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提高我省临床医师专业技能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掌握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2010年以后(含2010年)进入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四条对未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确立聘用关系,又准备在我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培训对象在医院符合条件的临床科室间进行轮转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认定管理办法和临床科室标准细则由省卫生厅另行制定。
第六条因机构设置或条件限制无法完成个别科室轮转的,培训医院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签订联合培训协议,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省卫生厅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医院培训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
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培训医院应落实相应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培训医院要制定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和指导医师培养,结合实际需求,注意控制规模,确保培训质量。
同时,要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条各培训医院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当年的培训学员招录、培训情况以及下一年度招录计划报送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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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 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 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人才。
培训的重要性
提高医疗质量
培养合格医学人才
通过规范化培训,提高住院医师的临 床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医 疗质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人才培养 的重要环节,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合 格的临床医学人才。
保障患者安全
对学员在临床实习期间的综合素质进 行考核,包括临床技能、沟通能力、 职业素养等方面。
综合评价
对学员在整个培训过程中的表现进行 评价,包括学习态度、团队协作、创 新能力等方面。
03
临床技能与知识培训
临床技能培训
流程,包括病史采集、 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 影像学检查等。
政策解读
国家政策
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 ,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等。
江苏省政策
解读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细则和 配套政策,包括培训基地认定、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政策影响
分析政策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影响,包括对培训质量、培训周期 、培训待遇等方面的影响。
技能和沟通能力。
网络教学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教学, 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提高
学习效率。
自我学习
鼓励学员自主学习,通过阅读 文献、参加学术会议等方式,
拓宽知识面和视野。
培训评估
理论考试
对学员的理论知识进行考试,检验学 员的学习成果。
技能考核
对学员的临床技能进行考核,评估学 员的实践操作能力。
出科考核
诊疗指南
掌握国内外相关疾病的诊 疗指南和规范,提高诊疗 水平。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结业资格认定概况
第一~九批结业资格认定
医院 127 所 合格 4253 人
2007年第十批结业资格认定
医院 送审 合格
92 所 612 人 535 人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计划
住 院 医 师 培 训 计 划
住 院 医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考核手册
考核册依 据培训记
师
培
单位
录册、对
训
姓名
照培训计
考
科室
核
划要求填
册
写。
江苏省卫生厅印制 年月 日
住院医师培训标准学分分配表
科别 内科、老年科 传染科、儿科
神经内科 皮肤科 外科、妇产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麻醉科
ICU 康复医学 检验科 病理科 放射科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资格认定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记录册、考核册填 写完整。记录册中,科室评审小组签署 考核意见;考核册中,所在单位主管部 门签署考评意见,并加盖公章。
➢ 具有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二阶 段的理论统考成绩,以及实际工作能力 考核成绩。
一阶段 实践 理论
120
70
120
40
120
50
120
60
120
50
120
40
140
70
140
50
160
60
120
60
120
45
二阶段 实践 理论
160
25
160
55
160
45
160
35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是近年来江苏省医学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也是江苏省加强住院医师培训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平台。
该平台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江苏省各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培训服务,不仅推动了江苏省住院医师培训质量的提高,还实现了住院医师培训内容、形式、时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建设的意义在于:一是为了提高江苏省住院医师培训质量。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以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为基础,采用科学的培训方案和方法,有效地提升了住院医师的学习效果和技能水平;二是为了规范江苏省住院医师培训管理。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明确了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并建立了科学的培训考核机制,加强了对住院医师的管理和监督;三是为了提高江苏省医疗服务水平。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通过对住院医师进行系统、全面、科学的规范化培训,提高了江苏省医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从而提高了江苏省医疗服务的品质和水平。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建立培训课程体系来规范住院医师的学习进程。
这个体系包含各类必修和选修课程,覆盖各种疾病及其治疗手段,包含医学基础理论、临床诊断、治疗技能、医疗管理等各方面内容。
住院医师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才能合格结业并通过考核;二是通过建立教育课件库,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学习材料和教学视频。
这些材料是由资深的全科医师、专家及研究人员编撰制作,包括科室规范、诊疗规范、病例分析、技能操作视频等等,极大地提高了住院医师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通过建立网络互动平台,建立学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提供专业性讨论、学术研究、临床培训等服务。
平台还提供实时互动和在线答疑,解决住院医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使用非常方便。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0〕17号)发布时间:2010-11-8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0〕1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制定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提高我省临床医师专业技能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掌握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2010年以后(含2010年)进入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四条对未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确立聘用关系,又准备在我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培训对象在医院符合条件的临床科室间进行轮转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认定管理办法和临床科室标准细则由省卫生厅另行制定。
第六条因机构设置或条件限制无法完成个别科室轮转的,培训医院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签订联合培训协议,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提高我省临床医师专业技能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掌握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2010年以后(含2010年)进入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四条对未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确立聘用关系,又准备在我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培训对象在医院符合条件的临床科室间进行轮转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认定管理办法和临床科室标准细则由省卫生厅另行制定。
第六条因机构设置或条件限制无法完成个别科室轮转的,培训医院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签订联合培训协议,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省卫生厅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医院培训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
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培训医院应落实相应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培训医院要制定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和指导医师培养,结合实际需求,注意控制规模,确保培训质量。
同时,要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条各培训医院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当年的培训学员招录、培训情况以及下一年度招录计划报送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训目的和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了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的和任务,即提高住院医师临床技能、学术水平,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改善医疗服务。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指导意见列明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其中,主要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科研和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还包括医疗伦理、医学法律等非技术性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指导意见规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和形式。
一般为三年,分为基础培训、临床轮转、专业特长和综合评价等阶段,同时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如学术讲座、病例讨论、操作示教等。
四、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
指导意见详细说明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制度。
对培训期间的各项考核和评价都有具体的要求,并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办法。
总之,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的、任务、内容、形式、评价和证书发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培训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有利于提高我省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和学术水平,推动医疗服务的升级。
6-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阶段考核和结业资格审核要点解析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阶段考核和结业资格审核要点解析江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1、培训目标以临床技能训练为核心,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师。
2、培训对象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人员;试点高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实行培训对象登记制度(“学籍”管理制度)。
各培训基地医院于每年九月底前,将医院在培人员的信息,按规定格式填报至省卫生厅科教处,要求内容真实、完整,此登记信息将作为培训对象申请报考阶段考核的重要依据。
3、培训阶段第一阶段:普通专科培训阶段、全科培训阶段。
第二阶段:亚专科培训阶段。
4、培训时间第一阶段:本科生培训3年、硕士研究生培训2年、博士研究生培训1年。
第二阶段: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培训时间为2年。
5、培训科目按照原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目前江苏省有50个培训科目:第一阶段:19个培训科目,分别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性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西医)、全科医学(中医)。
第二阶段:31个培训科目,分别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肾脏内科、风湿免疫科、神经内科、感染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烧伤整形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核医学科、精神科、儿外科。
6、培训计划第一阶段:17个普通专科按照原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中的培训细则执行;全科医学科按照原卫生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执行。
硕士、博士毕业生“个性化”培训计划:依据原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中17个普通专科培训细则,结合教育和临床工作经历,由相应三级或二级学科负责人和住院医师本人共同协商制定第一阶段轮转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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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医院初审意见:
我已审核该医师的培训登记手册、考核手册等相关材料,以上内容来源于上述材料,内容真实。
审核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市卫生局复审意见:
我已复审该医师的培训登记手册、考核手册等相关材料,以上内容来源于上述材料,内容真实。
复审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阶段结业资格审核情况表
姓名
培训科目
贴照片处
培训医院
培训情况:
轮转科室
起止年月
是否完成
培训计划
轮转科室
起止年月
是否完成
培训计划
阶段考核情况:
一阶段
培训科目:
合格证书编号:(苏卫20 )住院医培字第1- 号
二阶段
理论统考
临床技能考核
年度
成绩
年总分
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