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2003.4.20”火车颠覆事故
独山子石化公司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独山子石化公司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独山子石化公司二〇〇八年六月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护独山子石化公司员工、相关方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减少财产损失,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事件,根据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本专项预案。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事件和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等内容。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通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独山子石化公司《应急管理规定》独山子石化公司《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危险性分析独山子石化公司以下装置或区域为公司级重点火灾、爆炸要害部位,当发生火灾、爆炸时,极易产生特别严重伤害和损失:——炼油厂各生产装置;——炼油厂罐区;——乙烯厂生产装置;——乙烯厂罐区(包括油罐区何球罐区);——乙烯厂TEAL区(两聚);——乙烯厂轻烃卸车场;——原油、成品油装卸栈桥;——铁路物资专用线;1.4 应急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抢救员工生命为第一位,做到先抢救人员、保护环境,后抢救生产设施;同时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所有应急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处理事故。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所有应急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充分发挥各专业应急机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控制事态,将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1.4.3 预防为主,隔离为先。
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评估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应急事件的各项准备。
出现应急事件时,彻底切断工艺物料来源是处理事故、防止事态扩大的首要原则。
新疆独山子“10·28”特大爆炸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新疆独山子“1028”特大爆炸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07(20)6
【摘要】造成19人伤亡的2006年“10·28”新疆独山子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或受行政处分。
【总页数】1页(P22-22)
【关键词】特大爆炸事故;责任事故;独山子;事故认定;新疆;原油储罐;行政处分;责任人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8.7
【相关文献】
1.新疆独山子“10·28”特大爆炸事故 [J], 赵屾;
2.使用非法液化气如同在家安"炸弹"/加强锅炉管理保证冬季取暖安全/亳州特大翻船事故被初步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违章操作酿恶果/谷城引"外援"检验电梯 [J],
3.四川董家山隧道"1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责任事故 [J],
4.山东天宝化工有限公司“10·21”较大爆炸事故调查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J],
5.合肥“10·28”特大爆炸事故分析 [J], 沈兆武;卢平;皮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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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苯乙烯装置89苯中毒亡人事故案例分析1

一、项目概况
独山子石化公司32万吨/年苯乙烯装置项目自 2006年9月30日开工,2009年6月20日完成中交, 进入试车阶段。 2009年8月9日, 苯乙烯装置乙苯 单元分离系统接料试运行。
二、事故经过
2009年8月9日下午5时32分,苯乙烯装置乙苯单元脱 轻组分塔在苯循环升温过程中,脱轻组分塔釜底泵出口 单向阀入口端法兰处突然泄漏,液体苯大量喷出。一名 现场操作工闻声赶到将釜底泵停止。随后车间人员带着 五套防化手套和防毒面具来到现场,并关闭了泵进出口 阀门,之后五人撤离泄漏区。之后又有两人戴空气呼吸 器紧固泄漏处螺栓,泄漏停止。当时有人发现一名参与 关阀作业的操作工昏倒在下风处的R1管廊的西侧泵旁, 该名员工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教训
6、要加强对已完成施工项目的检查、监测,发现 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单项工程,一定要 引起重视,进行彻底返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 要求,符合标准,防止试运期间或交付运营后出现问题 而造成重大经济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
7、质量与安全息息相关,不但要关注施工过程中 由于质量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更不能忽略保运期间由 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伤害。要认真落实各项目现场保 运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2、在编制质量计划及相关方案、技术措施时加强对 法兰、垫片、紧固件等材料检验控制,根据合同、设计 及规范要求对材料验收做好策划;
3、认真核对材质证明书,保证质量证明资料齐全、 真实;
五、防范措施
4、认真检查实物质量:首先查看其标识是否符合相 关标准的要求;其次查看产品外观质量是否有相应标准 中不允许的外观缺陷;
(二)部分垫片安装质量不合格的原因 直接原因
独山子石化公司“3.3”机械伤害事故--一处

生命,杜绝违章,确保作业和
操作要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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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范措施
4、加强员工风险控制能力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
护知识,强化员工自我防护意识的养成,切实保证员工 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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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范措施
5、深入落实集团公司、炼化板块安全生产视频会议
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冬春交替,地区气候 变化反复,抓好平稳生产,采取果断措施,使每位员工刻 骨铭心理解“严格禁令,保护生命”的要求,深查隐患, 狠反违章,杜绝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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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情经过
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部署事故调查、
抢救伤员等相关事宜,并连夜向炼化板块进行了事故汇报, 3日清晨,分别向集团公司、炼化板块、自治区安监局、 克拉玛依市安监局进行了书面快报。10:00独山子石化公 司总经理召开了安委会紧急会议,部署了加强近期安全生
产工作的重点。11:00召开事故现场会,通报了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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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情经过
2011年3月3日零点左右,热电厂化学车间二
班循环水岗位员工按常规开始巡检,3:30,循
环水岗位员工用对讲机向操控室监盘员询问1#、
2#循环水塔液位情况。0:46,副班长通过对讲
机呼叫循环水岗位员工工作情况时无人应答,拨
打手机依然无人接听,随即指派人沿巡检路线寻
找循环水岗位员工。
6
1:10,在3#凉水塔清污机房发现循环水岗位员工趴 在1#清污机除污刷与上链条转动之间,现场人员立即报警 并施救。伤者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有缺失,日常监
督检查不到位,管理上存在漏洞是事故发
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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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追究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
独山子石化公司苯乙烯装置89苯中毒亡人事故案例分析1

? 事故现场照片
发生泄漏部位
21-P-1714S 的PID图
三、原因分析
(一)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脱轻组分塔釜底泵出口单向阀第一道
法兰垫片因施工残留的石棉板被苯溶剂浸透冲出,致使 法兰密封失效,大量苯发生泄漏,在关闭釜底阀门过程 中,员工没有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只是配戴了巡检使用 的防毒面具,防毒面具防毒罐被高浓度苯击穿,且在撤 离中晕倒在下风处,长时间接触苯,造成中毒致死。
三、原因分析
(一)事故原因 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严格,施工质量
把关不严,监理单位不尽责,导致部分垫片安装质量不 合格,为工程建设项目埋下安全隐患。部分员工应急知 识掌握不全面,应急演练缺乏针对性,自我保护意识和 防护能力不强,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 品,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三、原因分析
五、防范措施
(一)重新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 估,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死角,修改完善质量体系文件 中的《工程项目重要工序作业票管理规定》,从源头上 解决质量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对法兰、垫片、紧固件 等材料的检验、安装质量的控制,具体措施为:
五、防范措施
1、根据施工项目涉及的工艺介质化学特性,制定不 同介质临时垫片材料使用规定;
作一直注重于材料、焊接、偏差等前期和中期质量要 素,对工程建设后期特别是试压和吹扫以后的垫片安 装和更换环节的质量没有作为重点来控制,放松了监 督检查的力度;
3、对工艺介质(苯)的化学特性缺乏认识,对 于在类似苯这些强溶剂性的介质系统上所使用的临时 垫片没能进行有效识别和提出明确要求。
四、事故教训
1、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体系,明确项目各岗位 具体的质量责任,做到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 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把同质量直接有关的各 项工作和广大基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起来,形成一 个严密的质量管控工作系统;
2003年全国特别重大事故大盘点

2003年全国特别重大事故大盘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息,200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死亡825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增加201人。
在这14起特别重大事故中,煤矿7起、死亡360人;非煤矿山1起、死亡243人;烟花爆竹2起、死亡73人;消防火灾1起、死亡33人;道路交通2起、死亡64人;水上交通1起、死亡52人。
黑龙江宝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月11日清晨4时4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煤矿距离地面1700米处的作业层发生瓦斯爆炸。
爆炸发生时共有36名工人在井下作业,除2人生还外,其余34人全部遇难。
在事故发生前的2时16分到3时35分之间的70多分钟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记录了10次瓦斯报警,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时41分45秒,瓦斯浓度达到1.72%,报警时间持续5分钟。
调查组调查后确认,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宝兴煤矿在采空区着火、井下瓦斯严重超限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2月2日17时5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3人死亡,23人受伤。
专家经过勘查认定,这起事故属于违规操作。
服务人员向取暖用煤油炉内注入溶剂汽油,造成爆燃引发火灾。
火灾起火处在天潭酒店一层正门门厅,起火点在门厅西北角约两平方米处。
烟火从门厅往里烧,从一楼向二楼蔓延,引燃室内可燃材料,使室内严重缺氧,产生大量有害气体,致使在场人员窒息或中毒死亡。
贵州木冲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月24日14时55分,贵州六盘水市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木冲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当时井下两个班353名工人正在交接班,爆炸发生后,296人安全升井,18人受伤,3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1.4万元。
经调查,木冲沟煤矿瓦斯超限,没有执行限期整改的决定,违章作业。
导致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矿灯失爆。
此次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据了解,自1983年以来,该矿已发生4次瓦斯爆炸事故。
新疆独山子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

新疆独山子在建原油储罐“10.28”特大爆炸事故2006年10月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建的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内浮顶隔舱在刷漆防腐作业时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轻伤。
一、企业概况该工程是由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注册经济类型为集体经济;2002年6月28日,获建设部颁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04年12月28日,获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事故经过2006年10月28日,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27名施工人员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原油储罐浮顶隔舱内进行刷漆作业,其中施工队长、小队长及配料工各1人,其他24人被平均分为4个作业组。
防腐所使用的防锈漆为环氧云铁中间漆,稀料主要成分为苯、甲苯。
当日19时16分,在作业接近结束时,隔舱突然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6人轻伤,损毁储罐浮顶面积达850平方米。
三、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违规私自更换防锈漆稀料,用含苯及甲苯等挥发性更大的有机溶剂替代原施工方案确定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丁醇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在没有采取任何强制通风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使储罐隔舱内防锈漆和稀料中的有机溶剂挥发、积累达到爆炸极限;施工现场电气线路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的行灯和手持照明灯具都没有防爆功能。
电气火花引爆了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导致这起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2.事故的间接原因: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在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的作业场所火种管理不严,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施工现场还发现有手机、香烟和打火机等物品;且施工组织极不合理,多人同时在一个狭小空间内作业。
新疆独山子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

新疆独山子在建原油储罐“10.28”特大爆炸事故2006年10月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建的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内浮顶隔舱在刷漆防腐作业时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轻伤。
一、企业概况该工程是由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注册经济类型为集体经济;2002年6月28日,获建设部颁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04年12月28日,获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事故经过2006年10月28日,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27名施工人员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原油储罐浮顶隔舱内进行刷漆作业,其中施工队长、小队长及配料工各1人,其他24人被平均分为4个作业组。
防腐所使用的防锈漆为环氧云铁中间漆,稀料主要成分为苯、甲苯。
当日19时16分,在作业接近结束时,隔舱突然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6人轻伤,损毁储罐浮顶面积达850平方米。
三、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违规私自更换防锈漆稀料,用含苯及甲苯等挥发性更大的有机溶剂替代原施工方案确定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丁醇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在没有采取任何强制通风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使储罐隔舱内防锈漆和稀料中的有机溶剂挥发、积累达到爆炸极限;施工现场电气线路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的行灯和手持照明灯具都没有防爆功能。
电气火花引爆了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导致这起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2.事故的间接原因: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在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的作业场所火种管理不严,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施工现场还发现有手机、香烟和打火机等物品;且施工组织极不合理,多人同时在一个狭小空间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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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经过
2003年4月20日1时28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铁管处司机秦至力,副司机李根民驾驶东风4型3677号机车,牵引3401次列车到达南站4道,然后由4道折返3道进行连挂作业。
1时43分,机车与停留车列连挂组成3402次列车(前2辆为空罐车、后36辆为柴油重车)。
之后进行检车和甩车作业。
1时56分,3402次列车(甩
车后前2米左右
1人轻
)前端折角塞门被关闭,造成后部车辆不制动,导致列车制动失效放飏,冲出安全线土挡,脱轨颠覆并引起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南站当班值班员在编制列车编组计划时,违反相关的牵引车辆定数管理规
定的限载2500吨,编组2536吨,致使在发车前需要减机车牵引重量。
在减机车牵引重量时,再次违反该规定,下达甩第1辆空车指令(甩空车后机车牵引重量为2515吨,仍超重),给关闭第2辆车前端折角塞门埋下了隐患。
(2)南站列检员违反铁管处《车站工作细则》第34条第2款关于试风不少于3
(3
5在甩尾(4
(5)南站管理不严,发生编组、调车、试风、记录等方面的违规现象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6)铁管处规章制度不完善,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管理不严格。
是导致事故
发生的又一管理原因。
三、责任者处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安监字[2003]191号“关于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4?20’火车颠覆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以及股份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对事故处理批复的意见,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4.20”火车颠覆重大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98条规定,对机车仅试风二次,且在车尾甩车后未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
违反第268条规定,在机车启动前,未将机车保持制动状态。
违反操作规定,减化操作程序。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杨云明,独山子石化分公司铁管处南站当班列检员。
未严格执行《车站工作细则》第34条第2款:试风不少于3次的规定,仅发出两次试风信号。
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98条的规定,在甩车后未向司机发出信号要求试风,属于违章作业。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