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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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级达标普高招收定向生各校最低投档线

2013年一级达标普高招收定向生各校最低投档线

471.5 474.5 466 478.5 470 469.5 477 477 480 473.5 471 474.5 471 466 466 485 475 482 469 471.5 475 474.5 470 485.5 475 476.5 467 481 466 481.5 479
485 486 472.5 491.5 478.5 478 485 489 489 486 488.5 492 486 477.5 475 472.5 472.5 472.5 479.5 491.5 472.5 472.5 485 472.5 477.5 477 476 484 472.5 473 473
福州第十二中学 福州第十六中学 福州第二十一中学 福州第二十九中学 福州第三十九中学 福州第四十中学 福州四中桔园洲初中 福州江南水都中学 福州时代中学 福州英华英语学校 福州华南实验中学 福州英才中学 福州三中金山校区 福建师大二附中 福州琅岐中学 福州亭江中学 福州金砂中学 福州海云初级中学 福州第二十四中学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 福州教育学院二附中 福建省福州则徐中学 福州市秀山初级中学 福州宦溪中学 福建省福州鼓山中学 福州第七中学 福州第十中学 福州十八中象园分校 福州二十中 福州第三十二中学 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2013年部分一级达标普高招收定向生最低投档线
学校名称 福州第一中学 福州屏东中学 福州延安中学 福州铜盘中学 福州杨桥中学 福州教育学院附中 福州第十一中学 福州第十八中学 福州第十九中学 福州第二十二中学 福州屏东中学屏北分校 福州黎明学校 福州三牧中学 福州励志中学 福州文博中学 福州第十四中学 福州第十五中学 福州第二十五中学 福州华侨中学 闽江学院附中 福州三十六中荷塘校区 福州第三十四中学 福州第三十六中学 福州第三十八中学 福州八中鳌峰初级中学 福州日升中学 福州华伦中学 华伦中学仓山校区 福州城门中学 福州第六中学 福州市永南中学 福州外国语学校 福州一中 512 510 512 507.5 503 503 507.5 508 507.5 494 496.5 505.5 513 511.5 505 496 499 494 496.5 500.5 494 496.5 509.5 501.5 495 494.5 512 498.5 494 500.5 494 507 福州三中 499 500.5 500.5 493.5 499.5 494.5 491 501.5 502 502 497.5 491 501.5 502 485 493 487.5 483.5 494 494 490.5 485 500.5 486.5 501.5 488.5 501.5 487 483.5 483.5 483.5 494.5 福州格致中学 483 480.5 482 482.5 482 479 480.5 481 483 466 478.5 479.5 482.5 483.5 480 476.5 470.5 466 473 477.5 482.5 466 478.5 475.5 476.5 481 477.5 467 467 466 478 480 福州八中 489.5 488 487.5 477.5 488.5 486.5 485 489.5 478 482.5 477.5 490.5 489 489.5 481.5 472.5 487 476 487 489.5 473 483.5 488.5 479 491.5 488.5 491 489.5 472.5 472.5 472.5 487 师大附中 490.5 489.5 493 495 498 487 483.5 492.5 496 489 497.5 495 496 490.5 492.5 489.5 485 488.5 500 492.5 483.5 487 494.5 489.5 501 493.5 501 494 488 483.5 495 501.5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8•【字号】抚府办字[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13〕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8日抚州市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我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继续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办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师字〔2007〕23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提高认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是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的重大举措,对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农村教师队伍,推进农村教育事业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自2007年开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以来,吸引了大批中学毕业生就读定向师范专业,对增加我市农村教师数量、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后五至十年,我市农村教育将迎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需要大量的幼儿教师。

各地各部门要认清教育发展形势,从建设幸福抚州、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把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优质的师资准备。

2013年10所省属高校面向湖北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013年10所省属高校面向湖北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013年10所省属高校面向湖北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013年,教育部继续给湖北省下达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参照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政策,湖北省单独安排10所省属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部分本科专业,开展面向国家确定的湖北省26个贫困地区和湖北省确定的阳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和神农架林区等贫困地区招生试点,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

该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该专项计划志愿与招生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志愿一起填报。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

解读:城乡教育资源的差异,使得农村学生尤其贫困地区学生,往往出现在自主招生中、高考中“拼不过”城里学生的现象。

湖北省新增10所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有利于高招公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补充下达2013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补充下达2013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补充下达2013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新教发[2013]17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3.05.27【实施日期】2013.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补充下达2013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紧急通知(新教发〔2013〕17号)有关地、州、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加大高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2013年自治区下达了《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南疆三地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新教发办〔2013〕6号)。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做出了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工作部署,按照有关要求,今年我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专项计划)生源范围将扩大至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2013年农村贫困专项计划生源范围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点县扩大至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点县,涵盖自治区32个县市(名单见附件1)。

二、2013年农村贫困专项计划仍然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共同承担。

其中:相关省区确定投放我区农村贫困专项计划81名;区属院校承担农村贫困专项计划200名,其中本科计划100名,专科计划100名。

仍然由本科一批招生专业以及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培养(招生计划表见附件2)。

三、相关地州教育局、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农村贫困专项计划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足额落实招生任务,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招生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自治区原下达《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南疆三地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新教发办〔2013〕6号)并入本计划一并下达执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201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

201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甲方(培养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2013年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可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

三、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

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五、丙方若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

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

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丙方有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去定向单位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在读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4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4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45号)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教育部制定出台了一些有关定向招生的政策,部分高校根据相关规定招收录取了一定数量的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委培生”),对统筹兼顾教育公平、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国家战略需要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定向招生政策的精神,在做好相关招生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定向生、委培生的就业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做好定向生、委培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力引导毕业生积极履行定向协议或委培协议,到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就业。

同时,对因故提出解除相关协议的学生,相关高校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协议条款严格把关,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后,经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教委备案(格式见附表),并做好后续就业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定向生、委培生解除定向委培协议备案表2.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定向招生和就业政策目录(部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8月13日附件1定向生、委培生解除定向委培协议备案表姓名性别民族生源地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手机固定电话身份证号码招生录取时享受的优惠政策(请填写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简述享受的优惠政策条款)不履行定向委培协议原因及情况说明原定向委培单位意见单位名称所在地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新接收录用单位意见单位名称所在地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学校意见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日期:年月日市教委意见材料真实齐全,程序合规。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琼教办[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办〔2013〕34号)五指山市、临高、琼中、保亭、白沙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考试局:现将《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2013年6月13日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13〕2号)的要求,2013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五指山市、临高县、琼中自治县、保亭自治县、白沙自治县,以下简称贫困地区)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现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项计划。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本人具有我省贫困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贫困地区高级中等教育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二、报名资格的审查办法(一)拟报考专项计划的应届考生,在6月20日至25日,将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提交到就读学校,并填写《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就读学校组织人员对考生在本校的就读时间、学籍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后,将考生填写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和确认名单报市县招生办。

2013年大学生入警定向招录和分配办法

2013年大学生入警定向招录和分配办法关于2013年定向接收和定向分配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政治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现役部队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浙公党发[2012]49号),严格按编制配备任用干部,严把干部“入口”关,我总队2013年接收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入警工作,采取定向接收和定向分配的办法组织实施,现制定具体办法如下:一、接收指标2013年公安部政治部下达我总队接收指标为20名,均为男生,学历层次均为大学本科;按专业分为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

二、定向接收的支队及接收指标数2013年全省部队定向接收地方大学生的单位以缺编支队和偏远支队为主,具体接收支队和指标为:宁波支队5名,温州支队5名,金华支队5名,丽水支队5名。

三、考生定向接收的基本条件(一)符合《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接收基本条件且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知识能力考试达到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规定及格分数线以上;(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格检查合格;(三)政审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同时根据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现役部队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2012〕49号)要求,不接收从事消防工程、消防检测和消防产品等行业人员的子女。

(四)同等条件下,公安现役部队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五)凡发现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考生,经核实无误,一律予以淘汰。

四、定向接收程序和办法(一)资格审查(1月15日前)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学习专业、学历层次、年龄等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2013年佛山市实验中学定向生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总计划
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投档计划
实投人数
剩余计划
投档总分
录取标准
第二批第三层次
4022
佛山市实验中学定向生(普通生)
50
50
50
0
426.0
第1志愿,总分426.0
合计
50
50
2013年佛山市实验中学定向生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中考考结束,留心中考分数线是现在考生每日最关心的事情,中考频道在此将2013年佛山市实验中学定向生(普通生)中考录取分数线提供给大家。小编祝各位考生荣登象牙塔,独领风骚!
佛山市禅城区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批次名称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
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3]5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6.09
【实施日期】2013.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湘教通[2013]59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实施专项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实施范围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是增加特殊困难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解决特殊困难地区重点人才需求的重大举措,只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

我省贫困地区范围为武陵山区31个县(市)、罗霄山区6个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3个县(具体名单见附件1)。

我省专项计划的培养任务由在湘的本科一批院校和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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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园艺专业(定向)(090102)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园艺作物品种选育、良种繁育、优质高效生产、园艺企业经营管理与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了解园艺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开阔视野、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能在农业管理部门、农技推广部门、涉农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从事与园艺有关的新技术推广应用、栽培制度创新、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创建等方面工作,具有进一步深造和自学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和园艺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园艺作物生产、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病虫草害防治、园艺产品商品化处理、园艺产品开发利用和园艺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具有园艺作物栽培、品种选育、种苗生产及园艺产品品质与安全性检测等方面的基本技能;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及人文和自然科学素养,能较熟练地运用英语和计算机;了解园艺产业发展趋势、市场动态和相关的“三农”政策和法规,熟悉浙江各地园艺特色产业的优势和主要问题,有一定的各类农业开发项目申报书撰写和项目实施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三、专业核心课程1.植物学(Botany)2.植物生理学(Plant Physiology)3.生物化学(Biochemistry)4.园艺植物栽培学(Horticultural Plant Cultivation)1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5.园艺植物育种学(Horticultural Plant Breeding)6.园艺植物保护学(Horticultural Plant Protection)7.园艺产品贮藏加工学(Storage and Processing of Horticultural Products)8.设施园艺学(Protected Horticulture)9.园艺专业基础实习(Horticultural Basic Practice)10.园艺专业综合实习(Horticultural Production Practice)四、计划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3-6年。

五、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毕业最低修读学分为160学分,另须获得4个创新创业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六、授予学位类别农学学士七、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园艺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八、课程结构体系(一)能力结构图3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二)课程拓扑图园艺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5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6园艺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执笔:徐凯审定:张传清7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植物保护专业(定向)(090103)一、专业特色与培养目标本专业将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从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培养学生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基本技能和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在绿色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应用能力。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植物保护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综合素质及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在农业及其他农业相关部门或单位从事植物保护、植保技术开发、基层农业管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单位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推广第一线顺利开展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生物科学、农业科学知识,扎实地掌握植物保护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得到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生物灾害诊断、预警、生态调控及综合治理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好的科学素养,能够具备进一步自主学习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扎实的数学、化学等基本知识和熟练运用的中、外文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2.掌握生物学和农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识别和调查农业有害生物的技能和方法;3. 熟悉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规律,具备有害生物灾变预测和指导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4. 熟悉植物保护、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植物检验检疫和农药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5. 掌握科技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8植物保护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6.具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基本知识,具有植保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具备昆虫及微生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能力;7. 有良好的调查研究、综合决策、组织管理和自我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协作奉献精神。

三、专业核心课程1.生物化学(Biochemistry)2.植物学(Botany)3.植物生理学(Plant Physiology)4.普通昆虫学(General Entomology)5.普通植物病理学(General Plant Pathology)6.农业昆虫学(Agricultural Entomology)7.农业植物病理学(Agricultural Plant Pathology)8.植物化学保护(Plant Chemical Protection)9.植物保护基础实习(Plant Protection Basic Practice)10.植物保护综合实习(Plant Protection Practice)11.作物栽培学(Crop Cultivation)四、计划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3-6年。

五、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毕业最低修读学分为160学分,另须获得4个创新创业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六、授予学位类别农学学士9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七、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10植物保护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八、课程结构体系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二)课程拓扑图12植物保护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植物保护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执笔:尹晓辉审定:张传清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农学专业(定向)(090101)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作物良种繁育、作物高效生产、管理与利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坚实的现代农业生产理论基础,适应经济社会和现代生态农业与精品农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综合素质及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厚基础、宽口径,能在农业管理部门、农技推广部门、涉农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进一步深造和自学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作物学、遗传学、育种学和种子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作物生产、作物新品种选育与改良以及农产品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作物栽培、作物育种、种子生产与检验等方面的基本技能;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品质及人文、自然科学素养,能熟练运用英语和计算机;具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了解现代农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科学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技术推广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三、专业核心课程1.植物学(Botany)2.植物生理学(Plant Physiology)3.生物化学(Biochemistry)4.遗传学(Genetics)5.植物保护学(Plant Protection)6.土壤肥料学(Soil Fertilizer Science)7.作物栽培学(Crop Cultivation)农学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8.种子学(Seed Science)9.作物育种学总论(Crop Breeding (general discourse))10.作物育种学各论(Crop Breeding)11.农学专业综合实习(Agronomy Comprehensive Practice)四、计划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3-6年。

五、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毕业最低修读学分为160学分,另须获得4个创新创业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六、授予学位类别农学学士七、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八、课程结构体系(一)能力结构图农学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二)课程拓扑图19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农学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执笔:刘庆坡审定:张传清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定向)(081407W)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综合素质及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厚基础、宽口径,能在食品质量检验及相关单位从事与食品质量与安全有关的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经营管理、教学科研等单位工作,并具有进一步深造或自主学习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食品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掌握食品生产技能、卫生规范、食品分析检验技术等专业知识,接受食品安全生产及检测技术、质量控制和管理、相关科研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监控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具备扎实的化学、食品科学和食品安全学等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2. 掌握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贮藏运销、相关农用化学品及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术;3. 具有食品质量监控、管理、安全性分析和检测的技能;4. 熟悉我国有关食品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卫生质量标准,了解相关的国际法规;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6. 计算机、体育、外语及语言文字达到学校相关要求。

三、专业核心课程1. 食品科学导论(Introduction of Food Science)2. 生物化学(Biochemistry)3. 食品化学(Food Chemistry)4. 食品微生物学(Food Microbiology)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5. 食品工程原理(Principle of Food Engineering)6. 食品营养与卫生学(Food Nutrition and Food Hygiene)7. 食品分析(Food Analysis)8. 食品微生物检验(Food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9. 食品毒理学(Food Toxicology)10. 食品安全学(Food Safety Science)11. 食品法规与标准(Food Standard and laws)12. 食品安全综合实习(Integrated Practice of Food Quality and Safety)四、计划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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