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一、总则1.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是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旨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守法自觉、热爱法律、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观念。
2.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涵盖校园规章制度的宣传、法制教育课程的开展、法律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活动等多个方面。
3.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全员育人的原则,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参与到法制教育工作中来。
二、组织领导1.学校设立专门法制教育工作组,负责制定法制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定期评估总结等工作。
2.法制教育工作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各年级和教研组负责人担任成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3.法制教育工作组还可以邀请社会律师、法官等法律界人士参与,提供专业指导和讲座。
三、法制教育活动1.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如法律知识大赛、法律讲座、法制教育专题讨论等,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2.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公安局等司法机关,让学生亲身体验司法活动,加深对法律的认识。
3.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体验法庭审判过程,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4.学校可以开展法律案例分析活动,将真实案例融入到教学中,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四、法制教育课程1.学校每周设置至少一节法制教育课程,由专门的法制教师授课。
2.法制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法治理念、守法观念等方面的内容。
3.学校可以组织法学专家、律师、法官等人员来学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为学生提供更为系统的法律知识。
五、规章制度宣传1.学校要将校园规章制度张贴在校园多个明显位置,以便学生随时查阅,了解校园法规。
2.学校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学生讲解校园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引导学生遵守规章制度。
3.学校要定期开展规章制度考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相应纪律教育。
六、法制教育成果评估1.学校要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成果评估,了解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情况。
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制度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法制意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1. 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法制意识,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
2.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制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法制教育网络,增强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进一步深化安全法制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主要任务1. 深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3.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5. 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安全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要成立安全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教育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法制教育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法制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时间等,确保教育活动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法律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隐私;(二)预防为主,注重教育引导,提高学生自我调适能力;(三)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作用,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四)依法治校,强化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三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对象为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心理健康教育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旨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二)心理素质训练;(三)心理疾病预防和干预;(四)心理危机应对;(五)心理咨询和辅导。
第六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员,负责日常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应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课程设置、主题讲座、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第八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自助和互助活动,成立心理健康自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识别、评估和干预。
对严重心理危机学生,学校应协助其家长或监护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三、法制教育第十一条法制教育旨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法律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二)法律意识培养;(三)法律行为规范教育;(四)法律纠纷预防和处理;(五)法制实践活动。
学校普法工作制度

学校普法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普法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普法工作的组织管理、内容开展、评估考核等方面,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二、组织管理1. 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和职责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学校普法工作。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大事项。
2. 普法工作办公室的设立和职责学校设立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法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采集、整理和发布普法相关信息;协调普法资源的利用等。
三、内容开展1. 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普法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展览等形式。
活动内容应密切结合学生实际,注重生动形象、易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2. 法制教育课程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正式课程体系,开设法律基础、法律实务等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需求,设计生动有趣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3. 法律知识竞赛和辩论赛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辩论赛,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法律应用能力。
竞赛和辩论赛的题目应涵盖法律基础知识和实际案例分析,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评估考核1. 绩效评估机制学校建立普法工作的绩效评估机制,对普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评估指标包括普法活动的覆盖率、参预率、效果评估等。
评估结果作为普法工作改进和提升的依据。
2. 学生法治观念调查学校定期进行学生法治观念的调查,了解学生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和法治观念的形成情况。
调查结果可以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及时调整普法内容和方式。
五、宣传推广1. 多渠道宣传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校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预度。
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3篇)

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校长室、党支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每年不少于____次,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____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____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7、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
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2)是指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制度安排。
其目的是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和尊重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守信用的良好行为习惯。
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学科,设置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
通过系统的课程,使学生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法律的原理和基本内容。
中学法制工作制度

中学法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制教育工作应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涵盖师生日常行为规范、课堂教学、学生活动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是:使师生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四条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教育,依法管理;(二)全面渗透,重在实践;(三)教师引领,学生主体;(四)寓教于乐,形式多样。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政教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教务处、政教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法制教育辅导员岗位,负责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法制教育辅导员由具备相关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
三、教育内容第八条学校法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二)公民道德素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四)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特点,将法制教育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实现法制教育的全面渗透。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法制专题教育活动,如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法制主题班会等,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四、教育途径第十一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法制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社会调查等,提高师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五、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学校应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法制教育课时,确保法制教育质量。
学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宗旨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促进学校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职责1. 学校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1)学校法制宣传工作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成立法制宣传工作小组,定期开展相关工作。
(2)法制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1)开展学校法治教育周活动,包括举办法治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
(2)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法庭、司法机关等,增强学生对法律实践的认识和理解。
(3)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组织法律文化节、公益法律咨询等,提高师生法律意识。
(4)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包括制作橱窗展板、校园电视台法制节目、微信公众号等。
3. 法制宣传材料的制作与发放(1)精心制作法制宣传材料,如宣传册、海报、宣传单等,内容以法律法规和常识为主。
(2)根据情况,定期向学生发放法治教育宣传材料,提高学生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3)与相关机构合作,制作法律权益保护手册、法律实用指南等,为师生提供实用的法律知识。
4. 学生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1)培养和选拔学生法治宣传骨干,并建立学生法制宣传队伍。
(2)定期组织法治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水平和法律宣传能力。
(3)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法治活动,如法制志愿者服务、法律援助等,培养学生的法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5. 监督与反馈(1)制定学校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加强与学生、家长、教职工的沟通互动,听取他们对学校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组织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提高学校法制宣传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1. 制定合理的法制宣传计划,确保法制宣传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2. 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3. 寓教于乐,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中学普法教育工作制度

中学普法教育工作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中学普法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措施,确保普法教育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普法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法律知识与法律精神的传授。
- 适应学生年龄特点,采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
- 强调实践操作,鼓励学生参与模拟法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 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学能力。
二、组织机构学校应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专业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法教育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活动,并对普法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教育内容普法教育内容应涵盖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础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实际,讲解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宪法知识。
- 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讲座,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授课。
- 利用班会课、主题团队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法律案例。
- 安排学生参加社区服务,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
四、教育方法普法教育应采取多样化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课堂教学:融入相关课程,如政治、历史等,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教学。
- 情景模拟:通过模拟法庭、辩论赛等形式,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
- 互动讨论:鼓励学生就法律问题进行小组讨论,培养批判性思维。
- 媒体辅助:利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如法律教育影片、网络课程等,增加学习的趣味性。
五、评价与反馈建立普法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和法律意识进行检测。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普法教育工作。
六、保障措施学校应为普法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资源保障,包括:- 确保有足够的法律教育图书资料和多媒体教学设备。
-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律专业培训,提升教学质量。
- 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共同推进校外普法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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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中心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贯彻盛市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意见,结合我校地处自然环境与校情,特定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开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布置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计划与安排意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聘请法制副校长结合打击处理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师生进行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摆正位置,切实加强学校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
充分认识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就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
充分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培养少量精干的专职教师,作为法制教育的骨干队伍。
加强对思品教师的培训工作,使她们不仅懂得学校教育规律与青少年成长规律,而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与比较系统的法律科学知识,充分发挥思品学科在法制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不断提高思品教师法制教育的教学水平。
四、发挥校园110与法制副校长作用,学校要同她们密切合作,使警校共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出成果。
五、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定期举行法制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一、学校按要求开设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课,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增强参与国家管理、学校管理与实行自我管理的觉悟与能力。
三、学校各项活动都必须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四、使广大师生即要依法履行义务,又要依法享有与行使权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要使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乃至其她教育协同发展,密切配合。
天台中心小学法治建设工作章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以邓小平同志有关法制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江泽民同志有关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方针政策,落实有关法制教育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培养知法守法的合格人才而努力。
二.总体目标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在全体师生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使全体教职工能依法执教,使学生懂得与自己学习与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中高年级学生能顺利通过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在学法的基础上,能依法律己,依法办事,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杜绝与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并当自己的利益受侵害时,一定程度上能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卫。
三.组织领导为适应法制教育的要求,以便能更好更全面地开展教育,由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李寿旺任我校的法制学校副校长,校副书记、工会主席、政教主任、教导主任、班主任为法制学校校务委员。
四.教学内容《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保护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特殊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等。
五.教学形式1.面授:利用班队课、晨间谈话及校会时,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法制专题教育,并把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2.讲座:邀请教育局法制科、司法局、派出所领导来校作法律知识讲座,或由本校教师作专题辅导。
3.自学:规定学习内容,由教师及中高年级学生自己学习领会,并提倡写学习体会。
4.结合实际讨论: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如聋生中出现的偷窃事件)组织学生从法律方面作深入讨论,以便引导学生明辨就是非,悬崖勒马。
5.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工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法守法的氛围。
6.结合活动教育:组织学生观瞧有关法制教育的影视,寓教于乐,通过演讲,主题班会,团队等活动形式渗透法制教育。
六.师资队伍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领导、教师的法律素养与教育水平的提高就是前提。
根据学习内容,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聘请市教育局法制科、司法局、派出所等领导及政教主任、团队辅导员为法制学校的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法制学校教师队伍。
七.检查考核完成一个学期的学习任务后,对师生进行一次考核,给予评定,并把法制学习与思想品德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作为评优的依据。
学生法制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评为各类优秀。
天台中心小学法律顾问制度为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教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校与师生合法权益,天台镇中心小学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要求中心小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以执业律师为骨干,为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支持。
制度规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一就是解答学校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二就是起草、审查、修改合同以及其她法律文书与规章制度;三就是为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四就是协助学校管理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五就是根据学校的需要参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六就是根据学校需要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或其她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七就是根据学校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八就是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九就是为学校及时提供新颁布的与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她政策信息;十就是为学校管理运行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十一就是对学校的制度建设、行政管理与合同管理等方面从防止与化解法律风险的角度提出法律建议书;十二就是为学校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师生校内申诉制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校方的快速反应机制。
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助推教育现代化进程2011年以来,天台中心小学根据“六五”普法精神要求,注重发挥律师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律师进学校”为抓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切实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效推动了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天台中心小学开展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发展过程2011年,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天台中心小学率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2011至2015年,通过实施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学校管理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校务管理逐步规范化、教育机构与师生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依法治校水平得以提升。
实践五年来,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已经成为我校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品牌。
为确保学校法律顾问工作能够长期有效开展,我校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与长效机制。
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之初,曾经出现过对法律顾问的作用认识有待提高、顾问律师工作的主动意识与责任意识有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大,个别律师的工作技巧有待完善等问题。
对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确保了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一)完善人员选拔机制。
一就是确定选拔标准与程序。
根据服务意识与公益意识强、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良好、工作岗位稳定性高的标准,从区域执业律师挑选并推荐初步人选,区教育局审核确定最终签约人员。
二就是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合同》。
签约方式上以律师事务所为签约单位,在合同上直接明确固定的法律顾问律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将“责任到所”转变为“责任到人”。
有效规避因律师岗位变动,律师事务所直接更换律师接任,忽视与教育机构、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的沟通衔接,对工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产生的不良影响。
三就是实现动态管理。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签约日期为每年年底。
每年底根据教育机构对律师的考评意见,由学校决定就是否需要调整律师,以实现优胜劣汰。
(二)完善工作培训机制。
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有别于普通的法律顾问工作,而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又属于开创性工作,无现成经验可循,因此,对顾问律师开展工作培训就显得尤为必要。
在培训中,我们将培训内容定位于对学校情况、特点的熟悉与掌握,邀请具有丰富学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授课,帮助律师掌握学校工作技巧,提高业务能力。
培训重点定位于如何发现、解决学校法律需求。
另外,还通过定期召开学校法律顾问工作例会,定期邀请教育工作者开展研讨会,定期进行政治学习,为顾问律师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促进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
(三)完善质量管理机制。
制定《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手册》,明确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信息反馈内容与工作考核标准。
一就是规范顾问律师工作内容。
明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为教育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教育机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并进行具体量化。
二就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区司法局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快捷方式定时不定时发送相关工作要求与情况,顾问律师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三就是建立工作考评制度。
要求律师认真填报《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手册》,严格执行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将工作手册交至服务学校的规定,逾期两次未交者,不再继续担任学校法律顾问。
并根据《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填报情况与教育机构的反馈情况,对顾问律师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顾问律师,予以年终奖励。
(四)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一就是畅通律师与司法局的沟通渠道。
区司法局利用网络、短信、工作动态发布等方式,加强与律师的联系沟通,促进对律师的管理、信息的传递以及情况的反馈,提高学校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二就是畅通区司法局与教育机构的沟通渠道。
区司法局每年两次走访学校,及时了解学校对律师服务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就是畅通律师与教育机构的沟通渠道。
要求律师采取上门拜访、电话沟通、座谈联谊、网上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教育机构的互动联络。
三、在工作成效上实现了三个“有机结合”(一)实现了公益性与市场性的有机结合。
一方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区教育局出资为我校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另一方面,注重做到公益性与市场性的有机结合。
在以公益性为主导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选拔、考评、奖励等制度,促使区域执业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支持公益事业发展。
(二)实现了依法治校与律师行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通过大力推进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教育机构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依法管理意识与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与此同时,通过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能力与素质得到了提高,培养出一支能够为教育机构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队伍,其服务领域与市场得以扩大,从而推动了我校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
(三)实现了促进学校依法管理与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
开展学校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就是其题中应有之意,卢湾区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又不拘泥于此,坚持在促进学校依法管理的同时开展学生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