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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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员、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发改能源[2005)1511号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局(厅):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积极支持和促进我国风电发展,规范和加快风电场开发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支持风电发展,规范和加快风电场开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风电场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建设的风电场工程项目。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应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使用未利用土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尽量避开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第四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和征地。

其中,非封闭管理的风电场中的风电机组用地,按照基础实际占用面积征地;风电场其它永久设施用地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征地;建设施工期临时用地依法按规定办理。

第五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建设用地单位在申请核准前要取得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用地预审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等,对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需提出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核准项目时,必须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建设项目。

风电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要点

风电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要点

收稿日期:2019-07-22风电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要点猫玉白1,王浩波2(1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昆明650228;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云南昆明650216)摘 要:笔者根据多年从事风电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经验,总结了风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关注的侧重点。

调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和变化情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是风电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重点。

关键词:风电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要点;生态影响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655(2020)增-0088-030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环评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2007年12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明确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属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

2017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自行编制验收报告或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验收报告。

笔者根据多年风电类建设项目验收调查工作经验,对风电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点进行归纳,为今后开展风电类建设项目乃至其他生态影响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参考。

1 风电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 1 按环境要素进行调查环评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及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因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写也是围绕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关于上述环境要素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编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2.25•【字号】云政办函〔2014〕218号•【施行日期】2014.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21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通报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在我省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部署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现将《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5日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通报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落到实处,杜绝腾格里沙漠污染类似事件在我省发生,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目的通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日常环境监管,提升监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二、排查重点及内容(一)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查行政区域内各地各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情况;布局项目与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是否相符;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气、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入驻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及未批先建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是否一致;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试生产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0]12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0]12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0]120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O-O年八月五日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管理,保证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确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工作。

第三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建设单位都应当按照本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试生产(运行)申请和竣:正环境保护验收。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权限以及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六条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省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二)省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备案,按照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三)跨州(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四)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外的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以及发电、制浆、水电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五)使用I、Ⅱ、Ⅲ类放射源和I、Ⅱ类射线装置,销售放射源,建设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广播电视通信类无线电信号台站,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施及线路,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产等性质特殊的建设项目;(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环境保护部委托由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其他建设项目。

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南

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南

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南1.前言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在环境方面潜在影响的全面评估,旨在协助决策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并对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

本指南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使其更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好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2.评价范围本指南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适用于云南省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交通、能源、农业、旅游等各个领域。

3.评价程序(1)评价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评价。

(2)评价方案: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符合标准的评价方案。

(3)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方案进行实地调查和数据收集,并编制详尽的评价报告。

(4)评价公示:评价报告完成后,评价机构应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意见反馈:公众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对评价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6)审批决策:评价机构应根据公众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评价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决策。

(7)实施监督:施工单位应按照评价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进行建设,并接受相应的监督。

4.评价内容(1)项目描述:评价报告中应包含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方案等内容。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中应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生态等方面。

(3)环境保护措施:评价报告中应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节约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

(4)环境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风险的建设项目,评价报告中应详细评估其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和应急措施。

(5)社会影响评价:评价报告中应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居民生活、就业、交通等方面的影响。

5.评价机构评价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并独立、公正、科学地完成评价工作。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14〕50号各州(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相关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为切实做好我省风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促进风电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风电建设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风电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风能是可再生清洁能源,风电项目建设是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落实污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我省风电资源丰富,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富集、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之一。

正确处理好风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环评管理,对实现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风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风电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国家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风电开发规划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科学、合理、有序地推进风电建设。

风电建设要重点关注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已明确界定了环境敏感区的范围,除此之外,结合我省实际,在风电开发中,还应重点关注鸟类迁徙通道、特有(珍稀)植物群落、自然圣境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风电建设项目要有效避让环境敏感区和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对开发与保护统筹考虑不够的、区域生态系统影响较大的、生态环保措施不落实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的不予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完善风电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一)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风电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技术评估后报我厅审批。

(二)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风电建设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过程中,应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优化风机选址、调整布局,有效避让环境敏感区,降低风电场对环境敏感区域等的不良环境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9.17•【字号】云环发[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云环发〔2010〕155号)各州(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云政发〔2010〕120号),我厅制定了《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未经批准,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再擅自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请各级环保部门、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附件: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一、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以外的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水电等项目,以及有色金属选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风电、光伏发电、其他生物质发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性质特殊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

二、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审批权限以外的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农药、染料、碳素、石墨及石棉制品由州(市)环保局负责审批。

三、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由省、州(市)、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对应由省、州(市)、县(市、区)环保厅(局)负责审批。

四、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由省、州(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对应由省、州(市)环保厅(局)负责审批。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50题)1、某设区的市级海域开发利用规划中包括围填海等可能造成水生生物不良影响的工程,依据《规划环评条例》和环发【2013】86号文件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评管理的通知》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规划应当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并综合评估水生物种资源的损失和长期影响B.该规划应当编制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并综合评估水生物种资源的损失和长期影响C.该规划应当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并全面评估对洄游性水生生物和种群结构的影响D.该规划应当编制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并全面评估对洄游性水生生物和种群结构的影响【答案】 B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

A.一级保护区B.二级保护区C.三级保护区D.其他等级保护区【答案】 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安全分类存放和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制度B.矿山企业应当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C.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D.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答案】 D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对()的统称。

A.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相应的审批意见B.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C.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D.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应的审批意见【答案】 B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

A.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环评单位征求公众意见B.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应当在编制完成后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C.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D.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可依公众申请,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事项外的全文【答案】 C6、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规划中,属于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是()A.地方铁路建设规划B.某地区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C.设区的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D.设区的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答案】 D7、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于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延期验收的建设单位,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的处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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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环发[2014]50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4.05.16
【实施日期】2014.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环发〔2014〕50号)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相关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风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促进风电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风电建设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风电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风能是可再生清洁能源,风电项目建设是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落实污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我省风电资源丰富,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富集、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之一。

正确处理好风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
关系、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环评管理,对实现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风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风电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国家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风电开发规划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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