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人事)停送电管理制度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低压停送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高低压停送电是指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和送电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四条停电管理是指在发生紧急情况、设备维修、设备投入使用前等情况下,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操作。
第五条在停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电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停电设备、建立停电范围、告知相关人员、清除现场危险物品等。
第六条停电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第七条停电设备操作完毕后,必须进行停电设备的检查和确认,并填写停电设备检查记录。
第八条停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解除停电操作,并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九条停电期间,必须建立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停电区域,严禁人员进行操作或接近停电设备。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条送电管理是指电力供应部门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条件下,对停电设备进行送电操作。
第十一条送电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送电前,必须进行送电设备的检查和确认,并填写送电设备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送电设备的解除送电操作,并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十四条送电期间,必须建立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人员进行操作或接近送电设备,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送电区域。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在进行高低压停送电操作时,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
第十七条在设备停电操作期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停电标识,以提醒其他人员禁止接近停电设备。
停送电工作制度

停送电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停送电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停电工作制度1. 停电计划(1)停电计划应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设备检修需求、安全生产需要等因素,提前编制,并报上级电力部门批准。
(2)停电计划应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停电影响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 停电手续(1)停电前,应向上级电力部门提交停电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等。
(2)停电申请批准后,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停电范围、安全措施等。
(3)停电前,应向停电区域内用户发送停电通知,明确停电时间、停电范围等信息。
3. 停电操作(1)停电操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熟悉停电设备、停电流程及安全措施。
(2)停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停电安全措施已落实。
(3)停电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 停电安全措施(1)停电范围内设备应全部停电,并对设备进行接地处理。
(2)停电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警戒线。
(3)停电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1)停电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停电安全措施得到执行。
(2)停电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停电设备及安全措施。
(3)停电监督人员应对停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
三、送电工作制度1. 送电计划(1)送电计划应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设备检修需求、安全生产需要等因素,提前编制,并报上级电力部门批准。
(2)送电计划应包括送电时间、送电范围、送电原因、送电影响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 送电手续(1)送电前,应向上级电力部门提交送电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送电时间、送电范围、送电原因等。
(2)送电申请批准后,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送电范围、安全措施等。
(3)送电前,应向送电区域内用户发送送电通知,明确送电时间、送电范围等信息。
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

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高压电气系统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停送电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目的和依据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安全管理条例》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高压电气系统的设备、场所和人员。
三、管理职责分工1. 电气工程部负责编制和修订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负责系统的维护和巡检工作。
2. 运维部门负责高压电气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3.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高压电气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运行人员必须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停送电操作,并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可靠。
四、停电管理1. 确定停电原因和范围,制定停电计划,并将计划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2. 停电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记录检查情况。
3. 停电期间要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复,必要时要备份重要数据。
4. 停电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复位和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五、送电管理1. 送电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并记录检查情况。
2. 送电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故障。
3. 送电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清理,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应急处理1. 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电并通知相关人员。
2. 应急处理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培训和考核1. 对高压电气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2. 培训内容包括停送电系统的操作规程、设备维护等知识。
3. 培训合格证书是操作人员上岗的必备条件。
八、制度执行和改进1. 执行本制度是每个人的责任,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不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电气设备停送电规章制度

电气设备停送电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三、停送电责任人1. 停送电责任人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指定,具体负责停送电操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停送电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电气设备操作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3. 停送电责任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停送电申请1. 申请停送电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停送电责任人报告,填写停送电申请表,详细说明停送电的理由、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信息。
2. 停送电申请表必须经停送电责任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3. 特殊情况下,停送电责任人可以紧急停送电,但必须在事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停送电报告。
五、停送电程序1. 停送电责任人应根据停送电申请表中的要求,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通知记录。
2. 在停送电前,应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停送电后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3. 停送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操作,不得违规擅自恢复供电。
4. 停送电结束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复检并填写停送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停送电原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六、停送电安全措施1. 停送电过程中,必须穿戴好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 避免在停送电过程中进行其他危险操作,确保停送电操作的安全性。
3. 停送电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设备周围无任何安全隐患。
七、停送电违规处理1. 对违反停送电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2. 对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严重违规情况,公司有权解除相关责任人的劳动合同或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电气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停、送电,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机电设备停、送电相关的工作环节。
2. 停电管理2.1 安全停电的原则a. 在进行机电设备的维修、检修和清洁工作时,必须进行安全停电。
b. 在停电期间,应关闭设备排水阀门并通风设备。
c. 停电前,必须将所有的电源开关设置为断电状态,确保设备被从电网完全隔离。
d. 执行停电程序前,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自己对停电程序的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2.2 停电前的准备工作a. 确定停电工作的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b. 寻找并准备停电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和设备,如安全手套、绝缘胶带等。
c. 进行相关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d. 停电前,必须将所有的电源开关设置为断电状态,确保设备被从电网完全隔离。
2.3 停电程序a. 执行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在停电区域,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安全要求。
b. 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停电指令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理解并遵守。
c. 工作人员按照指令操作,关闭各个设备的电源开关,确认设备已经停电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d. 在进行设备维修、检修和清洁工作之前,必须确认设备已经安全停电,并同时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2.4 停电后的复电工作a. 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检修和清洁工作完成后,必须按照复电程序进行复电操作。
b. 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复电前用绝缘电压表进行电压检测,确保电源已恢复正常。
c. 工作人员按照指令操作,打开设备的电源开关,逐个确认设备的运行状态正常。
d. 在进行设备复电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与负责人的及时沟通,确保复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送电管理3.1 送电的原则a. 在进行机电设备的启动、调试和运行工作时,必须进行安全送电。
b. 送电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是保障矿井安全运营的重要规范。
为了规范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可靠、高效的供电服务。
二、停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停电计划,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在停电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确保无人工作于停电区域,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3. 在停电期间,应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4. 停电结束后,应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送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
2. 送电前应检查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的接地和漏电保护工作。
3. 送电人员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确保他们知晓送电时间和区域,避免发生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4. 送电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配电设备的监控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5. 送电结束后,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四、应急情况处理1. 在遇到突发情况,如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送电措施。
2. 紧急停送电应由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或经授权的人员负责执行。
3. 在紧急停送电的过程中,应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及时进行必要的救援和处置。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改善设备使用和管理条件。
3. 监督机构应对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届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2. 对于未尽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1. 引言机电设备是现代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对机电设备的停送电进行科学管理,能够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降低潜在风险。
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
2. 定义2.1 停电:指将机电设备断开与电源的连接,使其无法运行的行为。
2.2 送电:指将机电设备与电源重新连接,使其恢复正常运行的行为。
3. 停送电管理流程为了实施有效的停送电管理,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停送电管理流程的概述:3.1 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在进行任何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这包括: -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 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确保停送电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2 停电操作针对需要停电的机电设备,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停电操作:1. 将设备与电源切断,断开电源开关。
2. 确保停电后设备不会误启动,例如通过锁定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3.3 送电操作当需要重新开启机电设备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送电操作:1.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任何故障或损坏。
2. 连接设备与电源,打开电源开关。
3.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启动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4 记录和报告在停送电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 停送电的时间和地点。
- 负责操作的人员和相关人员。
- 停送电的原因和目的。
- 停送电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和解决方法。
4. 责任和权限4.1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他们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4.2 每个停送电操作都必须有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 安全措施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确保所有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和手套等。
- 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如电气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电力设备安全倒闸操作与停送电制度(4篇范文)

电力设备安全倒闸操作与停送电制度(4篇范文)第1篇电力设备安全倒闸操作与停送电制度为了电力安全倒闸,防止由于误操作而造成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电力设备安全倒闸操作与停送电制度。
一、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低压主要开关必须有操作票,才能操作。
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二、操作票必须由主管电气技术员、站长书面下达,值班员对操作票命令按照其顺序逐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票。
三、对命令有怀疑或发现错误时必须询问清楚或纠正修改错误后方可执行操作票,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四、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念完一条命令,操作人操作一个开关,并用“0”做记号,记录在操作票上。
五、操作高压设备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进行操作。
检修高压设备和高压线路操作高压开关顺序:1、停电:⑴断开负荷开关,合闸指示显示,断开位置。
⑵用摇柄将负荷开关摇出,指示灯显示正常。
⑶在相对应的变电室出线端验电。
⑷在确认无电后,合上接地刀开关,接的指示显示合闸。
⑸挂警告牌。
2、送电:⑴拆出警告牌。
⑵断开接地刀开关,接地指示显示“分开”。
⑶用手柄将负荷开关摇至合闸位置,指示显示正常。
⑷合上负荷开关,合闸指示显示“合闸位置”。
⑸在相对应的变电室出线端验电,检查三相电压是否正常。
第2篇电力设备及动力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1.0 目的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0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 0 电力管理3.1 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
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 2 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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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第1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2条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电工操作。
第3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第4条单纯的起停电气设备的操作,可以由专职值班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专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如:主扇司机、胶带机司机,水泵工等都属于专职值班人员。
第5条开关送电前,送电操作人应检查本开关是否有故障,若显示短路或漏电严禁送电,若是因过载引起的跳闸,复位后可以复送电一次。
第6条所有的停送电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7条开关进行分闸后,不管在在井下任何地点,进行验电、放电之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操作。
第8条所有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矿主管领导批准,并以文件的形式报在机电组,由负责供电的专人备案。
第9条负责停送电的电工,必须熟悉维护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运行情况、结构性能、保护原理、电缆分布和触电急救知识等。
第10条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危及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有权立即停电,断开有关控制设备的电源,避免事故扩大,但事后要迅速汇报给调度室。
第二部分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第11条在6--10KV高压电气设备及电缆上进行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凭票停送高压开关。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矿制订的“停送电工作票制度”)第12条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和工作票签发人的资质规定:1)由工作负责人做操作员(巡检员)的监护人。
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主管机电领导,或经批准的机电科(队)长、副科(队)长担任。
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主管机电区队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等担任。
4)工作许可人(巡查员):由矿信息组值班人员担任。
5)矿调度员只能对高压开关进行必要的远方停、送电操作,(即:开关由运行状态转为热备状态);需要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检修时,调度员负责给倒闸操作人员,下达退出断路路手车的命令。
第13条高压线路的停、送电工作票,必须提前1天办理;凡是停电影响井下重要负荷的工作票,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后签发;需要到35KV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应提前2—3天办理。
第14条变电所在无人操作或检修时,前后门必须同时上锁,防止闲杂人员进入,钥匙由信息组专人负责保管。
第三部分井下高压配电点的停送电操作第15条井下高压隔爆开关的停送电操作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依照《停送电操作规程》执行。
并向调度室说明停电影响范围。
第16条高压隔爆开关检修维护由机电队负责。
对于只控制单个使用单位的负荷时,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主管矿领导审核通过,可以由本队的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担任,也可以到机电组办理。
可以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倒闸操作,跟班队长进行监护。
严格执行验电、放电、闭锁、上锁、在负荷侧接线腔挂接地线、挂牌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17条综采队拆除移变列车多余的高压电缆,或检修移变的高压馈电开关时,所停电的高压隔爆开关,停电时执行第16条的规定。
第18条综采队拉移移变列车时,可以不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停送电工作由运转队的电工完成,停送电操作时,及时与综采队负责人进行联系。
综采队负责人确认停电后,才可进行移变列车拉移工作。
第19条若连采队的移变或风机高压电缆,由不在变电所的高压防爆开关控制,检修移变高馈头时,必须到机电组办理停送电工作票,机电组安排机电队完成停送电操作事项。
由机电队专职电工操作,连采队工作负责人监护,并按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第20条连采队倒移变时,机电队负责延伸高压电缆的拆接线,由机电队到机电组办理停送电工作票,机电队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经过连采队现场负责人同意。
停送电操作由机电队的专职电工完成,由机电队工作负责人进行监护。
送电前连采队移变高压馈电开关必须处于停电闭锁状态,否则严禁送电。
第21条高压隔爆开关断路器分闸后的操作顺序为:首先把断路器手车退出,并把隔离开关把手闭锁、上锁。
有观察窗时,还必须观察到隔离开关明显的断口。
之后再打开负荷线接线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最后,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的标示牌。
第三部分井下低压配电点设备的停送电操作第22条在低压配电点控制的线路或设备上进行检修时,必须严格遵守《神东分公司煤矿井下供电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二条在停电操作前,应将停电原因和影响范围汇报队值班领导或调度室;在送电操作前,应汇报并征得队值班领导或值班调度员同意。
第三条在各配点的低压电气设备和馈线上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停电、验电、放电等程序,对隔离开关使用安全锁具并上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只有执行这项作业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标志牌,解锁后送电,必须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迁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
第五条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顺序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
每次停、送电操作后,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态。
第七条要避免在同一电缆线路或同一移变负荷侧同时出现两点及以上多点作业,如果无法避免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则必须在移变或总馈开关上由各组作业人员分别停电上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应有一名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待各项工作全部结束,派专人巡点检查无误后,摘牌、解锁、送电。
2、在同一配电电源线路中,存在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又可以通过不同馈电开关控制的工作,当控制开关无明显断口时,需要闭锁各自的馈电开关,还需闭锁上级电源,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牌并上锁。
第八条对停电操作前已经停电的设备或电缆线路上检修作业,仍需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停电、验电、放电、上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对已经停电的馈电开关必须操作机械脱扣按钮来停止运行,并开盖检查开关确已断开。
第九条漏电保护跳闸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禁止甩掉漏电保护强行送电。
”第23条胶带机配电点、重要水仓配电点等,有专职岗位工看守时,由于上一级高压开关跳闸,至使配电点失电,重新来电后,遵照本制度第4条规定执行。
但送电前必须保证无设备检修人员在工作,要送电的设备本身无故障,送电后必须把情况如实汇报给跟班队长。
第24条移动变电站带有不同走向或不同性质的负荷时,必须加装分支馈电开关。
在磁力起动器的负荷侧,进行接线或检修作业时,应将上级分支馈电开关和磁力起动器同时停电,并分别将隔离开关闭锁、上锁、挂牌。
第25条维修电工在移变低馈头、或其它低压设备、电缆线路上进行维修作业时,需要断开移变高馈头断路器,可以不办理停电工作票,但必须认真落实停送电技术措施。
附注:本制度没有述及的情况,停送电操作全部依照《神东分公司煤矿井下供电管理制度》执行,下附《神东煤炭分公司煤矿井下供电管理制度》《神东分公司煤矿井下供电管理制度》(修订版)2008.07.01第一部分神东分公司煤矿井下供电管理制度第一条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第二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第三条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第四条供电处必须每年测量一次矿井高压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并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测试结果必须及时反馈各矿。
第五条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对具有试验功能的高压接地选线装置,每月必须对高压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供电处要对矿井各类型的高压接地选线功能进行定期试验。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填写试验情况记录备查。
第六条变电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变电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变电所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变电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井下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每天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一次。
变电所内的设备,必须编号(每个高、低压柜的编号必须前后一致),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第七条变电所的操作及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计划性停电检修工作必须在工作的前一天按照“两票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
第九条矿井高压停送电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须在现场就地执行停电工作,严禁通过工控系统在调度室遥控停电后实施工作。
第二类不在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如拉移变列车和吊挂整理电缆等,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调度员核实正确后记录并电话录音,通过上位机遥控操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核实停送电是否正确。
第三类事故抢修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完成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措施,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保留在变电所内备查,保存期限为3个月,调度室内必须有调度指令记录和电话录音。
第十条在井下任何一个工作地点需要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之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井下所有变电所高压开关柜的继电保护整定由供电处统一进行。
各矿井至少每年对井下供电网络进行一次保护整定计算,校验其灵敏度。
供电处必须对统一进行保护整定后的开关柜继电保护器进行铅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整整定值。
各单位如果开关柜负荷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提报供电处。
由供电处进行验算后统一进行整定校验。
第十二条要求各单位必须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并分别提报动力部和供电处一份备案。
第十三条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必须装有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