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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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1一、社区居委会公章使用须按《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为辖区居民出具有关证明。

二、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胡各项事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真实合法。

三、社区居委会公章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做到申请人、经办人、批准人签字俱全,并注明用途、经办时间备查。

四、按照岗位责任要求,社区居委会主任对出具证明要严格把关,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精神,出现问题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负全责。

五、对使用公章中无法确定的特殊问题,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请示备案。

六、义务制居委会公章委托社工站按规定管理使用。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2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

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3一、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社区委员会是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1、管理职责。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指定的社区管理目标。

2、服务职责。

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社区居委会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应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服务居民为宗旨,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区居委会设立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下设办公室、民政工作委员会、环境卫生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文体活动委员会等职能机构。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分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热心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二)组织开展社区民主管理活动,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三)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为居民提供生活便利;(四)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建设、环境卫生、治安保卫、文体活动等工作;(五)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监督;(二)负责社区文件、资料的管理;(三)负责社区居委会会议的组织、记录和通知;(四)负责社区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九条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一)负责社区困难家庭救助、优待抚恤、老年人服务等工作;(二)负责社区残疾人、儿童福利保障等工作;(三)负责社区社区救助站、社区养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管理。

第十条环境卫生委员会职责:(一)负责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二)负责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三)负责社区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四)组织开展社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的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居民的民主管理,促进居民自治。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保障居民的利益,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自治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居委会中的所有居民、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

三、主要职责1. 组建和改选(1)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居民委员会改选应当持续深化选举制度,保证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居民对委员会成员的选择权。

2. 公开透明(1)居民委员会应当将选举结果向社区居民公示,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备案;(2)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示社区居民议事及处理事项。

3. 居民服务(1)居民委员会应当正确处理与社区居民的关系,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2)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并解决社区居民的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

4. 社区宣传(1)居民委员会应当负责社区宣传工作,把社区信念文化和社区自治理念贯穿于社区宣传工作之中;(2)居民委员会应当综合利用信息和媒体手段,增进社区居民间的交流,提高社区居民的意识。

5. 财务管理(1)居民委员会应当对社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2)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社区收支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管理程序1. 建立社区议事和问题处理制度建立社区居委会议事和问题处理制度,规范问题和意见反映的收集和处理流程,确保依法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 定期开展社区居民会议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听取社区居民代表的声音和建议,提出解决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3. 考核委员会成员工作情况定期对委员会成员工作进行考核,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评估小区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管理保障(1)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居民自治和利益的维护;(2)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工作记录、档案管理、账务管理等管理工作。

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安全管理,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社区居委会主任对本社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区安全秩序,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六条社区企事业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社区安全检查1. 社区居委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1. 社区设立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3. 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居民逃生路线清晰。

第九条用电安全管理1. 定期对社区内的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 提醒居民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1. 社区食堂、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应取得相关许可证,保证食品安全。

2. 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管理1. 社区道路实行专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

2.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社区居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居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五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五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一)社区党总支要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的大额开支、设施建设、申请低保人员的审批、社区居委会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要分别提交社区党总支会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

(二)社区居委会在主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委员会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成员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社区居委____有工作人员要团结互助,通力协作,各成员所分管工作要年有规划、月有计划、半年、年终有书面工作总结。

(四)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坚持撰写工作日志,记录日常的工作内容,居委会主任要每月检查并签字,街社区工作科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社区居委会____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不同意见可以向社区党总支和街道办事处反映。

决议形成后,要坚决执行。

(六)居委会要掌握本辖区各类人员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报表要准确填写,按时上报。

(七)居委会成员对待办理事务的群众要耐心细致、不急不燥、不拖不推、讲求效率,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居委会成员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如主任不在可请示副主任,会后及时向主任汇报会议精神,以便主任统一安排工作。

主任外出开会、办事须告知社区书记,书记不在应告知副主任及考勤员。

(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上班。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二)是指在中国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负责管理社区事务和居民生活的一套规章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居委会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居委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成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

2. 选举制度:规定居民选举居委会成员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候选人提名、选民资格、投票方式等。

3. 任期制度:规定居委会成员的任期和轮换原则,确保居委会成员在一定周期内进行选举和更替,保证组织运转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社区居委会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居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

三、任职资格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 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四、岗位职责1. 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居委会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2. 参与社区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3.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4. 负责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安全等工作。

5. 负责社区调解、信访、救助等工作。

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管理制度1.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出勤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领导请假。

3. 考勤制度: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每月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考核依据。

4. 培训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 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及时反映社区情况和居民需求。

6. 工作评议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对表现不佳者进行批评教育。

六、考核与奖惩1. 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

2. 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惩戒: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力、损害居民利益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商户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负责本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制定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3.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社区安全动态;4. 协调各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社区安全工作;5.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居民安全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安全;2. 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4.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5.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

第六条商户安全职责:1. 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危害社区安全的活动;2. 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3. 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4.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消防设施齐全;5. 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2. 防盗安全:门窗、围墙、监控设施等;3. 交通安全:道路、车辆停放、交通安全设施等;4. 住宅安全:用电、用气、用水安全等。

第八条发现安全隐患,社区居委会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包括:1. 消防安全知识;2. 防盗、防骗知识;3. 交通安全知识;4. 应急逃生知识。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3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3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自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社区居民自治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愿组成的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区安宁和促进社区发展的组织,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居民协商会议,处理社区内的日常事务;2. 组织护理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管理;3. 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活动;4. 维护社区安全和治安秩序;5. 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以是由居民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也可以是由专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工作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居委会领导班子,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章居民协商会议第四条居民协商会议是社区居委会的重要活动形式,其宗旨是促进居民之间的直接交流和协商,解决社区的问题。

第五条居民协商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居民自愿参加协商会议,任何居民都有权参与会议,并发表意见;2. 民主决策原则,协商会议通过民主投票或共识决策的方式进行决策;3. 信息公开原则,协商会议应当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会议的议程、决议等信息;4. 法治原则,协商会议的决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六条居民协商会议的组织和程序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2. 会议应当提前通知社区居民,并告知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3. 居委会应当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服务,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4. 会议应当记录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和决议等信息,并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

第三章环境和设施管理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负责护理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清扫卫生等工作;2. 组织居民参与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确保使用安全和正常;3. 监督社区内的建筑和设施建设,维护社区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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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

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

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

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

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

对应当办理的事项推拖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且变更另一个岗位也无法胜任的;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与其谈话 (涉及社区一把手由社区工作科与组织科共同与其谈话),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2、凡本人拒绝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负责人与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再次听取本人的申辩及理由;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4)全年无故累计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5)应予劝退,且本人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却坚持不退的;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罢免”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

或由街道办事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罢免建议。

2、居委会依据《选举规程》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罢免本社区居委会成员。

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罢免会议有困难时,可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代行主持召开会议。

3、在居民会议表决时,应书面说明罢免理由。

被罢免人有权出席会议申诉意见。

居民代表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在居委会存档。

街道办事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一)无假日办公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

晚上5:00—6:00。

季节变化根据街道办事处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节假日实行一至二人轮流值班。

(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病假以病假条为依据;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会负责人批准。

超过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报社区工作科审批。

居委会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由社区工作科分管领导审批。

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年终列入考核。

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上班后又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奖惩制度1、病(事)假的生活补贴扣除办法。

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计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

病(事)假月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当月全部政府补贴。

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病假4个月以后,政府补贴将不再计发。

2、为严肃考勤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扣除当事人和一把手的当月政府补贴。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过三天的(没有旷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物质或精神奖励。

4、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全年病事假不超过一周的人员(没有旷工),组织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体要求1、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

有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及时向居委会负责人说明迟到早退原因,没有汇报说明的视为旷工。

3、周六、周日、节日放假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居委会制定的值班表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紧急事项,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因个人不负责任影响工作,出现问题,追究个人责任。

有关科室不定期组织抽查,如一连三次未接电话,经调查确属擅离职守的,扣除值班人员10元生活补贴。

4、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组织义务奉献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经街办事处有关科室负责人批准,擅自不能参加活动者扣发政府补贴10元,参加奉献活动情况列入年底考核范围。

5、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保持联系。

6、每月5日将考勤表报社区工作科。

考勤从上月1日开始到本月月底止。

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有效。

四、会议制度(一)社区居委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交流情况,安排工作,解决问题,总结、部署近期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求做简单记录,做为工作考评依据。

(三)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四)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议事委员会主任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

同时,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五)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五、联系群众制度(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动员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六、文明办公制度(一)接待居民要有礼有节,做到“五声”:来有迎声、进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支持配合有谢声。

(二)禁“四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建立首问责任制。

凡来办事(或电话联系)的人第一个被问的人员必须热情明确地回答问话人,能及时办的事不拖,能协助办的事不推,尽量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方便群众,尽心服务。

(四)全体成员在上班时间内衣着要整洁,禁止穿吊带装、穿拖鞋。

做到行动庄重、举止大方、语言文明。

不高声喧哗,尽量不影响他人办公。

(五)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玩电脑游戏、下棋,上街购物、嗑瓜子等不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对熟人、朋友来访要接待有度,电话交谈不得闲聊。

(六)对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或违纪行为,视情况扣发一定期间内的政府补贴;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获得街、区、市级优秀,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居委会干部要认真做好社区居民的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和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报,通过组织程序妥善处理,不得擅自以居委会或居委会干部个人名义参加集会和上访活动。

(八)居委会成员内部之间要团结,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居委会班子的和谐与稳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处处以大局为重,齐心合力做好工作。

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一)热情接待来访,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好记录。

(二)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三)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适时向承办部门询问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街主要领导,根据一个时期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供领导参考。

(五)接待外地,外单位来访要认真听取调查要求,做好接待工作。

八、居务公开制度(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

凡是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听证,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建立向居民承诺拟办实事制度,每年年初将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拟办事项,向社区居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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