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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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自留地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集体自留地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集体自留地合作开发合同范本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就集体自留地的合作开发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合作开发项目概述1.1 合作开发项目位置:本合同所涉及的自留地位于[具体地址],具体界线、四至及面积以甲方提供的土地证明文件为准。

1.2 合作开发项目用途:双方同意将上述自留地用于[具体用途,如农业种植、房地产开发等]之用。

二、合作方式及期限2.1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自留地,乙方负责投资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2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年数]年。

三、甲方权益及义务3.1 甲方保证在合作开发前已取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并已报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3.2 甲方应保证合作开发的自留地界线清晰,无产权争议,并承诺在合作期限内不会因甲方原因导致产权争议或法律纠纷。

3.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合作开发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等。

四、乙方权益及义务4.1 乙方享有合作开发项目的使用权、经营权及收益权。

4.2 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3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使用合作开发的自留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五、合作收益分配5.1 合作期间内,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具体分配比例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6.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合作开发的自留地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约定使用自留地或未按时支付合作收益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村集体留用地合作协议书

村集体留用地合作协议书

村集体留用地合作协议书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乙方:(合作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具体地址)的村集体留用地一块,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具体用途,如农业、工业、商业等),现甲方拟与乙方合作开发该地块,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将上述留用地的使用权提供给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与甲方合作开发上述留用地。

第二条合作方式2.1 乙方负责上述留用地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全部事宜。

2.2 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地方关系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3.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具体年限)年,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第四条收益分配4.1 双方同意,合作期间产生的收益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百分比),乙方(百分比)。

4.2 收益分配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投资与资金5.1 乙方负责投入合作所需的全部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5.2 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但有权按照约定比例分享收益。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分享收益。

6.1.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6.2.2 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甲方收益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合作方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农村合村开发合同范本

农村合村开发合同范本

农村合村开发合同范本甲方(开发方):_____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电子邮箱: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电子邮箱:_____鉴于甲方拥有农村合村开发项目的开发权,乙方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农村合村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农村合村开发项目。

1.2 项目地点:_____。

1.3 项目规模:_____。

1.4 项目性质:_____。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

2.2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3.1.1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对项目进行规划和设计。

3.1.2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1.3 甲方应保证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3.2.1 乙方有权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

3.2.2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并确保土地权属无争议。

3.2.3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

4.2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

第五条合同变更与解除5.1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5.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开发协议与村集体7篇

合作开发协议与村集体7篇

合作开发协议与村集体7篇篇1甲方:XX村集体经济组织乙方:XX开发公司鉴于:1. 甲方拥有位于XX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并希望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开发建设。

2. 乙方作为一家具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愿意投资参与甲方的项目开发,并共享开发利润。

3.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共享利润。

第二条合作项目1. 项目名称:XX村综合开发项目2. 项目范围:位于XX村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3. 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转移手续。

3. 甲方应参与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但不得参与合资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

4.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享开发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出资。

2.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转移手续。

3. 乙方应参与合资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但不得干预甲方的经营管理权。

4.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享开发利润。

第四条出资及权属分配1.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资,折合人民币XX万元。

2. 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折合人民币XX万元。

3. 双方出资后,合资公司即成立,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开发利润。

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如下:(1)项目开发期间,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开发利润;(2)项目开发完成后,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如需分配土地使用权,则由乙方按照剩余资产的比例支付甲方相应的价款。

4. 双方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或非法占有、挪用合资公司的资产。

如需增加出资或减少出资,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5. 双方出资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住所:住所: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和萧山区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留用地和实施开发性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留用地意见》)中关于撤村建居的10腺展留用地政策精神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甲方已取得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地块的留用指标。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白愿、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以下称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暂定为项目,以有权机构批准名称为准。

1.2项目性质:留用级建设项目,拟开发建设等综合设施。

1.3项目用地位置和面积:位置市区—村,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约亩,四至范围和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发红线和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1.4 土地用途和年限: ,具体用地比例根据用地规划确定,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综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5 土地性质和使用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1.6项目用地的具体土地条件和建设规划指标,以政府审批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2.1根据《留用地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实施本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名称另定)。

项目公司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登记设立。

项目建设依据的所有文件和审批手续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报批并获得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

项目开发建设由项目公司全权独立实施。

2.2本项目用地出让所需交纳的级差地租以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支付,同样,依据有关政策可以获得的级差地租的返还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以此净地方式与乙方合作开发建设本项目。

2.3甲方以该项目土地全部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项目地块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投入。

自留地开发合作协议书

自留地开发合作协议书

自留地开发合作协议书在农村地区,自留地是指分配给农户个人或家庭使用的土地。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自留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规范自留地的开发合作,保障双方的权益,制定一份自留地开发合作协议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份自留地开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供参考。

甲方(合作方):__________乙方(自留地所有者):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丰富的土地开发经验和资金实力,乙方拥有合法的自留地使用权,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自留地的开发利用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范围与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支持,乙方负责提供自留地使用权。

2. 双方共同确定自留地的开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旅游等。

3. 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 双方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具体比例另行约定。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续约协议。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自留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但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确保自留地的合法性,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抵押。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4. 双方应互相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四、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1. 双方应根据各自的投入比例承担项目风险。

2. 项目收益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比例另行约定。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双方应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投资款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自留地使用权,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留用地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模板

留用地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模板

留用地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模板《留用地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甲方(村集体):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地块的留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留用地”),并拟将其合作开发为房地产项目,乙方愿意参与该项目的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留用地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_______1.2 项目位置:_______1.3 项目规模:_______1.4 项目用途:_______二、合作方式2.1 甲方将留用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投资建设、开发、销售、运营和管理本项目。

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合法合规地进行项目开发,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三、合作期限3.1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使用权4.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留用地使用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4.2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及相关税费。

五、投资与收益分配5.1 乙方应按照项目投资计划,足额投资本项目。

5.2 项目产生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比例分配。

5.3 项目产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村委会合作开发协议5篇

与村委会合作开发协议5篇

与村委会合作开发协议5篇篇1甲方:XX村委会乙方:XX开发公司鉴于甲方拥有位于XX村的土地使用权,并希望与乙方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乙方作为一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同意与甲方进行合作。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此签订本合作开发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推动XX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合作范围本次合作范围为位于XX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理、房屋建设、销售及物业管理等。

第三条投资与经营1. 投资方式:甲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具体出资比例及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经营方式: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重大决策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3. 利润分配: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具体分配方式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清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并确保土地使用权合法、合规;(2)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如规划、建设、销售等;(3)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 乙方责任:(1)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设计,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2)负责项目的建设和销售,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实现盈利;(3)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能按时提供土地使用权或未能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如未能按照约定进行项目建设或销售,导致项目无法实现盈利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期满后可续签。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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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住所:住所: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和萧山区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留用地和实施开发性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留用地意见》)中关于撤村建居的10%发展留用地政策精神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甲方已取得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地块的留用指标。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以下称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暂定为“”项目,以有权机构批准名称为准。

1.2项目性质:留用级建设项目,拟开发建设等综合设施。

1.3项目用地位置和面积:位置市区村,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约亩,四至范围和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发红线和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1.4 土地用途和年限:,具体用地比例根据用地规划确定,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综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5土地性质和使用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1.6项目用地的具体土地条件和建设规划指标,以政府审批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2.1根据《留用地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实施本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名称另定)。

项目公司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登记设立。

项目建设依据的所有文件和审批手续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报批并获得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

项目开发建设由项目公司全权独立实施。

2.2本项目用地出让所需交纳的级差地租以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支付,同样,依据有关政策可以获得的级差地租的返还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以此净地方式与乙方合作开发建设本项目。

2.3甲方以该项目土地全部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项目地块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投入。

2.4项目公司的运作及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但项目建设概念性方案、实施性方案及以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或者建设项目进行抵押等重大事项,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第三条项目公司的组建、治理、清算3.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为: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3.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交付;乙方出资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交付。

3.3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名,乙方推荐三名。

董事长从甲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4项目公司总经理、高级财务人员由董事会根据乙方的提名聘任。

3.5项目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三名,由甲方推荐二人担任,乙方推荐一人担任。

3.6目标项目开发完成后,项目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解散,甲、乙双方各自的出资由项目公司返还给各方,项目公司无力返还的,由乙方负责赔付。

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按本合同进行结算,不按出资比例分享红利、项目公司剩余资产及其他财产权利,也按出资比例分担风险和亏损。

甲方除负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外,不承担其他义务,也不享有其他物权及财产权利。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包干投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成本及费用,按本合同享有物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条权利义务4.1甲方权利义务4.1.1按期足额向项目公司缴付出资。

4.1.2完成项目地块合法出让手续,并全面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税费清缴义务,享有政府部门依政策返还的级差地租。

4.1.3负责对项目地块进行价格评估、价格公布,并就本合同约定的合作开发事项及合作内容,履行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经街道、区政府批准同意等民主决议及审批手续。

4.1.4甲方负责项目土地合法受让至项目公司名下的工作及所有费用,包括土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动(拆)迁安置、征地(含代征部分)、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交纳土地级差地租及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以净地方式交给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4.1.5做好村民及土地周边相邻关系的处理及协调工作,保证项目开发建设不受任何非法的阻碍。

4.1.6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享有财产权利。

4.2乙方的权利义务4.2.1按期足额向项目公司缴付出资。

4.2.2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项目的报建及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本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标准交付房屋(建设周期为三年,自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项目公司名下之日起计算至项目符合交付条件时止)。

4.2.3负责投入除土地成本以外的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及费用,并承担项目公司的债务、亏损及风险。

4.2.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者实际经营管理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2.5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享有财产权利。

第五条物业分享及结算5.1项目竣工验收合同并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分享51%份额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乙方分享49%份额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5.2甲、乙双方各自所得房产具体位置应在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后予以明确落实并由双方确认,原则上竖向分割或按幢分配。

在分配过程中,如有面积差异的,甲、乙双方按市场价格以货币形式予以找补。

5.3甲、乙双方在物业析产、转让、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均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担保6.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人民币。

该定金在本合同物业析产登记完毕、项目公司清算注销且无违约情形时,由甲方无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6.2对于乙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义务及责任,由乙方保证人负连带责任。

保证期限为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保证范围为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7.1除土地成本以外的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及费用均由乙方筹措并承担。

7.2乙方就本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到项目用地评估价值的50%,且在乙方向甲方和/或项目公司提供甲方认可的、额度不低于项目用地评估价值一倍的反担保后,项目公司可以项目用地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向银行申请取得贷款。

如银行贷款资金仍不足解决项目公司的资金问题或项目公司未能取得抵押贷款的,乙方应当立即追加投入资金,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3乙方应当在银行贷款还款期限以及项目物业析产登记前负责归还所有银行贷款,否则,因此导致项目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停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4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乙方投入项目的其他资金、银行给项目公司的贷款,必须用于项目建设。

第八条合同解除8.1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1.1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乙方通知期履行后三个月内仍未依约履行的。

8.2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2.1违反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在建项目对外进行抵押或者设定其他担保的;8.2.2违反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作出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8.2.3违反本合同约定将股权或者实际经营管理权利或者义务转让第三方的;8.2.4乙方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致使项目非正常停止运运达三个月以上的;8.2.5承建项目施工的企业停止施工三个月以上;8.2.6项目实际运作进度迟于项目进度计划六个月以上;8.2.7因乙方的原因或者乙方未能使项目公司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致使项目资产或者乙方的股权被查封、扣押的;8.2.8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期履行后三个月内仍未依约履行的。

8.3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如有异议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无异议或者超过三个月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

双方应当自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按8.4条约定对项目清算处理完毕。

8.4因解除本合同而进行项目清算处理时,项目公司返还乙方实际投入的全部资金,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以1:1的价格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乙方不再享有项目公司的股东权利及其他财产权利。

项目公司的资产归乙方退出后的项目公司所有。

第九条违约及赔偿9.1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每日3000元的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90日的,违约方应当按第9.2条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且对方有权解权本合同。

9.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2000万元的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罚则。

9.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其他10.1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在对方物业分配时,如乙方所得房产超过49%,超出部分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因政策规定只能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因此,甲方承诺该部分房产使用权益归乙方所有,将该部分房产的他项权证做在乙方名下,并由乙方保留相关的房地产权证(具体位置待项目竣工后由双方确认,并由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如今后政策调整,该部分房产证可独立做在乙方名下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10.2甲方所有部分的物业租赁给乙方,租赁年限为十年,自物业析产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起计算,租金为元/平方米/月。

10.3项目公司章程及其他申请登记、批准、备案的合同、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后继变更或补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应经本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

上述变更或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合同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如各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正本和生效条件本合同应由本合同双方签署四份文本。

每份文本均为本合同正本,本合同各方各执文本二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本合同自对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按《留用地意见》的规定完成民主决议及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对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记载之日期在浙江省杭州市签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乙方保证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1、甲方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乙方股东会决议3、乙方保证人关于同意提供保证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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