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其他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即是作为运输设
备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因特殊情
况申请延期,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营运人在
海关办登记手续,海关准予登记的,营运人不需对集装箱单
独办理报关手续。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 1、适用范围 除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展览品、集装箱箱体外,
二、范围
• 1、适用ATA单证册的货物; • 2、不使用ATA单证册的展览品; • 3、集装箱箱体; • 4、暂时进出口货物。
三、特征 •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 2、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但涉
及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所实施的进出境 管理制度的,应当凭许可证件进出境。 •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 5、进出境过程中,货物所有权一般不发生改变。
第一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一、对“特定”的理解
• 1、特定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
• 2、特定用途: ①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进口货物;
②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进口货物; ③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货物; ④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进口货物。
• 3、特定区域: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
二、监管特点
• 1.在特定条件或规定范围内使用可减免进口关税 • 2.除另有规定外,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注意豁
免的情形) • 3.货物进口验放后仍受海关监控 • 4.脱离特定范围使用,须补进口关税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通关 进口前减免税申请 货物进口报关 使用期间接受监督和核查 期限届满后解除监管
(一)进口前减免税申请,领到<征免税证明> 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
• 1、特定企业的申请 (1)备案登记:海关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 (2)进口申请: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3、租赁货物的报关 • 金融租赁,租金大于货价,义务人会选择按完税价
格缴纳税款或按租金分期缴纳 •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故义务人会选择按租金
缴纳税款。
• 如分期缴纳,海关放行后,继续对货物监管 • 纳税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内向海关申报。 • 租赁期满30日内办结海关手续。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进出境修理物品
• 二、处理:
• 1.属于检验检疫目录范围,变卖前进行检验、检疫, 费用及其他变卖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不同货物的监管期限
(一)适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 1、定义:用于替代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
关文件。 ATA必须用法语或英语,我国用英文和中文印刷,有效
期为一年。
• 2、适用:我国海关只接受展览品及相关货物使用ATA单证 册申报进出口。
• 3、担保机构与出证机构: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 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件、单证、单据及资料。 • 2.个人物品类: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
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 物品。 • 3.货物类:指文件类、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外的进出境 快件。 • 二、进出境快件的申报 • 1、申报时间: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出境快 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与一般进出口 货物对照)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二) 货物进口报关
1、报关单证的提交
2、申报时调阅征免税证明的电子数据, 核对纸质征免税证明。
3、报关单的填写
(三) 解除监管
1、到期自然解除监管
海关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 明”
• 2、报关程序 1.进境申报
2.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3个月)
• 注意:在口岸存放期间不能进行加工。海关对转运货 物有权进行开箱查验,一般仅作外形查验。
• 三、通运货物
• 1、含义: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运载进境, 并由原运载工具运载
• 出境。
• 2、报关程序:
wk.baidu.com均适用“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方式。
• 2、期限: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可申请 延长,但延长不超过6个月。
• 3、进出境申报:不用提交许可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书156页)、需提交向海关提交担保
• 4、核销结关:复运进出境、进口、放弃
货物入境申报 海关是否查验 不予查验
查验 装运货物出境
查验 提取货物 货物是否出境 货物复出境申报 海关是否查验
税)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出料加工货物
一、含义

指我国境内企业运到境外进行技术加工后复运进境的货物。
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对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
物理形态的出境加工,属于一般出口。
二、期限:6个月,可延长,但不超过3个月。
• 三、报关程序
• 1.备案登记:核发出料加工登记手册
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所列数
量的货物。

误卸进境货物指将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
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卸下的货物。
二、报关程序: • 1.由原收货人接受、 • 2.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 • 3.退运或运往其他口岸 • 4.在国内销售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放弃进口货物
• 一、定义 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由
一、范围 包括原进口货物出境修理、原出口货物进境修理两种。
进出境期限: 6个月,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 二、进出境申报
1、进境修理货物 • 进境:提供维修合同、或原出口合同、其他单证、并提供担保 • 修理后复出境:提供原修理货物进口报关单、其他单证 • 申请销案:退还保证金,未复出境的办进口手续
2、出境修理货物 • 出境——复进境(以修理费和材料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征收进口
• 2.进出境申报
出境申报:提交《登记手册》等,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 免交许可证件;属应征出口税的,应提供担保。
进境申报: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 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征收进口税。
• 3.核销结关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进口溢卸、误卸货物
一、含义

溢卸进境货物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无代价抵偿货物
1.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 • 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租赁货物在合同期限内复运
出境。 • 在设备使用的有效期内,不仅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用户
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租金总额一般小 于货价。 2.金融租赁(Financial Lease) • 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出租给用户。租赁期 较长,接近设备的使用期。租赁货物一般不复运出境。 • 在整个设备使用期内只租给一个用户,租金的总额一般 大于货价。
1.进出口无代价低偿货物免交许可证件 2.不征收进口关税和代征税 3.海关放行后不进行监管
三、报关程序 • 1.时限:原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
进出口之日3年。
• 2.对残损货物的处理: 退运、放弃、进口或出口
• 3. 报关单证(以进口为例) 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原税款缴纳凭证、原进口货物 退运出境或者放弃证明、索赔协议和商检证书。
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货物。国家禁止或限制废 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
• 二、变卖价款的处理 变卖价款优先拨付变卖实际支出费用,再扣运
输、装卸、储存等费用。价款不足支付的,按比例 支付。余额上缴国库。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超期未报货物
• 一、含义:指在规定的期限未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 监管货物。
• 4、ATA单证册的使用:正常使用、非正常使用两种情形 (连环性)
(二)不使用ATA单证册的展览品 1、范围 • 进出境展览品:进出境境外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博览
会、展览会而运进运出的展览品,以及与展览活动 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及其他公用物品。 • 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
①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属于一般进口货物; ②展览会期间使用的含酒精饮料、烟叶制品、燃料。
③其他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一律按进口货物的报 关程序报关。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无代价抵偿货物
一、定义 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
短少、残损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 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补偿和更换的货物,税则号与原税则号不一致 的,不属于无代价低偿货物,属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二、特点
(三)集装箱箱体
1.含义:是一种运输装备,可保货的安全和快速装卸,又是一 种货物。
通常情况下,是作为运输设备暂时进出境的。
• 一般有20尺和40尺两种,但一般以20尺的作为TEU (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即一个标准箱。
2、报关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
2、特定区域的申请
• (1)备案登记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 (2)进口申请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企业。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不核发进 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的申请
第七章 其他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第一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第二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 本章教学目标
•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其它进出境货物的服关,掌 握特定减免税货物及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 教学重点:特定减免税货物及暂准进出境货物的 报关程序
• 教学难点: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4、报关手续 • 进境报关:海关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制作
关封。
• 境内运输:注意过境期限(6个月,可延长3个月)、 运输路线、过境货物储存规定
• 复运出境:向出境地海关递交进境地海关提供的关 封。
二、转运货物 • 1、含义 :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
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转运的条件) ,而不通过境内 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未到期,怎样处理? • 出售或转让(缴纳进口税费) • 结转(由接收企业申领征免税证明) • 退运(凭出口报关单解除监管) • 放弃(凭收据解除监管)
3、企业破产清算时,只有在解除监管后,有关货物才可以进入 清算、变卖等程序。
第二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一、含义
为了特定的目的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有条件 暂时免纳进出口关税并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件,在 特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 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 (1)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凭注 明通运货物名称和数量
• 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飞机“进口载货舱单” 申报。
• (2)海关接受申报,在货物进境和离境时核查, 监管货物实际离境。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进出境快件
一、分类 • 1.文件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
2、程序 1)备案 2)进出口报关,查验(应向海关提供担保,属于核用品、核
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商品的,提交许可证。) 3)使用期间接受海关的核查 4)复出口或复进口时报关 • a、一般复出境 • b、转为正式进口 • c、转展 • d、放弃、赠送 • e、毁坏、丢失 5)核销结关,撤销担保,收回保证金或其它财产
2、报关:
• (1)文件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 (2)个人物品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个人物
品报关单》 • (3)货物类:
①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 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②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 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
不予查验 办结担保核销手续
进口申报
第三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一、过境货物 • 1、定义: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
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 2、范围:注意禁止过境货物的范围。 • 3、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目的
防止过境货物在我国境内运输中滞留在国内,或 将我国货物混入过境货物随运出境,防止我国禁止过 境货物从我国过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