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疗保险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参保人员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基本权益,提高全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该保险由政府主导,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形式。
参保的对象包括在东莞市居住或工作的各类人员,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其他特定人群等。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来享受医疗和健康保障服务。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该保险是常住东莞市的居民和工作的人员的义务和权利,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医疗保障服务。
其次,保险费的缴纳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的保险费是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的,单位的保险费则是按照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缴纳的。
再次,参保人员在医疗和健康保障服务方面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可以选择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最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长期的保障机制,参保人员所缴纳的保险费可以积累和累计,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账户支出。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了一般的医疗和健康保障服务,具体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医疗保障服务方面,包括基本医疗服务、门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
基本医疗服务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的全科门诊、中医门诊、西药门诊、中药门诊等服务。
门诊医疗保险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其次,健康保障服务方面,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参保人员享受的疫苗接种、健康体检、传染病治疗等公共卫生服务。
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时的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报销。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缴费、结算和管理等环节。
首先,参保人员需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缴费比例和金额由东莞市政府制定,并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单位的规模来确定。
东莞大病医疗保险解读

东莞大病医疗保险解读大病医保每年最高报30万东莞自2023年10月1日就开始实施大病医保。
东莞已有3.1万人享受起付标准3.5万元某某某办公厅前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病保险的相关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热议。
据悉,东莞是珠三角城市中率先实施大病医保的城市,早在2023年10月,就已经开始了大病医保某某某策的探索。
东莞市社保局透露,这一某某某策在东莞已实施了近两年的时间,有3.1万人次享受到待遇,大病医保某某某策实施以来,参保人的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大病医保仍设有年度限额,最高年度限额为30万元。
另外,报销的范围仍必须符合条件,比如符合东莞社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条件。
据了解,东莞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大病医保。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东莞的大病医保,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
参保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条件的,可按规定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障,也同时享受大病医保。
到底什么样的医疗费用,才可以列入大病医保某某某策?对此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目前东莞试行的办法不以病种确定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而以实际支付的医药费用确定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
来自社保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自实施以来,东莞共有3.1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参保人实际报销额度最高达到了30万元。
今年上半年,共有约6000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其中一名参保人最高报销了27.6万元。
目前东莞所试行的大病医保某某某策,有效期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
市社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意见》要求制定符合东莞实际的大病保险具体做法。
年度自付医药费超3.5万即可享大病医保据了解,在东莞,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可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
东莞医保的正确使用流程

东莞医保的正确使用流程1. 了解东莞医保1.1 什么是东莞医保•东莞医保是指东莞市所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东莞市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
1.2 东莞医保的优势•东莞医保具有覆盖范围广、费用报销快、服务方便等优势,使居民能够享受到相对较为便捷的医疗保障。
2. 申请东莞医保2.1 准备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居民社保卡2.2 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带上,前往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东莞医保的申请手续。
3. 东莞医保的使用流程3.1 就医前•在选择就医医疗机构之前,应先确认该医疗机构是否与东莞医保签约。
3.2 就医•前往签约医疗机构就诊,并将需要就医的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出示给医院相关人员。
3.3 报销费用•就医后,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发票或医院给出的费用明细。
3.4 提交报销申请•将所有医疗费用发票或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归类并填写报销申请表格。
3.5 提交材料•将填好的报销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东莞医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6 审核及报销•社保中心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完成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费用进行报销。
4. 注意事项4.1 选就医医疗机构•在选择就医医疗机构时,需确认医疗机构是否与东莞医保签约,以免费用无法报销。
4.2 保留所有费用明细•在使用东莞医保就医后,需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发票或费用明细,以备将来需要进行报销时使用。
4.3 注意申请材料准备•在申请东莞医保时,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工资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结论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东莞医保的正确使用流程。
希望这些信息对于居住在东莞市的居民能够在需要时正确使用东莞医保,并获取到相关的医疗保障。
[东莞社保缴费标准2022]2022年东莞最新社保缴费
![[东莞社保缴费标准2022]2022年东莞最新社保缴费](https://img.taocdn.com/s3/m/2987cb13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d0.png)
[东莞社保缴费标准2022]2022年东莞最新社保缴费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1510元;
2、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3、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3305元、基数下限1510元;
2、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9015元、下限1803元;
2、单位0.5—1.5%,其中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不同缴费比例划分为三类:0.5%、1%、1.5%,个人不用缴费。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70%;2、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60%;3、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50%;4、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就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5、在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可以报销70%;6、直接到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以报销60%。
如发生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可以报销70%。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限额从2016年起,社会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标准提高啦!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调整后的年度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提高部分的支付比例按原基本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段标准执行。
此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
市社保局向媒体通报称,目前东莞市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达到省规定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个月以上的水平。
调整部分待遇标准,不影响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社区门诊报销范围: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2、因抢救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3、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的;4、使用《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提示】:上述内容只要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均属报销范围。
二、住院医疗报销范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
三、特定门诊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在病种医疗费用限额及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四、生育医疗报销范围: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的,定额计发生育医疗费。
五、其它报销项目:东莞市社会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社保诊疗项目范围、市社保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详细内容可进入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服务页面下载。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一、医疗保险基本原则1.统一组织: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确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2.全员参保:所有在东莞市用工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员参保制。
4.统一标准: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待遇和规定,确保职工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医疗待遇。
二、医疗保险待遇1.医疗费用: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可以报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等。
2.医疗服务: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可以选择指定医疗机构,也可以自行选择医疗机构。
但指定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比例会高于自行选择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比例。
3.大病保险: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包括大病保险。
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如果确诊为大病,可以享受更高的费用报销比例和更多的报销金额。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1.缴费比例: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职工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各一半。
2.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资金管理:东莞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有效使用。
四、保险制度监督1.监督机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2.经办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的保险业务操作和经办工作。
3.审核机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费用的审核由专门设立的审核机构负责,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追诉等。
总结《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旨在保障东莞市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确保职工在就医过程中的费用得到合理的报销和补偿。
这将对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该规定也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措施,以确保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监督管理。
东莞市医疗保险

东莞市医疗保险1. 概述东莞市医疗保险是东莞市政府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障服务,旨在保障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该保险计划覆盖了东莞市内的居民,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该保险计划。
本文将介绍东莞市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参保条件、报销范围以及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2. 参保条件2.1 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包括在东莞市户籍登记的居民,以及获得东莞市长期居住证的非户籍居民。
城市居民可以通过居住地社区或人社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费用由个人缴纳。
2.2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包括在东莞市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的居民,以及农村地区常住的非户籍居民。
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居住地村委会或人社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费用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3. 报销范围东莞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住院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3.2 门诊费用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就医的费用可以报销,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3.3 特殊疾病治疗费用对于一些特殊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参保人员,其治疗费用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
3.4 基本药物费用东莞市医疗保险将一部分常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购买这些基本药物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报销。
4. 申请流程参加东莞市医疗保险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4.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以及近期的一寸照片。
4.2 前往办理机构城市居民需要前往居住地社区或人社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需要前往居住地村委会或人社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4.3 填写申请表格在办理机构填写参保申请表格,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4 缴纳费用城市居民需要在办理参保手续时缴纳相关费用,农村居民的参保费用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5. 注意事项在参加东莞市医疗保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5.1 参保费用缴纳城市居民要按时缴纳参保费用,否则将会影响保险待遇的享受。
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二、医疗保险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特殊药品和特殊医疗服务等。
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检查、分娩、人工流产等相关费用补助。
3.大病保险待遇:针对特定的重大疾病,提供高额报销比例和补助。
三、医保支付方式
四、定点医疗机构
五、医保违规行为处理
为了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东莞市制定了医保违规行为处理措施。
对于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停止医保资金结算、限制就医范围、追缴医保费用等。
六、社保基金管理
七、医保政策宣传
总之,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出台,为东莞市内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
通过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和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有效控制了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也提高了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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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疗保险 (附表)
东莞市介绍社保体制经验获高度评价
2011年03月02日 02:20 来源:东莞日报
东莞时间网讯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
我市社保局局长梁冰应邀参加此次研讨会,并就东莞市社会保障机构体制建设作了详细介绍,获得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梁冰介绍说,东莞市的社保机构体制有三大特点:一、在管理权责划分上坚持垂直管理,即镇(街道)社保工作机构(包括镇街社保分局、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市社保局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二、在险种管理上实现“五险合一”,即改变社保原来“五龙治水”、多头决策的局面。
把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两大群体的保险制度管理和业务经办职能,调整为统一由社保局行使;把原由劳动局管理的失业保险,划入社保局管理;将原由卫生局管理的公务员公费医疗,划入社保局管理,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把原由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划入社保局管理;把曾先后由农业局、卫生局管理的农村合作医疗,调整为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一并划入社保局,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民政局管理的全市低保户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划入社保局管理。
三、便民高效的服务体系,包括构建“数字社保”信息管理机制、构建社保业务经办规范机制、构建系列监督
机制。
梁冰称,设置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体制,使东莞市社保事业持续做大做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主要体现在:城乡一体社保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初,完成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两个体系的建设,打破社保在城乡人群、在市内市外户籍人群、在就业与非就业人群之间的条块分割,实现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
■数字社保
截至2010年底,全市参保总人次达2350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416.75万人、医疗保险592.27万人、生育保险592.27万人、工伤保险469.08万人、失业保险279.9万人。
参保总人次在全省21个市(含2个副省级市)中名列第二,占全省总参保人次的16%。
2010年完成工伤康复1463人次,在收治的工伤康复出院职工中,有近80%的工伤康复职工重返工作岗位,社会效应不可估量。
3月1日,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举行,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在会上介绍东莞市社会保障机构体制建设经验。
3月1日,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在会上介绍东莞市社会保障机构体制建设经验,东莞市特别的体制受到了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
注。
据悉,截至2010年底,全市参保总人次达2350万人次,居全省21个市中名列第二,占全省总参保人次的16%。
阳光社区热帖:
在全体大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和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甘肃省委常委及副省长刘永富先后发言。
他们一致强调国家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积极稳妥地促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长期试验性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阶段并给全体人民以稳定的安全预期十分必要,高度评价了由郑功成教授担任总负责人的中国社会保障战略研究异常重要,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介绍了东莞社保有关情况。
东莞常住人口800多万人,其中当地户籍人口180万人,外来劳动者逾600
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崛起为现代制造业名城,多项经济指标位居广东省前列。
但伴随经济体制的迅速转型,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社会问题接踵而来:一是产业结构迅速完成了从以农业为主到以工业为主的转变,三大产业比例为0.3:47.8:51.9,工业和服务业已成为东莞的主要经济命脉。
二是人口的数量和结构迅速发生变化,市场经济活跃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就业机会的不断增加,吸引了大量外来劳动力到莞就业,并形成人口倒挂。
三是大量农民丧失土地。
变化了的新情况,迫使东莞要把社会管理问题摆上重要位置。
东莞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在社会保障机构体制改革方面作出大胆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这一公共服务部门。
据介绍,东莞市社会保障机构体制的特点体现在:在管理权责划分上坚持垂直管理;在险种管理上实现“五险合一”;在服务体系上做到便民高效。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介绍说,根据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分别在2001年和2004年建立农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为突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东莞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障”,加快企业职工和农居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统筹发展,分别于2008年和2010
年初,完成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两个体系的建设,打破社保在城乡人群、在市内市外户籍人群、在就业与非就业人群之间的条块分割,实现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
截至2010年底,全市参保总人次达2350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416.75万人、医疗保险592.27万人、生育保险592.27万人、工伤保险469.08万人、失业保险279.9万人。
参保总人次在全省21个市(含2个副省级市)中名列第二,占全省总参保人次的16%。
一、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
资金筹集
个人账户基金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按职工年龄分段划入个人帐户
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二、东莞市农(居)民民医疗保险
农医保实行A、B两个参保缴费档次
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
市内市外三级医院600元1600元二级医院500元1100元一级及其他医院400元600元
支付比例
•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参保人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在病种限额内由统筹
基金按60%支付
•
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市内市外一级医院300元800元
二级医院500元1100元
三级以上医院(含三级
800元1600元
医院)
基金筹集标准
待遇标准
住院特定门诊门诊
一般参保人按95%核付按60%核付
按60%核付
按100%核付按65%核付
按月领取养老金
的参保人
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