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加盟店和连锁店有什么不同

合集下载

不同连锁经营的特点是什么

不同连锁经营的特点是什么

不同连锁经营的特点是什么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通过授权加盟、特许经营或直营等形式,在不同地域开设相同品牌的多家店铺,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品牌复制。

在商业领域,不同类型的连锁经营具有各自独特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模效应及统一管理•连锁经营将不同地区的店铺整合在一起,形成规模效应,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推广成本等。

同时,由于统一管理,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一致性,提升品牌形象。

2. 标准化的运营模式•不同连锁经营通常有标准化的运营模式,包括店铺装修、产品品质、服务流程等,这有利于操作简单、培训方便,提供给顾客一致的体验。

3. 品牌认知度的提升•通过在不同地区开设连锁店铺,可以提升品牌的曝光度和认知度,形成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连锁店铺。

4. 风险分散和快速扩张•通过加盟或特许经营的形式,可以将一部分经营风险分担给加盟商,从而降低投资方的风险。

同时,可以通过快速扩张提升市场份额,实现更大规模的经营。

5. 区域性特色的拓展•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和消费习惯可能存在差异,通过不同连锁经营可以根据当地特色进行产品和服务的调整,更好地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求。

6. 加盟商与总部的合作模式•在连锁经营中,加盟商与总部之间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加盟商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总部提供支持和指导,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品牌的发展。

7. 强大的供应链和物流支持•连锁经营通常会建立强大的供应链和物流体系,确保产品能够及时、高效地供应到各连锁店铺,保证库存充足、货物新鲜,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不同类型的连锁经营在商业模式、运营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点,但也存在着各自独特之处。

通过以不同形式扩张连锁店铺,企业可以更好地实现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升品牌知名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

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

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一、介绍1.1 什么是加盟店连锁经营加盟店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其中拥有一家企业(特许企业)的所有权和品牌,允许其他个人或企业(加盟商)开设相同标准的分店。

1.2 加盟店连锁经营的好处•快速扩张:加盟店可以帮助企业迅速拓展市场,实现规模经济。

•品牌推广:加盟店能够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形象。

•风险分散:通过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可以将部分经营风险分散给加盟商。

二、不同类型的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2.1 餐饮业餐饮业是加盟店连锁经营中常见的类型之一。

许多知名快餐连锁店如麦当劳、肯德基等采用加盟店模式,让加盟商开设旗下分店。

2.2 零售业零售业也是常见的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

像家乐福、苏宁易购等零售企业通过加盟店模式让加盟商开设门店,扩大企业影响力。

2.3 教育业教育业加盟店连锁经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各种培训机构、幼儿园等采用加盟模式,让加盟店提供相同标准的教育服务。

2.4 服务业服务业加盟店连锁经营亦属常见类型,例如美容美发连锁店、连锁干洗店等。

加盟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获得总部提供的品牌支持和运营指导。

三、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的选择3.1 考察市场需求选择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前,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选择与市场需求契合的行业。

3.2 考察加盟企业实力选择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时,需要考察企业的实力和声誉,包括品牌知名度、财务状况、服务支持等方面。

3.3 考察加盟条件不同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对加盟商有不同的要求,包括加盟费、装修标准、运营支持等。

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加盟企业。

四、结语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类型丰富多样,选择适合自己的加盟企业类型是成功开展加盟店连锁经营的关键。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连锁经营的优势、分类及意义

连锁经营的优势、分类及意义

连锁经营的优势、分类及意义连锁经营的分类?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连锁经营包括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此连锁型态并无加盟店的存在。

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毫无疑问地必须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

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

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

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

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联通3G—沃店”是2010年年初中国联通公司与998商旅超市合作推出的一个3G创新项目。

“联通3G—沃店”是集结了联通公司在 3G领域的所有优势资源、同时将联通传统领域的移动电话、固话装机、无线固话、400/800号码、IDC业务等资源也囊括其中,同时“联通3G—沃店” 中创新的收录了知名连锁加盟品牌“998商旅超市”旗下领先的机票、酒店、旅游等资源,成为了3G领域唯一的一个商旅项目,而作为2010年为广大投资创业者们推出的一个3G 创业项目,目前已经在广东地区火热召开合作。

自愿加盟(Voluntary Chain) 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

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所以在名称上自应有别于加盟店。

连锁经营的优势与风险

连锁经营的优势与风险

第三章连锁经营的优势与风险一、连锁经营的制度优势要想既能够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能够减少市场失序带来的混乱和损失,关键在于制度创新,需要通过不同的制度设计实现市场的组织化及其协调运作。

如果说在资本市场上,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典范的话,那么在流通领域,连锁经营是另一个范例,通过连锁经营将分散理财点的零售网点组织起来,形成具有足够规模的企业。

科学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能使连锁企业与上游企业及顾客形成长期的信任合作关系,使连锁企业经营取得良好的发展。

连锁经营有三种类型,不同的类型有着不同的制度安排,使各自的经营优势得到充分体现。

二、正规连锁经营的制度优势1.规模优势正规的连锁是对同属于某个资本的多个店铺,实行高度统一的经营。

总部对各店铺拥有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权,包括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店铺的经理人选、进货计划、销售方式、广告宣传都要根据总部的指令行事,工资奖金等也由总部确定。

这种连锁形式类似于我国企业的总店分店制,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集中力量办事,可以统一资金调运,统一人事管理,统一经营战略,统一采购、计划、广告等业务,以及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以大规模的资本力同金融界、生产部门打交道。

在培养和使用人才、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可充分发挥连锁的规模优势。

2.经济优势依靠功能集中化,可为经营提供重要的经济优势。

如利用总部统一集中大批量进货,容易开发稳定的供货渠道和获得折扣,以达到减少管理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以较低价格出售商品的目的,而这是独立零售店所不具备的优势。

3.人员优势在各个连锁店工作的从业人员,虽然人数少且有些人能力不强,但因有总部的直接指导和援助,仍然可使商店达到预期成果。

三、特许连锁经营的制度优势特许连锁的制度优势更加明显,特殊经营核心的特许权转让,通过总部与加盟店一对一地签订特许合同,总部在教给加盟店完成的事业所必需的所有信息、知识和技术的同时,还要授予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在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开店后继续经营。

商业连锁行业概况了解连锁经营的定义特点和优势

商业连锁行业概况了解连锁经营的定义特点和优势

商业连锁行业概况了解连锁经营的定义特点和优势商业连锁行业是指一家公司通过开设连锁店,以及与加盟商和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在多个地区同时经营同一品牌的商业活动。

连锁经营是一种多元化、规模化的商业模式,其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对市场的准确判断和有效的经营策略。

一、连锁经营的定义连锁经营是一种以统一的品牌和商标,在不同地区开设多家直营店、加盟店或合作店,实现规模经营的商业模式。

连锁经营的核心是通过标准化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以及良好的营销策略,提供一致的消费体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市场中占据一定的竞争优势。

二、连锁经营的特点1.规模经营:连锁经营通过在不同地区开设多家店铺,充分利用经济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利润率。

2.统一品牌:连锁经营通过统一的品牌形象和标识,树立企业形象,增加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提升消费者的信任感和购买欲望。

3.标准化管理:连锁经营通过制定标准化的产品、服务和管理流程,保证不同门店的一致性,提供统一的消费体验,提高顾客忠诚度和满意度。

4.良好的供应链管理:连锁经营通过建立稳定可靠的供应链,实现供应的稳定性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品种的一致性。

5.市场优势:连锁经营通过规模化经营和品牌影响力,能够更好地抵御市场竞争的风险,获取更多的资源和合作机会,提升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

三、连锁经营的优势1.品牌优势:连锁经营通过统一的品牌形象和标识,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声誉,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和信任度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提升销售额。

2.管理优势:连锁经营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和经验积累,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执行力,降低了人力成本和经营风险,保证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一致性。

3.效益优势:连锁经营通过规模经营和供应链管理的优势,实现了成本的降低和利润的提高,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本效益。

4.创新优势:连锁经营通过丰富的资源和市场信息,能够更好地预测市场需求,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经营策略,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

什么是连锁经营

什么是连锁经营

什么是连锁经营连锁经营被称为继百货店之后,零售商业的一次重大革命。

连锁经营是使零售企业经营规模化、组织现代化的有效方式。

它是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在同一总部管理下,按照统一的经营方比进行共同的经营活动,以求得规模优势和共享规模效益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态。

连锁系统的商店遍布城乡各地,构成了强大的零售网,就如同一条相互连接起来的锁链。

连锁经营就是把社会化大生产高度专业化分工的原理引入商业经营领域,把若干单独店铺经营者的若干职能加以分离,使商品采购、仓储、陈列、财务等业务环节都由专业部门统一负责,使各店铺可以专心致志地搞好销售、服务。

这种方式既适应了各零售商店分散性和规模小的特点,又提高了各店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连锁经营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种形式,即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涟锁。

各国针对不同的连锁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界定。

1.正规连锁(ReeuLaf Chain)正规连锁又称为直营连锁、联号商店、公司连锁等。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定义,正规连锁是“由总公司管辖下的许多分店组成它往往具有行业垄断性质,利用资本雄厚的特点大量采购,大量销售,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日本通产省给正规连锁下的定义是,“处于同一流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并由同一经营资本及同一总部集中管理领导,进行共同经营活动(由二个以上单位店铺组成)的组织化的零售企业集团。

”国际连锁店协会对正规连锁的定义是:“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11个商店以上的零售业或饮食业组织。

”正规连锁的特点可以归结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同一集中,即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其经营管理权,如人事、采购、计划、财务、广告等部由总部掌握,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各成员店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分店实行标准化管理。

因此,正规连锁集中程度最高。

2.特许连锁(Franctlise Cha2n)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加盟连锁和契约连锁。

包子连锁经营模式有哪些

包子连锁经营模式有哪些

包子连锁经营模式有哪些包子连锁经营模式是指将包子生产和销售业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加盟或自主连锁店的方式进行扩张的商业模式。

下面就包子连锁经营模式的一些常见方式进行详细介绍。

直营连锁模式直营连锁模式是指总部自行创立并经营连锁店,直接管理所有的连锁店的运营活动。

这种模式对总部的管理要求较高,需要建立健全的运营体系,确保每一家店的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准。

优点: - 能够更好地掌控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 统一的管理标准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 - 降低加盟商的经营风险缺点: - 资金需求大,对总部要求较高 - 运营成本较高 - 管理难度大加盟连锁模式加盟连锁模式是指总部与加盟商签订合作协议,允许加盟商在既定的经营模式下以总部的品牌、技术、产品等资源开设连锁店,加盟商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而总部提供支持和监督。

优点: - 利用加盟商的资源扩张速度更快 - 降低总部的资金压力 - 分散风险,提高连锁店的数量和地域覆盖范围缺点: - 加盟商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影响整个品牌形象 - 需要建立完善的加盟管理体系 - 受加盟商经营水平和诚信度的限制联营连锁模式联营连锁模式是指总部与加盟商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连锁店,分享风险和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

这种模式要求双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并且共同享有经营所获得的利润。

优点: - 加强与加盟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 可以利用加盟商的资源和经验 - 分担风险,提高经营稳定性缺点: - 会引发部分问题,如管理层的权利划分、经营权的协调等 - 要求加盟商与总部之间的信任和协作特许连锁模式特许连锁模式是指总部授权加盟商使用自身品牌、专利、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等资源,加盟商按照总部要求的标准和规范经营,支付一定的费用和分成给总部。

优点: - 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的快速扩张 - 加盟商可以借助总部的品牌和资源获得更多利润 - 加盟商与总部的风险相对较低缺点: - 需要确保品牌形象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致性 - 加盟费用等投资较高 - 法律法规的约束较多自主连锁模式自主连锁模式是指由单个个体自主经营的连锁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品牌铺设和经营,不受总部的约束,但可自行选择合作品牌。

连锁经营业态的含义和类型

连锁经营业态的含义和类型

连锁经营业态的含义和类型1. 连锁经营业态到底是啥?就好比一棵大树,主干是品牌总部,树枝是一家家分店。

比如肯德基,全球那么多门店,统一的品牌、标准,这就是典型的连锁经营!难道你不想深入了解?2. 你知道连锁经营业态的类型有哪些吗?这就像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有直营连锁,总部直接掌控一切,就像麦当劳很多店都是这样;还有特许连锁,比如正新鸡排,交加盟费就能加盟。

这难道不有趣吗?3. 连锁经营业态呀,简单说就是一群兄弟姐妹手拉手一起做生意。

像星巴克,到处都能看到它的店,这就是成功的连锁经营。

你说神奇不神奇?4. 连锁经营业态就像一场盛大的派对,大家都按照相同的规则狂欢。

比如 7-11 便利店,统一的装修、供货,这不就是连锁的魅力吗?你难道没感受过?5. 连锁经营业态到底意味着啥?好比是一群大雁排成队飞行,方向一致。

像海底捞,服务标准一致,这难道不是连锁的力量?6. 连锁经营业态的类型,就像水果摊上的各种水果,各有特点。

像屈臣氏的直营连锁,管理严格;蜜雪冰城的加盟连锁,遍地开花。

你能分得清不?7. 连锁经营业态,其实就是把成功复制粘贴。

比如绝味鸭脖,一家店火了,开一堆店,都火了。

这难道不是一种魔法?8. 你晓得连锁经营业态是怎么回事不?就像拼图,每一块都相似但又组成完整的画面。

像苏宁易购,连锁布局,你说厉害不厉害?9. 连锁经营业态啊,就像火车的一节节车厢,共同前行。

像国美电器,连锁模式让它走得更远。

这难道不让人惊叹?10. 连锁经营业态的类型,仿佛是不同的舞蹈风格。

直营连锁像优雅的芭蕾舞,严格规范;加盟连锁像热情的拉丁舞,充满活力。

比如海澜之家,你看出是哪种类型了吗?11. 连锁经营业态,不就是把好东西分享给更多人嘛!像名创优品,到处开店,大家都能买到实惠的东西。

难道这不好吗?12. 连锁经营业态的含义,就像是一群蚂蚁共同建造一个庞大的蚁巢。

像永辉超市,一家接一家,这不就是连锁的成果?13. 你想明白连锁经营业态了吗?这就像一场接力赛,一棒接一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加盟店和连锁店有什么不同1.加盟店就是加入别人的行业和销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费用,还有品牌费,广告费用等,需要销售对方指定的产品和产品价格,自己承担自负盈亏.2.连锁店就是说,自己投资,自己管理,只是使用对方的门店名称和销售对方的自有产品,一般不限制你的价格和产品多样化,不过也要支付品牌使用费和其他费用.连锁店是否经工商注册,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从工商档案可以查到。

每个行业的连锁店情况不一样。

如果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应该就是公司的一个分公司或办事处,你就可以找公司要。

如果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你就只能要求连锁店返还。

连锁店的设立条件(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连锁的形式由总部全资或控股设立的门店,在总部的直接管理下统一经营。

由总部参股设立或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取联营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商品的特许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经营。

以上两种连锁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店中共同存在。

二、天津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1.第四章申请与受理第十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依法申请GS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GSP的要求进行认证;对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以下几种情况需提出认证(或再认证)申请:(一)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二)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增设或变更药品仓库的;(三)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如:改变经营模式的,经营规模变化的,因企业改制重组企业法人、经营地址等许可事项均发生变更的等;(四)认证合格的零售连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增加门店数量。

以认证检查时为基数,门店数在30家(含30家)以下又增加50%的,门店数在30家以上又增加20%的。

第十三条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单位: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2.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3.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无上级主管单位承担质量管理责任的药品经营实体;4.药品批发企业下属的药品零售企业。

(二)具有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企业经过自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四)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日期为准,下同)。

第十四条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式样见附件1),同时报送以下资料:(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三)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四)企业是否经营血液制品、疫苗等情况说明;(五)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六)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七)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八)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九)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十)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由于发生变更需再认证的,除提交《变更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再认证申请书》外,再根据发生变化内容提交以上相应资料。

企业填报的申请书及上述相关资料,应按规定做到详实和准确。

企业不得隐瞒、谎报、漏报,否则将驳回认证申请、中止认证现场检查或判定其认证不合格。

第十五条初审部门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书及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其认证申请书和资料移送市局审查。

市局对受理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分局上报的认证申请资料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将是否受理的意见填入认证申请书,同意受理的转认证中心。

不同意受理的,对存在问题应说明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初审部门和申请认证企业。

第十六条对认证申请的初审及形式审查,初审一般包括审查申报资料、现场及现场资料;形式审查一般仅限于对申请书及申报资料的审查;有下列情况的,应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认证申请予以处理:(一)对申报资料有疑问的;(二)企业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过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而需要现场核查的;(三)其他需要现场检查的问题。

对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核查,必须查明企业在经销药品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

如无违规行为,可继续认证申请的审查,审查后将核查资料与认证申请一并报送,进行下一个审查程序。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中止其申请的审查,并从发生假劣药品问题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的认证申请。

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过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但在认证申请中没有说明或没有如实说明的,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属于违规经营,一律中止对其认证申请的审查或认证现场检查,通过认证的应予以纠正(包括收回证书和公布撤销),并在发出处理通知的12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的认证申请。

第十七条认证中心对企业GSP认证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自收到市局转来企业GSP认证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

审查中对认证申请书和资料中有疑问的,应一次性通知初审部门和申请企业,要求企业限期予以说明或补充资料。

逾期未说明或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市局予以退审。

第十八条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申请、受理审查、组织认证等活动的时限,应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办法第三条中规定的需提出认证(或再认证)申请的,遵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时限进行认证活动。

药品零售连锁店应按投资主体经济类型登记《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国家行政规章规定:1997年5月30日国家工商局、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一、设立条件:(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连锁的形式:由总部全资或控股设立的门店,在总部的直接管理下统一经营。

由总部参股设立或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取联营方式或者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商品的特许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经营。

以上两种连锁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店中共同存在。

四、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二)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

五、连锁店的名称:配送中心及由总部全资控股、参股设立的门店,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经总部同意,也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

六、依《公司法》设立的连锁店,应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

为促进连锁经营健康发展,规范运行,国务院办公厅(2002)9月27日以国办发[2002]49号文件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连锁经营是对若干零售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由连锁等类型。

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统一销售价格是连锁经营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

国家工商局工商企字[1997]第222号,对企业分支机构的解释是:“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投资设立、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第二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无论是《民法通则》、《公司法》,还是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规定,对连锁店登记的经济类型是非常明确的。

从现行药监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来看,从名称上,药监部门只能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统一申报连锁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其开办条件和程序发证,注册地址即是连锁店的实际经营地址,许可证登记事项设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为零售(连锁),以及经营范围和有效期起止日、证号。

这里的企业负责人即是连锁店经营负责人,即自然人通过与连锁公司签订了连锁经营的实际投资人,且经营方式上了确立零售(连锁),其连锁的内涵体现“六统一”方针,核心是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

药监部门从法律上、宏观上加强药品连锁总部的监管,对连锁店设立实行资格许可,对连锁店和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管。

至于工商部门在登记中,对名称字号的核准登记,按经济类型登记为公司分支机构还是个体工商户,则不属于药监部门的职权范围,但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公司及其直营连锁店出现违法经营行为,药监部门则按工商部门登记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主体实施处罚;属与连锁公司总部无资产关系的特许、加盟门店,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的药监部门则按实际出资的经营负责人为市场主体,予以处罚。

从司法实践看,药监部门的行政行为符合《民法》及现行市场主体登记法律法规,可以避免财产权、经营权及其责任承担的矛盾产生和混淆。

工商部门尚若将与连锁公司总部无资产关系的连锁门店登记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若公司出现的民事赔偿,资不抵债,甚至破产,其他加入连锁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不就一并纳入清算、抵偿,显然不合符《民法通则》保护财产权原则,也将给司法机关带来一道难题。

所以工商企业、商业门店登记注册,应当根据其投资所有人为登记对象,才符合市场经济权与责对等原则。

《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连锁店的登记注册,除按相关规定符合登记条件外,亦应按实际投资人来进行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