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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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一、市场秩序(40分)1、经营户按规定悬挂经营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2分);2、不销售协议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3分);3、摊位内物品摆放高度低于1.4米、营业房内货架物品摆放不得超过1.8米(2分);4、不得超高超宽,摊位、营业房内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统一,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营业房物品摆放不得超出阶梯货架外(3分);5、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2分);6、无欺行霸市、强行买卖行为,无短斤缺两、哄抬物价行为(3分);7、经营户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随意摆放杂物,堵塞通道(3分);8、市场内无烧水做饭现象,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等(2分);9、经营户全部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电子秤(3分);10、电子秤统一摆放在电子秤座上(2分);11、经营户日常经营时间为每日07:00-19:00,不得擅自关门歇业(9分,擅自歇业一天扣3分);12、经营户进货、上架必须在每日08:00之前完成(2分);13、经营人员统一配证(健康证)服务(2),着统一工作服(2分)。

二、卫生保洁(15分)1、摊位、营业房自设保洁桶(袋)(2分);2、内、外产生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在摊位外洗菜、剥砍,保持地面干燥整洁(3分);3、垃圾集中倒至垃圾房垃圾桶内,严禁在厕所倒垃圾、清洗物品(2分);4、保持营业房、摊位内的墙面、台面、地面、门窗、灯具等营业时间范围内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积尘(3分);5、摊位外立面瓷砖干净整洁(2分);6、水产摊位外面无积水、严禁乱倒水,蔬菜摊位外面干燥无水渍(3分)。

三、食品安全(20分)1、全面使用可降解购物袋,按规定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2分);2、不使用有毒有害的塑料购物袋,不使用化工塑料桶(2分);3、熟食、卤味间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冰箱内生、熟食要分开(2分);4、熟食摊位、营业房设防蝇、防尘、防腐“三防”以及洗手、消毒等设施(2分);5、熟食制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相关要求,上岗时必须需佩带口罩和手套(2分);6、食品容器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直接入口食品要加盖加罩(2分);7、出售商品明码标价,产品标识规范(2分);8、市场检测人员每日对经营户销售商品进行检测,无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4分);9、不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等(2分)。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3篇)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3篇)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一、评选对象1. 该评选活动面向所在社区(或行业)的经营者。

2. 必须是合法注册并经营的企业或个体户。

二、评选标准1. 企业形象和外观:包括门面布置、店招、标识牌、装修等。

2. 文明经营行为:包括整洁卫生、排污合规、无乱扔垃圾行为等。

3. 服务态度和素质:包括热情周到、礼貌待客、解决问题能力等。

4. 文明宣传与互动:包括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积极向上的言论等。

5. 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员工权益、产品质量保证等。

三、评选程序1. 公示阶段:社区(或行业)公示评选活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评选对象的投票推荐。

2. 初评阶段:由评选组织单位通过收集和整理公众投票推荐,初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对象。

3. 评审阶段:评选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团队对候选对象进行现场访查和深入了解,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4. 公示及决选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公众意见征求,最终确立获奖对象。

四、奖励与表彰1. 对于获得评选的文明经营户,可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进行宣传报道。

2. 可在社区公布获奖名单,并安排相应的颁奖典礼。

3. 对评选获奖者进行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其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细则仅供参考,实际评选细则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二)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地生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经营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经营户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加强道德修养,开展文明经营活动,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创造和谐社会,特制定《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

1.2 目的和意义本细则的制定旨在为评选文明经营户提供明确的指导,并在评选中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经营户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文明诚信放心消费示范街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

文明诚信放心消费示范街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

文明诚信放心消费示范街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评定分为四星制,由示范街采取日检查、周小结、月评分、季考核方式,每年对示范街的商户进行一次星级信用评定,并报评定小组备案,由评定小组审核后确定。

一、商户星级评价标准表(一)三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出借、转让执照等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2、连续开业经营一年以上;3、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无价格欺诈、无缺斤少两现象;4、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5、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6、经营者举止得体,礼貌待客,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7、季度考核上红榜三次及以上。

(二)四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出借、转让执照等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2、连续开业经营一年以上;3、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无价格欺诈、无缺斤少两现象;4、本年度内没有消费者投诉记录;5、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6、经营者举止得体,礼貌待客,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7、季度考核上红榜四次。

(三)降级和摘牌标准:1、任何时候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行为或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行为的,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减星直至摘牌。

2、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指出未及时改正的,可视情节减星。

3、发生被有关部门处罚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无论任何星级,一律立刻摘牌。

4、季度考核上黑榜,一律摘牌。

二、评定原则(一)广泛参与原则。

示范街内符合评定范围内的商户户全部参加评定活动,经营者自评、同行监评、消费者参评、市场主办单位及评定小组检查测评相结合,提高评定的广泛认可度。

(二)公平公正原则。

评定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评定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三)注重实效原则。

评定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规范经营行为出发,通过评定活动,增强示范街主办单位的管理责任意识,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提升文明经营效果,让消费者放心、让购物者满意。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二篇)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二篇)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风尚,激发和培育文明经营户的自觉行为,提高经营户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评选内容文明经营户评选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对经营户的经营管理、文明服务、环境卫生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评估,评选出突出表现、具备先进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感的经营户,以激励广大经营户向文明经营方向发展。

第三条评选标准1. 经营管理:包括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积极开展知识培训等方面的表现;2. 文明服务:包括服务态度热情、服务效率高、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3. 环境卫生:包括店面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环保意识等方面的表现;4. 社会责任:包括参与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福利等方面的表现。

第二章评选程序第四条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本市各类经营户,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店、小商品市场、便利店等。

第五条申报与筛选1. 经营户可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申报;2. 申报截止后,由评选委员会对各个经营户的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候选名单。

第六条考察与评审1. 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名单的经营户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2. 结合考察情况,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选标准确定获奖经营户。

第七条颁奖与表彰1. 评选结果将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媒体、颁奖仪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2. 对符合条件的获奖经营户予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牌匾等;3. 对获奖经营户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

第三章评选权责第八条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市商务局组织,成员包括文明市场协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第九条评选权力评选委员会有权制定评选细则、制定评审标准、筛选候选名单,组织考察评审、决定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办法

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办法

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办法为进一步规范XXX商户市场经营行为,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文明诚信商户,更好的服务于我校师生及周边群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现制定XXX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办法如下:一、创建目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建设,营造良好公平诚信的校园营商环境,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二、评比范围租用XXX房屋或场所的所有商户,包括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湖校区两个校区的商户均需参加评比。

三、评比时间20xx年12月份进行年度评选,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星级审核。

四、评比安排(一)宣传发动。

10月15日前,广泛宣传XXX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办法内容,动员每个商户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二)考评评分。

每年12月15日前,根据各商户年度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召开评审组会议,评选星级文明诚信商户。

五、评比标准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设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共三个等级,基本要求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规范、自律制度规范、消费维权规范”等四项内容量化标准,附设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

票否决事项出项下列事项,一律不得参评星级文明诚信商户,并撤销已获得的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荣誉。

1.无证照经营或者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审批部门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2.经营商户或员工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3.造成责任安全事故的;4.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等失信行为记录的;5.拖欠职工工资三个月及以上的,或拖欠职工工资、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经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发生群体性劳动纠纷的;6.其他需要取消星级荣誉的行为和现象。

六、评比规则实施动态挂星摘星制度,由评审工作组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复评。

经评审确认,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增挂星标等级;若违反相应星级标准的,摘去星标等级。

每年度评选出20家“文明诚信商户典范”,由XXX授牌并给予适当奖励,并将平分结果作为合同到期后能否续签的参考。

2023年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

2023年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

2023年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文明经营户的创建和发展,树立文明经营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经营环境,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评选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三条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按年度进行,评选周期为一年。

第四条评选标准包括法律合规、诚信经营、服务质量、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方面。

第五条文明经营户评选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实施,评选结果将公示于社会。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六条法律合规方面,被评选单位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收、劳动法规、环境保护等,是否依法纳税缴费,是否遵守公平竞争规则等。

第七条诚信经营方面,被评选单位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是否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是否遵守合同约定,是否履行义务,是否重视消费者权益,是否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等。

第八条服务质量方面,被评选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积极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需求,是否持续改进服务,是否重视客户满意度等。

第九条环境保护方面,被评选单位或个人是否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是否按照环境法规进行排污治理,是否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是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环保活动。

第十条公益慈善方面,被评选单位或个人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捐资助学、资助贫困地区发展、帮助灾区等,是否宣传普及社会公德,是否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一条文明经营户评选由各级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评选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公示、终评等环节。

第十三条申报环节,参评单位或个人提交参评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或问卷。

第十四条初评环节,依据申报资料和相关数据,进行初步评估,初选出初步合格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复评环节,对初评合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访谈、调查等深入评估,综合考虑各项评选标准,进一步筛选出复评合格单位或个人。

第十六条公示环节,公示复评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文明商户评比标准

文明商户评比标准
文明诚信商户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二、热爱市场、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全年无少斤短两、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问题。

三、自觉接受市场管理,按时交纳各种费用,无不良记录和举报。

四、爱护市场公益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门店内干净整洁、秩序良好,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五、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全年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热心参与市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七、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坚持以诚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

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具备良好的经营形象。

八、具有开拓进取意识,善于改革创新,善于捕捉市场信息,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效益良好。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根据市场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和创建诚信市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马军寨和翠竹农贸市场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比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为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评比方法和比例1、坚持以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市场经营者积极参加评比活动,按照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和管理市场。

2、坚持按照评比的范围、标准、名额和程序开展推荐评比活动,被授予诚信文明经营户称号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3、坚持逐级推荐的方法,参加评选推荐的经营户按照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进行。

首先按各行业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初评,经评定委员会核准后,进行命名表彰。

三、“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标准1、依法取得营业登记应满一周年以上;2、依法经营,以诚信为本,重视商业信誉;3、出售商品质量好,提供服务好,维护消费者权益;4、无不良信用记录;5、依法、按时缴纳税(费);6、能够积极献爱心、主动回报社会;7、所经营服务项目无投诉或积极解决投诉;8、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9、严格遵守计量管理规定,做到包装标识规范,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10、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上述评定标准共十项每项评定合格为10分共计100分,达60分合格为A 级;80分为AA级,100分为AAA级。

市场服务中心文明诚信经营户评分表。

文明商户评选办法

文明商户评选办法为了激励商家不断提高服务和品质水平,展示文明商务形象。

我们将举办一项“文明商户评选”活动。

下面是具体办法。

一、评选目的1. 提高商户文明意识和服务素质,促进文明经营。

2. 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提升综合形象。

3. 挖掘商家创新亮点,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选择。

二、评选范围参评商户为本地区已经注册并且开展业务的商家,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电商企业均可参加。

三、评选内容1. 文明经营。

商家应该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采用欺诈行为进行宣传和销售。

2. 服务质量。

商家应该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3. 创新发展。

商家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4. 美化环境。

店铺应该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符合安全标准。

5. 社会责任。

商家应该关注社会环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评选方法1. 消费评选。

参评商户的消费者可通过网上评价或者实地评价的方式,综合评价商家。

2. 商家自评。

商家可以录制视频或写评述,表明自己在五个方面的实践举措,宣传自己的特点。

3. 小区委员会提名。

小区委员会会对周边商家进行认真考察,推选具有优秀实践和良好形象的商家参加评选。

五、评选程序1. 报名:商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筛选:主办方在收到参赛商户的申请后,将按照规则进行筛选,确定入围商户。

3. 评选:消费者、商家自评、小区委员会提名者进行评审,综合评选出获奖商家。

六、评选奖励本次文明商户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对入选的商家进行宣传报道,对表彰获奖的商家的优秀实践和文明经营。

此外,在获奖商家的店铺、宣传页面和周边区域进行宣传,福利政策待制定。

七、总结通过此次文明商户评选活动,架设起一个文明商家的平台,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挑选优秀文明商家的便利,更为商家树立起文明商务形象,树立商家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提高商家的士气。

同时,评选活动也对于那些未入选商家提供一个参照标准,激发商家积极回归文明经营,提升文明区形象。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一、评选背景与目的为了引领和激励广大经营户树立文明诚信经营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商业道德建设,我们决定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表彰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先进典型,宣扬尊重规则、诚实守信、服务社会的商业道德,激励广大经营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经营水平和形象,推动商业行为更加正义、公平、廉洁。

二、参评条件1.经营户必须在本市注册,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经营户所经营的行业必须合法,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3.经营户在过去一年内没有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记录;4.经营户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发生造假、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5.经营户需具备较高的商业道德素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6.经营户在过去一年内没有投诉记录,并且获得消费者的良好评价。

三、评选流程1.公示阶段:公示评选活动的目的、条件和流程,并向经营户提供参评的申请材料;2.报名阶段:经营户准备所需材料,并提交到评选委员会;3.材料筛选: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核实经营户的资格;4.参观评估: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经营户进行现场参观、评估,并进行记录;5.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参观评估的结果,综合考核经营户的综合素质和业绩,最终确定获奖名单;6.颁奖仪式:评选委员会将为获奖经营户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发布获奖名单。

四、评选标准1.遵纪守法:经营户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商业规范,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诚实守信:经营户需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保证商品质量,诚实守信,言行一致;3.服务质量:经营户在服务过程中需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和满意度;4.社会责任:经营户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5.品牌建设:经营户需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对自身品牌进行有效管理和推广;6.创新发展:经营户需具备创新意识,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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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内容及标准
文明诚信商户评比标准如下:
1.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微笑服务。

经营期间赤膊、穿短裤、举止不文明或者用语不礼貌、不微笑服务将被扣分。

2.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主动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工作。

不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不服从市场管理条例将被扣分。

3.市场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做到明码标价。

不明码标价将被扣分。

4.商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和占摊经营。

商品摆放不整齐美观、占道经营、占摊经营将被扣分。

5.自觉维护市场公共卫生,实施好门前“三包”,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

不维护门前卫生、乱丢垃圾将被扣分。

6.爱护市场公共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不偷水电,不多占多拿。

不爱护市场公共设施,不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偷水电,多占多拿将被扣分。

7.积极缴纳服务费、摊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主动接受和
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费用。

不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将被扣分。

8.文明经营,礼貌待客,不得强卖强卖、不得以言语侮辱、诽谤、威胁消费者。

强卖强卖、以言语侮辱、诽谤、欺行霸市、与顾客争吵殴斗行为的、威胁消费者将被扣分。

9.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维
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被扣分。

10.诚实守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无短
斤少两,童叟无欺,无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有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将被扣分。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当公平竞争,无欺行霸市。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维护正当公平竞争,欺行霸市将被扣分。

12.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无治安、消防安全事
故发生。

安全措施不到位,邻里关系不融洽,发生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将被扣分。

13.科学经营,善于扑捉市场信息,经营效益良好,对市
场贡献大。

不科学经营,经营效益不好,对市场贡献小将被扣分。

每个月的出摊天数必须不少于27天。

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则取消该月的评比资格。

此外,如果有不诚实守信的行为,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扣4分/次),以次充好(扣1分/次),
短斤少两(取消当月评选资格),或者有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取消当月评选资格),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欺行霸市(取消当月评选资格),安全措施不到位(扣2分/次),邻里关
系不融洽(扣1分/次),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取消当
月评选资格),则也会被取消当月的评选资格。

相反,如果经营效益良好,善于扑捉市场信息,对市场贡献大,则会获得奖励6分。

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的经营秩序管理也非常重要。

在肉类摊位区,必须保持摊位台面台底整洁干净,不倾倒垃圾导致水沟堵塞,并且要定期搞卫生。

证照必须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必须持证经营。

严禁搭摊、加长摊位、私自改造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此外,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户承担。

在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也必须保持摊位台面台底、铺面整洁干净,不倾倒垃圾导致水沟堵塞,并且要定期搞卫生。

证照必须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必须持证经营。

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经营环境卫生。

严禁在摊位(门面)内摆放杂物,严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保持摊位(门面)周边清洁卫生,严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严禁经营户淋菜将水洒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经营户洒水、乱扔废弃物造成的地面湿滑,导致消费者受伤,由经营户承担一切责任。

在卤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干货区,也必须保持摊位(门面)卫生整洁,无蛛网、鼠迹,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定时清洁卫生。

证照必须悬挂整齐,标价牌(签)价格清楚,销售的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清楚,产品质量检验手续真实、完备,入场人员必须持证经营。

摊区内商品堆放整齐,不乱搭、乱挂杂物,严禁用包装箱等物品盛装商品占道经营。

规范经营工具,严禁将废旧家具(旧床、旧沙发等影响环境美观的用具)拿到市场内使用。

严禁在公共通道内加工商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占道休息和赌博、游戏等。

最后,在水产、冷冻品摊区,也必须保持摊位(门面)卫生整洁,无蛛网、鼠迹,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定时清洁卫生。

证照必须悬挂整齐,标价牌(签)价格清楚,销售的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清楚,产品质量检验手续真实、完备,入场人员必须
持证经营。

严禁在公共通道内加工商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占道休息和赌博、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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