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好评定的办法和规定
三好生的评选标准

三好生的评选标准
一个三好生应该具备以下评选标准:
1. 学业成绩优秀
三好生应该在学校获得优秀的学业成绩。
学习不仅仅是学校里的成绩,而且还应当表现出对知识的兴趣和对未知事物的探索精神。
2. 品德高尚
三好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品德。
这包括正直、诚实、公正、勇敢和尊重
他人等品质。
三好生应该成为其他学生的良好榜样,成为身边同学的
良师益友。
3. 社交能力强
三好生应具备优秀的社交能力。
他们可以友善地与身边的人交流、相
互鼓励。
三好生应该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在不破坏自己原则
的情况下接受批评。
4. 综合素质高
三好生应该是一名综合素质高的学生。
这包括在学校和社区积极参与
群众活动,发挥领导能力,还包括身体健康,能够发挥个人天赋等。
5. 技能特长突出
三好生应该具备优秀的技能特长。
这包括艺术、体育和科技等方面的
技能。
三好生应该有一定的自我发掘和培养能力,能够吸收不断掌握
新知识和技能,并用于实践中。
6. 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好生应该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他们应该关心社会,愿意为社会
贡献一份力量。
三好生可以从身边的例子中学校,主动参与志愿活动,成为一名优秀的公民。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生工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细则第一条“三好学生”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X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和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从不参加院、班级活动者一票否决。
5、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成绩名次在同学年同专业30%以内,上学年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6、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7、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按照两种方式选出,最后综合评选。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三好学生”,取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获奖材料,根据获奖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任选出该班“三好学生”。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六级2分四级1分三级(专科)0.5分(6)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省三级2分国家三级1.5分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7)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校级1分/次(8)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2分/篇(多名作者按6:3:1分配)一般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9)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三好学生”评比办法

“三好学生”评比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促进本院院风、班风的优化,决定每年在本院范围内开展一次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
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在本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全体学生,均有资格参评。
第二条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评选比例三好学生占班级学生总数的8%以内。
第四条评选时间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的5月份进行评选。
第五条评优条件1、思想品德(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参加校、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综合测评德育考核须列全班前10%。
(3)且当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级各类处分。
2、学习态度及成绩(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在评比期内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最低选修课程(学分)无不及格,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10%。
(2)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成绩良好。
(3)积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在80分及以上和体育达标成绩在合格以上。
第六条评选程序1.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依据评选办法在广泛征求本学生民主意见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提出侯选人。
2、各系辅导员办公室主任对初评名单认真核实并公示,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填写《院级三好学生表》一式三份,并附有关证书复印件和个人总结材料,报院学工部审核。
第七条奖励办法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张贴大红榜。
审批表载入本人档案。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规定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大学20**年7月7日**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引导研究生树立良好学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
研究生申请荣誉称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四)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业绩或成果;第三条三好研究生的评选对象为一、二年级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5%。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一)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当学年获2次优秀研究生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好评;(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四条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一、二年级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5%;校研究生会单独评选,每学年不超过3名。
凡在班级、实验室、党支部或研究生会中担任干部一学期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感,得到同学的认可者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五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三年级毕业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15%;凡满足以下三条中两条者,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一)学位论文答辩优良或学位论文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论文;(二)研究生期间获得3次及以上一等学业奖学金;(三)满足学科培养方案英语水平要求并取得毕业条件2倍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第六条**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根据**省下达的指标,在每年3月份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被推荐研究生必须有1项及以上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或发明专利。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二、评选条件(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1.休学、推迟毕业、课程未结束期间出国、出境交流;2.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3.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未按规定修满课程;4.学费、住宿费欠缴;5.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北科大绩点计算方法

北科大绩点计算方法
北科大绩点计算方法解析
北京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北科大”)在学业成绩评价方面,采用了绩点制来衡量学生各科成绩的优劣。
绩点,即成绩点数,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奖学金评定、出国留学申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北科大绩点计算的具体方法。
一、北科大绩点计算的基本原则
1.绩点范围:北科大的绩点采用4.0分制,即满分为4.0分。
2.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将百分制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方法见下文。
3.课程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不同,绩点计算时会将课程绩点与学分相乘,得到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二、北科大绩点计算的具体方法
1.百分制成绩转换为绩点:
- 90-100分:4.0分
- 85-89分:3.7分
- 82-84分:3.3分
- 78-81分:3.0分
- 75-77分:2.7分
- 72-74分:2.3分
- 68-71分:2.0分
- 64-67分:1.5分
- 60-63分:1.0分
- 60分以下:0分
2.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3.总绩点计算:
总绩点= Σ(课程学分绩点)/ Σ(课程学分)
三、注意事项
1.北科大绩点计算时,只计算首次考试成绩,重修或补考成绩不纳入计算。
2.若课程成绩未达到60分,则该课程绩点为0分。
3.学生在申请奖学金、保研、出国留学等项目时,需提供准确的绩点证明。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北科大绩点计算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篇: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北京市区级三好生评选标准

北京市区级三好生评选标准以北京市区级三好生评选标准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一、品德方面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3.具备较高的道德自律能力,能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维护正常的班级秩序。
二、学业方面1.学习成绩优秀,各科目成绩在班级内名列前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自主学习,善于总结,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三、社会实践方面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热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2.具备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社会实践中能够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3.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度,能够通过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四、文体活动方面1.在文体活动中表现出色,具备较高的艺术表现能力。
2.参与学校组织的文体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3.在文体活动中展现出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
五、综合素质方面1.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正确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
2.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在班级和社团活动中能够发挥带头作用。
3.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出色的综合素质,为同学们树立榜样。
通过以上标准,北京市区级三好生评选能够全面客观地考察学生的品德、学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们在各个方面都能够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有领导能力的优秀青少年。
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评选工作应当由专业的评选团队进行,对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综合考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评选出的北京市区级三好生应当成为全校学生的榜样和表率,鼓励其他学生向他们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同时,评选结果也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关注,为评选出的三好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奖励。
北京市区级三好生评选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青少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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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好评定的办法和规定
为加强学风建设,树立优良的校风、班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骨干力量,决定在研究生中开展三好评比工作,并制定本办法和规定。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在校级优秀三好研究生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校级优秀三好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遵守国家法令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科研方面:
a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必修课成绩二分之一以上为优秀,其余为良或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b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一年级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参照上条标准)。
能按照导师要求坚持在实验室或厂矿等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在课题研究中态度认真,勇于探索创新,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扎实的科研作风,在科研和论文工作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受到导师和实验室等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c博士研究生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必修课成绩优秀,能按照导师要求坚持在实验室或厂矿等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在科研工作中态度认真,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扎实的科研作风。
尊重导师、虚心好学,勤于学术交流,勇于探索创新。
(a)在全国一级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刊物或在全国性一级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撰写或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被SCI、EI和ISTP等收录的可降低篇数要求并优先考虑。
(b)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科研成果已经省部级鉴定验收。
(c)有实用价值的专利。
(d)在课题研究方面有重要进展,特别是中期报告已得到导师和有关专家的肯定。
注:(a)(b)(c)(d)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但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注意文明礼貌,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搞好个人和集体卫生。
3.校级三好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积极要求进步,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遵守国家法令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科研方面
a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学习刻苦努力,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必修课成绩为优良。
b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学习目的明确,一年级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能按照导师要求在实验室或厂矿等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在课题研究中态度认真,坚持实事求是,具有严谨扎实的科研作风,并取得较大地进展,受到导师和实验室等有关部门的肯定(必须附导师和实验室等有关部门的评语)。
c博士研究生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必修课成绩优良,能按照导师的要求坚持在实验室或厂矿等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在科研工作中态度认真,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扎
实的科研作风,尊重导师,虚心好学。
(a)有3篇以上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全国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一级以上学术会议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
已为SCI,EI和ISTP等收录者可降低篇数要求并优先考虑。
(b)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的科研工作。
(c)课题研究取得较大进展,受到导师和实验室等有关部门的好评。
注:(a)(b)(c)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但必须附有关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注意文明礼貌,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搞好个人和集体卫生。
4.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地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工作热情主动、责任心强,能够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3)学习认真刻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协调好学习与工作两者间的关系,课程成绩较好。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注意文明礼貌,热爱劳动,自觉搞好个人和集体卫生。
二、评选办法
(一)在研究生工作部的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组成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
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研究生工作组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及党、团、班的主要干部以及普通同学代表等。
(二)优秀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要求在评优工作小组的主持下,各班在个人年度总结与班组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数应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由评选小组征求导师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后
确定人选;或采用差额选举,并经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审定,学院分党委研究同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上报校党委批准。
(三)先进个人要求附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教务员签字并加盖院章。
三、奖励办法
1.对评出的研究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个人荣誉记入个人档案。
2.对荣誉获得者的事迹利用橱窗、广播进行广泛宣传。
3.若获得其它奖学金,按最高额度发放。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