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及其实务问题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模拟试题与解析 两套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模拟试题一选择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 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借用合同B.买卖合同C.运送合同D.租赁合同2.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两个法定阶段是()。
A.要约邀请和要约B.要约邀请和承诺C.要约和承诺D.协商和谈判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显失公平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4.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
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行使不安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5.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在理论上称为()。
A.合同的变更B.合同内容的变更C.合同承受D.合同转让6. 在合同的担保方式中,属于债权担保方式的是()。
A.定金和质押B.保证和定金C.保证和留置D.抵押和质押7.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B.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C.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D.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8.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计算利息的方法是()。
A.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B.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实际借款期间小于1年的,按1年计算C.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D.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但是借款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10.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
合同法实务解析

合同法实务解析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事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规范。
在商业合作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于维护各方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合同法的实务应用进行解析,探讨合同的要素、效力、履行等方面的问题。
一、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形式。
在合同法中,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合同的订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具体约定事项,应当明确、具体、合法。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的订立方式,可以是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注重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的规范性,避免模糊、不明确的约定,以免发生争议。
同时,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合法、真实、自愿、平等的原则。
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务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注意合同的签订过程,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义务。
同时,当事人还应当注意合同的履行方式和履行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注重履行义务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合同的履行达到预期的目标。
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履行过程中的问题,避免发生纠纷。
四、合同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合同争议的发生。
合同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在实务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注重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选择和程序规定。
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合同法实务解析是商业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事人应当注重合同的要素、效力、履行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效果。
建设工程合同实务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实务问题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以及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项目启动后,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了以下几个典型问题:一、工程延期由于不可预见的恶劣天气影响,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此,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并签署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工期和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承担方式。
二、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对此,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如果问题严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照片、视频、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以便在争议解决时作为依据。
三、变更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请求,这导致了原合同内容的变化。
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评估额外的工作量和成本,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合同条款。
所有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以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
四、付款争议乙方在完成部分工程后,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支付,但甲方认为工程进度不符合约定,拒绝支付。
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参照合同中的付款条件和进度确认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或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来解决争议。
如果仍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五、合同终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如乙方连续两次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节点,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处理已发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结算问题。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完整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完整一、引言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分支,是调整经济交往中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原理和实务两个方面全面探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法的原理1. 自愿原则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要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能强制、虚假或者违法。
自愿原则保障了合同订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平等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平等原则是合同法健全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有利于推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和信用。
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守信,守信是合同法信用制度的基石,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4. 依法原则合同法的依法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合同法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合同当事人应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事。
三、合同法的实务1.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共识,依法设立合同关系。
合同的订立应满足合同法的要求,包括合同的形式、内容、订立方式等。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子等形式进行合同的订立,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
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履行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合同的履行条件变更或者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满足法律的要求,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在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当事人应注重合同精神,保持诚实和信用。
4. 合同纠纷的解决当合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纠纷解决应遵循法律程序,并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 一、违约责任概述 • 二、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一)继续履行合同 • (二)采取补救措施 • (三)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 《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 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 ( 1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是指要约一经 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 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 和扩张。
• ( 2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 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即受要约人 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 的法律地位。
• 二、合同的形式 • 1.口头形式 • 2.书面形式 • 3.推定形式 • 4.沉默形式
第二节 合同的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
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4.要约失效
•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 三、承诺 • (一)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 有效承诺的法律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合同法条款解析与实务指南(2024版)》

《合同法条款解析与实务指南(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的含义1.2 合同的种类1.3 合同的要素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成立2.3 合同的效力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3.2 履行期限3.3 履行地点与方式第四条合同的变更4.1 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的程序4.3 变更的效力第五条合同的解除5.1 解除的条件5.2 解除的程序5.3 解除的效力第六条合同的终止6.1 终止的条件6.2 终止的程序6.3 终止的效力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的定义7.2 违约责任的形式7.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诉讼解决第九条合同的保管9.1 合同文件的保管9.2 合同信息的保密9.3 合同资料的移交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0.1 适用法律10.2 争议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1.1 生效的条件11.2 生效的时间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解除的条件与程序12.2 终止的条件与程序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的条件13.2 补充的内容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的含义1.2 合同的种类1.3 合同的要素本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与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与承诺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愿,构成要约。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同意,构成承诺。
2.2 合同的成立自乙方承诺甲方要约之日起,本合同即告成立。
2.3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甲乙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合法原则履行合同。
3.2 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法实务问题研究与探讨

合同法实务问题研究与探讨一、合同法实务问题的背景合同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协议,它涉及各个领域,从普通的购买合同到商业协议和服务合同,以及房地产、劳动和财务交易等领域。
在实践中,合同法的问题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研究和探讨合同法实务问题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非常重要。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决定其订立、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内容,没有任何人可以干涉。
当企业或个人决定订立合同时,他们应该自由地讨论,协商和达成共识,采取公正和公正的方式处理协商。
当然,在当事人签署合同之前,他们必须清楚地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行为,或者隐瞒或歪曲重要事实,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或法律上的损害。
在合同签订期间,当事人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向对方告知有关事项,特别是与合同有关的事项。
3.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指在协商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平等地参与,相互尊重,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利用他的社会地位或属性影响另一方。
在确定合同内容时,当事人应该尽可能的坚持平等原则。
否则,合同可能无效或被取消。
4.有偿原则有偿原则就是指合同订立的交易必须建立在有偿条件下。
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提供服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得到相应的支付。
当然,这种支付不能是任意的,必须在法律规定和市场公正性的基础上进行。
三、合同法实务问题分析1.合同的签署和履行问题在合同签署和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重要事项隐瞒或歪曲,导致合同无效或被取消。
此外,如果双方在初始协商和签署过程中出现分歧,未来合同履行可能会存在困难和争议。
2.合同变更和终止问题合同变更和终止涉及要求和程序的问题,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
合同变更和终止的程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考虑到另一方的权益。
3.合同履行的证据问题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提供一些证据以支持实际履行情况,以便在未来出现争议时使用。
合同法实务

合同法实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不仅关系到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也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实务操作要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有规定)。
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这些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成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但在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构。
结语合同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法律工具。
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务操作,对于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我们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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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的主体-合同相对性 合法:单位是否合法成立(是否存在);代表和授权 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关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的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公司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 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具体、详细、明确 2、产权归属与权利瑕疵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中可以保证卖方权利的其他条款 (二)所有权保留条款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 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合同法》134条) 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36条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 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 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致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约定条款优先原则。格式条款和约定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约定条款。
明确质量检验(异议)期。建议保留标的物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以证明标的 物在交付货物时标的物是合格的产品。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 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三)价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中应当写明单价、总价款、币种、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等)。金额 最好注明大写(不易被修改)。转账的应要求提供企业账户而非个人账户。 发票:合同应约定清楚发票的交付时间及发票是否作为付款凭证。合同约定或 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 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审理买 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8条)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 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注意:在选择时当事人应该看自己的损失总额与合同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建议 选择定金;超过20%的选择违约金则更有利于弥补损失。
在订立合同时,卖方应当加入买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受领或者拒绝受领的违约责 任,以免事后陷入不利境地,卖方可能付出的额外费用也将是一个很好的补偿。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履行
一、标的物交付(送货)时的风险防范
送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约定按时交物。若要提前交付的,应当先与买方沟通, 否则买方有权利拒绝提前接收;若经过双方的协商可以延期交付货物的,应当 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卖方以此为由要求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延付货款。 送货数量:出货前应先核对。若出卖人多交标的物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 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 的物。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负担。(《合同法》162条、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6条)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五)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及除外:遭遇不可抗力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法》117条) 注意权利、义务分配的条款。注意排除已方权利或对方责任的条款。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 效力。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表见代理问题 (1)概念: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 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人行为有效。 (2)特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相对人善意无过错。 法律风险:A 公章或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信函,被行为人利用、盗用,致使相对人 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B 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未做限制,或者授权不明; C 在终止代理人代理权后,没有及时通知有关业务单位和相关人员。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三)价款及结算方式
载明付款或结算时间。分期付款的,应当写明每次的交付时间、确切的金额。 月结或每季度结算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结算日,对账单、结算单的确认 等事宜。对账单中应当载明当月每次送货的时间、地点、数量、品名、金额、 总金额等,在对方确认后将原件取回。付款时间最好约定为对账单确认后的几 日内,不要拖延的太长。
合同应加盖该企业的公章或合同章。页数在2页以上的要加盖骑缝章。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 使用私章的,可以要求持私章的人员提供其为合法使用他人私章的证明。建议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要求亲笔签名会较为稳妥。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中可以保证卖方权利的其他条款 (一)定金条款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七)合同的效力条款和合同文本数量
载明生效日期。 合同正本的数量应为各执一份,不要提供过多正本。 要在合同正文下一行标注“[以下无正文]”字样。防止对方在正文和签名处有空 白,私自添加其他对我方不利条款。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八)合同签字和盖章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一)核对主体身份,调查其履约能力、权限
核实内容:企业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 营状况、签约人权限等信息。 主要途径包括:①营业执照。②查询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登记信息。③实地考 察对方的经营状况。④查询有无被执行情况。(最高院网站)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中可以保证卖方权利的其他条款 (一)定金条款
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 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 违约造成的损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28条) 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预付款)。订金是预付款性质,没有惩罚性。而定金具 有惩罚性(定金罚则)。起草合同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若想通过定金来防 止对方违约,则应表述清楚。如果合同中的表述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 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将推定为预付款,这将会损害守约方的利益。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五)违约责任
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8条、29条) 1)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及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 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应以实际 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 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 的30%的,可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应当约定清楚关于包装标准、包装标签、费用 负担、以及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等内容。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确定验收的质量标准。也可采用封存样品方式确定质量标准,对封存样品的质量加以 说明。样品说明上最好有对方员工的签名确认。防止发生纠纷时对方否认样品来源。 合同中应载明“货物应当与样品一致”等字样。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信息要明确。包括品牌、型号、规格、尺寸等。成套产品的,应当写明 套内产品的品名及具体内容。 数量要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 对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箱具体的产品数量。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完成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承 诺生效之时-简单理解: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 效; 例外:约定(附条件生效或解除)、法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中外合 资企业合同) 合同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订金:可要求对方支付部分预付款(订金),以保障交易安全。
合同实务-买卖合同 合同的订立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四)货物的交付
应明确交货地点、时间、运费的负担等问题。 《合同法》确立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和风险转移,均以交付作为分界点,原则上 交付前归卖方,交付后归买方(第133条、141条、142条)。分期交货的应当 写明每次交货的数量;代办托运的还要写请运输路线、交通工具,写清目的地 或目的港。交货地点和运输的目的地应当尽量清晰要具体地址,不要仅写“买 方处”、“东莞”等范围大、且模糊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