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样本--询问笔录(黑货车)

备注:第2页共2页证据材料:(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取证照片一份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一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名称:张建国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讨论时间:2014年8月23日10时00分至2014年8月23日11时05分地点:XX旗运管局三楼会议室主持人:赵XX 汇报人:石XX记录人:王XX王XX(主任)张XX(主任)王XX(执法室主任) 案件简介:2014年8月20日上午8时42分,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XX旗分局执法人员王XX、张XX等人在XX路口路检路查时,发现当事人张建国驾驶无牌照解放大货车从XX旗XX煤矿拉煤运到XX旗XX镇,费用按每吨公里1.5元钱结算,运费共计九百元。
从2014年8月16日经营至今,共收入两千五百元。
由于当事人是第一次违法。
讨论结论:赵XX:该案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当事人陈述申辩内容,系第一次违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给予当事人张建国责令停止经营,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王XX:当事人要求从轻处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张建国责令停止经营,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石XX: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因为当事人是第一次违法,同意按叁万元处理。
王XX:同意以上意见,罚款叁万元。
张XX:同意王XX副所长意见。
王XX:同意以上意见,罚款叁万元。
结论性意见:与会者一致认为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当事人是第一次违法。
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张建国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处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出席人员签名:赵XX 王XX 石XX 王XX 张XX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案号:鄂运管稽XX-XX罚(强措)(2014)00012张建国:因你(单位)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本机关依法于2014年8月20日对你(单位)采取了扣押车辆(车架号XXX解放货车)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案号:鄂运管稽-XX罚(强措)(2014)00012号。
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制,规范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所交通运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案件是指:(一)作出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在二千元以上的;(三)给予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案件。
(四)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
第三条我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案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案件是否属于本交通运政行政执法机关管辖;(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四)定性是否准确;(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七)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第四条我所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下列规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处罚适当、办案程序合法的,同意办案机构的意见,报批后告知当事人;(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行政处罚不当的,建议办案机构修改;(三)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办案机构补正;(四)办案程序不合法的,建议办案机构纠正;(五)不属于交通运政执法机关管辖的,建议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第五条我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完毕后,应当及时退卷。
办案人员应将《案件处理意见书》、案卷及审核意见及时报分管所长审批。
第六条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给予不予处罚、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案件。
应当提交集体讨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应当由办案机构组织召开,我所稽查股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滁州市交通运输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滁州交通局

滁州市交通运输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案件是指:(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一千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县一级单位没收金额二千元以上,市一级单位没收金额五千元以上,省一级单位没收金额一万元以上的;(三)责令拆除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障碍物或其他设施的;(四)给予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案件。
第三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审核案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案件是否属于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管辖;(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四)定性是否准确;(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七)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应当根据下列规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处罚适当、办案程序合法的,同意办案机构的意见,建议报批后告知当事人;(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行政处罚不当的,建议办案机构修改;(三)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办案机构补正;(四)办案程序不合法的,建议办案机构纠正;(五)不属于交通行政执法机关管辖的,建议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审核完毕后,应当及时退卷。
办案人员应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案卷及审核意见及时报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决定。
第六条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给予不予处罚、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案件。
应当提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

(原创实用版3篇)编制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核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批人员: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序言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3篇《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供大家借鉴与参考。
下载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射!(3篇)《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篇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是指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过程中,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需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集体讨论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2. 公正性原则:集体讨论的决定应当公正、公平,不受个人或者其他利益因素的影响。
3. 效率原则:集体讨论的决定应当及时、高效,不得拖延或者积压案件。
4. 透明度原则:集体讨论的决定应当公开透明,当事人有权了解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的具体实施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案件调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报告。
2. 案件审核: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将案件调查报告提交给法制部门进行审核,法制部门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提出处理建议。
3. 集体讨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组织集体讨论,参加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员等。
集体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
4. 决定处罚:根据集体讨论的结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篇2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是指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过程中,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需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的程度和方式等。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分局)
案件名称:辽G71267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讨论时间:2015 年 2月 6 日 14 时 10 分至2015 年 2月 6 日 14 时 40 分地点:辽宁省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千山分局
主持人:张明军汇报人:赵洪铎记录人:王国丞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易晓东局长、张明军副局长、张鹏副局长、赵洪铎治超科长、王国丞主任。
案件简介:关于辽G71267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讨论记录:悬挂号牌号码为辽G71267辽G7477挂的6轴车辆,于2015年2月6日13时44分,在S101公路110公里400米处行驶。
经检测,车货总重142.24吨,超限87.24吨,超限比例为158.62%,认定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根据省交通厅《辽宁省交通厅普通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辽交政法发[2012]363号)文件的规定。
结论性意见: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出席人员签名:。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制作说明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制作说明《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时,记录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讨论时有关内容所填写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提讨论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下列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一)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案件;(二)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三)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调查处理意见与审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这些都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反映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的全过程,体现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视程度,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该文书属于内部工作文书,不对外使用。
二、文书使用注意事项《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首部、特定项目、笔录内容和尾部四个部分。
(一)首部。
包括:1.文书名称,即《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页码。
固定格式为“第页,共页”。
(二)特定项目。
包括:1.案由。
按照“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2.当事人。
填写其单位名称或姓名。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核准的名称一致;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与其《居民身份证》一致;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无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名称为当事人,在其字号名称后加括号注明经营者姓名。
3.讨论时间。
填写讨论时的起止时间。
4.讨论地点。
填写集体讨论的具体场所。
5.主持人、汇报人和记录人姓名。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讨论会标准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讨论会标准概述1.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是指对交通运输领域内涉及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民航运输、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执法活动。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打击违法经营、整治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 为了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处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范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讨论会标准展开讨论,明确讨论会标准的必要性、参会人员的要求和作用、讨论会程序及规范,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
一、讨论会标准的必要性1.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讨论会的召开是为了对重大案件开展集中研判和统一部署,加强专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执法工作的公正、严肃和高效。
2. 制定讨论会标准有利于规范讨论会的程序和内容,明确讨论会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讨论会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讨论会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参会人员的要求和作用1. 参会人员主要包括执法部门负责人、案件侦办人员、技术鉴定人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
参会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执法技能和丰富的执法经验,能够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
2. 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交流和讨论,从而为案件的侦办和处理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和建议。
三、讨论会程序及规范1. 讨论会程序主要包括案情通报、分析研判、专家论证和意见征询等环节。
案情通报环节要求对案件的基本情况、侦查进展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通报。
分析研判环节要求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确凿性和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
专家论证环节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案件论证和意见提供。
意见征询环节要求向与会人员征求处理意见和建议,形成一致意见并拟定处理措施。
2. 讨论会的规范要求包括督导管理、议题确定、信息发布、决策落实等方面。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情况的汇报
某大队关于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相关情况汇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促进某大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行政执法法规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连云港市路政支队某大队针对相关情工作况作如下汇报。
一、近两年来路政执法公示情况(一)推进执法公示制度。
1、梳理公示内容,制定公示事项清单。
某大队针对开展开展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类执法活动中,探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积极配合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梳理公示内容,通过与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一张网、双公示制度相结合,制定公示事项清单,上报并公示行政许可权利5类(下含子项)、公示行政处罚17项、公示行政处理1大类、行政强制2两项(不包含处罚附带附带强制相关权利)、行政警告1类。
某大队将相关行政权利的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途径、执法案件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等信息纳入清单管理,除法定不予公示、公开内容外,其他执法信息一律公示、公开。
2、落实表明身份制度。
要求执法人员在上路巡查随身携带执法证件,使用单兵设备执法进行询问、检查、勘验、扣车、强拆等执法活动,执法队员应文明执法,并将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过程中队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使用执法规范用语,与群众交流先说“您好”,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身份,公示自己的姓名、单位、执法证号以及监督途径。
2.规范公示程序,健全公示工作机制。
建立执法公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工作职责、公示时限、纠错机制、监督措施等。
建立完善公示程序,规范公示行为,提高公示效率。
3.创新公示方式,拓宽公示渠道。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卷内文件目录
序号
题 名
页号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1
原件
2
立案审批表
2
原件
3
现场笔录
3
原件
4
询问笔录(当事人)
4-5
原件
5
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6-7
复印件
6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8
原件
7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9
原件
8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0
原件
9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1-12
原件10案件ຫໍສະໝຸດ 理意见书13-14原件
11
违法行为通知书
15
原件
12
陈述申辩书
16
原件
13
责令改正通知书
17
原件
14
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
18
原件
15
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19
原件
16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20
原件
17
案卷材料粘贴单
21
原件
18
文书送达回证
22-23
原件
19
结案报告
24
原件
20
备考表
25
原件
本卷宗连封面带封底共27页,附物证 件(袋)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名称:张三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讨论时间: 2019年3月5日14时至2019年3月5日15时主持人:王小蓉汇报人:苏靖记录人:李强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支队长李XXX、副支队长黄XXX、副支队长徐XXX、安全管理科黎XXX、超限运输管理科肖XXX、法规科负责人王XXX、办案机构负责人:彭XXX案件简介(彭安宁):2019年03月05日14时52分,某某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苏靖、李隆襄在S310线K220+200对驾驶员张三驾驶某D10156东风牌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张三不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经过现场简要询问张三,车辆所有人是张三,货主委托张三将水泥从某某县运到米易县,约定收取800元运费,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
当事人张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发后当事人张三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本人也提出了减轻处罚的申请,请求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特报请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小组讨论。
讨论记录:黎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肖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黄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徐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彭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王XXX:张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后,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能即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
结论性意见:本案执法程序合法,当事人张三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张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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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
地点:交通运输执法大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
1.主持人:XXX,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副处长
2.讨论专家组成员:
-AAA,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处长
-BBB,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科长
-CCC,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执法人员
-DDD,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执法人员
-EEE,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执法人员
-FFF,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执法人员
-GGG,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执法人员
-HHH,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执法人员
议程:
1.主持人开场致辞,强调讨论的目的和重要性。
2.主持人通报案例:案号为2024XX0001,涉及事故车辆安全载货和防护;涉案货车司机XX,系重大运输事故责任当事人。
3.专家组成员逐条对案件进行讨论。
讨论记录:
1.AAA: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背景信息。
现场勘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在XX高速公路上,涉案货车超载50%以上,没有做好货物置放和固定;事故原因初步定性为货物失控导致的交通事故。
我们要对司机和运输公司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2.BBB:关于货车违法超载,根据相关交通法规,我们可以依法对货车罚款,并扣留违法车辆。
同时,对货物超载责任人员可以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C:对于货车司机,我们需要调查其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是否合法。
如果发现司机涉嫌无证驾驶或证件过期,我们可以对其采取吊销或者暂扣证件的措施,并对其进行重罚。
4.DDD:我觉得除了司机,我们还应该调查运输公司的责任。
货车超载和未做好货物固定,说明运输公司对安全管理不力。
我们可以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吊销运输许可证。
5.EEE:对于货车超载的罚款金额,我们要根据相关法规来确定。
考虑到本次案件超载严重,我们可以将罚款金额提高到最高限度,并严厉惩罚。
6.FFF:除了罚款,我建议我们可以将司机纳入黑名单,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并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办理相关从业手续。
7.GGG:此案中还涉及到交通事故的处理。
我们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制度,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HHH:根据我们的讨论,我会起草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通知运输公司和司机到场听证。
在决定书中,我们要详细罗列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确保执法严谨。
结论:
1.对涉案司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扣驾驶证和黑名单记录。
2.对涉案运输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运输许可证和记录不良信用。
3.通知涉案人员到场听证,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相关当事人。
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向与会人员致谢,对大家的热情讨论表示肯定,并号召大家始终坚持执法公正、严肃、科学,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