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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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咱们在生活中啊,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组织和机构,有些您可能都叫不上名来,但它们可都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呢。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一个有点神秘但又和咱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概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先给您举个例子吧,比如说学校。

您想想,学校是不是有权给学生发毕业证、学位证呀?这就是因为学校得到了法律、法规的授权,才能有这样的权力。

就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家孩子学习特别努力,成绩也特别好。

到了毕业的时候,学校按照规定和程序,给孩子颁发了毕业证和学位证,孩子拿着这些证书,顺利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这背后,学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发挥了关键作用呢。

那到底啥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呢?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本来不是行政机关,但因为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能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

它们就像是被法律赋予了“超能力”的“民间高手”,可以在特定领域为咱老百姓服务,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比如说,咱们常见的公证处。

您要是想办理公证,就得找公证处。

它能根据法律规定,对各种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公证,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

我之前有个亲戚,要卖房子,买家不太放心,怕有啥纠纷。

后来他们一起去了公证处,做了房产交易的公证,这下双方都放心了。

公证处就是依靠法律授权,给大家提供了这样一种保障。

再比如,证监会。

在金融领域,它负责监管证券市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要是有公司在股市里搞小动作,欺骗投资者,证监会就会出手,该处罚的处罚,该整顿的整顿。

这让咱们普通股民在投资的时候,心里能踏实点。

还有像消费者协会,当咱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和商家扯皮扯不清楚的时候,就可以向消协投诉。

消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咱们维权,让不良商家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部门,但它们的存在和运作,让咱们的生活更加有秩序,更加公平。

不过,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小问题。

比如说,个别授权组织可能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太规范,或者对法律的理解不准确,给老百姓带来了麻烦。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一、是否享有行政职权不同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经授权后自身享有被授予的行政职权。

受委托组织:经委托后,自身仍不享有被委托的行政职权,仅仅享有该职权的行使权而已。

二、行事的名义不同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事被授予的行政职权。

受委托组织:不可以自己名义行事受委托的行政职权,而应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

三、责任承担主体不同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自己承担被授予的行政职权。

受委托组织:自己不承担受委托的行政职权的行使后果,而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注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被授予的行政职权时是行政主体;而受委托组织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不是行政主体。

四、是否需要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必须有法定依据,若授权没有法定依据的,则应当视为“委托”。

受委托的组织:不强求必须法定依据,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二章  行政主体

三、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人民警察的任用
1.人民警察的任用条件。 1.人民警察的任用条件。 2.人民警察的任用原则。 2.人民警察的任用原则。 3.任用途径。 3.任用途径。 4.任用程序。 4.任用程序
(二)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 1.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2.人民警察的救助义务、帮助义务和公益义务。
2.是确定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法律效力的需要。
3.是确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行 政赔偿义务机关的需要。
4.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二)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三)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
(四)地域性行政主体和公务性行政主体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委托组织的含义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因为接受享有某方面 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一定行政管 理职权的组织。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1.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2.受委托组织的范围。 (1)行政机关。 (2)行政机构。 (3)除行政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
本章思考题
1.试述行政主体的构成要件。 1.试述行政主体的构成要件。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3.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3.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4.试述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4.试述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5.国家公职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5.国家公职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二)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和性质。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地位和性质。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在现代社会中,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政府通常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各个领域的活动。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政府往往委托特定的组织来承担相关职责。

这些组织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尽管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一、授权来源上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直接由法律法规授权设立的,其权力和责任来源于法律法规本身。

这些组织通常具备一定的权力,可以采取措施来执行法律法规,还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受委托组织则是政府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委托特定的组织承担一定的职责和任务。

其权力和责任主要来源于受委托关系,即政府将一部分行政权力委托给这些组织。

二、权力范围上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常具有更广泛的权力范围。

由于其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它们在执行相关职责时拥有较高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例如,行政部门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制定执行细则和规范,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和处罚。

受委托组织的权力范围相对较窄,通常限于政府委托的具体任务。

它们需要遵循政府的指导和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受委托组织在执行任务时,通常需要向政府汇报和报告工作进展。

三、组织形式上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自己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独立性。

它们可以自主管理和运作,并承担自身利益和风险。

行政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等机构就是典型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受委托组织则通常是政府的外部机构,它们不具备法人地位,无法独立运作。

受委托组织的经费通常来自政府的拨款,它们需要通过向政府报账来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责任承担上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执行职责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由于其职责涉及到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因此承担了较高的法律风险。

受委托组织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任务时,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其责任范围通常较窄。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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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非政府组织。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1990年公布的铁路法第3条规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种类,常见的是国有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大致上有两类:一类是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另一类是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它们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由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提供社会服务的公共组织。

这两类事业单位由相关国家立法授权实施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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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主体的种类

我国行政主体的种类

一、我国行政主体的种类首先应明确:我国的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本身担责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等。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消防机构、自治组织、公安派出所等。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三、行政机关的实施主体是什么(一)行政行政机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受委托的组织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司法《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司法《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司法《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司法《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导语:行政诉讼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内容吧。

一、被告的概念1.被告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独立享有与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有独立的机构、编制和经费。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依法取得一定的行政职权。

《行诉法解释》第20条除沿袭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规定以外,增加了“规章授权组织”类型。

这是因为规章授权在实践中较为普遍,承认规章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会避免许多技术上的困难。

2.被告应当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实体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

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还必须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实体法律责任的机关,具体有五种情形:(1)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

例如,在行政处理决定书上加盖公章的行政机关。

(2)委托的行政机关。

受委托的组织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果也应当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3)行政机构的所属机关。

行政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超越法定授权的种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都应当由所属的行政机关承担后果。

例如,派出所作出拘留裁决,超越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授权,属于种类越权,应当由所属的公安局承担违法拘留的后果。

(4)作出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者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应当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承担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没有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承担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5)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行政机关。

3.被告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

被原告指控,并且被法院通知应诉,这是被告的程序特征。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如国务院就曾设有国家防汛救灾指挥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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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涵义
1、涵义:是指依具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2、特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指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行使的特定行政职能而非一般行政职能。

行使的职能为具体法律、法规所授,而非行政组织法所授。

二、被授权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1、条件:(1)无利害关系。

(2)具备资格。

(3)具有基本设备和条件。

2、范围:(1)社会团体与行业协会:如工会、妇联、文联、律师协会。

(2)事业与企业组织:如学校、烟草局。

(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

三、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1)行使行政职能时享有行政主体地位;
(2)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并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即执行本身职能),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由于行政活动的广泛性及复杂性,某项行政事务可能由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情形有不少,如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站都不是行政机关,经《食品卫生法》授权,它们就能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事业组织。

事业组织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

(2)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行政系统,但法律、法规往往授权它们行使某些行政职能,如各种行业协会,它们有依法律、法规的授权管理本行业的某些行政事务的权力。

(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村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4)企业组织。

企业组织主要是行政管理的对象,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也可授权其行使一定行政职权。

(5)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

对一些需要运用专门知识、专门技能、专门设备进行检验鉴定的事务,法律、法规通常授权由一些有关的技术性机构办理。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被授职权以外的自身职能时,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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