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科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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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诊所,又名诊疗所、医疗所、卫生所、医疗室。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1 第一章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中西医管理制度

中西医管理制度

中西医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中西医结合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二、机构管理1.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诊疗活动,禁止非法行医。

3.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三、人员管理1.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不得聘用未经注册的医务人员。

4.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患纠纷。

四、诊疗管理1.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开展诊疗活动,不得随意扩大诊疗范围。

2.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和手术室等场所的清洁卫生。

3.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病例管理和病历资料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5.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五、监督检查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卫生行政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制度

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和实施本单位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3)组织开展中西医结合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4)监督、检查和评估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质量;(5)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制度内容1.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中西医结合科室,配备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资质的医务人员。

2. 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中西医结合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高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水平。

3. 中西医结合诊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中医为主,西医为辅,优势互补,协同发展;(2)辨证施治,因人制宜,注重个体化治疗;(3)安全有效,简便易行,经济合理。

4. 中西医结合诊疗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诊疗制度,明确诊疗流程和责任;(2)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熟练运用中医药和现代医学理论;(3)患者同意采用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5. 中西医结合诊疗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2)遵循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6.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监督管理1. 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中西医结合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西结合医院管理制度

中西结合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

第三条本医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实行中西医结合,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医院设立中西医结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制度,协调解决中西医结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本医院设立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

三、医疗服务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遵守医疗法规和诊疗规范,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

第七条本医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八条本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诊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优势。

第九条本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四、医疗安全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安全规定,对患者实施全面评估,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第十一条本医院设立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医疗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本医院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五、医疗费用管理第十三条本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本医院设立医疗保险科,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实施。

第十五条本医院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医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六、医院文化建设第十六条本医院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十七条本医院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医院中西医结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西医诊所的规定和法规

中西医诊所的规定和法规

中西医诊所的规定和法规一、引言为了规范中西医诊所的运营,保障患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和法规。

本文档旨在梳理这些规定和法规,为中西医诊所的运营提供参考。

二、诊所设立与执业1. 诊所设立- 资质要求:诊所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场地要求:诊所应具备独立的诊疗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

- 设备要求:诊所应配备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2. 执业许可-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诊所负责人资格证明、场地使用权证明、设备清单等。

- 审批流程: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诊疗行为规范1. 诊断与治疗- 诊断:诊所应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诊断。

- 治疗:诊所应根据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

2. 处方管理- 处方权:医师应具有处方权,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 处方审核: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安全。

3. 医疗文书- 病历记录: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历,包括诊断、治疗过程等。

- 医学证明:诊所应提供正规的医学证明,以满足患者需求。

四、药品管理- 药品采购:诊所应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

- 药品储存:诊所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妥善保管药品。

- 药品使用: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药品。

五、消毒与感染控制- 消毒管理:诊所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确保诊疗环境清洁、卫生。

- 感染控制:诊所应加强感染控制工作,预防交叉感染。

六、患者权益保障- 隐私保护:诊所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 知情同意:诊所应告知患者诊疗过程、风险及费用等信息,取得患者同意。

七、违规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虚假宣传等。

- 处理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依法对违规诊所进行处罚,严重者吊销执业许可证。

八、结语遵循相关规定和法规,是中西医诊所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

诊所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中医行业的医疗法规与政策

中医行业的医疗法规与政策

中医行业的医疗法规与政策随着现代医学不断发展和进步,中医行业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也不断面临各种挑战和变革。

为了规范中医行业的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医疗法规与政策,以确保中医的科学发展和合法经营。

本文将对中医行业的医疗法规与政策进行介绍。

一、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中医行业的基本法律,旨在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保护中医药传统文化。

该法规定了中医药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中医药的发展方向和支持政策,对中医药的临床实践、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保护。

二、医疗机构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法》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法规定了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立条件、管理要求、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中医医疗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该法还对中医药、中西医结合诊疗的规范进行了明确,保障了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三、中医药管理条例《中医药管理条例》对中医药行业的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该条例包括中医药的生产、流通、经营、科研、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保证中医药行业的安全有效、有序发展。

条例中明确了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管理、中医药临床实践的规范等要求,以提升整个中医药行业的品质和形象。

四、中医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医师执业管理办法》是对中医师执业地位和管理进行具体规定的法规。

该办法明确了中医师的执业资格条件、注册和考核要求,规范了中医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要求。

此外,办法还对中医师执业期限和继续教育进行了明确,保证中医师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五、医保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对中医医疗的支付政策进行了规定。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中医诊疗服务可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患者可以享受中医医疗的医保待遇。

这一政策措施促进了中医医疗的普及和推广,提高了患者的就医选择性和医疗保障水平。

总之,中医行业的医疗法规与政策对于推进中医事业的发展、规范中医行业的经营和保障患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西医科门诊规章制度范本

中西医科门诊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规范中西医科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门诊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门诊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

二、门诊工作职责1. 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门诊工作,制定门诊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门诊工作正常运行。

2. 主治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康复指导,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高医疗质量。

3. 住院医师在主治医师指导下,协助进行诊疗工作,负责患者病情观察、病历书写、医嘱执行等。

4. 护士负责患者护理、治疗、药品管理、消毒隔离等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5. 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门诊诊疗规范1. 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

2. 严格执行中西医药结合诊疗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3. 坚持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地用药,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各项记录完整。

4.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5. 加强与患者沟通,告知病情及治疗措施,尊重患者意愿。

四、门诊管理1. 建立健全各种登记、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2.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 加强医疗设备、器械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4. 定期对门诊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医疗安全与纠纷处理1. 加强医疗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2. 患者投诉处理: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处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中西医科负责解释。

3. 门诊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中西医结合诊所诊所规章制度范本

中西医结合诊所诊所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诊所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诊所所有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诊所的日常运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促进诊所健康、有序、高效地发展。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诊所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

第五条诊所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诊所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诊所形象,尊重患者,礼貌待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七条诊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诊所工作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质量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

第十条诊所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

第十一条诊所应按照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诊疗活动,确保诊疗过程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诊所应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效率,降低医疗风险。

第十三条诊所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四章设备与药品管理第十四条诊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性能优良的诊疗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诊所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

第十六条诊所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章诊疗科目与业务开展第十七条诊所应按照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业务,不得擅自开展未批准的业务。

第十八条诊所应加强中医、西医相结合的诊疗技术研究,提高诊疗效果。

第十九条诊所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健康素养。

第六章信息化建设第二十条诊所应建立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诊所应与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及时上传诊疗信息。

第七章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第二十二条诊所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检查消防、电力、设备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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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1年版)前言自200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医院管理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为了系统总结两批共22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的工作经验,提炼规律性、规范性做法,指导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更好地开展医院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和优势,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发…2003‟52号)精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多的时间。

期间,广泛听取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西医结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对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的核心要素进行归纳提炼,从医院管理、人才培养、科室设臵、专科建设、临床研究、药事管理、护理、文化建设、预防保健等九个方面提出了体现中西医结合医院自身工作特点的要求,力求突出《指南》的实用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中西医结合医院。

由于中西医结合在概念内涵、学科发展方向、医院运行模式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因此希望各地结合《指南》,加强实践,不断探索,总结经验。

我局将在各地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指南》,逐步提高我国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管理水平。

第一部分医院管理中西医结合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中西医结合的办院方向,吸收中医、西医两种医学特长,突出中西医结合特点,发挥中西医结合的特色优势,加强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建设,不断提高临床疗效、医疗质量和管理绩效,促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人力资源配臵方案,落实岗位聘任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和专业结构合理,中西医结合人员应达到规定的比例。

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30%。

根据医院的等级和规模,合理配备医院领导班子人员。

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其余成员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其余成员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其余临床科室负责人接受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培训率达100%。

临床科室医师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逐步提高中西医结合人员比例;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40%;临床科室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

医院学术委员会中,中西医结合专家比例应达到2/3以上,委员会指导、审核和研究中西医结合的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

本《指南》中中西医结合人员特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执业资格。

2.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临床类别医师,同时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学历或学位;或系统学习中医(西学中班)一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入选地市级以上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并结业。

4.中医类别医师,同时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临床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二、建立并不断完善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突出中西医结合内涵建设,有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建立符合中西医结合医院科学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根据本院的特点不断完善、深入贯彻执行。

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制定年度综合目标,完善综合评价体系, 体现中西医结合特点,建立以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为核心、以服务能力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有教学任务的医院可设臵中西医结合临床教研室,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教学。

有条件的医院设臵研究所(室)等机构,建立专职或兼职的研究人员队伍,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

三、建立中西医结合医院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大指导、培训和监督力度,探索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应用,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落实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的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中西医结合医院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四、制定信息化持续发展的规划,推动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保证人员和经费的必要投入。

逐步建立完善中西医结合电子病历系统,并为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科研提供信息支撑。

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逐步构建完善的信息平台,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和发展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持。

五、探索形成中西医结合医院核心价值观,创造中医、西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和谐发展、共同提高的中西医结合学术环境和人际氛围。

建立体现中西医结合内涵的院徽、院旗、院歌、院训等文化标识,建立完善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以开放、创新、包容、和谐等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服务。

通过院刊、网站等多种文化载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对中西医结合的认知。

六、运用卫生经济学等分析和评价方法,科学评价管理绩效,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体现中西医结合综合优势。

第二部分人才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是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的重要保证。

中西医结合医院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各类人员中西医结合知识与技能培训。

一、西医学习中医临床类别医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中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鼓励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一年以上的系统学习。

鼓励临床类别医师参加中医、中西医结合学历(学位)教育。

(一)全脱产学习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学习中医理论课程两年以上,完成不少于10—14门的中医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850课时;临床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工作日。

办学资质达到要求,即中医理论课程必须由中医药类普通高校教学部门及其教师承担;临床实习必须由具备中医药类普通高校教学实习资质的教学医院承担。

西医学习中医全脱产学习班需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

(二)半脱产学习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在职半脱产系统学习中医理论课程一年,完成10—14门中医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750课时;临床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工作日。

中医理论课程必须由中医药类普通高校教学部门及其教师承担;临床实习必须由具备中医药类普通高校教学实习资质的教学医院承担。

(三)业余学习班在职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中医理论课程一年,不少于8门中医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550课时;临床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工作日。

中医理论课程应当由中医药类普通高校教学部门及其教师承担;临床实习医院的资质不限,临床带教必须由具备中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资质的医师承担。

二、师承培养培养继承和保持中医、中西医结合学术流派特色和技能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建立名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室,以名医带徒的模式,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研读中医(中西医结合)经典著作、撰写读书笔记,跟随名医临诊、分析病案、总结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三、专项人才培养积极选送人才参加国家、地方、医院立项或举办的专项人才培养项目或培训班。

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省(市)级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经验继承班”等。

四、护理人员中医知识培养按照《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五、现代医学理论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现代医学进展讲座、技能培训、学术交流等,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或专业研究机构研修本专业(学科)新技术、新知识,定期组织专家举办现代医学知识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

六、保障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医院制定相关专业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配臵、梯队建设方案,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激励、考核制度,建立中西医结合人员的专业技术档案并组织实施。

建立中西医结合学科学术带头人(含后备学科学术带头人)选拔、使用机制。

医院岗位聘任、工作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要有利于激励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

医院年度职工在职教育经费中60%经费用于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临床科室设臵与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科室设臵,应以中西医结合科室为主,同时设立针灸、推拿等中医(民族医)特色科室。

体现中西医结合特色的临床科室应具备符合要求的人员结构、诊疗技术及服务能力,占医院临床科室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其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一、基本要求规范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命名。

临床科室名称应不含“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也可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名称规范。

采用疾病名称或症候名称作为专科(或专病)名称时,应参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命名。

三级医院临床科室不少于12个(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针灸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等);二级医院临床科室不少于6个。

建立科室行政管理制度,包括科室建设发展规划、人员岗位职责、人才培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科研/教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分配制度等。

建立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包括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并备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诊疗操作规范、科室优势病种诊疗规范以及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人员结构科室负责人原则上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临床科室医师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个别以手术为主的临床科室比例可适当降低。

病房护士长应接受过系统中医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病辨证施护和运用中、西医护理技术。

三、诊疗技术制订病种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建立、实施、评估和改进流程。

技术应用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定期考核、评估。

对于科室长期应用、疗效显著的中西医结合技术及时进行总结完善,并加以推广。

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制定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探索中西医结合新技术、新方法。

总结简便易行、安全有效的诊疗技术向基层推广。

挖掘整理总结本科室及本地区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临床经验,提炼具有规律和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内容,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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