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身份标识确认制度与流程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一、适用范围:门诊、急诊、住院患者。
二、每位来院就诊患者必须如实提供身份信息,接诊人员要适时做好宣教,同时建立门(急)诊手册。
对病人信息逐一核实填写,主要包括姓名(监护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保(新农合)号码、居住地址等。
有疑问的信息必须加以核实,门(急)诊手册信息将作为本次就诊期间患者身份识别的重要依据。
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批量急诊患者;重症患者,包括在急诊科抢救的患者、急诊住院患者和急诊手术患者;意识不清、语言或听力障碍等患者;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氏患者要求佩戴绿色腕带,由接诊护士逐一核实并填写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
腕带信息将作为其身份识别的依据。
四、急诊留观患者,护理人员除在床头卡上标识姓名、床号、性别、年龄等信息外,还要求佩戴绿色腕带,床头卡和腕带信息将作为其身份识别的查对依据。
五、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系统生成的住院号将作为其住院期间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
病房接诊护士要逐一核实其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并填写在床头卡及红色腕带上。
产科母婴同室或新生儿病室,使用母婴腕带,新生儿姓名、住院号、年龄等信息采用母亲的信息进行填写。
床头卡、腕带信息将作为本次住院期间的身份识别依据。
六、传染病、耐药菌等患者,要根据院感要求,在腕带、床头卡上做好标识,药物过敏患者除在门(急)诊手册、床头卡、腕带等相应栏内标识外,另需在床尾悬挂“药物过敏”醒目标识。
七、门(急)诊手册、床头卡、腕带等信息要求准确、字迹清晰、工整、规范、可辨认。
八、院科两级质控人员要对患者身份标识制度的落实有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方法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方法一、目的:确保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使正确的诊疗措施实施于正确的患者。
二、门(急)诊手册(治疗单、申请单)、床头卡及腕带信息作为一切医疗、护理操作之前确认患者身份的查对依据。
(完整版)患者身份确认方法和重点患者的交接流程

患者身份确认方法和重点患者的交接流程1.住院病人身份确认方法:1.1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由二人核对后佩戴手腕带,建立床头卡,登记清楚床号、姓名、年龄等信息。
1.2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核对)、手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注射座位单核对等。
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在任何介入治疗或有创诊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
1.3佩戴腕带时要求患者口头证实自己的姓名,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家属证实患者姓名。
1.4腕带上应注有患者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等内容。
1.5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或转运患者前均应核对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1.6手腕带有损坏、遗失或病人转科时及时更换新的手腕带。
1.7鼓励患者主动参与身份识别工作,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信息核对。
2.手术病人身份确认方法:2.1手术病人必须佩戴手术用腕带,腕带应填写清楚,二人核对。
2.2手术病人经由病房护士查对后送手术室,手术室护士依据《手术通知单》、《患者转运交接登记表》交接病人,查对病人病历: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记、化验单、药物、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贵重物品。
2.3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手术病人,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
2.4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师、巡回护士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
所有手术病人都应使用“腕带”,通过“腕带”进行查对。
2.5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巡回护士、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内容进行核对,核对内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记。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5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持续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2019]12号)、《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十大目标(2023版)》文件要求修订。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通过核对以下信息确定患者身份:(1)询问患者的姓名、年龄、床号(2)查看患者腕带标识信息(3)查看床头卡标识信息(4)询问患者或家属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患者的依据。
二、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及诊疗活动前,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床号、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让患者或家属主动陈述患者姓名,以反问式核对作为最后识别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落实各关键环节流程(病房与急诊、手术部、ICU、新生儿科、产房交接)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所有住院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腕带信息,确认患者的身份。
五、重点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重点患者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危重患者、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产妇、新生儿等患者。
2.医师在对该类患者进行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身份识别的标识和查对的有效手段,以确认患者的身份。
六、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接诊人员给当时无法确认身份患者戴上腕带并注明:科室名称、姓名(无名氏)、性别(注明男女)、年龄(不详)、床号、住院号等。
3.对所有身份不明患者,接诊人员要及时报告总值班或保卫科,必要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确认患者身份。
4.确认患者姓名后,换上标有患者正确姓名、年龄等信息的腕带。
5.未住院的无名患者如在离开急诊室时其身份已得到确认,急诊室医务人员应在急诊病历上记录。
6.住院无名患者身份确认后医护人员要在床头卡和病历资料上完整准确记录患者信息。
七、佩戴腕带标识的具体措施1.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名称、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等内容,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一)为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规范护理行为,医护人员给患者行各项检查、治疗及护理时需确认患者身份。
(二)对就诊患者实施唯一标识管理,住院患者的唯一识别为住院号、门诊患者(含抢救、门诊留观患者)医保卡或身份证号。
(三)住院、急诊抢救和留观患者使用“腕带”信息识别患者身份。
1.腕带信息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等。
2.护士打印腕带并由第二人核对信息无误后佩戴。
3.腕带脱落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字迹模糊时,应当重新打印,核对后佩戴。
4.患者转床、转科时,须更新腕带信息,并由第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信息一致。
5.佩戴腕带的位置应便于查对,不影响患者治疗。
若四肢均不宜佩戴(如严重皮肤病、外伤、对腕带材质过敏),可将腕带固定于患者病员服胸前明显位置。
(四)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认真核对患者身份,核对时主动邀请患者陈述自己姓名。
昏迷、语言障碍患者请家属陈述患者姓名,无家属则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使用电子设备(如PDA)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五)特殊情形下的患者身份识别要求1.新生儿及尚未取名的婴儿佩戴双腕带标识,诊疗前核对两条腕带信息均无误。
新生儿娩出后,手术医生或助产士将婴儿抱给产妇辨认并陈述新生儿性别,巡回护士或助产士书写/打印新生儿双腕带,信息包括产妇姓名+B(如为多胎,则为“产妇姓名+B1、B2、B3…”)住院号、床号及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g),经两人核对及产妇确认后,分别佩戴于新生儿手或脚上。
2.急诊入院无法知晓信息的患者标识为:姓名(无名氏1+日期)、性别、年龄(不详)、住院号、过敏史(不详)。
明确身份后,按要求更换腕带。
3.手术患者身份识别(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接送人员与病房护士用《手术预约单》《手术安全核查单》与患者腕带信息核对无误,查看手术部位标识正确,方能入手术室。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清晰规范,信息正确,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
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编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4、腕带佩戴部位首选左腕部,如有特殊原因选择其他部位。
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
佩戴腕带时,松紧适宜,保证病人舒适。
5、病危患者用深红色腕带,手术患者用蓝色腕带,小儿患者用粉红色。
6、病人转科,由接收科室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7、当主管医生下达转院、出院医嘱后,患者离开病房前,及时为患者解除腕带。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原阳县人民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1、护士在给病人操作治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确认患者身份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我院至少用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对于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实施者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应请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床号,以识别患者身份。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患者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活动前或转科交接时的身份识别标识,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有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三无人员身份核查

三无人员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
1.三无人员即无家属、无意识、无证件的患者。
2.分诊护士按病情轻重缓急进行分诊安排救治。
3.双人搜查患者衣袋,共同封存患者钱物并进行保管。
如有手机,
搜寻联系人信息,查找相关亲属。
4.如无家属信息,通知保卫处或行政总值班。
5.分诊护士填写“三无人员就诊记录”。
6.身份标示方法:
1)腕带填写内容:“无名氏”、性别、初步诊断、就诊时间。
2)按腕带使用方法正确佩戴。
3)联系家属后及时更改“无名氏”信息并交与其交接患者钱物,
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为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使患者诊疗过程安全,防止异常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院就诊的每位患者至少要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进行每项诊疗、护理活动时都要根据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识别患者。
(一)门诊、住院、留观患者:姓名和ID 号。
(二)身份不明的患者: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可使用“无名氏+年月日+时分编号(如患者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午7:10 分入院,命名:无名氏 201608160710)”和 ID 号。
(三)新生儿:1.姓名:在没有起名之前,允许使用其母亲姓名加 A 的方式命名,如张三 A。
若是双胎或是以上的情况,则使用英文字母进行区别,如张三 A、张三B,依次列推。
2.ID 号: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单胎可以使用母亲的 ID 号加A,若是双胎或是以上的情况,则使用英文字母进行区别,如 ID 号加A、ID 号加 B,依次列推。
转入新生儿病区治疗的需办理住院手续建立自己的ID 号。
二、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患者的身份识别(一)在办理就诊卡或入院手续等患者信息登记时,若是报销的就诊者还必须同时核对各种医疗保险证件等;(二)为患者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三)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含 CT、MRI、放射治疗、超声等)前;(四)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手术和操作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三、核对患者身份的方式(一)门急诊患者:在就诊、化验、检查、取药、治疗等各环节核对就诊者身份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和核对的方式进行。
询问就诊者姓名时要主动询问就诊者或家属,让就诊者或家属回答,然后进行核对,例如:当问就诊者姓名时可以说:你叫什么名字?而不是直呼就诊者姓名。
在核对ID 号时,也可以采取核对ID 号、核对病历记载的ID 号或是打印的信息、或是刷卡的方式进行。
(二)住院患者1.当患者意识清,语言表达清晰: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住院号及姓名。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流程)

六十四、住院患者身份识别与手腕带使用制度(一)住院病人办理入院、出院手续时以各类医保卡(“医保”病人)、就诊卡或医联卡(非“医保”病人)、身份证作为身份识别的标识(附图)。
(二)所有住院病人均要佩戴腕带,“腕带”为住院病人在接受各项治疗、护理时身份识别的标志性信息之一。
住院病人接受各项治疗、护理时以“腕带”作为身份识别的标识(附表)。
使用“腕带”时的注意事项:1、“腕带”记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药物过敏史等。
2、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在病区产生“腕带”贴,每个病人的腕带贴具有唯一性。
3、一旦“腕带”贴形成后,腕带贴上的内容不得随意修改。
4、给病人佩戴腕带时,当班护士需认真核对病人相关信息,“腕带”一旦破损或污染,应及时更换;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三)为住院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患者身份识别最主要通过“腕带”,此外还包括床尾(头)卡核对、双向核对(开放式询问核对)、病历牌(卡) 核对、注射单核对等。
(四)院内转送、接受病人时,护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流程通过不同识别途径和识别内容确认病人身份(附表)。
(五)、对无名患者,腕带信息要注明,科室、床号、无名氏1或2、性别、年龄,在执行诊疗护理操作时,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的患者佩戴腕带,并要邀请病人家属共同核对病人信息。
佩戴腕带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六)医院应逐步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系统自动判别病人“腕带”信息与病人身份的符合性,二者信息不相符的病历,计算机将自动保留原始记录供相应职能部门跟踪分析。
附件1:住院患者身份确认环节及流程附件2:患者转运中的识别内容附件3:院内转送、接收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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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患者身份标识制度和核对流程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有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身份标识方法
1、接诊护士给患者戴上腕带并注明:姓名(无名+日期)、性别(注明男女)、年龄(不详)、住院号或门诊号、过敏史(不详)。
如患者住院还需填写床头卡。
2、如需急诊检查、手术、住院,各类单子均填无名、住院号或门诊号、性别等。
3、对所有身份不明患者,接诊人员要及时报告总值班或保卫科,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确认患者身份。
(二)身份确认后:
1、联系患者家属,确认患者姓名,并换上标有患者正确姓名、年龄等信息的腕带和床头卡。
2、无名患者身份确认后医护人员要在病历资料上完整准确记录患者信息。
(三)无名患者身份核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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