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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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

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
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
测评类别
I-2 公共环
测评项目
II-11 建筑工
测评内容
1)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 2)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现象; 3)做到文明施工,没有施工 扰民现象; 4)工地围墙美化,公益广告 占比不低于 30%; 5)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 公共领域; 6)工地内有供建筑工人用的 厕所、淋浴等设施; 7)建筑工人宿舍层高不得低 于 2.4 米,走廊宽度不得小 于 0.9 米; 8)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 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 专柜; 9)宿舍内物品放置整齐,地 面整洁,无使用明火和高功 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
牵头部门
境 个建筑工地(其中居民区性质的 3 个,商业区性质的 2 个): 1)出工地车辆未进行规范冲洗的,每 1 个工地扣 1 分;发现有泥沙滴漏抛洒现象的, 每 1 辆车扣 1 分。(分值 10) 2)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现象的,每 1 个工地扣 2 分。(分值 10) 3)发现有不文明施工,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每 1 个工地扣 2 分。(分值 10) 4)工地围墙公益广告占比不足 30%的,每 1 个工地扣 2 分;工地围墙有空白的,每 1 个工地扣 1 分;工地板房、围墙上有牛皮癣的,每 1 处扣 1 分。(分值 10) 5)发现建筑围挡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的,每 1 个工地扣 1 分。(分值 6) 6)有生活区的工地内未设置厕所、淋浴等设施的,每少 1 项扣 1 分。(分值 6) 7)工人宿舍层高、走廊宽度不符合要求的,每 1 个工地扣 1 分。(分值 6) 8)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的,每 1 个工地扣 1 分;未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的,每 1 个宿舍扣 1 分。(分值 6) 9)每 1 个工地宿舍随机抽查 3 个房间,发现房间内物品放置不整齐、地面不整洁的, 每 1 个工地扣 1 分; 发现有使用明火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做饭、 炒菜的, 每 1 例扣 1 分; 杜绝给电瓶车充电。(分值 10)

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

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
1
现场查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市场内应设有公共厕所,厕所内干净、卫生
2
现场检查,厕所脏的,扣1分
讲诚信15分
市场管理队伍经过相关知识培训,管理责任落实,队伍素质较高
3
查看培训记录,及管理人员面貌
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价、计量诚信建设,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等
2
查看信用管理制度,未开展的,扣2分
市场以每个经营户为单位,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健全信用记录
加分项
小计
总分
查看记录
提升市场检测室的检测能力,进行一定量的定量检测
现场查看检测室是否有定量检测设备
检测情况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实时监管
现场查看电脑,是否录入
使用电子打码秤、消费刷卡机等设施,向消费者提供电子供票
现场查看,经营户使用刷卡机的,得1分;使用电子打码秤的,得2分
大型农贸市场建立主要食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建立供需调节和价格预警应急机制
3
水产无挡水设施,扣1分;水产通道有积水,扣1分
无异味10分
市场配套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1
现场查看
各摊位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
2
现场抽查,发现未配加盖保洁桶的,一家扣0.5分
活禽交易区与其它交易区实行物理隔离,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等设施
2
未物理隔离的,扣一分;为配通风冲洗设施的,扣1分
活禽交易区的销售和宰杀隔离
市场检测情况经监督部门复核比对,误差率不高于5%
2
查看检测复核比对台帐,无此台帐,扣2分;误差率高于5%,扣2分
市场内生食与熟食、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设立
2
未分开设立的,发现一处扣0.5分
肉类、豆制品和半成品摊位配套有冷藏保鲜设施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浙工商市[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工商市〔2012〕19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通知》(浙工商市〔2011〕22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12年度全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范围新创建市场范围是取得市场名称登记,并符合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标准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包括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延续确认市场范围是2009年度全省已认定和延续确认的一至五星级市场(浙工商市〔2010〕1号、浙工商市〔2010〕2号文件中认定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应当参与本年度确认)。

二、工作安排(一)各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本辖区一、二星级市场的考核验收和评审认定工作;并受省局委托实地考核验收当地需延续确认的三星级市场。

扩权强县(市)工商局负责本辖区一星级市场的考核验收评定工作,各市要加强对各扩权强县(市)工商局评审工作的指导。

各市工商局于9月10日前将一、二星级市场考核结果和延续确认三星级市场的审核意见统一上报省局。

(二)各市工商局要认真做好新申报三星级以上市场和延续确认四星、五星级市场的审核工作,对通过审核的市场,于9月1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省局。

(三)省局于9月25日-12月30日,组织开展新申报三星级以上市场的实地考核验收、评审和延续确认四星、五星级市场的认定工作。

并抽查延续确认三星级市场的审核情况。

三、工作要求(一)严格申报程序。

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市场开展创建活动,对本年度需延续确认的市场情况进行摸排鼓励市场积极参与星级市场创建活动;要引导新创建市场实事求是,合理定位,严格申报程序,完备申报手续,一经上报,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更改。

“星级农贸市场”评比评分标准

“星级农贸市场”评比评分标准
熟食卤品区设施
8
①消费者与熟食卤品店铺之间安装钢化玻璃隔断或设有防虫蝇纱网、透明罩(4分);
②非接触收银或销售人员不接触钱币(2分);
③分别配置洗手、消毒水池和干手设施(2分)
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5
①豆制品、面包糕点、熟食、酱腌菜和其他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区域,应设置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4分);②统一设置(1分)
智慧型市场
10
符合智慧型农贸市场要求的加(10分)
合计
55
全面实施冷鲜禽上市的加(35分)
星级经营户评比
15
开展星级经营户评比的加(15分)
消防安全
5
市场内加工区域统一安装管道燃气或全部使用电力加(5分)
节能减排
5
市场统一采购有明确的市场标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的加(5分)
公益性
10
市场设立公益性摊位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的,每设立一个摊位加(1分),10分封顶
“星级农贸市场”评比标准(试行)
考核项目
评比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及原因说明
(图片可作为附件)
基础设施(120)
出入、通风和采光
5
①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农贸市场出入口应不少于3个;②其余市场不少于2个(1分);③通风良好(2分);④采光良好(2分)
地面和排水
10
①使用防滑地砖(5分);②地面有一处破损未及时维修扣(1分);③主排水通道应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2分)排水沟深度不少于0.2m,宽度不少于0.25m(1分);④外露部分设格栅盖板,格栅间缝隙不超过0.01m(1分);⑤出口处设防鼠隔离网(1分)
市场经营
秩序管理(95)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杭州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等70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杭州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等70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杭州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等70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1.23•【字号】浙工商市[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杭州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等70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浙工商市〔2008〕3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规定,经市场申报,各级工商机关审核,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省工商局决定认定杭州市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等70家市场为2007年度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其中,杭州市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等14家市场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浙江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等56家市场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上述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有效期均为三年(2008-2010年度)。

希望上述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珍惜荣誉,巩固创建成果,加快提升发展,树立星级文明市场在现代流通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创星工作为载体,加强对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把创星工作与促进市场改造提升、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维护市场食品安全相结合,推进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

附件:2007年度新创建三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名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附件:2007年度新创建三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名单四星级(14家)杭州万寿亭农副产品市场杭州三桥农贸市场杭州市上城区察院前农贸市场杭州东新苑农贸市场杭州萧山市北消费品综合市场宁波友邦家居市场宁波华康名家私广场绍兴富邦玛凯龙家居装饰广场嘉兴市荷花堤农贸市场桐乡市濮院世贸大厦浙江XXX中国科技五金城金都市场金华市人才市场衢州市巨桑家居市场台州市中盛时代广场三星级(56家)浙江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杭州茅廊巷农贸市场杭州新声综合市场龙翔服饰城杭州劳动路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朝晖新村四、六区农贸市场杭州近江食品市场杭州解放路副食品(茶叶)市场杭州近江东茶亭农贸市场杭州断河头农副产品市场杭州朝晖二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三塘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艮山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中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长板巷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屏风街农贸市场杭州嘉绿农贸市场杭州文三路农贸市场杭州大关西三苑农贸市场杭州塘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德胜农贸市场杭州转塘农贸市场杭州下沙商贸城杭州华宇商城杭州余杭临平轻纺原料市场宁波江东天伦广场鄞州东裕菜市场余姚市富巷菜市场慈溪市新海名品家私城市场温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温州紧固件市场温州市华兴隆国际家具城瑞安市美居装饰材料市场温州浙福边贸水产城绍兴昌丽荣邦家具广场绍兴正大装饰商城绍兴县华联服饰家居城新昌县耿基建材市场嘉兴市余新农贸市场嘉兴市吉水综合市场嘉兴市文昌路农贸市场嘉兴市洪波农贸市场嘉兴市百花综合市场嘉兴市钢铁材料市场嘉兴市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海宁小商品市场湖州市红丰农贸市场安吉县尚意空间家具市场义乌市义亭综合市场衢州市钢材市场台州市家私城台州市椒江花园菜市场台州市椒江白云菜场台州市椒江陶瓷城家居广场玉环县城关中心菜市场丽水市同泰装饰城缙云县镇东农贸市场。

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一星级市场(一)布局要求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2、上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并明码标价,场内不使用杆秤;3、商位、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市场通风无异味;4、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5、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6、副食品经营户建立进货台帐;7、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一)布局要求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二)设施要求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3、同一交易区配置统一的柜台容器;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续确认嘉兴商城等65家市场为星级文明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续确认嘉兴商城等65家市场为星级文明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续确认嘉兴商城等65家市场为
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布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1.31
【实施日期】2006.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续确认嘉兴商城等65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初审和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评审委员会审议,省工商局决定,延续确认嘉兴商城等6家市场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杭州三塘农副产品市场等32家市场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宁波江东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等27家市场为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上述65家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有效期为三年。

武义县柳城菜市场因管理不善,市场软、硬件设施滑坡明显,已不符合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条件。

经研究决定,撤销其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称号,由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回该市场的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牌匾。

各星级市场举办单位和管理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指导,抓好长效管理,一旦
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纠正,防止星级市场滑坡。

附件:2005年度延续确认的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
2。

农贸市场标准

农贸市场标准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3.门牌、广告牌设置统一;
4.在主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牌(栏);
5.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场内排水、排污无外露明管、明沟;
(三)管理要求
1.检测有计划,有针对性,发现问题多,处理及时、程序到位,有记录;
2.市场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户建立食品台帐和索证索票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追索制度,市场经营户食品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工作,A级以上经营户达90%以上;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2.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蔬菜、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式,外侧有档水板;
3.活禽交易区通风、冲洗设备齐全,环境清洁,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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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农贸市场)
一星级标准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有记录;
4.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经营户开展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
5.上市商品要符合国家规定,场内不使用杆秤;
6.摊位、营业房内外清洁整齐,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
7.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8.食品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卫生、治安、消防管理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二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
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
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二)设施要求
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
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
3.同一交易区商品配置统一容器;
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
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三)管理要求
1.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2批次,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非法广告等张贴物;
3.场内墙壁、门窗、设施等洁净,无污物;
4.场内采光、通风良好;
5.经营者佩证服务,熟食区经营者统一着装、戴口罩;
6.副食品、日用商品明码标价;
7.市场内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9.投诉处理及时,有登记,处理率达100%;
10.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落实、有记录。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3.门牌、广告牌设置统一;
4.在主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牌(栏);
5.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场内排水、排污无外露明管、明沟;
2.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蔬菜、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式,外侧有档水板;
3.活禽交易区通风、冲洗设备齐全,环境清洁,无异味;
4.营业房货架统一,电子秤统一,统一摆放位置;
5.有电子监控及消防安全设施;
6.按规定使用环保购物袋;
7.有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市场建筑面积30%;
8.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检测仪器先进,设备齐全,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非农残检测比例不少于30 %。

(三)管理要求
1.检测有计划,有针对性,发现问题多,处理及时、程序到位,有记录;
2.市场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户建立食品台帐和索证索票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追索制度,市场经营户食品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工作,A级以上经营户达90%以上;
5.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5家以上;
6.建立预赔金制度,实行先行赔付;
7.市场党员经营户能做到示范公开化;
8.卫生保洁动态及时,有专人负责;
9.农产品类实行半净菜上市,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
10.场内地面干燥,无积水、无垃圾;
11.停车场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12.申报当年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四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整体布局实用美观,建筑设计新颖有个性;
2.商位布局突出产品特色,体现人性化和功能化;
3.水电、排污、通风等设施先进,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安装规范,并满足经营户需求;
4.设立经营户待售货物储存间或污物整理间;
5.配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

(二)设施要求
1.市场硬件整体水平有档次、有品味,商位设计新颖,适宜产品经营特点;
2.活禽交易区独立设置,营业房采用封闭式透明玻璃隔断,内配先进的宰杀、清理、通风、冲洗等设施;
3.活鱼交易柜台设有分割蓄养池,整体设计科学、适用、美观,可满足经营户需要,能保持摊位卫生和地面干燥;
4.熟食品、卤制品营业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观,色彩明亮,室内配有空调、冷藏等设施;
5.摊位内杂物容器配置统一,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有电子显示屏,集中密闭垃圾房,内有冲洗、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7.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

(三)管理要求
1.有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到位,有记录;
2.食品安全信息等实行电脑化管理,商品准入资料适时动态调整更新;
3.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分别统一着装;
4.有专业保洁队伍,对市场进行跟踪清洁服务;
5.活禽、活鱼交易区设施完好,无锈、无破损,宰杀物及时清理,台面洁净无异味,无垃圾;
6.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0家以上;
7.信用分类评价有结果,A级以上经营户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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