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3航标与航标配布
航标的设置及运用技术性研究

航标的设置及运用技术性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航标是指在航行中用来指示航线、障碍物和水道安全的一种设施,通常设置在水面或水下,为船舶和航空器提供导航服务。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和水运交通的日益繁忙,航标的设置和运用技术变得愈发重要。
航标的设置需要考虑水域的地理环境、水深、潮汐、天气等因素,以保障船舶安全通行。
不同类型的航标根据其作用和形式进行分类,如指示航向的指示灯、警示水域边界的标志等。
航标的设置技术包括选择合适的位置、建立稳固的结构、选用耐候性和防腐材料等。
航标的运用技术则涉及灯光、声音、信号等方面,以确保船舶在不同条件下能够准确识别。
航标作为航行中重要的辅助设施,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视线受限、易受恶劣环境影响等。
通过对航标的研究和探讨,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其在航行中的重要性并发现提升技术的可能性,从而指导未来航标的发展趋势。
【背景介绍】1.2 研究意义航标在航行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它是指在水面上或水下设置的用以指示水道、表明危险、标明航向的设施。
航标的设置及运用技术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航标的正确设置可以提高航行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航行者的安全。
航标的运用技术可以帮助船舶准确、快速地确定位置、航向和航线,提高船舶的航行效率。
航标的研究还可以促进航道建设和管理的有效进行,促进海上交通事业的发展。
深入研究航标的设置及运用技术,对提高航行安全、提高航行效率、促进海上交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研究意义】2. 正文2.1 航标的定义航标是一种用于指示航道方向和水道深度、标示危险障碍物、提供航行安全信息的航行辅助设施。
它们通常安装在水面上或陆地上,根据航行需要在航道、码头、港口等位置设置。
航标以其明显的色彩、形状和灯光特点,能够提供船舶在河道、海域等水域的导航和定位。
航标的定义实际上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包括各种类型的标志和设施。
除了传统的灯塔、浮标和标志牌外,现代航标还包括了声控信号、雷达信号、卫星导航等先进技术。
浮标实施方案

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大桥桥区助航标志施工期侧浮现场组织安装方案一、工程概述:1.1概况临海高等级公路是江苏省沿海地区干线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承山东沿海及环渤海湾地区,南接上海及长三角核心区域,是江苏省沿海地区最临近海岸的一条主干线公路。
该项目的建设将江苏沿海地区灌河南北两侧连成整体,有效促进灌河地区与江苏沿海其他地区共同协调发展,完善沿海地区和灌河口地区的综合交通体系,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灌河大桥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水域的通航环境,同时灌河大桥施工期及运营期均对灌河航道有一定的安全影响,根据灌河大桥的通航安全评估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在灌河大桥施工期、使用期完善桥区助航标志,确保大桥桥区航道的通航安全。
1.2依据及规范标准〔1〕、《关于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通道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的批复》(2012-206号)文件;〔2〕、《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通道施工图纸设计》(2011);〔3〕、《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大桥gh-1、2标水上施工作业方案》;〔4〕、《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大桥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二. 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在施工期桥区航道的通航水域上下游设置4对8只侧面浮标,提示航道过往船只通过施工水域时在安全通航水域内行驶,侧面浮标设置在施工期桥梁航道水域两端。
2.1施工期通航航道水域要求〔1〕、施工期桥区通航航道最大通航船舶吨位:5000t级;〔2〕、桥区航道宽带为:168m;〔3〕、桥区航道施工期通航水域长度为:500m;〔4〕、满足双向5000t级杂货船通航;〔5〕、该段通航水域距离gh-1标段临时码头前沿约为78m,距离gh-2标段工作平台前沿约为75m;2.2配布原则及方案〔1〕、助航标志符合《内河助航标志》、《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的要求和规定;〔2〕、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型式合理、可靠、经济、实用为原则,符合《航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地方管理部门的维护管理;〔3〕、浮标设置水深不小于航道维护水深,满足设计船型通行,设置间距满足白天看到船体及夜晚看到相邻两个灯标,确保船只通行安全;〔4〕、施工期桥区通航船舶吨位在3000-5000t级,提示该水域助航标志及航道通航的航线,确保灌河大桥桥区施工作业区的通航安全;〔5〕、浮标具体配置工程量及航道要求,在施工期航道通航水域上下游设置4对8只侧面浮标,提示船舶在通过施工水域航道内安全行驶,浮标设置在施工期桥梁通航水域两侧,距安全通航水域距离25m,浮标在该水域设置航道底高程不小于-7.2m。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城港区进港航道航标配布和使用要点

NAVIGATION航海36Marine Technology 航海技术0 引 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国家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上海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上海面向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将被打造为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在推进中国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等重大战略任务中承担着特殊使命。
临港新城港区进港航道作为进出临港新片区的重要航道,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临港新城的区位优势、产业发展定位规划和临港新城建设营运与发展需要而建设。
临港新城港口已成为主要面向国际航运,集公务、货运和客运为一体的集重大件、滚装件、集装件杂和大件等为一体的多用途、综合性港口。
1 临港新城港区概况临港新城港区位于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南侧,港区东邻长江口,南临杭州湾,可通过漕泾东航道和金山航道通往南、北沿海各港或经东海大桥主通航孔直达长江沿岸各港;经杭州湾漕泾东航道,金山航道向西可至金汇塘(黄浦江上游最大支流)河口、杭州湾北岸的漕泾化工区、金山化工区。
其背靠长江、面向东海、依托江浙内河水网的地理优势,具有发挥上海作为横贯欧亚铁路大陆桥,海陆交界点的区位特长,具备把内河、长江、近海、中远洋有机结合,形成水运、公路、铁路立体化运输网络良好的区位优势。
航道东面距离东海大桥约8 km,距离最近海底管线约2 km。
临航标配布和使用要点周春成(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上海 201208)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城港区航标配布的基本状况和特点,分析航标周边水文环境,引导船舶驾驶人员根据航标助航规律安全有序航行。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城港区;航标助航;航标配布港主航道全长12 n mile,航道有效宽度1 000 m,航道走向350°/170°。
航道按 5 000 吨级杂货船全潮通航、2 万吨级杂货船利用自然水深乘潮通航设计,临港主航道宽度 1 000 m,长度 25.1 km,临港支航 道宽度 800 m, 长度 7.7 km。
航道保护及其范围划定方法探讨

航道保护及其范围划定方法探讨徐元;刘红【摘要】针对航道保护的现状和需求,分析航道保护的内容及影响航道稳定的主要因素,提出核心保护区、敏感区的概念及相应保护措施,探讨航道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要求以及需要开展的基础工作等内容.以长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航道保护的范围划定为例,对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流程提出可操作的建议.%According to the status quo of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navigational channel protection, the paper analyzes the contents of channel regulation and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stability of navigation channel. The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basic requirements and foundation work for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protective area of a navigational channel. Taking the first phase of 12. 5 m navigational channel project in the Lower Yangtze River for example, the paper provides practicable recommendations as to the process of the delimitation of navigational channel protection area.【期刊名称】《水运工程》【年(卷),期】2017(000)012【总页数】6页(P129-134)【关键词】航道保护;核心区;敏感区;划定方法;保护措施【作者】徐元;刘红【作者单位】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200120;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2001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61航道是水路运输的基础,也是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5-31批准2000-04-01实施前言本标准采用国际航标协会(IALA)《海上浮标制度》中A区域的原则,按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GB 4696—84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对GB 4696—84作了较大修改,并尽量以表格的形式表达助航标志的特征,使之更加直观、简明。
由于原标准附录D、附录G的的内容已在GB/T 16161—199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和GB/T 17765—1999《航标术语》中作了规定,故在本标准中将其删除。
本标准中增加了第10章“通用要求”,对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形状和尺寸,灯光颜色及表面色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自2000年4月11日实施起,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 4696—8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海事局、交通部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维、梁宇、张性平、刘郁郁。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置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708—1991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 16161—19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GB 17381—1998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完整版)2.12.3航标与航标配布

一般设置在航道附近的岸上或 浅水处,以及孤立的礁石上或 港口附近的阻浪堤上,常用于 港内避险和导航。
灯桩大多无人看管,结构比灯 塔简单,多为柱状或铁架结构。 灯桩在海图上的位置准确,也是良好的 定位陆标。
浮动航标
水上标志,浮在水面上的标志,用锚或 沉锤加锚链系留在指定位置。
6、侧面标 ➢形状:
(2)固定设置在岸上或水中的侧面标 (灯桩)可采用杆形或柱形。杆形灯桩需 要增加视距时,左岸一侧可加装锥形顶 标,右岸一侧可加装罐形顶标。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7、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心碍航物或航道分汉处,标 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浮标可采用柱形、锥形或灯船。灯桩可采用柱形。 ➢ 颜色:标体每面的中线两侧分别为红色和白色。
三、内河航标的配布类别、原则
(一)内河航标配布的分类
《内河助航标志》 (GB5863-93) 分为四类 :
1. 一类航标配布 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
•形状:正方形标牌表示通航桥孔。多孔通航的桥梁,正方形标牌表示大轮通航
的桥孔,圆形标牌表示小轮(包括非机动船、人工流放排筏)通航的桥孔,大、小 轮的具体划分由各地区确定。
• 颜色:正方形标牌为红色,圆形标牌为白色。
• 灯质:通航桥孔(或大轮通航桥孔)为红
色单面定光;小轮(包括非机动船、人工流 放排筏)通航桥控为绿色单面定光。在通航 桥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还可各垂直设置 绿色单面定光桥柱灯二至四盏(按桥柱高度 确定),标示桥柱位置。
灯塔
一般设置在重要位置,如显著岬角、港湾入口处、 重要航道附近以及孤立危险物上。
灯塔大多有专人看守,工作可靠,海图位置准确, 是陆标定位的良好标志。灯光射程一般为15-25海里。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Inland Waterway MaintenanceJTJ 287-20051 总则1.0.1为统一内河航道维护的技术要求,提高内河航道维护的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湖泊、水库、渠化河流和人工运河的Ⅰ~Ⅶ级航道的维护。
国境河流和Ⅶ级以下航道的维护可参照执行。
1.0.3内河航道维护应遵循分类维护、逐步改善的原则,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良好的航道条件。
1.0.4 内河航道维护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1.0.5 内河航道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基本规定2.1 一般规定2.1.1内河航道维护应根据航道条件和航道维护类别进行下列工作:(1)制定年度维护计划;(2)进行航道维护观测;(3)航标维护;(4)采取调标、改槽、疏浚和清障等维护措施,保证航道维护尺度标准;(5)航道整治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6)技术指标考核;(7)航道保护。
2.1.2 航道维护标准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的规定,结合河流航道条件和航运要求,论证确定。
2.1.3运输繁忙的天然径流航道,宜在航道维护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中洪水期的航道维护水深,并分月公布。
2.1.4 内河航道维护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2 航道维护分类2.2.1 内河航道应根据航道等级和通航要求确定维护类别,实施分类维护。
2.2.2内河航道维护类别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航道维护,应为一类维护:(1)昼夜通航的Ⅰ~Ⅳ级航道;(2)昼夜通航且年货运量超过100万吨的Ⅴ~Ⅶ级山区航道:(3)昼夜通航且年货运量超过300万吨的Ⅴ~Ⅶ级平原航道;(4)昼夜通航且年货运量超过500万吨的V~Ⅶ级运河航道和水网航道;(5)年客运量超过100万人次的航道。
内河航道船舶定线制条件下的航标配布探讨

内河航道船舶定线制条件下的航标配布探讨李昕【摘要】通过分析长江干线船舶定线制的特点,研究船舶定线制的一般形式与要求,总结已实施的航路改革航标配套工程实践,在<内河助航标志>标准体系下,提出了内河航道船舶定线制条件下的航标配布特点和注意的地方,为内河船舶定线制的实施提供了参考.【期刊名称】《水运工程》【年(卷),期】2010(000)003【总页数】6页(P103-107,132)【关键词】船舶定线制;航标配布;方法【作者】李昕【作者单位】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644.34由于长江经济带的崛起,长江航道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船舶运量、船舶密度大大增加,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也随之严峻。
为此,自2003年起,在长江干线最繁忙同时航道条件具备的部分河段开始实施航路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实行船舶定线制,船舶各自靠右航行,大小船分流,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规范并简化了航路。
船舶定线制的实施,改变了传统的航标配布方法,需要为船舶提供界限清晰、标志鲜明、灯光明亮、好记好认的助航标志,笔者自2003年起一直从事长江干线航路改革的航标配布及相关的专题研究,现将自己的一点体会提出与大家探讨。
1 长江干线开展航路改革实施船舶定线制的概况1.1 船舶定线制的概念国际海事组织(IMO)在2002年7月1日生效的SOLAS公约的第V章第10条规定了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
船舶定线,是指用法规或推荐的形式指定船舶在水上某一区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船舶定线制,是指在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任何单航路或多航路制和(或)定线措施。
其目的在于改善船舶在交通密集区、有限水域中活动自由受到限制、水深有限或气象不佳的区域的航行安全。
船舶定线制的一般形式包括分道通航制、沿岸通航带、环行道、警戒区、双向航路、推荐航线、推荐航路、避航区和深水航路,在具体水域中,这九种定线措施往往是根据当地各方面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组合起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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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航道左侧的标志白色(黑色),夜间闪白灯或绿灯。 航道右侧的标志红色,夜间闪红灯。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一)航行标志
1、过河标 2、沿岸标 3、导标 4、过渡导标 5、首尾导标 6、侧面标 7、左右通航标 8、示位标 9、泛滥标 10、桥涵标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一)航行标志
1、过河标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二)信号标志
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道信息的标志称为信号 标志。为航行船舶提示有关航道信息的标志,
采用信号控制船舶单线航行、标示控制界线、 揭示航道水及航道中存在的横流等。
包括:通行信号标 鸣笛标 界限标 水深信号标 横流标 节制闸标
(二)信号标志
1、通行信号标
功能:设在上、下行船舶相互不能通视,同向并驶
(二)信号标志
5、横流标
功能:标示航道内有横流, 警告船舶注意。
6、节制闸标
功能:设在靠近节制闸上游 或上、下游一侧的岸上,也可 将灯悬挂于节制闸的上游或上、 下游水面上空架空线上,标示 前方是节制闸防止船舶误人发 生危险。
天然河道的节制闸称为拦河闸。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三)专用标志(2)
6、侧面标 形状:
( 2 )固定设置在岸上或水中的侧面标 ( 灯桩 ) 可采用杆形或柱形。杆形灯桩需 要增加视距时,左岸一侧可加装锥形顶 标,右岸一侧可加装罐形顶标。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7、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心碍航物或航道分汉处,标 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浮标可采用柱形、锥形或灯船。灯桩可采用柱形。
无线电航标——如无线电信标(Radio beacon)、雷达反 射器(Radar Reflector)、雷达航标(Radar Beacon)及无 线电双曲线定位系统的信号发射台等。
一、航标的基本概作用
2、按航标设置的水域分类
(1)内河航标、海区航标
(2)岸标、浮标
一、航标的基本概作用
3、按内河航标的功能分类
灯塔
一般设置在重要位置,如显著岬角、港湾入口处、 重要航道附近以及孤立危险物上。
灯塔大多有专人看守,工作可靠,海图位置准确, 是陆标定位的良好标志。灯光射程一般为15-25海里。
灯塔有引人注目的形状和颜色。灯塔的灯高一般均较高且装 有强光灯,以其特定的光色和光质作为识别特征,夜间能在 较远的距离上被及时准确发现。灯塔多附设雾号。有的灯塔 附设有音响信号、无线电信号等。 灯桩(light beacon) 一般设置在航道附近的岸上或 浅水处,以及孤立的礁石上或 港口附近的阻浪堤上,常用于 港内避险和导航。
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 形状: 标杆上端装 正方形顶标
两块,分别面向上、下方航道 。也 可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作为浮 标设置。
颜色:
左岸 —— 顶标和梯形牌为白色 ( 黑 色),标杆为白、黑色相间横纹。 右岸 —— 顶标和梯形牌为红色, 标杆为红、白色相间横纹。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三、内河航标的配布类别、原则
(一)内河航标配布的分类
灯船(Light vessel)
一般设置在不便建造灯塔的重要航道 水域,用于标志港口、航道的进口和浅滩 等。
灯船在甲板高处设有发光设备,灯光
射程较远,可靠性较好。有人看管的灯船 可靠性更好。灯船的船身一般涂红色,船 体两侧有醒目的白色船名或编号,桅上悬 挂黑球,供白天识别用。
一、航标的基本概念
内河航标 :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碍物,揭示
形状:前后两座标志的标杆上
端各装正方形顶标一块,顶标均面 向航道方向 。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4、过渡导标
功能:由前后两座标志组成,标示一方为导线标示的导线航 道,另一方为沿岸航道或过河航道,指示沿导线标示的航道 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驶入沿岸航道或过河航道。
形状:前标与过河标相同, 后标与导标相同。前标的一 块顶标与后标的顶标组成的 导线,前标的另一块顶标面 向另一条航道方向。
(二)信号标志
3、界限标
功能:设在通航控制河段的上、下游,标 示通航控制河段的上、下界限。设在船闸闸室 有效长度的两端时,标示闸室内允许船舶安全 停靠的界限。 形状:标杆上 端装菱形标牌一 块,标牌面向来 船方向(也可镶绘 在船闸闸墙上) 。
(二)信号标志
4、水深信号标
功能:设在浅滩上、下游靠近航道一侧的河岸上,揭示浅滩航道的最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6、侧面标
形状 : ( 1 )浮标可采用柱形、锥形、罐形、杆形或
桅顶装有球形顶标的灯船。
(2)需要同时以标志形状特征区分左、右岸两侧时: • 左岸一侧浮标为锥形或加装锥形顶标, • 右岸一侧浮标为罐形或加装罐形顶标; • 也可只在左岸一侧浮标加装球形顶标。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 设置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 包括:管线标、专用标。
1、管线标
功能:设在需要标示的跨河管 线 ( 即管道、电缆、电线等 ) 的两 端或一端岸上或设在跨河管线的 上、下游适当距离的两岸或一岸, 禁止船舶在敷设水底管线的水域 抛锚、拖锚航行或垂放重物,警 告船舶驶至架空管线区域时注意 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5、首尾导标
功能:由前后鼎立的三座标志
组成两条导线分别标示上、下方 导线标示的航道方向。
形状:三座标志中.一座 为共用标与过河标相同, 另两座与导标相同。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6、侧面标
功能:设在浅滩、礁石、沉船或其他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标 示航道的侧面界限;设在水网地区优良航道两岸时,标示岸形、 突嘴或不通航的汊港,指示船舶在航道内航行 。
泸洲沱江口示位标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9、泛滥标
•功能:设在被洪水淹没的河岸或岛屿靠近航道一侧,标示 岸线或岛屿的轮廓。 •形状:标杆上端装截锥体顶标一个, 也可以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作 为浮标设置。 • 颜色:左岸,白色(黑色),右 岸,红色。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10、桥涵标
•功能:设在通航桥孔迎船一面桥梁中央,标示船舶通航桥孔的位置。
小水深。
形状:由带横桁的标杆和号型组成,横桁与岸线平行,将号型组合悬
挂在横桁的两边,从船上看,左边所挂号型表示水深的“米”数,右边所 挂号型表示水深的“分米”
形状:灯质:每盏白色定光
号灯代表数字“1”;每盏红色 定光号灯代表数字“4”;每盏 绿色定光号灯代表数字“6”。
颜色:标体每面的中线两侧分别为红色和白色。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8、示位标
功能:设在湖泊、水库、水网地区或其他宽阔水域,标 示岛屿、浅滩、礁石及通航河口等特定位置,供船舶定位 或确定航向。 形状:各种形状的塔形体。 颜色:可根据背景采用白、黑、
红色或白、黑(红)色相间非垂直条 纹。设在通航河口处,须 与“左白 右红”原则一致。
二、内河助航标志与布设
(一)内河航标配布的分类
3. 三类航标配布
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看到次一 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航行,不再配布 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 能应互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安全航行。
4. 重点航标配布
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优良河段 一般仅标示出碍航物。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 发光航标,船舶需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航标和其他 物标航行。
第二章 航标与航标配布
第一节 内河航标
航标:是助航标志的简称。
航标的种类
按设置地点分
沿海航标(Coastal Aids) 内河航标(Inland river aids) 船闸航标(Lockage aids)
按设置形态分
固定航标 浮动航标
固定航标:
固定航标设置在海岸、水中礁石上和浅水区, 其位置固定不动。
•形状:正方形标牌表示通航桥孔。多孔通航的桥梁,正方形标牌表示大轮通航
的桥孔,圆形标牌表示小轮(包括非机动船、人工流放排筏)通航的桥孔,大、小 轮的具体划分由各地区确定。
• 颜色:正方形标牌为红色,圆形标牌为白色。 • 灯质:通航桥孔(或大轮通航桥孔)为红
色单面定光;小轮 ( 包括非机动船、人工流 放排筏 ) 通航桥控为绿色单面定光。在通航 桥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还可各垂直设置 绿色单面定光桥柱灯二至四盏 ( 按桥柱高度 确定),标示桥柱位置。
(1)航行标志:标示航道方向、航线、航道边缘界
线、礁石、沙滩或其标示航道他碍航物所在地及通航桥孔 等,使船舶按照航行标志所标示出来的航道安全航行。
(2)信号标志:为航行船舶提示有关航道信息的标
志,采用信号控制船舶单线航行、标示控制界线、揭示航 道水及航道中存在的横流等。
(3)专用标志:专用标志是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
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水域所设置的标志,不是直接为 了助航而设置的标志。
一、航标的基本概念作用
4、决定河流左、右岸的原则
按水流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 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 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各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 序确定上、下游:
(1) 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 (2) 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 (3) 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 (4) 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灯桩大多无人看管,结构比灯 塔简单,多为柱状或铁架结构。 灯桩在海图上的位置准确,也是良好的 定位陆标。
浮动航标
水上标志,浮在水面上的标志,用锚或 沉锤加锚链系留在指定位置。 漂浮航标的实际位置也是相对固定的, 仅在以锚碇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移动。但是, 遇大风浪或遭遇船舶碰撞时可能会移位。因 此,漂浮航标一般不能用于测定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