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塔然高勒管委会三项长效机制加大镇区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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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鄂府办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98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10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打造良好城市形象,全面建成生态健康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城市,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保障《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库布齐国际沙漠论坛顺利召开,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认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5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目的,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主干道、小街小巷沿线环境卫生,坚持重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属地政府负责、市级部门督导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原则,采取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疏堵结合的办法,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实施洁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打造“绿色鄂尔多斯”“花园鄂尔多斯”“大美鄂尔多斯”,实现城市环境整洁、道路畅通、交通文明、风景优美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任务1.街景整治。

提升改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整修美化围墙等附属建筑物,改造或清理破旧建筑物。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1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1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0日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秸秆禁烧系指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根茬、杂草、落叶、残膜和垃圾等。

第三条秸秆禁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加强防控监管,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第四条各旗县区政府是本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将禁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市督导、旗县区负责、苏木乡镇为主、嘎查村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责任。

第五条各旗县区政府要成立由农牧、生态环境、公安、林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第六条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旗县区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执行情况及问责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电园区简介

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电园区简介

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电园区简介一、煤电园区规模。

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电园区是杭锦旗开发建设的五大园区之一,位于杭锦旗东部的塔然高勒地区,距杭锦旗锡尼镇33公里,距塔然高勒煤矿10公里,109国道从园区中通过,另有两条对外公路(塔乔公里、运煤专线),距鄂尔多斯东胜区约70公里。

园区总面积35平方公里,以109国道为界,自然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其中南区规划面积10.7平方公里,北区规划面积24.3平方公里。

二、煤电园区性质。

是以煤炭产销运、煤炭洗选、煤炭仓储、煤炭资源深加工、煤炭转化利用、热电联产等为主,以粉煤灰回收利用、水泥和新型环保材料的生产、现代物流等为基础的大型综合工业园区。

三、煤电园区的职能定位。

煤电园区立足于建设现代化工业园区,园区的职能包括煤炭开采、电力发展、建材加工、配套服务等功能,同时积极强化煤炭运输、货运配载、信息交易、商贸交流、物流仓储等物流职能。

四、园区建设进展情况。

为科学有序推进煤电园区建设,确保引进的企业有资金、有实力,确保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园区建设,塔然高勒管委会于9月29日与杭锦旗丽昌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电园区合作建设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约定条款,园区建设以管委会为主导,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共同开发建设首期6平方公里项目。

为卓有成效地推进煤电园区建设,管委会在与上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之前,就已经引进了不少有合作意向的大中小型企业。

目前,已引进的入园开工建设企业有:总投资8000万元的鄂尔多斯兴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已完成投资5500万元,土建工程完成70%,设备开始安装;总投资300万元的杭锦旗安源公司氧气制造项目,已完成投资160万元,土建已完成,设备待进;总投资4000万元的鄂尔多斯万基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砌块环保砖项目,已完成投资1600万元,土建完成90%;总投资700万元的内蒙古资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加油站项目,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土建完成90%,设备正在安装中。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0•【字号】鄂府办发〔2023〕79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79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0日鄂尔多斯市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有效破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不足,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挖各行业节水潜力,全面开展深度节水控水,推动全市各行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水资源管理优化用水布局,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全力保障全市“三个四”工作任务用水需求,为打好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水支撑。

(二)基本原则1.以水定需、量水而行。

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条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四控”行动一个意见和四个办法》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四控”行动一个意见和四个办法》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四控”行动一个意见和四个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2•【字号】巴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四控”行动一个意见和四个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15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巴彦淖尔市“四控”行动一个意见和四个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巴彦淖尔市“四控”行动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四控”行动,对于我市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促进绿色化与农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进农业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自治区“四进四控”提出的总体要求及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这个主题,以“四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力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五区”共建,努力建成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原则。

分区域、分作物、分步骤的开展具体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四控”行动中。

典型带动原则。

重点依靠新型经营主体,借助其集中种植、统一经营的优势,率先开展“四控”,同时每个村组抓一个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农民自发参与的积极性,逐步扩大面积。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6•【字号】•【施行日期】201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为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苏木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转变职能,完善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农村牧区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夯实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努力实现农村牧区基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不断开创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㈠坚持依法办事。

坚持方便群众办事与严格依法行政相统一,依法推进农村牧区政务服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高效运转的基层政务服务网络。

㈡坚持结合实际。

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要贴近农村牧区和基层实际,服从和服务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体现基层特点。

㈢坚持公开透明。

基层政务服务的项目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工作职责、服务电话“六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㈣坚持便捷高效。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21.01.14•【字号】锡署办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委、办、局:现将《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1月14日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全盟新型城镇化进程,深入推进城市(镇)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始终牢牢把握“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对表,创新体制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治理举措、补齐设施短板、根治城市顽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推进全盟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镇)管理效能和水平。

二、实施范围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

三、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通过深入推进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全盟各地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管理规范执法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实现“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提品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鄂府发〔2022〕118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18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将《鄂尔多斯市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3日鄂尔多斯市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2〕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实施,见到实效,结合鄂尔多斯市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激活存量,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展多元化土地供应模式,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结构和时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挖掘开发城镇低效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园区用地效率,实现以“亩产论英雄”推动标准地出让;加大土地违法整改和源头防控,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原则。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系统谋划、科学规划,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切实把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规划引领原则。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明确详细规划重点区域,编制与存量用地再开发相适应、与提升土地资源价值相匹配的详细规划,推动城乡协同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和调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和调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鄂府办发〔2022〕103号•【施行日期】202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和调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03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22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调研和调度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一)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系列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我市的135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2〕7号)中130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120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五)《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500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六)《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工作行动方案》中500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七)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工作时间2022年7月中旬至2022年底。

三、工作方法深入部门、深入旗区、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通过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加强调度、盯紧跟办等方式,着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按期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分组第一组:组长:苏翠芳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周永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杜常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武兆坤,联系电话:151****2233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杭锦旗第二组:组长:姜波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张爱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岸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杨飞,联系电话:150****4588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鄂托克旗第三组:组长:王心宇副市长副组长:陈喜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郑市疾控中心主任白永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贾慧平,联系电话:150****1006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东胜区第四组:组长:高闻何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张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晓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邱利挺,联系电话:137****6102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第五组:组长:孔繁飞副市长副组长:尹占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阿拉腾敖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高治国,联系电话:150****0727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鄂托克前旗第六组:组长:苗程玉副市长副组长:张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杨永锋,联系电话:152****5111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达拉特旗第七组:组长:额登毕力格副市长副组长:陈喜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瑞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朱敬源,联系电话:136****6675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乌审旗第八组:组长:刘凤云副市长副组长:陈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雍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络人:赵丽鹏,联系电话:183****1717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和准格尔旗五、有关要求(一)各旗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6日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一流政务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市委“五大行动”为抓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全市政务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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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塔然高勒管委会
建立三项长效机制加大镇区建设管理工作
塔然高勒地处杭锦旗的“东大门”和109国道两侧,因此,镇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旗的整体形象,所以我们始终不敢懈怠此项工作。

今年以来,塔然高勒管委会切实加强城镇建设管理力度,推进了塔然高勒镇区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成立了城镇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务办),招聘了5名环卫工人,重点对镇区环境卫生、公用设施、镇区绿化以及人口集中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

一是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为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工作质量,管委会制定了《环卫工人管理制度》和《塔然高勒镇区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对环卫工人的工作职责、范围、时间和奖惩办法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重点对镇区的主要街道进行清扫保洁,为每位环卫工人配发保洁工具并统一着装。

同时,建立严格的日检查制度,每天社会社务办都对主要街道进行检查评分,月底统计评分结果并与环卫工人工资挂钩,确保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

管委会社会事务办联合旗工商部门同镇区沿街主要经营店铺签订了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要求经营单位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做到门前车辆摆放整齐,门前树木管理符合规定,树木
无折损、缺株现象,禁止门前乱摆乱挂,禁止玻璃橱窗上进行各种小张贴。

同时,要求经营店铺内保持整洁并符合各项卫生规定。

为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有效落实,管委会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对店铺门前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督查,对经营单位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违反镇区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建立绿化亮化管理长效机制。

管委会今年投入了200多万元对镇区的主要街道进行了绿化亮化,为了保持绿化成果,管委会建立了双层管理机制,第一层是要求绿化公司的专业园林队伍对已经完工的绿化工程进行管护,确保养管质量。

第二层是建立了绿化督导小组,对绿化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使整个绿化管护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镇区处处绿意、阵阵花香。

(王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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