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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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些主要障碍需要克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和农户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度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存在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导致他们对改革持保守态度甚至阻碍改革的推进。

需要通过深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增强农户对改革的认同感,使他们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资源管理权、收益分配权等多个方面的改革,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和协调。

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以确保各方在改革中能够形成合力,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土地承包合同的转让和继承问题。

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流转难、继承困难等问题,这导致一些农户对土地流转产生疑虑和顾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优化土地流转政策,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还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能力和意愿。

第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解决好农民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分配问题。

在改革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保护,确保他们能够从集体林权改革中受益。

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收入分配。

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执法机构,加强对集体林权的监管和管理,打击非法砍伐和开垦行为,保护好集体林权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生态环境问题愈发突显,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和阻碍。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主要障碍1. 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法律上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

当前的法律法规在调整与保护林权关系的问题上仍然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比如涉及到林地承包、流转和抵押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纠纷。

2. 利益关系复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博弈,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收益分配等问题往往牵扯到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各方因利益得失而产生分歧,使得改革的推进受到了重重阻碍。

3. 区域差异较大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也各不相同。

在一些地区,由于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地方政府政策等方面的差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并不顺利,难以形成统一的改革方案。

4. 宣传和培训不足在一些地区和农村,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了解不深,有些地方甚至还存在对改革的误解和偏见。

而且,由于人员和财力资源的限制,对于相关政策的宣传以及对农民群众的培训工作也并不到位。

二、解决措施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优先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权责归属,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要做到一方面保护农民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林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加强利益调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加大对各方利益的协调与调剂,把握好政府、农民、林地经营者等多方利益的平衡点,做到既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能够推动林地的合理经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林业资源管理面临了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本文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问题分析1.资源管理混乱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原来由国家主导的林业资源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中,对于新的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够深入,导致林业资源管理混乱不堪,很多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都受到了极大的破坏。

2.权益保障不足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的林地使用权得到了保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对农民的权益保障不够到位,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给农民的合法利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3.生态保护不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一些地方在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上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大量的生态资源的流失。

这也影响了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

二、对策分析1.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为了解决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提高资源管理的效率和保护水平。

2.加强农民权益保障对于农民的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加强生态保护在生态保护方面,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和力度,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保护好生态资源,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加强农民的权益保障和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从而推动我国林业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近些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集体林权制度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然而,当前我国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还面临着许多重重障碍,阻碍着其进一步发展。

本文将围绕这些主要障碍以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障碍一:政策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第一个主要障碍便是政策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政策还存在许多不足。

比如,在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下,权利主要是集体所有,林业经营权却是交给了个人,这会导致林业的规模效益不佳,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为解决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政府应该出台更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集体林权规章制度,并且扩大林业经营权的在集体内的所有权,从而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障碍二:集体林权意识不强农村村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渐养成了围绕个人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习惯,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既需要政策引导和法治保障,更需要农村村民对集体林权的认识和理解,意识不强也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障碍之一。

措施二:加强宣传诚信建设针对集体林权意识不强的问题,应加强集体林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农村基层,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开展沟通交流、交流学习等活动,提高农民对于集体林权的了解,让他们在实践中感受到制度改革带来的好处,从而进一步提高集体林权的认识和意识。

障碍三:利益分配不公利益分配不公是阻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

在现实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种利益的存在,难免会产生一些权力和财富的差异,这也会带动产权土地争夺等问题,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利于集体林权的开发。

措施三: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吸纳社会各方面参与,形成利益共享体制,并由政府组织实施,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行。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主要的障碍。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两个方面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政策层面的障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政策设计上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权益保障不完善、政府执法力度不够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明确权益分配、管理运行和保护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着权益分配的问题。

在集体林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存在一些纠纷和冲突。

政府需要出台明确的流转规则和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权益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缺乏政策的衔接和配套支持。

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

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升其林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农民的信用评估和信贷支持,帮助他们融入市场。

集体林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村级组织,但由于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存在管理混乱和浪费资源的现象。

需要建立健全的集体林权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

集体林权改革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林木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价格虚高、交易不公平的情况。

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的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

集体林权改革还面临着监管不力的问题。

在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需要加强对集体林权流转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措施:完善相关政策。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明确权益保障和管理运行的具体细则,防止政策执行中出现问题。

加强流转管理。

政府要加强对集体林权流转的管理,建立健全的流转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权益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集体林权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然而,当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权制度不明晰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产权制度是首要问题。

目前,我国集体林地采用的是“按人口分摊”的形式,由于各地的人口数量分配方式不同,一些地区可能会出现产权难以明确的情况。

同时,集体林地的各种资源利用权以及管理权也比较分散,甚至存在重叠。

因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强化产权保护,建立明确的产权、权责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二、缺乏切实有效的保护机制目前,我国的集体林地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科学的资源开发和管理,导致资源损失和环境破坏。

同时,由于缺乏足够的保护机制,一些地方侵占集体林地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因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建立起切实有效的保护机制,保障集体林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三、长期以来惯性思维的约束在我国长期以来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体制中,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是放在耕地上的,对于林地的管理和开发则相对较少。

这种惯性思维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了很大的约束和阻力。

因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理性看待林地的价值,推动集体林地的管理和利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针对上述障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强集体林地的产权保护,建立清晰的产权、权责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得所有人对集体林地的资源利用和管理责任得到充分落实。

加强林业部门的监管和管理,加强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林业执法工作,较大程度地降低非法侵占集体林地资源的现象。

同时,鼓励科学的资源开发和管理,确保集体林地的资源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利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和教育引导加强对于农民的林业知识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农民理性看待林地的价值,提高农民对于林地的认识和对于自身利益的理性认知。

同时,对于林业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其合理开发和利用集体林地资源。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发挥森林资源的作用,我国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问题和障碍。

本文将从中挑选出主要的障碍,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主要障碍1. 产权认定难在我国农村,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农民在没有明确的土地产权,尤其是对于集体林权的产权认定更是一个难题。

农民对于森林资源的使用权不清晰,这给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2. 利益诉求不一在集体林权改革中,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诉求。

一方面是农民希望能够继续利用森林资源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另一方面是政府希望通过集体林权改革来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这种利益诉求的不一致,使得集体林权改革变得更加困难。

3.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集体林权改革之后,如何有效地管理和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成为了一个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手段,一些地方的森林资源仍然受到滥伐和破坏,给集体林权改革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二、解决方案针对产权认定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产权认定机制来加以解决。

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农民的森林资源进行测绘和登记,以明确每个农民的集体林权,从而解决产权认定难的问题。

2. 积极引导利益协调在集体林权改革中,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

可以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协商,促使各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利益诉求,为集体林权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集体林权改革之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监督。

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采用先进的监管技术,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巡查和监察,从而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的利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克服各种难题和困难。

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才能找到最适合我国国情的集体林权改革之路。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集体林权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为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

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主要障碍。

下面将重点分析这些障碍及相应的措施。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一个主要障碍是农民对改革的意识和认同度不高。

由于长期以来的惯性思维和习惯性模式,一些农民对改革抱有抵触情绪,担心改革会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

对于这一障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普及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好处,让农民认识到改革对于他们个人和集体的利益是有益的。

2.引导领导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带头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通过领导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的积极参与,可以树立榜样,增加农民对改革的信心。

另一个障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能力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相对滞后,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现代化管理经验。

要解决这一障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通过开展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体系。

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组织职责、权力边界和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提高管理效能。

还有一个障碍是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会对改革的顺利推进产生一定的阻碍。

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政策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2.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

政府部门要积极宣传新政策,解答农民的疑虑和困惑。

加强对政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主要障碍。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克服这些障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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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作者:徐昌
来源:《乡村科技》2017年第04期
[摘要]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环保问题越来越突出,环保也是“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俗话说: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当前打造绿水青山,提高森林覆盖率至关重要。

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环保事业更上一层楼。

本文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作用、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影响;问题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7)04-33-2
1 集体林权概述
集体林权是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集体林有以下2种情况,一是集体所有的集体林,二是个人使用的集体林木[1]。

集体林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组成的整体,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单位或经济组织对自己所拥有的森林、林地及林木享有的占有、使用、处置及收益的权利。

2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影响作用
2.1 森林资源指标的变化
这些指标主要包括新造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储蓄量、森林面积、森林储蓄量、生态公益林造林面积和火灾发生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效果明显,比如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社会造林面积,丰富了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得到扩大,森林蓄积量得到提升,生态公益林面积在其中所占比例较大,所以可以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2.2 林业生产产出和投入的变化
在林业生产投入方面,国家投资比例加大,主要表现在政府对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以及国家政策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非国家主体对林业生产投资加大,具体体现在林业生产经营者及社会利益相关主体在林业资金投入方面增加金额。

在林业生产产出方面,材、竹材及林副产品产量增加,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后,林农拥有了林木所有权,林农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这充分激发了林农造林育林的热情,从而使得新造林面积得以扩大。

林权改革既可以激发林农经营造林的积极性,又可以刺激木材产量和林业产值飞速增加,从而提高林业产业总产值,使得林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而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林业投资经营环境,林业经营效率得以提高,林业二三产业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优化和完善了林业产业结构。

3 集体林业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度不够高,对于参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够积极。

虽然总体上林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一些阻碍使得改革总体进度慢,推动改革阻力大。

例如,一些地方降雨量少,立地条件差,生长周期长,森林经营效益并不够好,农民对林业的依赖性不高。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确权发证容易引起纠纷。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有助于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但在拍卖林地林木资源时,一些环节的工作不细致,工作的开展存在形式主义等,造成出现界限不清、面积不符、图表对不上、资料遗失等问题[2]。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还没有将林改工作提上日程,林改依旧停留在部门推动层面。

宣传政策不够细致全面,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一些地方的干部、群众对林改的政策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林改工作落后于整体推动步伐。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措施
4.1 转变政府职能
把林业管理职能变为林业服务职能,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把职能重点转为林业经营者服务上,应开放特色窗口,为林业打造政策、信息、技术等平台,提供保障质量的农林树苗,积极改变传统的林业生产方式。

在林权改革中,政府要想办法动员农民群众加入其中,要了解农民意愿,承认并保护农民知情权,以激发创造性。

坚持以人为本,引导林农林下经营,大幅度增加林副产品收入;同时,引导林农和企业积极合作,加快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可大胆尝试发展林业旅游业和休闲服务业,带动林农共同致富[3]。

4.2 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体系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有很多不可预见的情形。

一旦突发大面积的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农民的经济损失将无法回避和无法估量。

所以,需要建立预警机制,比如林业风险保障系统,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引进林业灾害保险。

林业灾害保险能抵抗和分散森林灾害风险,因而可以适当挽回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化防治。

林权改革实施后,林业主体有多样化走势,各级森林防治机构必须行动起来,政府要起带头作用,加快建立林业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4.3 完善社会服务
因为社会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认识还比较欠缺,加上林业建设进度慢、投入资金少,所以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有资金少、人员素质低、覆盖面小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打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

基于传统的政府林业服务部门,建立个体、私营、公私合营的服务组织,建成
农、工、贸一体化和供、产、销一条龙的经营组织,从而为林业社会化发展服务,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的服务网络,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一体化服务[4]。

参考文献
[1]党凤兰,柯水发.我国森工集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46-50.
[2]孙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一产权制度安排与绩效[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8.
[3]罗金.北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因、路径与绩效-—以辽宁为例[D].沈阳:沈阳农
业大学,2011.
[4]吴盼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分析——以安徽省为例[D].合肥:安徽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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