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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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七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七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以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以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
3.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甲方提名____名,乙方提名____名。
3.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3.3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____人,甲方提名____名,乙方提名____名。
3.4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四、决策机制
4.1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鉴于甲方和乙方均有意向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公司,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信息
1.1公司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1.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3公司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
1.4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甲方:(股东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股东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4.2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4.3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五、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一份。
6.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6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6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6篇篇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股东1. 本公司合作股东为:甲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注册地;乙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注册地。

2. 甲方应投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应投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出资方式和时间1. 甲方应在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的(天/月/年)内将出资额款项支付至公司账户,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可转让的财产形式出资;乙方应在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的(天/月/年)内将出资额款项支付至公司账户,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可转让的财产形式出资。

2.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出资款项,应按《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迟延付款利息和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四、财务权利和义务1. 合作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承担公司的亏损。

2. 公司的财务决策权由合作股东会议决定,合作股东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重大事项时需召开临时会议。

3. 公司税收及资金管理等事项需经合作股东会议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行政管理和劳动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统一负责,董事会成员包括甲方和乙方各任命一名董事。

2.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3. 公司的员工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订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权利保护和转让1. 合作股东应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重要资产,不得擅自外泄或侵占公司的财产。

2. 合作股东如需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其他合作股东同意,且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3. 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过公司的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七、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需由合作股东会议决定,经审计师审核并进行清算后解散。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4篇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4篇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本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址:[公司注册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址:[公司注册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和乙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了共同开展业务、实现共同发展,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股权份额1. 甲方和乙方在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份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2.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照其股权份额享有公司的收益,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三条公司经营管理1. 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活动。

2. 甲方和乙方同意将董事会成员按照其股权比例分配,董事会成员由双方共同选举产生。

3. 董事会成员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利润分配1. 公司实现利润后,应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股权比例分配。

2. 分配利润时,应在本年度的向股东发放红利后的合理时间内,在财务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予以发放。

第五条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可以因合并、分立、转让、清算等原因解散。

2. 公司解散时,应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股权比例参与清算,清算后的资产根据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条保密责任1. 甲方和乙方应对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本条款的约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地区____仲裁机构仲裁。

2.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5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5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一、协议前言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责任及合作事项,规范股东间的合作关系,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经各方股东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二、协议主体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股东共同签订:1. 股东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2. 股东二: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3. 股东三: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三、公司概况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四、股东出资及股权分配1. 甲方出资额:__________元,占公司总股权的百分比:____%2. 乙方出资额:__________元,占公司总股权的百分比:____%3. 丙方出资额:__________元,占公司总股权的百分比:____%五、股东权利和义务1. 股东权利:(1)参与公司决策,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管理层成员;(3)按照股权比例获取公司分红;(4)查阅公司账目和财务报告。

2. 股东义务:(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承担公司运营风险;(3)遵守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4)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司治理结构1.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事项。

2.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若干名。

3. 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监事会由若干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1人,监事若干名。

七、股东合作事项约定1. 股东应相互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

2. 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不得擅自转让股权或损害其他股东权益。

3. 股东应积极参与公司管理,支持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壮大。

4. 股东应共同承担公司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篇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起人为:(1)(2)......(发起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籍贯、民族、住址、联系方;发起人为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各发起人共同委托为代理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3.公司宗旨为: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房产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万元,其他设施万元,现金万元,商品万元。

6.各出资人认缴资本情况如下:(1)以出资,折合人民币万元。

(2)以出资......7.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存入银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公司的筹务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此处可详细列明各筹备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因过错完不成该工作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

9.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10.各发起人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返还。

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订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11.筹备期间工作由统一高度,各发起人应积极配合。

12.本协议一式份,于年月日于地签订。

发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篇2A方B方C方D方E方A B C D E 五方就投资合作经营(以下简称迅动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一、投资合作背景1.1、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A方:姓名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B方:姓名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C方:姓名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D方:姓名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E方:姓名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三、收益分配3.1 利润分配比例3.1.1 五方经营迅动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五方实际股权的比例予以分配。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书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书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身份证:♉♉♉♉♉♉♉♉♉,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丙方:身份证:♉♉♉♉♉♉♉♉♉,住址:♉♉♉♉♉♉♉♉♉♉♉♉♉♉♉♉♉♉♉♉♉♉♉♉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第三条公司名称为:第四条公司住所为: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本公司为有限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

(¥ )。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3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3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3篇篇1一、协议前言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责任及合作事项,规范股东间的合作关系,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和长期合作。

二、协议主体本协议由以下股东共同签订:(在此列出各股东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持股比例等基本信息)三、合作事项1. 股东出资:(在此列出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2. 公司管理:(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职责,以及重大决策的通过比例等)3. 利润分配:(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比例,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4. 股权转让:(规定股东间股权转让的条件、程序、转让价格的计算方法等)5. 保密义务:(明确股东及公司高管人员的保密义务,包括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四、股东权益1. 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重要决策。

2. 决策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权。

3. 收益权:股东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

4. 转让权:股东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其股权。

5. 监督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股东义务1. 出资义务:按时、足额地履行出资义务。

2. 保密义务:承担对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的保密责任。

3. 合法合规:遵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 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六、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如因违约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XX份,各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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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身份证:,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丙方:身份证:,住址: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第三条公司名称为:第四条公司住所为: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RMB)。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成立后,应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经营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十三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2)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5)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6)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9)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11)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12)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合同;(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股金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5)公司登记注册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逃其出资。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依照《公司法》第三章)(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注:两个股东不允许全部转让)或者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5)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依据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6)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节股东会第十九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二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为每年2月份召开一次,监事或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6)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厂长)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八章经理(厂长)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经理(厂长),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厂长)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七条经理(厂长)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诀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其它需要明确的职权。

第九章监事第二十八条公司设1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可要求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9)列席股东会会议;(10)其它需要明确的职权;第十章公司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规定第三十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偿责任。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后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十五天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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