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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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出租房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例涉及一起出租房租赁纠纷,原告(甲方)张某与被告(乙方)李某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张某位于某市某区的住房一套,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租金及押金。

但在租赁期间,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居住体验大打折扣。

双方就房屋质量问题及后续处理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退还押金及赔偿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可抗辩事由,导致合同解除?2. 甲方是否应承担房屋维修责任?3. 乙方是否有权要求甲方退还押金及赔偿损失?三、案例分析(一)房屋质量问题与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并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是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可抗辩事由,不应导致合同解除。

(二)甲方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在本案中,张某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的用途。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居住,张某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三)押金退还及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李某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并未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其居住体验下降,张某应当退还李某押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人司法案例分析报告(3篇)

法律人司法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一)案件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张某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首期租金,并搬入房屋居住。

然而,在租赁期间,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经协商无果后,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张某退还租金及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理由?2. 原告是否已尽到及时通知义务?3. 原告主张的赔偿损失是否合理?二、案例分析(一)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李某的居住,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某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二)原告是否已尽到及时通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应当及时修复。

”本案中,李某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已及时与张某协商,并要求其修复。

张某未能履行修复义务,李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因此,李某已尽到及时通知义务。

(三)原告主张的赔偿损失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因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李某居住环境恶劣,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房屋质量问题、租赁期限、李某的损失等因素,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决。

三、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1.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原告李某的居住,构成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理由;2. 原告李某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已尽到及时通知义务;3. 原告主张的赔偿损失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张某退还租金及赔偿原告李某损失。

出租屋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出租屋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

然而,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各类法律问题也随之涌现。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出租屋法律问题案例进行分析,旨在为广大租赁双方提供法律参考。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情简介甲某(出租人)与乙某(承租人)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乙某租赁甲某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租金为每月3000元。

合同中约定,乙某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乙某应将房屋退还给甲某。

然而,在租赁期间,乙某因故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某诉至法院。

(二)法律分析1. 乙某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乙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某作为出租人,有权要求乙某支付欠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合同。

”甲某有权要求乙某支付欠租。

3. 关于乙某是否应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甲某可要求乙某支付欠租及利息。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某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乙某支付甲某欠租及利息。

二、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一)案情简介丙某(出租人)与丁某(承租人)于2018年6月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丁某租赁丙某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租金为每月5000元。

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丁某有权续租。

然而,在租赁期间,丁某因工作原因需搬家,遂向丙某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丙某认为,丁某未提前通知且未支付违约金,拒绝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案例评析8篇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案例评析8篇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案例评析8篇篇1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融资租赁合同在各类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通过对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案例的评析,旨在探讨此类合同的法律适用、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机制,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和借鉴。

二、案例概述原告(出租人)与被告(承租人)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租赁物,被告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经营状况出现问题,未能按时支付租金。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合同评析(一)合同订立本案中的融资租赁合同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对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关键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对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二)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按照约定提供了租赁物,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被告因经营问题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行为。

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风险防控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防控。

本案中,原告在合同签订前对被告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和风险防范措施。

然而,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因经营问题出现违约行为,这表明风险防控需要双方共同努力。

(四)争议解决本案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原告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充分举证、质证,并接受法院的裁决。

四、法律分析(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适用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二)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法律分析报告案例(3篇)

法律分析报告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以下简称甲方)与李某(以下简称乙方)于2020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8000元,乙方需于每月1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此外,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2021年3月,乙方提出房屋存在漏水问题,要求甲方维修。

甲方认为房屋漏水是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所致,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乙方遂停止支付租金,并要求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未果,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焦点1. 房屋漏水责任认定2. 租金支付义务3. 合同解除条件三、法律分析(一)房屋漏水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主张的除外。

”在本案中,房屋在租赁前已经存在漏水问题,且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乙方,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因此,甲方应对房屋漏水承担维修责任。

(二)租金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支付。

”在本案中,合同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期限为每月1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典型法律案件及评析报告(3篇)

典型法律案件及评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注:以下为虚构案例,仅供参考。

)案件名称:张某与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李某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共计5000元。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用途、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租赁期间,张某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和押金。

然而,2019年3月,李某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收回房屋,遂通知张某解除租赁合同。

张某表示反对,认为李某违反了合同约定,拒绝搬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2. 如果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张某应否赔偿李某的损失?三、法院判决本案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 李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 张某应赔偿李某因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包括李某重新寻找房屋的合理费用和李某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评析(一)关于李某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人有权要求返还租赁物。

租赁人在租赁期限内,非因不可抗力或因租赁物本身的缺陷而致租赁物损坏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 评析:本案中,李某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收回房屋,并非不可抗力或因租赁物本身的缺陷而致租赁物损坏,因此,李某有权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

(二)关于张某应否赔偿李某的损失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评析: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张某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拒绝搬离,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李某因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法律律师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9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其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每月5000元,押金5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的用途、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李某于签订合同后支付了押金,并开始入住。

然而,在租赁期间,李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天花板渗水等。

李某多次与张某沟通维修问题,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维修。

李某遂于2020年6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其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张某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2.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是否应由张某承担?三、案例分析(一)张某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房屋的用途,张某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

同时,房屋存在墙体裂缝、天花板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直接影响李某的正常居住和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张某作为出租人,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二)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是否应由张某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因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正常居住受到严重影响,并因此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张某作为出租人,应当赔偿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张某未能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李某正常居住受到严重影响,并造成经济损失。

因此,法院判决张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并赔偿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维修责任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李某的损失。

关于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道民事纠纷,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原告李某系房屋所有权人,被告张某租赁原告的房屋用于居住。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每月人民币五千元,租赁期满后,被告张某有权优先续租。

租赁期满后,被告张某未与原告李某续签合同,而是擅自继续居住。

原告李某要求被告张某支付逾期租金并搬离房屋,但被告张某拒绝支付,并声称房屋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李某遂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9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止。

租金每月人民币五千元,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2. 租赁期满后,被告张某未与原告李某续签合同,但擅自继续居住。

原告李某多次要求被告张某支付逾期租金并搬离房屋,但被告张某以房屋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为由拒绝。

3. 原告李某于2022年5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支付逾期租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并要求被告张某搬离房屋。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2. 逾期租金的计算3. 被告张某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四、案例分析1.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且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

2. 逾期租金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逾期不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费用。

”本案中,被告张某在租赁期满后未与原告李某续签合同,擅自继续居住,构成逾期租赁。

根据合同约定,逾期租金为每月五千元,自租赁期满之日起计算,至被告张某搬离房屋之日止。

3. 被告张某是否有权继续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租。

法律的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方需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此外,合同还约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押金退还等条款。

在租赁期间,双方关系融洽,乙方向甲方支付了租金,甲方也履行了出租人的义务。

然而,在2013年10月,乙方因工作调动需要离开该市,遂与甲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乙方支付剩余两个月的租金及押金。

乙方认为,合同中并未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且甲方已收取了押金,因此甲方应退还押金并免除剩余租金。

由于双方对押金及租金问题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合法?2. 甲方是否应退还押金并免除剩余租金?三、案例分析(一)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提前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方因工作调动需要离开该市,并非甲方违约,因此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二)甲方是否应退还押金并免除剩余租金1. 押金退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后,对方应当及时接受履行。

对方未按照约定接受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已履行出租人的义务,乙方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因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剩余两个月的租金。

法律学术类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汉族,32岁,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李某,男,汉族,30岁,某市某区居民。

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张某某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2018年6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租赁期限为两年。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押金为5000元。

被告在租赁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导致房屋损坏。

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支付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但被告拒绝履行。

故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赔偿房屋损坏的损失,并要求被告恢复房屋原状。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属实,但在租赁期间,原告并未提供水电等生活必需品,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居住。

被告曾向原告提出更换水电,但原告拒绝。

此外,被告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一些改动,是为了满足自身居住需求。

至于拖欠租金,被告愿意支付,但要求原告退还押金。

二、争议焦点1.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租金;2.被告是否应赔偿房屋损坏的损失;3.被告是否应恢复房屋原状;4.押金是否应退还。

三、法院判决1.被告应支付拖欠的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被告应赔偿房屋损坏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在租赁期间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导致房屋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被告应恢复房屋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

”被告应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房屋原状。

4.押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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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概述
甲方:王先生,作为自然人,出租方,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李先生,作为自然人,承租方,身份证号码:XXX
在XXXX年XX月XX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租金为每月2000元,用于乙方经营咖啡店。

合同在租赁期内,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将房屋转租至第三方,构成违约。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甲方为自然人,在本合同中作为出租方,享有出租房屋的权利。

甲方有权在指定时间内出租房屋并收取租金。

甲方需保证出租房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件以及房产证等证明文件。

甲方需负责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维修和保养职责。

履行方式为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并收取租金。

甲方需确保合同期限内不向他人出售、转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屋。

甲方有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阻止。

甲方在租赁期内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并收取租金,若发现乙方违反该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乙方为自然人,在本合同中作为承租方,享有使用房屋的权利。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经营咖啡店,并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

乙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房屋,并在租赁期内按合同规定缴纳租金。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

履行方式为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并在合同期限外及早续租或退租。

乙方有义务保护可出租物的完好性,不得随意损坏房屋或附属设施。

同时,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抵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甲方和乙方在租赁合同中均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条款。

若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有任何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甲方发现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三、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1.《合同法》合同法规定所有签订的合同都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性、公平、诚信原则。

而且,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也就是说,所谓合同就是对双方当事人的双重约束,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将面临法律责任。

2.《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对自然人的行为和权利制定
了相关规定,包括不得实施欺诈、强迫、威胁等行为。

同时规定,自然人应当承担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物权法》物权法对房屋的出租、使用、转让等作出了
明确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遵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的权力为出租房屋,并收取租金;保证房屋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合同规定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维修;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缴纳租金;解除合同及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等。

甲方的义务为提供可租房屋,并向乙方提供相应房产证等证件;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处分该房屋;保养、维修房屋;依照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处理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等。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的权力为经营咖啡店并使用租赁
房屋;收取经营所得;要求甲方供应正常使用的房屋;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利维护租赁物并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乙方的义务为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房屋;保护租赁物及租赁物的附属设施;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抵押或出售;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就任何问题与甲方协商处理。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合同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经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若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应遵循中国的相关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并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导致的违约行为,都将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本案中,甲方在租赁期间发现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构成违约。

因此,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而乙方也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合同中,各项条款需要明确、具体、可操作和符合法律要求。

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和乙方应当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约定能够真正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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