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制度——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临床技能中心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保障医学生、临床医师及医护人员的临床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床技能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学员及教学设备。
第三条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以学员为中心,注重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临床技能培训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四)坚持安全第一,确保临床技能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临床技能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第五条临床技能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教学部:负责临床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设备部: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等工作。
(四)考核部:负责学员临床技能考核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中心人事、财务、物资管理等工作;3. 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起草、发布、归档等工作;4. 负责中心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二)教学部:1. 负责制定临床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教学资源的开发、整合、更新;3. 负责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4. 负责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三)设备部:1. 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2. 负责教学设备的更新换代;3. 负责教学设备的合理配置和调度;4. 负责教学设备的报废和处置。
(四)考核部:1. 负责制定临床技能考核标准;2. 负责组织实施临床技能考核;3. 负责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的评定、公布和反馈;4. 负责考核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临床技能培训课程设置:(一)基础技能培训: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等;(二)专科技能培训:包括各专科的诊疗技术、手术操作等;(三)综合技能培训:包括急救技能、团队协作、沟通技巧等。
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提高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管理效率和培训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有效运营和培训成果的提高。
3. 职责3.1 中心主任- 负责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工作;- 确保培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监督培训教师和学员的工作情况;- 组织培训评估和反馈。
3.2 培训教师- 负责临床技能培训课程的教学工作;- 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确保教学质量;- 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及时反馈培训进展。
3.3 学员- 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认真研究,按时参加培训课程;- 积极参与培训评估和反馈。
4. 培训活动4.1 培训计划- 根据需要制定每学期的培训计划;- 确定课程设置和培训时间安排。
4.2 培训课程- 根据各专业的需求,开设相关的临床技能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应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3 培训设施- 确保培训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提供必要的实验器材和设备。
5. 培训评估5.1 学员评估- 对学员进行平时表现和考试成绩的评估;- 定期进行学员评估报告。
5.2 培训质量评估- 对培训课程进行质量评估;- 定期进行培训质量评估报告。
6. 培训反馈6.1 学员反馈- 收集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确保学员反馈的及时处理和回复。
6.2 培训改进- 根据学员反馈和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培训改进。
7. 附则-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所有;- 如有本制度未包括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制定补充规定。
以上为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进行教学活动,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经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第二条进入培训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肃静,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第三条非培训中心人员到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或使用仪器设备时,需提前申请管理员批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培训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接受外来人员在培训中心进行仪备设备操作及外借等事宜。
第四条使用培训中心的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遗失、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培训中心管理员,以便及时处理、维修,若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将按责任进行赔偿。
第五条培训中心不得存放任何与培训无关的物件,更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一旦发现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务部、后勤保卫科等相关职服部门。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基本技能训练是医学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医学生将来临床工作的基础。
为了顺利完成在临床技能中心的学习和培训,确保人身、教学器材安全,培养学生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制度。
一、实验前经充分预习,认真阅读教材和技能培训手册,明确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及要求。
弄清所涉及的医学基础知识。
教师在学生操作前对预习情况进行检查。
预习通不过不准进行操作。
二、使用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准确、规范的操作。
非本次培训所需的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
三、在培训中应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的操作要领,仔细观察老师的操作规范,一丝不苟地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学生完成培训后,需有教师认可其操作符合临床规范后才为合格。
四、遵守纪律,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
不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情。
五、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将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得到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在临床技能培训过程中如发现医学模型或教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老师,并积极协助老师处理。
如因人为不正规操作造成器材损坏,要按实验室规定赔偿。
七、本实训中心所有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概不外借。
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临床技能模拟培训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培训中心的资源优势,提高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隶属教育处,是遵守医院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为全院医学模拟教育服务的教学平台。
第三条培训中心的宗旨是:应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要求,不断提高临床技能模拟教学质量和模拟教学平台质量,为临床床边教学提供有益的补充,培养学员的临床操作能力、临床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等临床阶段所有应掌握的技能,帮助医学生、临床医师实现从理论学习到实践应用的安全过渡。
第四条培训中心的基本教学任务是满足北京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及考核的需要,在院领导和教育处的领导下,负责医学生、临床医护人员的临床技能模拟培训及考核工作。
第五条培训中心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在医院学习和实践的医学生、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以及本院临床医护人员。
第二章职责培训中心实行教育处、培训中心、教研室三级管理。
培训中心设主任1名,技术管理人员1名,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熟悉医学教育规律,并且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培训中心管理工作。
在医院和教育处的领导下,培训中心办公室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相关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第六条教育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培训中心发展目标和规划。
(二)负责审核培训中心工作任务和计划。
(三)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工作任务和计划实施。
(三)根据教学需要,向培训中心提供培训、考核计划。
(四)负责培训中心年度评估工作。
(五)负责培训中心的对外开放和交流工作。
第七条培训中心主要职责:(一)协助制定培训中心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二)负责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培训中心的工作任务和计划。
技能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技能培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能培训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培训质量,维护师生权益,提高教学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能培训中心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文明行为。
第三条技能培训中心实行民主管理,倡导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风气。
第四条技能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技能培训中心负责人负责执行,负责人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章师资队伍第六条技能培训中心的师资队伍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七条师生必须认真备课,主动指导学生,课上课下认真负责,提高教学效果。
第八条师生应互相尊重,达到平等、合作、和谐的关系,不得恶意攻击、侮辱同事和学生。
第九条师生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学生争气心态,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师生应遵守技能培训中心的工作制度和教学安排,不得私自调课、私自外出。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必须按时按规定参加培训课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十二条学生要爱惜学校设施和财物,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不得在校内乱扔垃圾。
第十三条学生要互相尊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辱骂同学。
第十四条学生要诚实守信,不得抄袭作业、考试作弊,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惩罚。
第十五条学生要主动向老师反馈学习情况和学习困难,老师应积极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培训课程由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和安排,教师要按课程要求有序教学。
第十七条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学习情况和成绩的定期评估,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和成绩通知。
第十八条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主动思考问题,积极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
第十九条教师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课外学习,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第二十条学生需要根据教师要求完成实训任务,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技能培训中心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规章制度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的管理,提高学生的临床技能水平,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内所有师生员工,凡进入实训中心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的宗旨是“求实创新,提高技能”,以培养具有扎实临床技能和创新精神的医学人才为目标。
第四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室、实训科研室、实训药房等功能区域,各区域的使用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行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制度,每周日进行设备维护和大扫除工作。
第六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根据需要举办各类技能比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参与活动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师生员工在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内严禁吸烟、饮酒、赌博等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规处理。
第二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九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教师岗位,招聘具有扎实临床技能和教学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教师。
第十条教师应遵守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带领学生学习临床技能,力求做到言传身教。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专业进修,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倡导师生平等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四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督导岗位,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督导应熟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督导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师、学生的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教研岗位,负责教学科研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第十八条教研应定期召开教研会议,总结经验,交流心得,推广教学方法,完善教学体系。
第十九条教研应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为保障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人员有如下作息安排:早班、晚班、行政班和休息。
早班时间为7:30—15:00,晚班时间为14:30—22:00,交班时间:14:30—15:00;行政班时间同医院作息时间规定。
二、早班、晚班人员具体负责医学模拟教学设备的管理及使用,同时负责学习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
三、早班、晚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各训练室及模型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发现物品损坏后及时查找责任人并向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主任汇报。
四、每班交班前,整理好各训练室物品,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训练室及设备物品交接班,并认真书写交接班记录。
晚班人员下班前还应全面检查各训练室设备物品,并关闭电灯、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
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主任及行政班人员请假。
六、行政班人员协助主任做好技能培训管理及科内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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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人民医院、吴中中医院医疗设备科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制度——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1.培训中心实行科教科管理下的学科负责制度,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培训中心的仪器设备由管理员负责统一保管,并于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对损坏及需要维修的物品,列表上报科教科。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以保证培训中心安全。
4.培训仪器及用物应定位放置,摆放整齐有序,符合存储要求,方便使用。
5(实验仪器、用物原则不准外借,如教学需要等情况,须经科教科批准,培训中心做好登记。
6.非本院学员需经科教科批准后方可使用培训中心。
7.教学使用培训中心,应提前一周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教室及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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