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大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大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档案工作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档案馆(室)保密工作的管理,以及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大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的原则是:保密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步发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
第四条大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稳定服务。
二、保密管理第五条档案馆(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档案工作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档案馆(室)应当设立保密管理岗位,明确保密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存、阅、销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制定保密工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档案馆(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重要性,确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对查阅档案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范围和时间。
第十条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复制和借阅制度,对复制和借阅档案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对销毁档案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三、保密内容第十二条档案馆(室)应当对以下档案实行保密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档案;(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三)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和重要成果的档案;(四)其他需要保密的档案。
第十三条档案馆(室)应当对保密档案进行标识,明确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四、保密责任第十四条档案馆(室)负责人是档案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馆(室)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保密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制度

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保密安全工作,保障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管理、责任到人、失泄密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保密职责,确保档案保密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档案馆、档案室、档案部门和从事档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档案保密安全责任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档案保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档案保密安全负总责。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保密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的档案保密安全工作。
第九条档案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对因工作需要在接触档案过程中知晓的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
第十条保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档案保密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严格审查查阅人员的资格和查阅范围,做好查阅登记和归还确认工作。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归档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对超过保密期限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档案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档案保密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霉、防磁等设备。
单位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单位档案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单位档案保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全面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档案保密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保密工作人员。
第五条单位应当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档案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将档案保密工作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档案保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保密职责,确保档案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七条单位收集和整理档案时,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进行管理。
第八条单位整理档案应当采用符合保密要求的方法和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安全。
第九条单位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内容不泄露。
第十条单位对具有保密要求的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按照保密等级和期限进行保管。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单位档案保管场所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磁等要求,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流程、保管人员和保管责任,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单位利用档案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记录制度,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记录,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实行限制利用,严格控制查阅范围和人数。
档案保密制度(5篇范例)

档案保密制度(5篇范例)第一篇: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机密档案专框存放,案卷注明密级。
三、档案借阅,须经档案形成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办理手续后在档案室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四、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露机密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复印机密档案。
五、档案入库时,须交接双方在移交单上具名,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涉外企业档案入库先封存后启封整理,启封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决定。
六、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七、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卖档案文件材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八、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机密档案查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九、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她)人员不得入内。
十、发现档案遗失或泄密,应当查明原因,分清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篇:档案保密制度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第三篇: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馆档案保密制度为了搞好档案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5篇)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____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
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____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____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____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____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
严禁携带____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____发生。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或单位为保护机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规定的一套制度性文件,旨在保障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防止档案泄露或遭到非法篡改。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分类管理制度:确定档案的密级分类和保密级别,按照不同级别确定其保密程度和管理要求。
2. 访问权限控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访问权限,并建立档案查阅、复制、转借等权限管理制度,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机密档案。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书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档案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保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全面保护、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四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提高保密意识,确保档案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等级和范围第五条档案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按照国家和地方保密规定执行。
第六条档案保密范围包括:(一)涉及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重要档案;(二)涉及国家经济、科技、国防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档案;(三)涉及民族、宗教、外事、刑事侦查等重要档案;(四)其他需要保密的重要档案。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要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岗位,明确保密责任人,负责档案的收发、登记、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控制档案的利用范围。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涉密档案。
第九条档案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档案保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
重要档案应实行异地备份,以防万一。
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互联网等非保密环境中谈论、传输涉密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涉密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电子档案保密制度,防止电子档案泄露。
第四章保密工作责任制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是档案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档案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发生的保密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保密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密工作档案的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归档、使用、保管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规范保密工作档案管理。
(二)安全保密原则:确保保密工作档案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方便利用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保密工作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第四条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载体;(二)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工程、技术、产品等资料;(三)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调研等资料;(四)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
第六条收集保密工作档案时,应严格按照档案收集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来源明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
第三章保密工作档案的整理第七条保密工作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顺序排列;(二)按类别、级别、密级划分;(三)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
第八条保密工作档案的整理流程:(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档案的密级和类别;(二)按照档案类别、级别、密级进行分类整理;(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审查、验收。
第九条保密工作档案的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保密工作档案的归档第十条保密工作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收集、整理的顺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档案的归档手续应齐全,包括档案目录、归档登记表、档案交接单等。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档案的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保密工作档案的使用第十三条保密工作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的密级和规定范围进行。
第十四条保密工作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手续应严格审批,并做好登记。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1. 前言档案是单位的文化艺术遗产,也是单位的宝贵经验和知识资产,需要得到妥善保管。
同时,档案中也有一些重要信息,如果泄露出去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单位需要制定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2. 制度目的为了妥善保护单位档案的安全,防范档案信息泄露,制定本制度。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
4. 工作职责4.1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1.对档案库房的环境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性和密闭性。
2.对外借档案的访问者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和记录,确保外借档案的访问者具有真实合法的使用目的和需要。
3.对于所借出的档案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保护。
4.保障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性。
4.2 个人档案管理的职责1.对个人档案的保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转移或借阅。
2.申请查询、复制个人档案时,必须经过有权审核人员的认证。
3.保密承诺书的签署和回收工作。
4.3 档案借阅者的职责1.在使用档案之前,首先要对档案保密承诺书进行签署,明确责任和约束。
2.对档案借阅者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和备案。
3.离开时须经过档案管理员的许可,离开前须将借阅的档案归还和交接工作完全完成。
5. 保密措施1.档案管理员要对档案库房进行环境监测,并配备安全设备、安全门禁,以确保档案的安全;2.各级管理人员应该制定保密责任书,在执行档案管理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3.离职人员对事先借阅的档案,也必须按照规定清点、归还。
4.档案内部管理要求密钥、锁具及个人锁具,防止钥匙的泄露;密码必须由保密部门专人设置、保管,并定期更换。
6. 档案保密措施的实施1.根据本制度规定,加强对档案库房环境和安全设施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档案保密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监督管理能力。
3.加强档案保密信息的登记、备案和审核,严格执行保密措施。
4.加强对档案保密信息的管理和审核,采取改进措施并制定完善的保密措施,防止档案信息被泄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
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
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
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
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
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
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
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
使用管理规定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
存放复印机的地方
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
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
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
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
的名称、份数。
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
章办事。
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
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
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
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
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
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
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
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
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
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
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
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
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
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
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
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
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
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
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
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
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
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
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
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
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
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
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
取措施。
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