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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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一、指导思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为培养各类学校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科研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学历层次,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设置的。

遵照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学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考虑到自学者主要来自专科毕业的师范生和部分来自非师范毕业的专科生的实际,同时,还根据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的素质和学历层次的需要以及提高教育教学科研人员的水平的具体情况,教育学专业的自学考试注重考核自学者教育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及其所掌握的基本教育研究方法,注意培养自学者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

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类专业的本科水平相一致,考试课程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低于74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凡单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书,并取得该课程学分。

凡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13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同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本专业培养中小学骨干教师及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云南省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及免考、加考具体情况

云南省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及免考、加考具体情况

云南省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说明: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

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政治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本科自考商法二大纲

本科自考商法二大纲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商法(二)”课程统一命题大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

为做好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商法(二)”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命题大纲。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1.课程性质“商法(二)”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一门理论层次较高和业务技术性很强的课程。

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设置“商法(二)”课程内容时,主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考虑传统的大陆法系商法的基本内容;二是考虑英美法系中商法的外延和内涵;三是考虑中国现有的商事法律法规框架;四是考虑考生必备的知识结构。

综合这些因素,该课程的教材《商法学》在体系上以大陆法系传统商法内容(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海商法和保险法)为基础,兼顾英国商法的传统,将合同法吸收进来;同时又考虑到我国已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重要性,所以把合伙企业法也纳入商法体系。

通过商法课程的系统学习,使自学应考者从中了解到商法基本理论,特别是各个具体商事法律的基本内容,从而培养和提高考生从事商事活动和解决商事纠纷的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够较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依法治国和依法经商做出贡献。

2.考试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考生对从事电子商务中必须面对的法律法规在理论上有一个基本认识,在实践中能操作运用。

具体说,本课程的考试目标是:1)使考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商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了解中国商事法律立法现状;2)使考生清楚中国现行主要的商事法律法规,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3)培养和提高考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使考生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商事活动(商业经营)和商务管理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能够在复杂的商品经济活动中较妥当地应对。

法学自考本科要求

法学自考本科要求

法学自考本科要求法学自考本科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对于报考者的要求相对严格。

以下是从十个方面对法学自考本科的要求进行的详细解析。

一、学历要求报考法学自考本科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方可报考法学自考本科。

在申请本科毕业证书时,需要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

二、专业知识法学自考本科要求考生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实务和各部门法的基本知识。

这些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基础,也是法学自考本科的核心要求。

三、法律素养法律素养是法学自考本科的重要要求之一。

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包括对法律职业的敬畏和热爱,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任,以及对法治社会的信仰和追求。

同时,考生还应具备正确的法律观念和独立的法律思考能力。

四、实践能力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实践能力是法学自考本科的重要要求之一。

考生应具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辩护技巧等方面的能力。

这些能力在实际工作中非常重要,也是法学自考本科的重要培养目标。

五、沟通能力作为法律工作者,沟通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法学自考本科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考生需要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能够用法律语言撰写各种法律文书。

六、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也是法学自考本科的重要要求之一。

考生应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能够运用逻辑方法对案例进行分析、推理和判断。

同时,考生还应具备批判性思维能力,能够对各种法律观点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七、独立研究法学自考本科强调对法律现象的深入研究和探索。

考生应具备良好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研究过程中,考生还需要注重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以便为深入分析和研究提供支持和依据。

八、语言能力法学自考本科对考生的语言能力有较高要求。

考生应具备良好的中文语言能力,包括阅读、写作和表达能力。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表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表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表自考法律本科科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

以下是自考法律本科的科目表,共计1000字。

一、必修课程(共42门课程,共122学分)1.政治经济学(4学分)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5学分)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5.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6.外国法制史(5学分)7.中国法制史(5学分)8.宪法(5学分)9.行政法(5学分)10.刑法(5学分)11.民商法总论(5学分)12.物权法(4学分)13.合同法(4学分)14.侵权责任法(3学分)15.公司法(3学分)16.证券法(4学分)17.知识产权法(4学分)18.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4学分)19.环境保护法(3学分)20.刑事诉讼法(5学分)21.民事诉讼法(5学分)22.经济法总论(4学分23.税法(4学分)24.国际经济法(4学分)25.国际私法(5学分)26.国际商法(4学分)27.国际人权法(4学分)28.行政诉讼法(4学分)29.商事登记与仲裁法(5学分)30.金融法(3学分)31.刑法特殊规定(5学分)32.商法特殊规定(4学分)33.海商法(3学分)34.民事权利特殊规定(4学分)35.劳动法特殊规定(4学分)36.公司法特殊规定(4学分)37.刑事诉讼法特殊规定(5学分)38.民事诉讼法特殊规定(4学分)39.经济法特殊规定(4学分)40.行政诉讼法特殊规定(4学分)41.律师业务(4学分)42.法律文书写作(4学分)二、选修课程(共18门课程,共52学分)1. 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3学分)2. 国际经济法特殊规定(3学分)3. 建筑法与工程管理(3学分)4. 民事执行法(3学分)5. 国际公法(3学分)6. 司法会计(3学分)7. 网络法(3学分)8. 会计法与审计法(3学分)9. 金融证券法与证券市场监管(3学分)10. 国际投资法(3学分)11. 国际海事法(3学分)12. 国际环境法(3学分)13. 国际经济犯罪与反腐败法(3学分)14. 国际贸易法(3学分)15. 国家安全法(3学分)16. 司法鉴定法(3学分)17. 国际税法(3学分)18. 遗产法(3学分)以上是自考法律本科的科目表,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宪法、行政法等等,共42门课程,共122学分;选修课程共18门课程,共52学分。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文法类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专业代码:01C0501考试课程与学分1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代码:01C1501考试课程与学分2新闻学(基础科)(专科)专业代码:01C0503考试课程与学分3新闻学(本科)专业代码:01C1503考试课程与学分4法律(基础科)(专科)专业代码:0员悦园猿园员考试课程与学分5法律(本科)专业代码:0员悦员猿园员考试课程与学分说明:选考课中4门外语课程只能选考其中1门,不能同时选考2门外语课程。

6英语(基础科)(专科)专业代码:01C0502考试课程与学分7英语(本科)专业代码:01C1502考试课程与学分8室内设计(专科)专业代码:01A0505考试课程与学分9广告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501考试课程与学分10学前教育(专科)专业代码:01A0402考试课程与学分11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402考试课程与学分12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30113广播电视编导(专科)专业代码:0员粤园缘园愿考试课程与学分14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508考试课程与学分说明:考生可不选考外语。

不选考外语的考生,须在选考课(第2组)中另外选考不重复的课程补足12学分。

不选考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15播音与主持(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园员月园缘园怨考试课程与学分16动画(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510考试课程与学分17财经类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01A0201考试课程与学分18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201考试课程与学分19会计(专科)专业代码:园员粤园圆园猿考试课程与学分20会计(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203考试课程与学分21金融(专科)专业代码:01A0205考试课程与学分22金融(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205考试课程与学分说明:选考课中4门外语课程只能选考其中1门,不能同时选考2门外语课程。

【自考】广东省自考本科专业列表

【自考】广东省自考本科专业列表

【关键字】自考
广东省自考本科段专业列表
★重要说明
1.各门课程使用教材目录在本年度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文件中公布,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cn)。

2.专业名称后标注有 # 号者,为限期停考专业,不接受新考生报名。

3.由于《计算机应用根底》(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根底(实践)》(课程代码00019)两门课程已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顶替,省考委不再安排《计算机应用根底》和《计算机应用根底(实践)》两门课程的自学考试。

4.从2015年10月考试起,《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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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专业目录(本科)2010年版

自学考试专业目录(本科)2010年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目录目录一、热门专业1、B020104 财税(独立本科段)* ………………………………………………—5—2、B020106 金融(独立本科段)* ………………………………………………—6—3、B020110 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 ………………………………………………—7—4、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 ………………………………………………—8—5、B020204 会计/会计电算化(独立本科段)* ………………………………………………—9—6、B030302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10—7、B030117 法律(独立本科段)………………………………………………—11—8、C030106 法律(本科段)* ………………………………………………—13—9、C050105 汉语言文学(本科段)* ………………………………………………—14—10、C050305 新闻/广播电视新闻(本科段)* ……………………………………………—15—11、 C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本科段) ……………………………………………—16—12、C050201 英语(本科段)* ……………………………………………—17—二、较冷门专业1、B020216 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 ………………………………………………—18—2、B020229 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 ………………………………………………—19—3、B020282 采购与供应管理………………………………………………—20—4、B050309 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 ………………………………………………—21—5、B020230 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22—7、B050113 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 ………………………………………………—23—8、B050302 广告学(独立本科段)………………………………………………—24—9、B080709 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 ………………………………………………—25—三、超冷门专业1、B070102 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 ………………………………………………—26—2、C050206 英语教育(本科段) ………………………………………………—27—3、B040102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 ………………………………………………—28—4、B040108 教育学(独立本科段) ………………………………………………—29—5、C050202 日语(本科段) ………………………………………………—30—6、B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31—7、B081311 营养、食品与健康(独立本科段)………………………………………………—32—8、B050311 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33—9、B050443 服装设计与工程(独立本科段)………………………………………………—34—四、2010新增专业1. B050437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35—2. B020180 会展管理(独立本科段)………………………………………………—36—附一:关于自学考试的常见问题及新生报考问题南湖创业工作室整理编辑,仅供内部参考,禁止用于商业行为!前言:一点建议,一点想法各位同学们:自去年我工作室成立自学考试交流会以来得到了广大同学们的支持,在此我先代表交流会的全体工作人员对各位的支持表示感谢!半年时间过去了,我们上学期刚刚报名参加自考的同学很多已经参加了两次的考试了,在过去的两次考试里,有部分同学不懈努力始终坚持,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而有另外一部分同学因为工作等种种的原因最终选择了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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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
《劳动法》(课程代码:00167)
课程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说明
为组织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法》课程的全国统一考试命题工作,根据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说明。

一、考试原则
1.考试标准
本课程考试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

在题量上能够使中等水平的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作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作答情况。

2.考试依据和范围
本课程考试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类专业委员会2011年6月颁布的《劳动法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劳动法》教材(郭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为考试范围。

为适应劳动立法的发展变化,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或修订的与教材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也属于考试范围,其考核分数不超过试卷分数比例的10%。

3.考试内容
本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到章。

其中,重点章节为第一、二、四、
五、九、十二章,考核分数比例约为60%;次重点章节为第三、
六、七、八章,考核分数比例约为30%;一般章节为第十、十一
章,考核分数比例约为10%。

二、考试形式与考试题型
1.考试形式
本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考试题型
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三、有关本课程的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以携带的工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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