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劳动者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者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劳动法律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我国,劳动者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辞退解除和裁员解除。
本文将从这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主张法定解除: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迫劳动者劳动的;8.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上述情况下主张法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的情况。
约定解除的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下解除条件: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论述劳动合同终止的主要情形

论述劳动合同终止的主要情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在具备特定条件时自然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结束,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再存续。
了解劳动合同终止的主要情形,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将详细论述劳动合同终止的主要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这是最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如果双方没有续签的意愿或者未能达成续签的协议,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例如,小王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公司和小王都没有提出续签,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
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
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主动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这意味着劳动者已经进入了养老阶段,不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工作。
比如,老张在 60 岁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养老金,他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用人单位也未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并不自动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者的死亡使得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复存在,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情况,也同理。
比如,小李在工作期间不幸遭遇意外去世,或者长期失联被法院宣告失踪,他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会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当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其主体资格消灭,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合同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安置和补偿。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况,意味着其无法再正常经营,也就无法继续维持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一下几种: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最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
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现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
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合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_讲义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讲义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两种重要结束方式。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或单方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于法定事由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共同点1.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都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随风而逝,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烟消云散。
2.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出具离职证明、支付工资、办理社保转移等。
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不同点1. 劳动合同终止仅限于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等。
而劳动合同解除则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2.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双方不再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但双方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等。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劳动者。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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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的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须具有一定的期限,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保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现。
劳动合同与民事、经济合同在期限上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即劳动合同可以是无期限的,而其他合同则有着或长或短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终止六种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六种情形第一种,劳动合同期满的。
这是最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起止时间,终止时间到了,劳动合同就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的结束之日,便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日。
通常而言,劳动合同期满的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面临续签与否的选择。
如果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合理期限(一个月)内续签完毕。
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却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其效力应该如何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1】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限到了,又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就按原条件继续履行,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
当然,“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代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合理期限内(一个月)进行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则有可能会面临承担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
如果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但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愿意续签,但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我国的劳动者怎么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呢?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达到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 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合同自然终止。
2. 劳动者提前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 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 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用人单位因破产或者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13. 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14.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简述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简述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以下是详细介绍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一、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基于双方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因为在试用期内,双方仍在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及时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管理而制定的,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将破坏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经营秩序,因此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失职和营私舞弊行为将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及时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这种行为将严重影响其在本单位的工作表现和忠诚度,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及时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及时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殊情况下解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因为劳动者的犯罪行为将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声誉和形象,同时也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及时终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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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
养老保险制度
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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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
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
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
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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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
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
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
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