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猪场淘汰新标准及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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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实施意见

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实施意见

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实施意见由于我区地处X市中心城区,区域面积小,人口密度大,水环境容量有限,污染承载能力不足。

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养殖污水、发酵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生物病原体,越来越严重地危害环境安全和群众的身心健康,对此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要求全面关闭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村生态宜居环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X年消除黑臭水体,消灭劣V类水体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市城市总体规划(X-X年)》等法律法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关闭(拆除)所有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实现全区生猪养殖业全面退出。

一、关闭(拆除)的养殖场剩余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共有32家,其中后房8家;X坑1家;X5家;X4家;X1家;X10家;X3家,总养殖面积约26万㎡,环评总存栏数近5万头。

二、关闭(拆除)期限及步骤(一)关闭(拆除)的期限X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关闭(拆除)整治任务。

(二)关闭(拆除)的步骤1.集中开展动员、部署。

各镇、街道、农场要及时传达区政府关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的决定、目标和要求,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形成场场配合的整治氛围。

(截止X年3月31日)2.全面完成丈量、登记(包括治污设施的确认)。

以镇(街)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逐场丈量并登记造册。

(截止X年4月30日)丈量标准:各镇(街)要组织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工作队伍,配合有资质的测量队,认真做好本辖区养殖场的面积测量工作,原则上面积的测量误差不得超过0.5%。

界定标准:测量的尺度以猪舍和管理房外墙为准。

公示复核:测量数据由镇(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对辖区每家养殖场(户)关闭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总额登记造册(含养殖场的平面示意图及关闭前后对比照片、录像等),并经驻村干部、村干部及主要负责人、镇(街)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名,加盖镇(街)、村公章,并做好上墙7天公示、拍照留底。

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制度

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制度

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制度面对复杂的猪病,人们在滥用抗生素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场内病原菌的控制,即淘汰病弱猪。

由于病弱猪的存在,使场内持续感染、交叉感染成为可能。

淘汰病弱猪是为了减少病原菌在场内的繁殖和水平传播,是场内避免病原菌长期存在的方法之一。

消毒是为了杀灭滞留在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但对病猪没有治疗作用,因此消毒工作应和淘汰病弱猪相结合,两者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公猪的淘汰1、公猪的使用年限:年龄、使用频率和环境温度(<29℃为宜)是决定公猪繁殖性能的重要因素。

公猪较母猪生长得快,成熟得晚,公猪的睾丸会一直生长到12月龄,因此,l2月龄前的公猪不应被看作是成年公猪;12月龄以上的公猪每周采精最多2次。

公猪不一定使用到自然淘汰的年龄,其使用年限以1-1.5年为宜,虽然可能会浪费公猪资源,但能提高公猪的生产性能。

2、实行人工受精的规模化猪场,公母比例以1∶(80-100)为宜;应建立每头公猪的采精评估表,定期对采精公猪进行评估,根据精液气味和色泽、射精量和有效精子数、精子活力、精子畸形率等,对精液品质差的公猪尽早地淘汰。

3、淘汰性欲低、有肢蹄病和感染疫病(如乙脑)的公猪。

4、进行每年3-4次的血清学常规检测,每头公猪都应进行猪瘟和猪伪狂犬等检测,淘汰野毒呈阳性的公猪,避免通过配种环节感染给阴性的母猪。

后备母猪的淘汰1、引进的后备母猪不是100%都能留作种用。

人们往往舍不得淘汰外购的后备母猪,要知道后备母猪也有淘汰。

选择后备母猪时不仔细、缺乏经验和后备母猪初配提早,是造成淘汰的因素之一。

2、推荐后备母猪的引入体重为50公斤;在后备母猪引入后的隔离、适应、免疫、诱情培育过程中,对那些有遗传缺陷、生长不良、体格较差,腿部、乳头、阴户发育不良的后备母猪在配种前应予以淘汰;并淘汰280日龄以上仍未初情的后备母猪。

3、不引进或淘汰那些野毒呈阳性的后备种猪,确保补充到生产群的后备种猪的某些疫病(如猪瘟和猪伪狂犬)是呈阴性的,使整个生产群的某些疫病(如猪瘟和猪伪狂犬)野毒阳性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并通过母仔免疫,抑制再感染。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
种猪淘汰是指对生长发育不良、生产性能下降或者产后未配种的种猪进行淘汰,以保持种猪的优良品质和正常繁殖水平。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是养殖户在实施种猪淘汰过程中所应掌握的一系列操作技巧和方法。

下面,我将介绍一下种猪淘汰工艺技术的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种猪淘汰的时间选择。

种猪淘汰的时间一般在种猪达到一定年龄或者出现生产性能明显下降时进行。

一般来说,种猪的生产性能在3-5岁时达到巅峰,并在此后逐渐下降。

因此,种猪的淘汰时间应在这个范围内选择。

其次,种猪淘汰的标准确定。

种猪淘汰的标准包括生产性能、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通常,种猪在投入生产后的前3-5胎应保持正常的繁殖能力和优良的性能指标(如断奶重、后备猪仔数等),否则应予以淘汰。

再次,种猪淘汰的程序实施。

在种猪淘汰的实施过程中,应先对场内的所有种猪进行初步筛选,并将不符合标准的种猪进行标记。

然后,在确定淘汰的种猪范围后,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淘汰方式进行实施。

最后,种猪淘汰后的处理措施。

种猪淘汰后,应合理安排淘汰种猪的销售或处置,以减少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般来说,淘汰种猪可选择销售给屠宰场、转卖给养殖户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方式。

总之,种猪淘汰工艺技术是养殖户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之一。

通过合理的种猪淘汰,不仅可以保持种猪的繁殖能力和生产性能,还可以维护和提高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和环境质量。

因此,养殖户应不断学习和掌握种猪淘汰工艺技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这些技术,提升种猪养殖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说明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说明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标准说明近几年可以说是养猪业的丰收年,由于生猪价格的不断上涨,很多非专业人士加入到养猪的行列中来。

正因为非专业养殖者与普通养猪者对专业知识的缺乏,在其开展或扩大养殖规模的引种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错误的认识和选择上的误区,导致引进的种猪带有遗传疾患,繁殖性能低下,生产水平不高,部分种猪未达到使用年限不得不进行非正常淘汰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对于种猪是否需要淘汰、何时该淘汰没有明确标准。

这些方面都会导致养殖者在经济方面的严重损失。

故此在这里笔者根据多年的现场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各位养猪的朋友提供一个种猪选留与淘汰的原则,希望对大家在养猪的过程中有所帮助。

1 、种猪的选留1.1种猪选种的概念直接根据个体自身的体型外貌和外形结构对个体加以选留淘汰的选择方法。

1.2种猪选种的作用鉴别不同品种或个体间的差异;判断猪的生长发育情况、健康状况及其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性;对个体的生产能力(生长性能、产肉力、繁殖力等)做出近似的判断。

1.3种猪选种的原理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猪的外形结构与机能间是相互联系的,猪的外形不仅反映了猪的外部形态,也反映了猪的体质、机能、生产性能和健康状况。

种猪必须体形结实、结构适当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殖功能。

1.4种猪选种的重要性随着猪生长速度的加快和瘦肉率的提高,骨与腱的生长不同步,故肢蹄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对品种品系的特征和肢蹄强健性等项目,必须根据外貌评定来选择。

虽然仅仅观察外貌不能真实知道猪的遗传素质,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仍是一种辅助的选种方法。

1.5种猪选种的实施方法种猪选种时,人与被评定个体间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以3倍于猪体长的距离为宜。

从猪的正面、侧面和后面,对个体各部位进行一系列的观测和评定,再根据观测所得到的总体印象进行选择。

本文来自猪场动力网。

1.6种猪选种的基本要求种猪的体型外貌必须符合本品种特征。

种猪必须健康,无遗传缺陷。

凡患有萎缩性鼻炎、口蹄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喘气病等严重的疫病,以及后裔患有隐睾、单睾、赫尔尼亚、锁肛、骨骼畸形等遗传疾病的均不予选留(有些疾病需要通过实验室化验才能确定)。

淘汰猪管理制度

淘汰猪管理制度

一、淘汰猪标准1、体型标准:淘汰猪主要根据体型进行评估,包括外形、体积、肌肉质量等,养猪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应的标准。

2、年龄标准:成年母猪一般在第5-6胎时淘汰;公猪可在3-5岁左右淘汰;育肥猪根据体重和生长速度来确定淘汰时机。

3、健康标准:患有不可治愈的传染病、寄生虫等慢性病的猪应及时淘汰;受伤、残疾的猪也需要淘汰。

4、生产性能标准:根据生殖性能、生长性能、繁殖性能等方面考虑,可以决定淘汰时机。

5、品种标准:根据养猪场和养殖规模等情况,可以根据不同的品种制定淘汰标准。

二、淘汰猪程序1、定期检查:养猪场应建立定期的淘汰猪检查制度,对所有猪只进行定期体检和评估,及时发现可能需要淘汰的猪只。

2、标识登记:对需要淘汰的猪只进行标识登记,包括猪只编号、体重、生长情况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和跟踪。

3、审核评估:确定需要淘汰的猪只后,进行综合审核评估,包括体型、年龄、健康情况、生产性能等方面的考虑。

4、淘汰计划:制定淘汰计划,包括淘汰时间、数量、方式等,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5、执行淘汰:按照淘汰计划进行淘汰操作,并做好淘汰记录,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6、淘汰后处理:对淘汰的猪只进行及时处理,可以选择出售、屠宰、处理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三、淘汰猪方式1、出售:具有一定价值的淘汰猪可以选择出售,可以通过养猪场的销售渠道,也可以通过中间商销售。

2、屠宰:对淘汰的猪只进行屠宰,得到猪肉和其他副产品,可以用于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等。

3、处理:对某些不宜食用和不适合屠宰的淘汰猪可以进行处理,包括焚烧、填埋、发酵等方式。

1、淘汰猪的安排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2、养猪场应建立合理的淘汰猪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3、安排专人负责淘汰猪的操作,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

五、淘汰猪处理方式选择1、对患有传染病和寄生虫的猪只,可以选择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避免疾病传播。

种猪淘汰标准

种猪淘汰标准

种猪淘汰标准
通常状况下,母猪通常运用3~4年,公猪运用2~3年。

规模化猪场对种猪生产性能及体况需求严厉,筛选率高,中小型猪场种猪筛选率相对较低,但如果有以下状况时,应及时筛选:
1、正常生产种猪,在肢蹄、生殖器官呈现严峻损害后应及时筛选
2、发生普通病接连医治2~3个阶段后,不能恢复的种猪应及时筛选
3、发生如猪瘟、狂犬病、细微病毒病、蓝耳病等严峻传染病的种猪应及时筛选
4、母猪断奶后两个发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应当筛选
5、在排除公猪原因的状况下,母猪配种后复发情接连两次以上的应当筛选
6、经产母猪累计三胎窝产活子数均低于7头的应筛选;
7、母猪现已运用3~4年,但产活子数低于9头的应当筛选。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蔡相毅
【期刊名称】《新农村(黑龙江)》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在养猪生产中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的猪,保证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价值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及时淘汰为好,否则浪费人力、药品、精力,最后收效很小。

【总页数】1页(P171-171)
【作者】蔡相毅
【作者单位】青海省大通县种猪场,青海西宁 81001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五)标准化规模猪场的动物防疫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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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投资意愿的分析——对湖南省1079个国家支持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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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六) 标准化规模猪场的动物防疫管理(下)5.广安市2007年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通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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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摘要:在养猪生产中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的猪,保证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价值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及时淘汰为好,否则浪费人力、药品、精力,最后收效很小。

关键词:无效猪只;淘汰;原则标准面对复杂的猪病,人们在滥用抗生素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场内病原菌的控制,即淘汰病弱猪。

由于病弱猪的存在,使场内持续感染、交叉感染成为可能。

淘汰病弱猪是为了减少病原菌在场内的繁殖和水平传播,是场内避免病原菌长期存在的方法之一。

消毒是为了杀灭滞留在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但对病猪没有治疗作用,因此消毒工作应和淘汰病弱猪相结合,两者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如遇病不诊断,盲目去治疗,发现病猪后不做详细诊断,也不分析病情,盲目的治疗,最后一定是失败的结局,这样的教训有许多。

应掌握判断疾病的能力,对下列病猪需作淘汰处理:无法治愈的病猪;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猪;治疗费时费工的病猪;愈后经济价值不高的病猪;传染性强、危害大的病猪。

以下介绍了猪只淘汰的原则及标准。

1、无效猪只淘汰的意义1.1经过多年的养猪生产实践,发现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饲养意义不大的猪(或称为无效猪只),才能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效猪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应当及时淘汰为好,否则不但浪费人力、药品、精力,而且最后收效甚微,决不能因小失大,真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1.2 遇病不诊断或盲目去治疗,发现病猪,不作详细诊断,不分析病情,盲目治疗,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应掌握判断疾病的能力,对无效猪只需作淘汰处理。

2、淘汰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尽量做到绝不放过一头无效猪只,也不能盲目增加淘汰数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严格把握好淘汰标准。

2.1 无法治愈的病猪;猪病种类很多,归结为两大类,一类是猪的疫病,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另一类是普通病,包括内科、外科和产科疾病。

有许多猪病由于猪只本身体质和技术医疗水平等条件制约无法治愈,因此必须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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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种猪淘汰标准
一、种猪淘汰标准
1、后备母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发情的。

(后备母猪档案卡)
2、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

3、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

4、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三次以上,履配不孕的。

5、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没有性欲的。

6、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有问题的每周精液检测1次)不合格的。

死精的。

7、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

8、发生普通病连续治疗两个疗程而不能康复的种猪。

9、青年母猪第一、二胎产活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10、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产活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11、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
常难产的母猪。

12、经产母猪7胎次以上,断奶头数低于10头的母猪;胎次超过(9)胎的母猪必须淘汰。

13、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

14、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

15、抗体检测(伪狂犬一次检测GE阳性,猪瘟抗体连续2次检测阻断免疫率低于50%的个体,蓝耳病抗体连续2次检测SP值高于3.0的个体,2次检测时间间隔为一个月)的后备母猪和公猪。

(可以暂缓,计划执行日期为年月日)
(其中1-8条由配种舍执行;9-12条由产房执行;13、14、15条配种舍和产房共同执行。


二、种猪淘汰计划和原则:
1、条款由各阶段技术员和场长共同执行。

严格遵守淘汰标准;分周/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参
考标准:500头以上2次/月;500头以下1次/月);现场控制与检定:最好是每批断奶母猪,鉴定一次;
2、保持合理的母猪年龄及胎龄结构。

母猪年淘汰率33-40%,公猪年淘汰率40-50%。

3、后备猪使用前淘汰率:母猪淘汰率10-30%,公猪淘汰率20%。

三、后备猪引入计划
1、老场:后备猪年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年淘汰率÷后备猪合格率。

2、新场:后备猪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后备猪合格率。

或后备母猪引入数=满负荷生产每周计划配种母猪数×20周。

2017年1月1日
合作猪场投资人:(盖章)
淘汰程序:
1、场长报总经理审核《集约化种猪场种猪淘汰标准》,对有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总经理签字。

2、场长把签字的标准,复印6份,办公室、配种室、产房、公猪舍、销售部、场长办公室张贴,公司备案、原件办公室保存。

3、每个岗位按照标准执行,填写淘汰母猪计划表,报场长签字,报销售部,在5-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淘汰,场长负责监督。

生产公母猪后备猪淘汰计划表年月日(填写计划的日期)
技术员:场长:年月日(场长审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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