生产中的废弃物应装在密闭的容器内存放,每日能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站。

4.2.9生产区内设置相应的清洁间,卫生工具齐全,消毒措施完备,通风良好,工房清洁。

用具使用后及时处理干净。

清洁工具及清洁剂(消毒剂)要妥善存放,不能造成对药品生产环境的污染。

4.3管理要求4.3.1根据本公司“卫生管理规程”和本区域的卫生管理标准,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制定“一般生产区厂房清洁规程”、“卫生间清洁规程”等清洁规程。

4.3.2生产厂房应时刻保持清洁,各项清洁规程,按GMP要求,内容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同时分别制定出每日、每周和每月的清洁内容。

4.3.3厂房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洁后,及时做好清洁记录。

4.3.4生产厂房的清洁卫生管理由生产车间主任负责,并指定车间卫生清洁员专人负责更衣室、办公室、参观走廊及其公用场所的清洁工作;生产作业区由所在操作室的操作人员承担清洁工作,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洁,并能符合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了本规范作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机构与人员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

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厂房与设施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GMP(2010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GMP(2010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质量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质量保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质量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GMP工艺规程编制管理规程

GMP工艺规程编制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明确工艺规程编制的内容及要求,使其规范化、标准化。

2.0范围:工艺规程的制订、修订、审核、批准。

3.0责任:研发生产部、质量技术部有关人员。

4.0内容:4.1工艺规程是为生产特定数量的成品而制定的一个或一套文件,包括生产处方、生产操作要求和包装操作要求,规定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工艺参数和条件、加工说明(包括中间控制)、注意事项等内容,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不同药品规格的每种包装形式均应当有各自的包装操作要求。

工艺规程由生产部负责制订,必须与注册批准的工艺相一致。

4.2工艺规程是制定SOP、批记录、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等文件的重要依据。

4.3工艺规程的编写内容:4.3.1制剂的工艺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4.3.1.1生产处方:4.3.1.1.1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4.3.1.1.2产品剂型、规格和批量;4.3.1.1.3所用原辅料清单(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但不在成品中出现的物料),阐明每一物料的指定名称、代码和用量;如原辅料的用量需要折算时,还应当说明计算方法。

4.3.1.2生产操作要求4.3.1.2.1对生产场所和所用设备的说明(如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必要的温湿度要求、设备型号和编号等);4.3.1.2.2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操作规程编号;4.3.1.2.3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4.3.1.2.4所用中间控制方法及标准;4.3.1.2.5预期的最终产量限度,必要时,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限度;4.3.1.2.6待包装产品的储存要求,包括容器、标签及特殊储存条件;4.3.1.2.7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4.3.1.3包装操作要求:4.3.1.3.1以最终包装容器中产品的数量、重量或体积表示的包装形式;4.3.1.3.2所需全部包装材料的的完整清单,包括包装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型以及与质量标准有关的每一包装材料的代码;4.3.1.3.3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复制品,并标明产品批号、有效期打印位置;4.3.1.3.4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包括对生产区和设备进行的检查,在包装操作开始前,确认包装生产线的清场已经完成等;4.3.1.3.5包装操作步骤的说明,包括重要的辅助性操作和所用设备的注意事项、包装材料使用钱的核对;4.3.1.3.6中间控制的详细操作,包括取样方法和标准;4.3.1.3.7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计算方法和限度。

GMP生产工艺管理规程

GMP生产工艺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建立生产工艺纪律检查管理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生产顺利进行。

建立生产工艺查证管理规程,确保生产人员更有效地执行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2.0范围生产全过程。

3.0责任质量管理部部长、技术开发部部长、车间主任、车间技术员。

4.0内容4.1生产工艺查证管理4.1.1产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规程规定的工艺条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不准擅自变动内容。

4.1.2车间技术员负责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工艺查证。

4.1.3查证内容为工艺规程及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4.1.4查证周期:每周一次。

4.1.5车间技术员在查证结束后,认真总结。

对查证中不符合规定的内容,责任到人,严肃查处,限期改进。

4.2生产车间工艺纪律的检查管理4.2.1按规定从事本岗位生产操作,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4.2.2车间技术员及质量部监控员经常到各岗位检查工艺纪律,上班时间不能做私活,生产区域不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4.2.3生产区域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穿戴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准进入生产区,各区域工作服不准穿出本区域。

4.2.4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在生产区域内随意走动,不得串岗、擅自离岗,不准睡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5生产场所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带入私人杂物,工作时间不得会客。

4.2.6质量管理部和技术开发部负责对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报。

4.3生产区工艺卫生管理4.3.1洁净区工艺卫生管理依据《洁净区工艺卫生管理规程》。

4.3.2一般生产区工艺卫生管理依据《一般生产区工艺卫生管理规程》。

4.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4.4.1生产废弃物处理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用之物,生产过程中放入指定的专用塑料袋妥善保存至生产结束后及时清除的过程。

4.4.2一般生产区的生产废弃物包括:中药材前处理后的杂质、中药材提取后药渣、废弃的碎直口瓶、外包装材料、废纸板、废打包带;废弃的标签(印有批号的剩余标签)、装箱单、说明书、包装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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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药品生产区工艺卫生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一般生产区的工艺卫生管理标准。

二、适用范围
一般生产区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物料、生产流程及设备的卫生管理。

三、责任者
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车间主任负有监督责任。

四、正文
4.1、原辅料的卫生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包装要求完好,无受潮、混杂、变质、发霉、虫蛀、鼠咬等,各种标志齐全,符合兽药用标准,有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及审核放行单方可进入车间。

4.1.2原辅料存放在规定区域,按照品种、规格码放整齐,有状态标志,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

4.1.3原辅料进入操作间,应在准备室脱去外包装(如不能脱去的外包装需清洁),保证清洁、无尘,摆放在操作人员使用的规定位置,不能随意堆放。

4.1.4工作结束后,应将剩余原辅料整理、包装好,要及时结料、退料。

工作区域不允许存放多余的物料,避免交叉污染。

4.1.5中草药原料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做到。

4.1.
5.1必须按品种的前处理规程进行挑检、清洗等程序后装入清洁的容器中运入提取车间使用。

4.1.
5.2中草药复方混合提取所用药材原料应按一次投料量备料,所备中草药原料按品种整齐地摆放在单元操作区域的规定位置,经逐袋检查药材前处理合格、干净,无异物及混杂方可投料。

4.5.1.3投料后的少量余料应及时装入洁净的袋中保存,封口贴状态标志后退库,操作区域投料后不能留有多余的中草药原料。

4.5.1.4前处理车间的每个处理单元操作区域内,只能处理一种中草药材,换品种时要清场合格。

提取车间的每个单元操作区域只允许存放一个处方制剂所用的中草药原料,不允许有其它原料,换品种必须清场合格,以防造成混杂和交叉污染。

4.5.1.5.清洗后未烘干的湿药材要及时处理,以防造成微生物污染。

4.5.1.6前处理清洗洁净的中草药材如需干燥应在清洁的烘干设备中进行,不允许露天翻晒。

4.2、生产过程的卫生
4.2.1各兽药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应根据品种及生产要求建立相应的清洁规程。

4.2.2不得存放与兽药品种生产无关的物料或杂物。

4.2.3清洁用具及清洁剂、消毒剂应分别存放在卫生清洁间,以避免对兽药生产过程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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